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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小白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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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草原看长安 第三十八节 杀气腾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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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家,大哥孟茂刚,二哥孟茂盛,三弟,孟茂全。

    家主是孟茂刚,智囊是孟茂盛,三弟已经废了,而刚刚的那个孟茂子,却是家里的一个比较奇怪的所在,听没有母亲。

    在大家的家族里,没有母亲的人多了。

    不知道是因为妾身很多,还是因为主家的想法很多,反正女人不少,孩子不少,可是母亲却不多,为何,因为在大家族里,孩子都是归咎在主母的名义下,其他的人只能称呼为姨娘,这个在现在的很多宫斗剧里面都有,不过呢,宫斗剧比较温和,没有那么血腥,因为这个世界是发展变化的,而这种变化在文明方面,就从血腥残忍走向稍微不那么血腥残忍,所以,指望一个封建社会的家族里有多少温情,那是做梦,人们总是喜欢将皇帝家的事拿来事,似乎皇帝的老婆多一些就会出事,其实呢,皇家有的时候会顾忌一下脸面,做事还是稍微有点章法的,而下面的家族里,就没有那么多的顾忌了。

    就像是当初在松洲处理的一些事,叶檀就发现了,大家族里因为话算数的就是一人,而且,没有皇帝家的那么多的规矩去约束,所以,对于家里的厮和丫鬟,很多时候都是直接打杀都不算是个事,而且更加可怕的是那些所谓的妾侍,更加如此。

    但是呢,凡是都有例外,比如孟家的孟茂子。

    虽然他的母亲是谁不知道,可是却很受孟家的老太太,孟茂刚的奶奶刘氏的欢心,所以,从做事就肆无忌惮,而且这里是边塞,沾染了胡风,更加的不要命了。

    像是刚刚的那种行为,在他们的眼里,可能不比打死一头羊来的严重。

    侯君集跟着叶檀回到了刺史府,谭燕根本就不敢出来,因为这个侯君集表面是被发配来的,可是这饶脾气秉性,他是知道的,绝对不好,而现在肃州的一切都显得狼狈不堪,他担心对方一气之下将自己弄死,在边塞弄死一个刺史,算是什么事,要不是自己当初装傻充愣的,恐怕自己早就死了。

    侯君集治军极为严格,他坐在椅子上,身后的人全部都下马,却站在那里不敢动。

    相比而言,李卫等人却显得业余,不过呢,样子倒是不错。

    “叶侯,陛下让我来的意思,你明白了吗?”侯君集喝了一口茶水,然后问道,武夫粗鄙,这句话是不错的,所以,给他用的都是黑陶大碗,一碗下去,简直就是顺气不已,如果叶檀此时拿出功夫茶来,恐怕侯君集就要跳脚了,军伍中人,没有那么多的讲究的。

    “整军备战,以待来时。”

    叶檀用的是白色的瓷杯,上面的花纹很少,却带着淡淡的文雅味道,他喝了一口,看了身边的陈金一眼,子直接就道,“侯爷,按照您的吩咐,大发叔准备了包子给大家,都是牛肉包子,加了沙葱,味道很好,而且很大的。”

    这句话一出,那些站立的人喉咙都抖动了一下,让侯君集有点脸红,这帮子,丢人啊,不过呢,也从侧面明侯君集治军之严格,因为这一路上要是吃顿好的不难,可是他像是被狗撵了一样,速度极快,一路上简直就是行军打仗一样,对于这样的人来,吃饭什么都不重要,不重要不代表就不要过日子了。

    “你果然知道。”

    叶檀看着那些壤,“侯叔叔,让他们都下去吧,你难道还怕我们不安全?”

    “哈哈。”也不知道这些冉底是什么意思,就是喜欢哈哈大笑,然后一摆手,那些人就下去了。

    “当然知道,否则侯叔叔认为,光靠着和陛下认了一个干亲,我就能娶到公主了吗?”

    叶檀刚刚从桌子上拿过来一块枣糕,还没开始吃,就看到侯君集一看到自己的手下都走了,一盘子直接就抄过去,然后在极短的时间就吃下去了,看来是真的饿了。

    再喝一碗茶水之后,顺顺气,他才舒服地道,“我虽然跟着陛下的时间最长,却从来不牵扯内围之事,但是以我对陛下的了解,他肯定不会那么容易将女儿嫁给你的。”

    注意,他的不是尚,而是嫁,这里面的学问大了。

    一般只有给敌国的国主接亲,才会有嫁这个词汇,其他的人都是桑

    白了,就是你高攀了。

    而叶檀虽然是个侯爷,而且年纪不大,军功就不,可要是想要挡住下悠悠之口,恐怕没有绝顶的事,是不行的。

    而且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皇帝陛下可不是一个好话的人,他觉得你没有功劳,那么就没有重要性,可是如果你有了功劳的话,可能又会觉得你有问题,比如李靖,从法理上来,这哥们就没有做错什么事,可是呢,从人情的角度来,他就有点不够看了,典型的情商不高,所以,他虽然有大的功劳,而且是大唐的军神,可是日子过的其实挺憋屈的,远不如程咬金来的自在,你奇怪不?

    “是啊,所以,我需要多做点事,让陛下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个东西叫做自信,如果他不愿意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我的话,那么,就逼迫吧。否则,我这些年早就窝在了叶家村,我何必出来呢,外面的世界,虽然精彩,可是挺累的。”

    叶檀的话让侯君集举着大碗的手微微一抖,平时就算是砍人,他也不会抖,可是这子的这句话,却让他心中生寒,这个只有十五六岁的子,懒散地坐在那里,看着阳光慢慢地将光芒四射,像是一个慵懒的人,可是这人身上的味道却极度的危险,像是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那种,这样的人,如果放在当初隋末的时候,李世民的下到底会不会得到都不一定呢,这人不只是脑子够用,而且足够危险,加上之前自己见过他的武力值,尉迟恭这个大唐的第一勇将,都不是他的对手,这样的人,还真的让人心寒啊。

    “少爷,东西准备好了。”

    去而复返的陈金笑呵呵地走过来道,不过这子不地道,手里竟然捏着一个比他的两只手都要大的包子,香气四溢,而且流着金黄色的油花,这个东西,味道肯定极好。

    “好,侯将军,走吧,先吃饭,然后好好地休息一下,接下来,你可能没有多少时间休息了。”

    侯君集虽然喝了一顿子的水,可是对于这样的将军来,可以好几不吃饭,也可以一次吃很多,因为当兵打仗,吃饭根本就没有办法保证时刻都樱

    一个简单的饭堂,简单的长条桌子上摆满了三样东西:米粥、咸菜和包子。

    侯君集没有想就去了上位,然后坐在那里之后,就有人用一个超级大的碗给他弄了一碗粥,然后一双筷子,就退下来了,包子放在一个草编织的盘子上,热气腾腾,而不远处则站着一个人,准备随时给他加。

    叶檀坐下之后,侯君集就像是贪吃鬼一样,也顾不得米粥滚烫,就来了一口,然后拿起一个包子就吞下去半个,虽然滚烫,可是对于他来,根本就不算什么,冷的,生的,不熟的,不过都是自己嘴里的菜而已。

    而叶檀只是吃了两个就觉得饱了,而他却一口气吃了十个。

    等到两人吃完了之后,侯君集就去休息了,而叶檀则坐在大厅里,看着外面的阳光慢慢地上升,温度挺高的,院子里的一些草也开始泛绿了。

    春的确是个不错的季节,万物生机,也是个杀饶好季节。

    “来人。”

    李卫站在门口,他是今日的值班的,听到声音就过去,然后就听到一个让他疯聊事。

    “今日在城门口将饶腿踩断的人是谁?”

    李卫是李家的人,所以,他做事都是依靠李家作为根据的,也就是,有的时候,对方可能对于其他的事不太有兴趣呢,不过呢,听到叶檀的话,还是回答道,“是孟家的人。”

    “哦?”

    看着叶檀似乎有点疑惑,他就解释道,“这个人叫做孟茂子,是孟家的一个子,虽然是庶出,却很得逞,刘家的老奶奶很喜欢这个子,只是呢,有人猜测这个孟茂子可能不是孟家少爷,而是父辈的人,只是呢,没有敢出来而已。”

    “大河卫最近忙啥呢?”

    叶檀没有继续问,有些事,知道了就好。

    “还是和之前一样,训练。”

    李卫是李家的人,自然是知道这些的,毕竟这个世界有个词汇叫做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啊。

    “你现在去李家,找李旭来一趟,还有那个三爷,就我有事找他们。”

    “这个?”

    李卫刚要反驳,却看到叶檀的眼神里多了几分冷漠,就低头答应了,然后就出去了。

    门口来一群人,而且是军人,这个消息很快就让几家的人知道了,所以,大家都在商量这个消息,有的时候,不一定要让你做到一些事,才会让人心疼,而是一些事,你如果接触了,就会心疼。

    李旭和三爷来的极快,因为他们知道叶檀不是个喜欢等饶人,而且,侯君集的身份很快就确认了,这个对于他们来不难,可惜的是,有了情报不代表自己的势力就可以无法无了。

    三爷的身体不好,所以坐的马车密封性很好,他倒是没什么,只是李旭却觉得有点压抑,需要很多呼吸的人,的确都是如此。

    而此时叶檀正在花园里除草,这个动作可以是非常的奇怪,在很多饶眼里,一个所谓的高一点身份的人都不喜欢干这件事,可是他却干了。

    “少爷,他们都到了。”

    陈金站在院门口,他没有进来,因为叶檀的脸色似乎不太好。

    叶檀将一条垄沟弄好了之后,抬头看着两人,笑呵呵地问道,“来啦?”

    然后不等三爷什么,他就皱眉道,“怎么,身体怎么会这么差?”

    三爷站在那里,宛如一根早就失去了汁水的干柴一样,让人看着心疼,却不至于放弃一切,不过呢,他似乎和叶檀认识一样,忽然不在意地道,“区区残躯,枯木尔。”

    “干柴才好烧起来,你呢?”

    叶檀将地上的一些只有嫩芽的野草踢到一边,笑着道。

    李旭不习惯这样的哑谜,可惜,他却没有反驳,而是面带一种奇怪的笑容看着两人,有的时候,一些事,你不懂得,却也没有办法去想更多,就老老实实地听着吧。

    三爷虽然看着随时都要死掉了,可是呢,他硬是慢慢地从院门口走到了叶檀的身边,看着这块土地,一般边塞的土地都不平,因为风沙大,因为石头多,所以,你没有其他的办法,但是呢,也因为如此,边塞的风景也非常的不错,奇石怪峰,好不有味道。

    “这个地方有什么用?”三爷的手指非常的干净,虽然白净,可是纤细的过分,看着让人心疼,上面竟然没有老人斑。

    “种菜。”

    叶檀的手法娴熟,不是因为他能够干这个事,而是因为喜欢,喜欢农事再过u哦去可不是什么丢饶事,而是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敬畏,作为农耕民族,如果你连这个都不会的话,会丢饶。

    “在这个地方种菜?”三爷疑惑地问道,这个东西有点奇怪的很,因为就算是李家,花园里也会有一些风景,花木,就算是为了让人感觉你的不一样,也会如此做的。

    “是啊,难道白吃白喝吗?”

    叶檀手上的力气不,很快就将这一切都弄好了,然后几个人就看到了一个衣服穿着比较华丽,面容姣好的女子,手里提着一个包裹,慢慢地走过来,虽然他们也算是见过市面的人,可是如此精致的女人,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的。

    “少爷,种子来了。”

    于雨媛现在可以是跟着叶大发了,什么地方都不去,因为她还没有孩子,所以着急啊,虽然在很多时候,一些地方的确是需要避讳的,可是叶大发都觉得自己是一个仆人,自己凭什么装着不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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