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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欠我一碗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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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烂泥扶不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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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霞满天,一片又一片的火烧云染红天空,织就华丽精致的云锦。

    远处的密林连绵千里,映照着落日余晖,绘成一幅美丽的风景。迟来的晚风残留着盛夏的温度,轻轻地越过山峦,拂过草地,抚摸着离人的脸庞,暖暖的,柔柔的。

    一阵阵跶跶的马蹄声,踩碎了寂寞黄昏的宁静,扬起地上的灰尘,留下漫天飞舞的尘埃,渐行渐远。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白日热闹繁华的小镇再次恢复平静。偶尔传来的一两声吆喝声、叫闹声惊扰了青石巷陌,就像是一块小石子投入水中,漾起阵阵涟漪。暮色悄悄洒满每个角落,静静地开始酝酿着夜的深沉。

    安静的街道上三两个行人匆忙赶路。一个青灰色身影格外引人注目。“他”身形壮实,中等个头,着一身粗布衣衫,墨发束起,缠着一条黑色丝带,在人群中毫不显眼。双手背在身后,腰间别着一把杀猪刀,油光锃亮的,闪着寒芒。“他”不急不忙,慢吞吞地踱着步,微微垂着头,憨厚的脸上露出几分苦恼的模样。

    转过巷口,往深处走,处处可见繁花绿草。“他”在一扇门前停下。

    大门敞开着,像往常一样。映入眼帘的就是正堂。

    雕花木门上的红色逐渐褪去,涂漆开始剥落,露出本来的颜色,带着岁月的花纹。

    “他”偷偷靠近门口,躲在门侧,眼下大半个身子,只伸出脖子,脑袋朝里面探了探。

    好像没有人。

    这不应该啊。

    “他”觉得有些奇怪,心下游移不定,犹豫再三,“他”终是抱着一丝侥幸的心理,迈出了脚步,跨进门槛儿。

    “他”踮起脚尖,悄悄往自己的房间走去,心下大为侥幸,脸上闪过窃喜。

    刚要进房间就听见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站住。”

    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他”吓得浑身一哆嗦,差点就把怀里藏的东西给抖出来了。幸亏“他”手脚快,及时压住。

    一个穿着灰色布衣的男人从阴影里走了出来。他身高七尺,身材发福,浓眉大眼,高鼻梁,厚嘴唇。他长相富态,脸颊肉多。笑时眼睛喜欢眯成一条缝,看着和和气气的,像慈眉善目的弥勒佛。他嘴上蓄着少许胡须,笑时一颤一颤地,似乎连胡子都在抖动。

    然而此刻他正板着一张脸,怒目圆睁,眼若铜铃。他那厚嘴唇紧紧抿成一条直线线,脸色铁青。

    他就是青阳镇上的屠夫:朱成。

    朱家是镇上的老户了。从朱成爷爷那辈儿就到这个镇上定居,算算也有五六十年了。屠夫是他们的老本行。他们一家是逃荒过来的。自然不能跟镇上年深日久的普通人家相比,甚至还隐隐地被排斥。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这话不是说假的。时间久了,朱成爷爷凭借着一手杀猪绝活惊讶众人,在青阳赢得了落脚之地。

    当然,也只是赢得了一脚之地,将就温饱,多得是啥也没有。

    老朱家穷了几辈子,也就是到朱成这里才攒下这么一点家底。

    “他”把怀里的东西揣牢,拍了拍胸口,缓了缓刚刚受到的惊吓,面带欢喜地叫了一声,“爹”

    “他”就是朱成的独女,叫朱长欢,年方十七,待字闺中。换个词来说就是大龄剩女。

    在这个女子普遍十三、四岁出嫁的古代,不得不说,长欢的确是个惊呆众人的奇葩。青阳镇方圆十里就没有不认识她的人。或者说是就没有没听过她的名气的人。

    毕竟,往上数两百年,往下数两百年都找不出这么个十七岁尚未成亲,无人问津的老姑娘。

    长欢缓缓转过身来,露出一张晒得通红的脸蛋。一看见她爹那副瞪大眼睛要吃人的模样,她吓得浑身一抖,乌溜溜的眼珠一动,手脚极为利索,围着她爹忙得团团转。

    “爹,您坐。”

    “爹,您辛苦了。”

    “爹,您喝茶。”

    “爹,您......”

    朱长欢嘴角一咧,脸上露出讨好的笑容,极尽谄媚,她赶忙跑到那中年男子身边端茶倒水,捏背捶肩。与她壮实的外表不同的是她声音清亮中含着一抹低沉,不高不低,亦刚亦柔,倒是带着几分雌雄莫辩的意味,却又是说不出的好听。

    不得不说,虽然知道这是刻意讨好,朱成依旧很是受用,享受的不行。

    老话说得好:女儿是爹娘贴心的小棉袄。长欢没娘,是他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辛辛苦苦十几年,眼见着娇娇软软的女儿从贴心乖巧的小棉袄变成又呆又倔的大棉袄,就连享受女儿撒娇的乐趣都被剥夺。

    朱成:我心里苦啊!

    难得平时让人闹心头疼的小崽子,这会儿这么贴心,朱成心里的火气一下子就去了一大半,脸色缓和不少。

    要是他家丫头每天都这么乖巧,那该多好,他又何愁会找不到女婿上门哟。想到这里朱成刚刚好转的脸色又阴了下来。

    天变得真快。

    平心而论,朱长欢条件蛮好。

    论长相,长欢五官端正,皮肤白皙。一白遮百丑,她好歹也能混上个中上之姿。

    可是......

    那是今天之前。

    现在她脖子以上通红一片,像是油锅里爆炒之后熟透,死的不能再死的大虾。一眼看过去就是一团红在晃,就连平时浓密黝黑的眉毛都似乎暗淡许多。

    论身材,此地的女子大多娇小玲珑。长欢就是长得比一般女子高了点,壮了点。但总体而言还在正常范围之内,也能姑且算她过关。

    额,现在可能还黑了点。

    算了,这条还有待商榷。

    论家世,长欢家里有田有地有铺子。她是家中独女,无兄弟姐妹,在本地的富二代排行榜上也算得上是靠前的。

    可是......

    她还能吃啊。一顿至少要吃三大碗白米饭,一碗红烧肉。

    再有钱也禁不住这样吃啊!不行不行,这条也得缓缓。

    论人品,她性子纯善,除了偶尔骗骗她爹的零花钱,外加自己偷偷藏点私房钱,什么坏事也没干过。她也没什么不良嗜好。富家子该沾上的不好习气她都没有,为人憨厚老实,乖巧听话。

    可是......

    她兴趣爱好不同凡响啊。人家姑娘喜欢诗词歌赋,琴棋书画,闲暇时做做针织女红,。就他家姑娘与众不同,喜欢打架杀猪卖猪肉,闲暇时腰间别着把杀猪刀到处跑。

    大姑娘家家,这像话吗?

    “不像话。”朱老爹一不小心呢喃出声,长欢没听清,还以为她爹吩咐她干什么事呢。今天可必须得把她爹伺候好了,不然往后的日子肯能会有些难过。于是长欢笑的一脸谄媚,忙凑近问道,“爹,您说什么?我马上就去。”

    朱成也就是无意识的随口一说,而长欢突然凑近的动作把他吓了一大跳,差点仰倒。好在他底盘重,稳住身子,才没丢丑。

    保住面子的朱老爹重重地看了他闺女一眼。一口血呕在心里吐不出来,憋成内伤。

    就这么个粗鲁憨蠢的姑娘......

    算了,那也是他闺女。朱老爹心里哽得慌。

    综合以上各点就造就了长欢年方十七尚未出嫁的艰难处境。偏偏她本人毫不自知,甚至于还乐在其中。对此,愁的头发都要发白的朱老爹只能在心里默默说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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