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好多书友说我写的韩国富二代每月零花钱不超过30万韩元,对这个大家都不理解,大家最近应该看到了,韩国总统给孙女压岁钱都要补交赠与税的,要不然就是逃税,另外李明博在论研洞的大宅他都不敢去住,就怕惹上逃税风波。
一、遗产税与赠与税纳税义务人
继承人或遗产接受人通过继承或遗赠方式取得财产,且在韩国境内有住所,应缴
纳遗产税;继承人或遗产接受人通过继承或遗赠方式取得位于韩国境内的财产,且在
韩国境内无住所,也应缴纳遗产税。
受赠人通过赠与取得财产且在韩国境内有住所,应缴纳赠与税;受赠人通过赠与
获得在韩国境内的财产,且在韩国境内无住所,也要缴纳赠与税;通过资本交易取得
的非正常资本利得(企业兼并、资本的增减等),无论双方是否有特殊关系都会被视为
是受赠人,也要缴纳赠与税。
二、税基和扣除
(一)遗产税
1、税基:遗产税对继承或遗赠的财产自继承开始日起5年内被继承人赠给继承人
的财产及3年内被继承人赠给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财产之和扣除以下项目的余额征税:
一定数额的扣除;应缴税金;丧葬费;债务,只有当继承人在继承时能够证明他有责
任承担属于被继承人的债务,才可以扣除债务。
2、扣除:基础扣除,6000万韩元。对人的扣除,1配偶扣除:10000万韩元+600
万韩元(w)结婚年限:2子女扣除:每个孩子2000万韩元(只允许两个孩子的扣除);3
20或20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扣除:300万韩元乘以未成年人距离20岁的年限(只允许两个
孩子的扣除);460岁(妇女55岁)以上老人的扣除:3000万韩元;5残疾人扣除:300
万韩元乘以距离75岁的年限;6住房、农场、草地、造林的扣除:扣除限额在10000
万韩元以内(除基础扣除和对人的扣除之外)。
(二)赠与税
1、赠与税是对受赠财产总额减去以下数目后的余额征税,但最大的扣除限额在5
年内为以下数目总和:受赠人是赠与人的直系亲属时,扣除额为1500万韩元;受赠人
如是赠与人的配偶,则扣除额为1500万+100万(w)结婚年限;如果受赠人只是赠与人
的亲属而不是配偶或直系亲属,则扣除额为500万韩元;10万韩元的保险金。
2、赠与前5年以内接受同一人赠与的价额合计额在1000万韩元以上时,合并计算
其赠与的价额,扣除规定的金额后的余额征税。
三、税率和抵免
(一)税率
遗产税的税率如下表(一):
表(一)单位:千韩元
征税标准税率
不超过2000010%
超过20000,不超过2000002000+超过20000的部分(w)20%
超过200000,不超过50000038000+超过200000的部分(w)30%
超过500000,不超过1000000128000+超过500000的部分(w)40%
超过1000000的部分328000+超过1000000的部分(w)50%
赠与税的税率如下表(二):
表(二)单位:千韩元
征税标准税率
不超过1000015%
超过10000,不超过900001500+超过10000的部分(w)25%
超过90000,不超过25000021500+超过90000的部分(w)35%
超过250000,不超过50000077500+超过250000的部分(w)45%
超过500000190000+超过500000的部分(w)60%
(二)遗产税总额的计算。先按全部应纳税额及适用税率计算出总的应纳税额,再
将总的应纳税额按照每个人实际获得财产价值分配给受赠人,并且每个受赠人都有缴
纳全部税额的义务(连带缴纳义务)。
(三)税收减免。自行报税减免:如果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受赠人在法定期限内进
行了纳税申报并缴纳了税款,则减免10%的应纳税额;税收报免:继承人、受遗赠人
或受赠人在非居住国已缴纳的遗产税或赠与税,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短期继承减免:
前课税份额中就继承份额征收的全部税款可以从应缴遗产税中扣除,在10年内又开始
继承的,可以扣除一半。
四、报税
(一)申报。通过继承、遗赠或赠与方式获得财产的人在继承、接受遗产或受赠后
6个月内,应填写遗产(赠与)税申报书、扣除额的明细账和凭证。应税价额由政府基
于税收申报表决定。
(二)纳税。遗产税和赠与税必须一次缴清。但如果税额超过400万韩元,则超过
部分的税额可以在3年内分期缴纳。不过纳税人必须向政府提供担保,同时分期缴纳
税款中应包括利息。
(三)税务罚款。如果纳税人未提交纳税申报,他将受到相当于遗产税或赠与税税
额20%的罚款;如果纳税人没有纳足遗产税或赠与税,将按未纳足税款数额及未纳足
税的天数的004%来计算应缴纳的罚款。
(四)公告制度。遗产税纳税人提交的申报书上遗产价额在500000韩元或更多,且
税务机关认为有明显的避税意图,税务机关应将遗产税申报书的有关事项以及被继承
人的简历进行公告。
五、免除征税和延期纳税
(一)不征税的财产。捐赠给政府或公共团体的财产;捐赠给公益事业机构或宗教
团体、慈善机构、学术团体或公共福利机构的财产;法律和总统令规定的其他财产。
(二)最低纳税限额。如果减去扣除项目后遗产税的应纳税额在20万元(赠与税的
应纳税额在10万韩元)以下的,则不予课税。
(三)延期纳税。如果继承的财产价值中包括政府指定的文物,则税务机关缓征总
遗产税额中相当于其财产的遗产税额;继承人将政府指定的文物有偿转让时,税务机
关及时课征已缓征的税额。
六、遗产或受赠财产的评估
原则上遗产或受赠财产都是根据继承或接受赠与时的市价来计算价值的。在市价
很难评估的情况下,遗产税法提供了下列财产的补充评估方法:土地地价由地方政府
核定公布;建筑物是由内政部制定的标准地价;非上市股票,如果股票是被拥有多数
的股东和有关人员持有,则加价10%进行评估,如果股票被其他股东持有,则评估其
价值。申报财产额在500万韩元以上,继承的财产重新评估之后,税务机关仍有权对
继承人的财产的变化及转让情况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