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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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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八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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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ript>readx();</script>    我叫关云长,是一个汉子,而且脸很红。

    为什么我要强调自己是一个汉子的事实呢?因为——我非常自豪!我自豪自己身为一个汉子,可以兴起干戈,也可以手起刀落!那为何我脸那么红呢?这倒是一段很久远的故事了。

    我是解县人,身高九尺,看其他人的时候都只能俯视。我俯视苍生,也经常觉着自己很有优越感。我力气很大,当然,饭量也不小!不过我老娘说了,能吃会做,这样的人才是真正有用的人。我娘没啥文化,但他希望我成为一个文化人,我觉得这样的要求很过分,因为从小到大,我都只学了一本书,那就是《春秋》。

    说到读书,《春秋》就是我最爱的一本书了,因为我对其他书无爱。为什么?呵呵,你会喜欢那一堆什么都不懂的东西吗?

    我十三岁的时候,娘送我进了隔壁杜老头的私塾读书。杜老头是一个很有文化的人,说话喜欢咬文嚼字,我不是很喜欢他,但他却很喜欢我,经常拿着一本书来教我读。要是换一个人,我一定一巴掌拍飞了,但我不能拍他,因为他是小娟的爷爷。

    杜老头的孙女儿杜娟,有像鸟儿一样优美的名字,也有一张整个解县都闻名的俊脸。因为我家就在杜老头家的隔壁,所以从小我就跟小娟要好,小娟也最喜欢跟我玩。但小娟的脸确实太美了,虽然她喜欢的是我,但喜欢她的,却不仅仅是我。

    十八岁,我成了解县最强壮的男人,又喜欢耍大刀,也终于有了更多的姑娘喜欢我,但是小娟却要嫁给别人了——为什么?因为我家穷!

    小娟嫁给了我的表哥,一个小有资产的地主,不算豪绅,却也是个小资。我目送着她披着红裳进了洞房,那一夜,我喝了很多酒,第一次醉了。

    我因此每天都拼命出去帮人做工,然后赚到钱去买三里外拐角坡头刘老汉家的老黄酒。我想要忘记小娟,但小娟却一直在我的心里,因为在出嫁前,她来找过我,让我带她走。

    若是新郎换一个人,我可能真的会那样做,因为她当时的眼神,那泪眼,那红红的小脸,都在迫使我这样做。可那是我的表哥,我不能那样做,否则我的老娘的老脸望哪儿搁?我拒绝了她,她也就此走了,我想,她一定是伤心了吧。这样也好,至少她能和我表哥安安稳稳的生活下去。

    二十六岁,我早已经成了解县的第一高手,英雄无敌的感觉确实很不错,而且经常有女人夜里来敲我的门。但我知道,她们不是小娟,所以我不会开门。但每每这样,我也会问自己,若小娟来敲门了,我会开门吗?

    唉,人生啊,有多少个像这样连自己都不清楚的自己的想法呢?

    还记得那天,我帮地主张老爷家宰了头老牛,带了几斤牛肉,又沽了两斤酒,踏着晚霞回家了。那天的晚霞很红,像是灶膛燃着的烈火,我还能感觉到身上有些灼热。我看了看路边的庄子,原来是表哥家到了。

    表哥最近出去贩货了,小娟自己在家,正在烧着一锅子热水,也不知道她想做什么用的,难道是要洗澡吗?我的脑子有些纷乱,想想自己本来就是个强壮的男人,血气方刚,比一般人强得多,但因为心中存在小娟的影子,我一直没有找其他女人,这些年来的生活确实让我的火气非常大。而在喝了几碗酒过后,我更是有些热血上头,脚步都不听使唤了,竟然直接闯进了表哥的家中!

    身后,水已经烧开了,咕噜咕噜地冒着气泡。

    嗯?什么声音?居然是从里屋传出来的!

    我时常练武,耳目都非常人,在门口就听到里屋传来了声响。

    这是什么声音呢?像是在摔东西啊,不会是小娟发生什么事情了吧?

    我这么一想,酒意一下子去了一半,几大步踏进了里屋,却看到除了小娟之外,竟还有一人——城北徐家大院儿的徐大爷!

    徐大爷是解县的名流,更是一个非常风流的家伙。当然,我一向认为他是自命风流,不就是仗着自己有几个臭钱,就到处显摆吗?骚包!这是我一向对他的认识,但没想到他今天让我推翻了这个结论。

    “小娘子,你就从了我吧,包你从今往后穿金戴银,有花不完的钱啊!”我听到这句话,心里面升起一阵怒火,这难道是在嘲讽我穷吗?读《春秋》这么多年,对其中说的那些人物事件我也熟记于心了,像徐大爷这样的行为,简直就是在作死嘛!还记得有个诸侯,就是因为睡了自己手下的女人,这才被大臣给卡擦了,连诸侯都不能幸免,你徐大爷难道可以除外?

    我又看了看小娟,她果然不愧是小娟,抵死不从,让徐大爷无法得逞。徐大爷可能是太过于投入了,居然没听到我进来的声音,而小娟此时也在挣扎,没能注意到我,所以我一个纵身,扯住徐大爷的衣领子,往外面狠狠地扔了出去!

    徐大爷飞了!小娟懵了!我看了看小娟,她有些气喘,脸蛋儿红红的,更有汗气从额头上冒出,想来也是吓了一大跳。我不敢看她,害怕自己控制不住,就转身过去,继续找徐大爷的麻烦。

    我只能说,徐大爷,老子的火气只能拿你来发泄了!

    徐大爷被我这一扔,直接打破了一层墙壁,落到了外面,正好那里架了锅子在烧水呢。徐大爷也是个练过武的人,虽说水平不咋地,但挨打的能力居然还挺不错的,竟然从墙体的渣滓中站了起来,看见竟是我,他有些颤抖了。这解县,谁不知道我是第一打架能手?

    但他也对自己很有信心,知道打不过我也不躲闪,不逃走,竟让站着没动!

    我有些佩服他的胆子了,要是我和他掉个个儿,这时候想必早已经没影儿了吧?就算是要报仇,也要回去找些帮手吧?他真是脑子进水了,我情不自禁地这样想。

    不得不说,人有时候不能太自信,太自信的结果往往就是自作自受!

    我没想到徐大爷对我这么恨,这恨意究竟从何而来呢?竟能让他拿了个瓢舀了些翻滚的开水向我泼了过来!

    我是真的没想到他竟敢那样干,当时愣住了,忘记了躲闪。

    整瓢开水完全倒在了我的脸上,淋得我满头满脸。我就像是被扔进了蒸笼的包子,体验了一处开水‘沐浴’的感觉。

    不得不说我天赋异禀,脸皮超级厚,被开水烫了,居然没有脱皮,甚至连疼痛都不是很深!不过,后遗症就是被烫红之后居然不能褪色了。

    当时我以为自己肯定破相了,这怎么能忍?徐大爷这时候想跑了,但怎么比得过我的大长腿?所以他被我揪住了背后的衣裳,然后十成的力量一拳打中了他的后背,然后他就像上了投石机一样,离地三尺飞了出去!

    我抬起头,右手笼在眼上,看着他抛飞的弧线,心中莫明的有种满足感。

    “嘭!”徐大爷在空中喷了口血之后就扑倒在地,身子持续颤抖着,接着就不动了。

    我心中有些不妙,这家伙不是这么不禁打吧?

    还有,我到底毁容了吗?

    我一时间头都大了,心中倒是一点儿都不惶恐,就算徐大爷真的死了,我也不会害怕。但我担心会让小娟受到牵连。

    于是,我看小娟还没出来,将徐大爷的身体拖着跑了,然后将他扔在了街上。

    我不是没想过毁尸灭迹,但我的脸上竟然没有什么感觉了,这让我有些担心,也顾不得毁尸灭迹了。正好我的老娘也都去世了,我无牵无挂,干脆就离开了老家,到处漂泊。凭借着一身的力气,我还是攒了些钱,就买了一辆推车,专门凭借帮别人拉东西来过生活。甚至偶尔我也会上山砍砍柴,打打猎来调剂生活。

    经此一事,对于小娟,我竟慢慢淡忘了,但当初那种感觉我始终忘不掉。于是我每到想起那段感情,就会拿出她送我的那本《春秋》来翻翻,但我看得不是《春秋》,而是回忆。

    离开家乡之后,我才发现自己的脸已经红了,无论怎么洗也无法再变回去,只得如此了。但我会将这段往昔全都锁在心底,成为铭记一生的记忆。

    我是一个汉子,我是个红脸的汉子。我红脸,不是因为我容易害羞,而是因为我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是一个真正的汉子!

    我,就是关云长。

    徐大爷被我一拳头砸死了,我因此逃离了老家解县,四处漂泊,但北方忽然出现了许多头戴黄色巾带的人,他们穷凶极恶,竟然四处抢劫。我就亲眼看见一个小村庄被一群黄巾人洗劫了,男的全都被杀死,女的当然被他们弄得尖叫。

    我那时候还是一个童子鸡,也叫做雏儿,不太明白他们这么做有啥乐子。(就算之后我明白了,我也不会把那当做乐子……嗯,肯定不会!)我是谁?我可是解县第一条好汉,一拳头打死徐大爷的长生哥!哦,不对,我现在叫云长了,长生这个名字,随着小娟离开我,也被我丢在了过去。我要面对现实,过好每一天,就只能忘掉长生这个名字,我要用关云长这个名字,在天下间闯出些名声来!

    嗯,我可是云长哥!怎么见得有人欺凌弱小?这可不能忍!所以我还是出手了,但那些黄巾却有些多,上百人,每一个都是面目狰狞的,一个个目光凶恶像是要吃了我,那眼中含着血丝,竟看得我有些胆颤。我心里有些烦闷,我毕竟还是怕了啊,人多势众我就不行了?

    我天生就是脾气有些犟的,否则我不会纠结小娟因为嫁给我表哥所以我就没有和她私奔的事,正因为我犟,所以我心里面虽然很怕,但还是端着一截碗口粗细的棒子冲了过去,抡着棒子就打倒了两个正要行凶的黄巾!

    那两个家伙被打飞了,吐着血倒了,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重伤不起。但我可没空理会这些,抡着棒子就向着后面的黄巾冲了过去!我看到五十步外有个家伙的衣裳有些不同,一看就是这群人的头头,我当然不能放过他!

    但我还没有靠近他,他已经发现了我的意图,然后一大群黄巾在他的指挥下来围攻我了。我这下真的怕了,怕到了胆子里,当下转身就跑。还好这一带的山多林子多,那些黄巾也一心抢劫,没有理会我。但我却心中恼怒,脸上通红。(本就是红的,但这里是为了表现某种心情。)常年读《春秋》告诉我一个道理,那就是寡不敌众,我必须要把这些黄巾收拾一顿,就必须要掌握一些手下才行!拉上三五百个汉子,将这些黄巾都扒光了捅菊花,以报被爆……差点暴露了,好险,都怪那个长相阴险的头头,竟敢扔长矛,还那么准!嗯哼,有些事情打死我也不能说,连想都不愿意再想了。

    我一路奔逃,终于来到了个较为安全的地方。什么是安全的地方?当然是没有黄巾的地方!这些日子下来,我也听到四处人的议论,也知道了这黄巾是怎么一回事。但我还是不会同情他们的!虽然我是个小民出身,但我读了书的,知道些道理。大汉是什么?大汉是我们这些汉人的大汉,是我们的民族,是我们的骄傲,而我们,就是大汉的子民!身为子民,又怎么可以去伤害自己的国家呢?

    我知道他们的生活困苦,但他们自己呢?困苦了之后,就要把这种心情加诸于其他百姓的身上吗?

    我不知道许多道理,但就算我不知道道理,我也不会做这么糊涂的事儿!也许,真的是那黄巾头头张角施了妖法,不然,天下人怎么会都被他变笨了呢?

    该死的张角,都是因为你,我才遇到了不平事,我才会在管不平事的时候被伤害!都是因为你的手下那个阴险脸,都是他的投矛那么准,才会让我受伤害!我决定要给张角一个教训,一个非常痛的教训,非常‘爽’的教训,深入骨髓的教训!

    我买的车还在,因为在管闲事前,我把它藏在了山林里,用草叶树枝遮盖着,加上这本来就是个便宜的手推车,所以没有丢。我顺便找了些干树枝装上,打算在前面市集卖了换点儿铜子儿花花。

    终于到了城下,那守城的兵士一脸凝重的检查着每一个入城的人。他在检查什么?我当然知道,身上带着黄色布条的,或者身上的衣服有黄色的人,都会被仔细盘查。我心中很鄙视黄巾,你们弄得这么明显,不就是让我们这些好人把你们当成活靶子打吗?

    “zhu(逐)郡”,我看着城墙上的木牌子,上面两个大字,写得很飘逸,但我还是认了出来,毕竟是读过书的人,我还是识字的!

    “哈哈哈,你看那个红脸的大汉子,竟然把涿郡念成了逐郡,这不是要笑掉人的大牙吗?”我的耳朵非常灵敏,当然听到了这句话,但我忍住了,我不能和这些家伙一般见识,何况,我现在脸上发烫,定然很红,怎么能现在去和他们对质?算了,还是忍一时之气。我向来就是喜欢把气放在心里,到找到发泄的途径再一并发泄出来!

    我眼睛余角扫到了那两个家伙,一个满脸横肉,却面白无须,而另一个小脸黝黑,却长着满脸大胡子,这两人都有些高,但比起我来还是差了几寸。哼,在解县我就是最高的人,在这zh-u-o涿郡,也没有几个人能和我比高!

    我情不自禁的摸了摸胸前,摸到了二十年没有剪的胡子,我心中有些满足。我一向自负‘三高’,除身手高,身材高之外,还有一高,那就是我的胡子,我把胡子甩出去砸人的技术高!

    接受了仔细的盘查,我推着我的小推车进城了。城里的太守叫做刘焉,听说是个名人,还是汉室宗亲。我可是知道什么叫做汉室宗亲,那可是有资格被选为皇帝的人!对于大汉,我一向是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近乎于朝圣!所以,我对汉室宗亲,也有一种近乎于盲目的尊崇。这不是源于理智,而是在血脉深处呼唤着我的一种声音!

    刘焉在涿郡担任郡守,一向都很受欢迎,这里的百姓脸上时常可以见到笑容,那些老人脸上如同菊花般绽放,他们的身上有着的是朝气,而不是颓废的暮气。从这些地方,都可以看出这个刘焉的确是一个好官!果然,汉室宗亲不愧为汉室宗亲!

    在州府前,悬着一纸榜文,我身材高,当然将其中的内容尽收眼底。我默不作声,看周围没有人注意我,便轻轻的推着车走了。我车中还有一车满当当的干柴呢,还是先去卖了,再去喝几碗酒!哼,投军?当小兵吗?有立功的机会?我才不信!

    运气不错,我的干柴卖得很快,我也得了些许钱银,倒是足够我大喝一顿了。当然,功劳还是在黄巾身上,要不是他们在肆掠,让大家不敢出城砍柴,我的东西又怎么能卖得这么好?不过,我却绝对没有感谢他们的意思,因为我的屁股现在还疼呢!

    卖完了干柴,我就想找个地方去喝一杯了。哦,就在刚才那榜文不远的地方,好像就有一家挺大的酒家,嗯,离现在这里并不是很远,当然是我的首选!

    咦,那里两个人看起来有些不同啊!

    他们一个耳朵很大,手很长,另一个眼睛很大,脸很黑。但这并不完全是我注意他们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的气质了。这涿郡的大街上这么多人,只有这两个人的气质不同。尤其是那个黑大汉,我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个力气大得惊人的家伙。

    这一点,身为大力士的我绝对是有发言权的。

    不过,还是先买点儿酒喝吧,真的好渴啊!

    我正要招呼伙计给我温一壶酒,但没想到刚才我注意到的两个人正看着我,见我看到他们,他们竟也是很高兴,竟然把自己的盘子和酒端了过来。“这位壮士,可介意我等一坐?”

    说话的是那个大耳朵,他的声音很温和,很有亲切感,我听着就像是听到了杜老头在私塾讲学的声音,很温暖慈爱。

    我不得不对他产生了亲切感。

    “随便坐!”我的嘴有些笨,说话虽然并不结巴,但我很不喜欢说话,怎么说的?有句话叫做惜字如金,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说出了三个字,我觉得已经很多了,口也觉着有些干,但我的酒还没有上,因为我还没来得及点。

    黑脸汉子不知道是不是看出了我的心思,或者是看出我真的是渴了吧,他将他手中的酒壶递了过来。

    我正渴得厉害,又正巧看得起这两人,当然没有拒绝,直接仰着头灌了一大口。解渴!

    “好!”我忍不住吼了出来。

    就这样,我们三个开始聊天了,然后各自都开始作自我介绍了。

    我这才知道,大耳朵叫刘玄德,黑大汉叫阉人张翼德。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称呼自己为‘阉人’,但我当时却没有歧视他,就算是阉人又如何?只要够豪放,也是条汉子!

    直到很久之后,我才知道此‘燕人’非彼‘阉人’,不过嘛,在结拜的时候,我都还是不知道的。

    他们说他们看了榜文后想要投军,然后大耳朵说他是汉室宗亲,还是郑玄和卢植两人的弟子。我虽然读书不多,但郑玄和卢植这两个大儒我还是知道的。这个年代的大儒并不多,除了这两人外,也只有陈纪,孔融和蔡邕等寥寥几人了,我当然是知道的。所以,我心中对这个大耳朵长臂猿已经五体投地了。

    不得不说,刚出道的我,的确有些经不起诱惑,只是汉室宗亲,大儒弟子这几个字,就已经完全吸引住我了。

    何况,黄巾本来就和我有仇,我要报仇,自然要去找他们,而且还要快,否则黄巾被干光了的话,我的仇找谁报去?

    所以当时我的心就动摇了,不过我还是有些犹豫,因为这样投军只能当炮灰,但我不愿做炮灰。

    然后黑大汉又说,他是本地的富户,又是杀猪的,还有个遍地桃花的庄院,简直就是土豪啊!你怎么不早说?

    他表示愿意拿出自己的所有身家,用来招募一支军队,带着这支军队去打仗的话,自然不用亲自当炮灰了,那样报仇自然是有望了!

    我的心中烈火熊熊,终于有报仇的机会了!我不禁暂时沉浸在了我的仇恨世界中没能自拔。

    所以他们之后提议结拜我连拒绝的话都未说出口,因为我连听都没听到!

    结拜,张飞说比喝酒,或者比掰腕子,刘备说比年纪,我没有说话。(因为我刚回过神,却得知要结拜,又愣住了。)最后张飞说不过刘备,于是大家就只能按照年龄排序了。

    张飞说他26了,我乐了,因为我刚满了27,他当定了我的弟弟。不过看刘备的样子,应该不超过25,他只能当老三吧?看来他想当小弟啊,否则怎么会自己建议用年龄来排序?

    我不得不这么想,当大哥啊,该怎么指使这两个兄弟干这干那呢?想想还真是有点小激动呢!

    不过,刘备报出来的数字吓了我一跳,也吓了张飞一跳,因为他真的跳了起来。不过,刘备的生辰只有他自己知道,我们没办法求证,只能依了。

    于是桃园焚香结义,我自此成了关二爷,红脸关二哥!

    对此,我并没有多少不满,毕竟还有三弟翼德这个土豪可以任我指使,不也是挺不错的吗?我一向就是这样一个容易满足的人,这样能够报仇,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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