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二十多个蝙蝠人紧紧包围,我根本无法动弹;眼见边复正托着椭圆光球飞近,不由得暗暗叫苦:没想到我英雄一世,居然会死在这种家伙手里!就算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可十八年也太长啦,我是十八分钟也等不及啊——咦?!我有做过英雄吗?
边复刚飞近,那些蝙蝠人便纷纷散开。但我还来不及舒舒服服地吸口气,便听得他一声大喝:“受死吧!”黑色椭圆光球激射而出,直击向战衣的保护罩。
一碰上保护罩,立即化成无数小球,密密麻麻地沾在保护罩上,并发出“滋滋”的响声。顷刻之间,已能闻到那股腥臭无比的气味——好强烈的腐蚀性!
“干你娘的!死就死吧!”我狂吼着将保护罩撕裂,化作无数碎片,并带着那些黑色小球,纷纷溅向在场的所有人。边复、招风和胡路,自然能灵活闪开;而某些蝙蝠人就没那么走运了,一被碎片沾上,立即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
不一会儿,已变成一滩血水,“哗啦”洒落。
我也不禁张口结舌:那黑色光球的腐蚀性,居然达到这种程度!
咬牙切齿,扬起拳头,立即——向着北边的阴风山全速飞去。对方人多势众,此时不逃,更待何时!“留得小命在,就会有钱花。”这是我做人的宗旨,也是毕生的追求。想拥有更多的美女,必须要有充足的金钱做后盾。
“没死的,给我追!”边复冷酷地挥挥手,紧紧追随。剩下的六个蝙蝠人,颤抖着远远跟着。招风扇动大耳朵,借助风力加速飞行;胡路不停地打着呼噜,发出轰隆雷声。那雷声每响一次,我的心就狂跳一下,仿佛就要蹦出来,闷得发慌,疼得发慌。
但生死关头,我也无暇擦去嘴角正不断渗出的鲜血,用尽所有力气,向着那古庙飞去。只要能以装着僵尸女王的天罡风雷鼓来掩护自己,边复投鼠忌器,应该不敢过分攻击。管它呢,这是现在我惟一能想到的逃命方法,先试试再说!
渐渐地,已能看到那片熟悉的梅花林。就在那里,我曾与合德度过难忘的夜晚——被僵尸追杀。遗憾的是,在揩油的时候,居然没趁机亲她的嘴。失败!
“是时候给点颜色他们瞧瞧了。”
我停在半空,从百宝袋里掏出天啸宝剑。金手指曾经多次警告我,最好不要用它;但现在是生死关头,必须拼一拼。纵使被魔神火凤之冤魂所控制,也总比横尸阴风山好!
此时,天啸宝剑一感应到迎面传来的那股凛冽杀气,立即兴奋得颤抖起来,并发出清脆的鸣叫声,且越来越响亮。我犹豫片刻,缓缓地抽出匣中之剑。下午的阳光照在宝剑上,立即闪出一片令人为之头晕目眩的红光,连天边也似染上一滩鲜血。
刚刚飞至的招风、胡路、和边复,看到如此奇异的景象,也不禁立即停下来,相互打着眼色。是进还是退,似乎难以决定。
我冷冷一笑,缓缓挥动天啸宝剑。一道三十多米长的火红光芒,犹如凤凰翱翔,直卷向三人。“既然来了,就好好享受享受吧!这是不可多得的机会。”
“剑气非常犀利,快闪!”招风狂喊一声,拖着胖子和边复,硬生生地拔高几米。火红光芒从他们的脚底擦过,将刚刚飞近的六个蝙蝠人拦腰斩断。
“算你们走运。可惜幸运女神不会同时眷顾两次的!”我得意地笑笑,想再次挥动天啸宝剑。突然觉得握住它的左手——我是左撇子,开始不停地颤抖,几乎让它脱手飞出!
——糟糕!一定是魔神在捣鬼!
我强作镇定,好不容易才将宝剑插回匣里,但它依然鸣叫不已,似在抗议。“我要再发动攻击啦,你们等着受死吧!”我虚张声势地大叫着,故意扬了扬手中的匣子。
招风、胖子和边复知道它的厉害,立即倒飞几十米。还没等三人回过神来,我立即往古庙中飞去。虽然能暂时吓退他们,但我已从边复那犹豫不决的行动中,看出他的怀疑。而且,僵尸女王就在庙中,他是绝对不会离开的。他不离开,我就逃跑呗!
飞近梅花林,突然看到那层几乎是透明的半圆形保护罩,不由得暗暗叫苦:刚才怎么不仔细瞧瞧呢?原先不也见识过了吗?现在又不敢再用天啸宝剑!烦!
迅速返回的,正是边复。他狞笑着,忽然大声叫喊:“孩儿们,还不快点出来帮忙?”
话音刚落,只听得一片啾啾声,从阴风山里窜出无数黑蝙蝠;迎风一晃,已化作漫天的蝙蝠人,黑压压地将日光罩住。
边复好整以暇,双手交叉于胸,笑着对飞近的招风和胡路道:“大哥,二哥,你们先歇歇吧。让孩儿们好好的乐乐。整天待在这种地方,是很闷的。”
他用力一挥手,做个切脖子的姿势。那些蝙蝠人立即伸着尖尖利爪,疯狂地向我涌来。别说是用利爪攻击,即使是吐口水,也能淹死我啦!
我长叹一声,准备用最后一招:玉石俱焚。那是战衣系统设置的自杀方式。当它的主人处于生死关头而实在无法脱身,却又不愿落入敌人手里受凌辱,便会在开启此功能后的十分钟,将设置范围内的一切东西,毁灭得干干净净``````
至于我,无论是在虚拟世界还是在真实世界,也不会再存在。
事实证明,我实在是个贪生怕死的懦夫。尽管蝙蝠人的利爪离我的喉咙还不到一米距离,但我依然舍不得去启动那“玉石俱焚”自杀系统。而且,因为怕平时会无意中碰错按钮,我将启动方式设置得极其复杂,没有一小时,大概是——应该是——绝对是——打不开的。
因为,我从来都没想过自己会做自杀这种傻事。
生命多么美好哇!
就算是那些在大街上游荡,看到猥亵男就拖拖拉拉的女子;又或者身揣几百块美金,却拿着破碗到处喊大爷的家伙,也尚且知道爱惜自己。例如办事时多戴几个安全套,办完事买点漂亮衣服奖赏奖赏自己;又或者偶尔打扮得衣冠楚楚,下馆子,逛妓院,混赌场``````
何况是我这种虽然有点好色,却还不至于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家伙呢?
说了这么多废话,终于得出一个结论:我是绝对不会自杀的——既痛苦又没意义。
当我满意地点点头,证明自己不是一个会自杀的傻瓜时,才悲哀的发现:众蝙蝠人锋利的爪子,已距离我的喉咙不到十厘米。
看着那些闪闪发光的利爪,脑海里突然涌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既不是悲伤,也不是害怕,更不可能是兴奋。是一种——很平静的感觉。或许,当避无可避,不得不去面对之时,无论结果会是怎样,都不会有太多想法。最艰难的,是做抉择。
跪着生,还是站着死?是热闹血腥的地狱,还是冷清纯净的天堂?
毋庸置疑,我真是一个白痴。在这种生死关头,居然会说这些比废话还废话的废话。
或许,真是“傻人有傻福”吧;又或者是作者认为,天堂和地狱实在是没有白痴的容身之所,惟有让他继续留在人间作恶。于是,在众蝙蝠人的利爪距离我的喉咙仅有一厘米时,远处突然出现一片乳白色亮光,将那些蝙蝠人统统罩住,一分钟内完全无法动弹。
而我这个白痴,则是利用这一分钟,迅速逃离众蝙蝠人的包围圈,得以死里逃生。
三条玲珑浮凸的倩影,正风驰电掣般向这边赶来。
当先的一女,披肩金发,白色紧身衣,正是面容和身材都美得冒泡的田心;随后两女,穿鹅黄色的正是温柔,着草绿色的则是小绿。
我欣喜若狂,不由得张开双臂,嚷嚷道:“田心妹子!你出现得实在是太及时了!为了表示我对你有如滔滔江水的感激之情,来,拥抱一下!亲个小嘴也行。”
“滚到一边去吧!”田心微嗔薄怒,一脚就踹向我的裤裆。
我狼狈地向上一蹿,堪堪避过,依然笑嘻嘻的:“原来你跟我一样,也是这么厚颜无耻,不择手段啊!同道中人——喜欢。”
看到她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巴都在奸笑,一副“既然你喜欢我就多赏你几下”模样,我赶紧改口:“但喜欢也是有限度的。你怎么知道我有危险,因而在最关键的时候出现?这种美人救英雄的游戏,还是少玩为妙。人家会以为我是窝囊废,吃软饭的。”
田心淡淡一笑:“放心,不是美人救英雄,是美女救白痴。想当英雄,就慢慢捱吧!等全世界的男人差不多都死光了,你或许会有机会的。或许。”
我愤愤不平:“也不用踩得这么尽吧!就算你不念在我们几千几百年的交情,也想想我正在为你奔波劳碌呀!刚才的问题,你还没回答我呢!”
田心一副心领神会的模样:“知道!差点忘了,我要你找的两位小腹有三颗玉痣的女子,究竟有头绪没有?要不然,我又会‘见高就踩,见低就拜’的啦!我以前不是说过吗?你吃了我的内丹,我俩已经心灵相通,可以感应到彼此的位置。你危险,我心里也难受。”
我搔着头皮:“哦?是这样的啊。可是,为什么我总是感应不到你的位置呢?”
田心嗔道:“那是你不专心,从来都没有认真想过我!”
我坏笑道:“那,你是不是常常专心的想着我呢?”
心道:其实我也是常常想着你。每当看到那些胸脯不是一般大的女子,就忍不住拿来和你的尺码比划比划,可每次都是你赢。真想——嘿嘿!
田心突然给我两个爆栗子,好一顿臭骂:“你这个不务正业的小流氓、大白痴!究竟在想些什么肮脏的东西?别以为我不知道,我俩可是心灵相通的,你一想那些东西,我就觉得恶心!”
“不会吧?!!你居然连自己也恶心?”我装作可怜兮兮的,显得很委屈,“我只是想想你的尺码而已,没关系吧!``````哎呀``````”
可惜她不吃这一套,把我的头都敲得——像极了如来佛祖的发型。
原本杀气腾腾,准备将招风撕成碎片的温柔和小绿,此时都傻了眼,怔怔地看着我和田心斗嘴。实在没有想到,那个救她俩还教她俩绝技的冷艳姐姐,怎么会突然变成这样子——好像还梳着两条辫子向篮球健将要签名的初中妹妹。——哎呀,时空搞混乱了。
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真让人一时难以接受。
不过呢,旁边看着的人更难受。
招风早已一脸大便的颜色,终于忍不住大发雷霆:“作者是哪个时代的白痴?!是不是还吃奶?!!一点规矩都不懂!那小妞一上场就抢了我们的戏,读者会说你不尊重配角的!抗议,强烈抗议!建议读者不要再看这种垃圾小说,免得眉毛罗圈腿,眼睛生痔疮,鼻子胃溃疡!如果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立即向青山精神病院康复中心举报,将他判个终身监禁!谢谢各位读者的支持,谢谢。支持者可以得到本人亲笔签名cd一张,限量版发行。”
一直冷眼旁观的边复,此时立即“嘘”了几声,低声道:“不要说作者的坏话!要是他突然发飙,立即让你死在那白痴的手里,看你向谁去申诉!教主他老人家还要亲切地叫作者一声‘小兄弟’,让他给自己好一点的造型呢!认命啦!谁叫我们碰上这种烂作者。哎呀,我也说作者的坏话了。对不起啊,作者大大。大人不记小人过。”
招风撇撇嘴:“我是本小说的重要大反派之一,他不会这么大胆吧?没了我,他写什么?”
边复冷笑道:“那很难说。白痴变态的家伙,可是什么都干得出。你没看见吗?他不是常常跑题,就是东拉西扯,废话也能说一箩筐。”
招风悄悄擦去额头的冷汗,装作若无其事:“恩,既然如此,那就——算啦!原谅他吧。其实作者写东西也很辛苦的,每天要早早滚起来,又没有鲜奶喝,只能啃干面包,喝白开水。都二十四五了,连过路的阿婆都不瞅他一眼。有家也等于没家,除了寒假,屋里都是冷冷清清的,还要自己买菜做饭,整天对着电视或电脑发愣。凄凉哪!如今是窝在宿舍码字,连最心爱的a片也没时间看,还要去饭厅排队,怎一个惨字了得!还有呢,宿舍在顶楼,又没有空调,那床一躺下去就像在煎牛排,翻一翻就五成熟啦!所以呢,他写的东西——不错,是很烂,很白痴,很变态。但是,我喜欢!作者,我举五肢支持你!”
边复愕然,顿时一脸崇敬:“大哥,我发现你除了打架犀利,擦鞋——啊不,还文采飞扬哪!我对你的景仰,有如小丈夫遇到母老虎,服服帖帖啊!”
于是,屁股被拍得飘飘然的作者,一时头昏脑胀,还没分清谁是敌人谁是朋友,便重新开始故事。——不要扔香蕉皮!煮熟的鸡蛋还马马虎虎。
言归正传。温柔和小绿一看到招风这个杀姐敌人,早已咬牙切齿,恨不得将他剁成肉酱,拿去喂狗。此时看到田心和我还没有出手的意思,便相互打个眼色,立即向着招风飞扑过去。温柔浑身射出无数蓝光闪闪的羽箭,小绿则双手举着一柄长剑,一左一右,夹攻招风。
招风嘿嘿冷笑:“不知死活的东西,居然还敢来!没上次那么走运的啦!”已恢复原形的垂肩大耳,又变得比芭蕉叶子还大,由慢至快,呼呼扇动,卷起一股狂风。
我望了田心一眼,苦笑道:“上吧!”立即朝着边复扑去。刚才差点就栽在他手里,不给点苦头他尝尝,真是不甘心。
田心无奈一笑:“原本是来救人的,却变成挑衅了。”与胖子战成一块。
温柔和小绿合力攻击招风,暂时略占上风。我本来是比边复更胜一筹,但周围的蝙蝠人时时来捣乱,弄得我有点手忙脚乱。至于那胖子,看起来臃肿不堪,身体却异常灵活,守多攻少,大鼻子一拱一拱的,偶尔发出隆隆的雷声。
他上窜下跳,似乎正在找机会吸食田心的草莓香气;看得我牙齿痒痒的:死色狼!
趁着目前正处于相对均衡的局面,有必要介绍一下现场角色。描写打斗场面实在太闷,来来去去都是那些东西:我拍——我戳——我砍——我劈——我``````完蛋。
温柔,约莫十五、六岁,三围是三十三、二十一、三十二,乃北海之滨玫瑰山庄“血手玫瑰”铁胜男的第二个弟子,擅长使用“漫天花雨飞羽箭”,平时可以将无数淬毒的羽箭收藏在身体内,战斗时能够从各个部位发射出来。倘若对方功力太强,突然将全部羽箭反弹回来,极有可能会插伤自己。在张放府中之时,她就曾经受过重伤,几乎玩完。
但目前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当招风的大耳朵不断扇出狂风,将那些羽箭反弹回来后,刚射到温柔面前一米处,便似乎有一层透明保护罩挡住,无法再插进分毫。她轻轻一挥手,那些羽箭又再掉转头,继续攻击。同样的情形,重复n次。
不知道田心曾经教给她什么绝技,居然犀利了很多。但这种打斗场面,如果细细描述,作者一定会给人扔砖头的;说他不尊重读者,骗吃骗喝。其实他现在是“食自己”。
小绿,是温柔的师妹,尚处于最黄金的发育阶段,三围大有发展前途,暂时不作分析。
擅长使用的绝招,是“移形换影穿心剑”。顾名思义,是以最快的速度飞近对手,一剑刺穿他的心脏。根据她后来的解释,其实是这样的:当达到比较高的层次时,能幻化出无数身影;而藏在其中的真身,则选择最有利的时机,将对手击毙。如果可以达到最高境界,躯体本身就是一柄无坚不摧的利剑,尘世间是没什么刺不中的。
但照现场情况来看,她只是抓着一柄还算锋利的长剑,巫婆作法般的手舞足蹈;并且在招风身边飞来绕去,一趁他不注意,就迅速地刺出几剑;对方反攻时,便立即倒退,由温柔来对付。如此反复n次。
如果她不是我这边的人,真要骂她一声“卑鄙”了。大概田心也没教给她什么绝技。她此时的表现,比在张放府时还差。幸好还有点战术。
田心,谜一般的金发美女。
以前的她,卷曲金发;现在的她,披肩金发。比温柔和小绿高出半个头,应该有一米七二以上。而身上的那股草莓香味,依然令我神魂颠倒,情不自禁。
但她的三围,绝对不是谜——我已经研究过不止上千次。最保守的数据,也有三十八、二十一、三十七。最常用的暗器,应该是“炎蜂针”,那种蜜蜂毒刺般的小针;一旦被刺中,会产生身处一百度开水中的幻觉,并渐渐升高温度。
此时,她正在半空中轻盈地飘舞着,边用“炎蜂针”攻击胖子的各个部位。最频繁的攻击点是:眼睛、耳朵、鼻子、手臂、大腿、裤裆。
据说哪个部位被击中,幻觉就先从那里产生;难以忍受时,就会将被击中的部位毁掉``````
幸好我没有得罪她。万一她专门攻击我的裤裆,那就——不敢想象。
招风,中年大汉,玄武猎艳团的大哥。传闻中他最喜欢听女子的叫床声,做爱还是其次。这秘密是由他的二弟胖子胡路泄露的,可信度百分之九十九。
最擅长的绝招,就是将垂肩大耳变得比芭蕉叶还大,非但可以保护自己,还能够扇出不同级数的风。功能有点像《西游记》里铁扇公主的芭蕉扇,不知道哪个更有威力。
既然能成为大哥,自然有他过人之处,应该还有更厉害的绝招。但目前尚未使用,无法得到确切资料,暂时不作详细介绍。
胡路,臃肿胖子,玄武猎艳团的二哥。根据狗仔队得到的可靠消息,他最喜欢吸食女子身上的体香——有狐臭者例外,并将其转化为自身的能量。对方被他吸食的体香越多,就会越来越憔悴,即使是二八娇娃,也会变成黄脸婆。
狗仔队某成员曾说,是玄武猎艳团的高层无意透露。这或许是真的。田心已不像刚才那样气定神闲,轻盈飘舞;而是香汗津津,娇喘吁吁。
边复,玄武猎艳团排行第三的高手,更是僵尸女王雪映红最忠心的一条狗。也可以说成,一只最忠心也最痴情的蝙蝠,爱上了一个有严重恋父情结的女僵尸,为了她不怕被钉十字架,还要在太阳底下奔波劳碌,鬼鬼祟祟地寻找金手指的两位孙子。
只不过,现在已近黄昏,他也不必再用黑披风遮掩自己,攻击也更为猛烈。
至于我,出来丢人现眼这么久,就算没人喜欢,也应该记得我的种种猥亵行径。所以呢,就不详细介绍了,继续跟进现场报道。
此时,形势已不利于我方。首先,在招风的大耳扇动下,温柔和小绿虽然发动一次又一次的猛烈攻击,但依然被狂风反弹而回;虽然没受伤,但已显得疲惫不堪。
田心发出的多枚“炎蜂针”,竟然没有一枚刺中死胖子;还被他狂嗅了一阵,变得懒洋洋,软绵绵的,差点就自动投怀送抱。胖子已露出那可恶的淫亵嘴脸,连连喊着“comeon,baby”,张开手臂,抖动着浑身的脂肪。
我被边复和众蝙蝠人夹攻,左支右绌,连开口骂人的心情都没有,免得浪费能量。
更糟糕的是,不远处又已出现十多条身影,还来势汹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