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让陈云担心的是,以董卓的残暴手段,刘辨一定会供出同谋的,到时,公孙狼,万年公主,何太后,还有他,统统都要下地狱。
若不是跟公孙狼是一条线上的蚂蚱,陈云早就一个人逃掉了。毕竟他在京都无亲无故,根本就不在乎背主之毁。
脸上留着虚汗的公孙狼忍着痛相询道:“陈云,你说我该怎么办?直接逃回辽东吗?”
“这倒不用,主人舅舅乃是董卓手下的亲信大将,就算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啊!”陈云摇着头道,他害怕是自己,而不是公孙狼,这种大事,往往元凶死不了,死的都是像他这类办事的人。
“那就好,不过,我也得打算一下退路。”公孙狼沉思了一会,眼里闪着狡黠的光芒,打算着是不是丢车保帅,这万年公主,好处没一点,坏事却一箩筐,差点连命都丢了。
同时,他也考虑着,是不是上让董媛向主公求一下情呢?
公孙狼想到这里,不禁怒拍了一下案台,这羽林军,实在是不能呆了,干脆到辎重部队去吧,这宫中太危险了。
忽然,只觉手臂伤处传来锥心的痛楚,公孙狼痛得凄叫起来:“啊,痛死了。”
“主人,你没事吧?”陈云被公孙狼弄得一惊一乍的,头皮都发麻了。
“哼,你看我有事没有事?”公孙狼瞪了他一眼站起身,思索了一下道:“你把亲信之人收拢一下,到时我会带你们离开宫中。”
“啊,主人,你不会想回辽东吧?”陈云一惊,忙问道。
“不,我怎么能回辽东?那地方,风大沙大,哪里及这花花世界好?”
“那主人你要带我们去哪?”
“后勤部队。”公孙狼坦言道,对于陈云,这种事是无法瞒住的。
“哦,那好吧!”陈云见他一副笃定的样子,只好听命行事了。
回到了公孙府,公孙狼依旧是一肚子气。
三更半夜的,府里漆黑黑的。
家兵们打着呵欠开门让他进去后,公孙狼怒气冲冲地一脚踹开万年公主的房门。
此时,万年公主并未入睡,同样,她不仅担心着刘辨的安全,还担心着公孙狼的安全,见公孙狼一副生气的样子,心中一惊,事情失败了,不由地上前问道:“驸马,皇弟没救出来吗?”
“哼,皇弟,皇弟,我命都没了,你都没一句。”公孙狼冷着脸看了她一眼,闷闷不乐地去了。心里暗怒,这女人,还真当他是公主了,难道我的生命就比不上刘辨,哼,下次别说救,说不定我还补上一刀,送他归西去,至少我也算是一个天字号的弑君人物了。
被公孙狼无缘无故训了一句的万年公主不由一愣,见他这般生气,心中马上就猜晓到他应该受了不少委屈,而且人也没救出来,俏脸闪过一丝苦笑,忙走到床边关心道:“驸马,你没伤吧?”
“你说呢?”公孙狼反声问道,神情充满了嘲弄。
见公孙狼丝毫不领情的样子,万年公主心中充满了委屈:“你,你怎么能这样呢?人家好心好意关心你。”
“哼,你还有脸说,为了救你那皇弟,我命都差点搭上了。”公孙狼见她委屈,心中反而更怒了。
一想到自己为了她那过气的皇弟拼死拼活,公孙狼脸上的怒气更盛了,要不是眼前是她的枕边人,心里不爽的他都想要杀人了。
万年公主见他责骂,心中也是不岔,自己是求他救出皇弟,可他自己答应了啊,难道任务失败了就怪自己吗?
一时之间,两人都撇过头去不理睬对方,心中都充满了怨气。
此时,天已经快拂晓了,一声鸡鸣刺破了夜空,仿佛唤醒了沉睡的大地一般。
公孙狼气来得也快,去得也快,毕竟万年公主是他的妻子,不可能一辈子冷脸相对。
听着鸡鸣声,公孙狼本来放松下来的脸色立即又绷了起来,掀开厚实的棉被走下床穿起官靴道:“慕儿(万年公主的小名),这事就到此为止了,我不怪你,你也不怪我,况且,你也看到了,我都为这事差点丢掉性命了,我想,我没必要再为你皇室拼命了,你若是不想跟我过了,你就回宫吧!”
说完,便整理了一下衣裳就要前往军营里点卯了,这是公孙狼每日必到的程序。
从他话中听出感情的万年公主忙上前拉住他的手,幽怨地看了他一眼道:“驸马,人家知道错了,你别赶我走好吗?”
看她自伤自怜的样子,公孙狼的心肠不由又软了下来,抚摸着她有些发凉的小脸道:“慕儿,我怎么舍得赶你走呢?只是你也别再让我做些危险的事了,要不然,我们两个迟早会有分开的一天,你明白吗?”
“嗯,人家明白了。”心知公孙狼再也不肯替她拯救皇室了,万年公主也郁郁寡欢了起来。
一想到等会的军训,公孙狼强撑了一下精神,亲了她一口道:“好了,我也该去军营了,你一夜没睡,就好好休息吧?晚上我回来看你。”说完便踏着大步朝宫中方向走去了。
想要说几声叮嘱话的万年公主微微虚伸了小手,见他的身影已然不在了,缩回了小手,心里再次怅然若失了起来。
公孙狼对她的好,她全都知道,但她心中的另一边却是无法割舍的皇室亲情。
自古是情义两难全。
男人是仇人的属下,而她却是男人的妻子,心中的天平已然矛盾地崩溃了。
也许,她会彻底地倒向自己中意的那一方。
朝阳初升,寒冷的大地解冻了。
军营中,没有以前在城外唱的嘹亮军歌,也没有发自肺腑的力喝之声,更没有挥汗如雨的负重长奔。
有的只是古板的直刺,人人手中都有一把长戟,它在磨出厚厚的手茧中一缩一伸,仿佛素毒蛇吐信一般。
简单而干脆。
快速而狠辣。
在刀枪无眼的战场上,所有的花招都是多余的,有的只是以命搏命。
谁能刺得更快,谁就能在战场上多了一份保命的机会,这就是血的铁则,是用无数红艳艳的鲜血所谱成的铁则。
手执荆条的公孙狼绷着一张无丝毫表情的脸,踩着均匀的步伐缓缓地行走在最前边的一排羽林军面前。
眼里散发的寒光就连朝阳都要回避。
在丛林中,无数的惨剧都证明了一个道理,优胜劣汰,谁跑得慢,谁不够凶,谁不够狠,谁牙齿不利,谁就要死亡。
昨夜差点丢掉性命的公孙狼捡回一条狗命后,他也明白了不少道理,个人的勇武,也许在草原上能呼风唤雨,但在透着寒光的利枪面前,勇武只是早夭的可怜虫。
归根到底,乱世靠的是实力,还有智慧。
单者易折,众则难催,历代的先贤早就阐述地入木三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