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的萧瑟不是雄鹿镇的主题,恰恰相反,深秋是一年之中最忙碌的季节,果实成熟了,鸟兽的幼崽长大了,正是收获的最佳时节。俗话说靠山吃山,既然选择进梵贡纳,就要弄懂大雨林的规律。
因此,为了能在冬季来到之前,进林子多收点东西多换点钱物,整个雄鹿镇也显得比往日更加繁忙一些。
杰弗里走在坑坑洼洼的小道上,小心地避着地上的小水洼,捏着鼻子满脸嫌恶地小道两边破破烂烂的老旧房屋,家家户户门口都有的木架子上飘着的五颜六色的衣服
“太臭了,这地方怎么能住得下人?”小胖子不停地在鼻子前扇来扇去,紧皱着眉头,说道。
“这种地方多了去了,圣伦德堡南城区没改造前,比这还难看~”夏佐左右看着小道两边大约相同的低矮房屋,其实他也很纳闷,不过不是对这种脏乱的地方。
事实上,见着贫民区一点也不奇怪,凡是每座城池里,几乎都有贫民区,包括上辈子自己所居住的城中村,很大程度上也是变相的贫民聚集区,社会的组成是个金字塔,有人在上层必定会有人在下层。
夏佐纳闷的是,雄鹿镇的规模不大,而每天的人流量却超出本土人口的几倍甚至十几倍,而且,来往的人基本上都是抱着消费的目的,这样一座小镇,经济发达是必然的,可为什么还会存在这种贫困地区呢?最明显的区别,就是镇上正街与辅道上铺面林立,人流从未断绝过,一片繁华向上的景象,但过了辅道,就像是来到了完全相反的另一个世界。
算了,这不是自己该想的~夏佐摇了摇头,跟着前面那个走路都宛若一杆标枪的家伙,沿着这条偏僻的小道往前走。
“老大,那家伙不会是想把咱们带到个没人的地方,玩抢劫吧?”一直垫着脚走在前面的小胖子忽然回过头来说。
夏佐愕然一愣,他没想到这个问题,但可能性非常高。上次来的时候就和这个叫麦格斯的家伙结下梁子了,为了找回面子,保不齐会不会拍黑砖。然而这种念头仅仅是一闪而过,立即被推翻了。劳伦斯说过,这个人的实力他看不好,也就是说,两者之间最起码是持平的
试问,一个天空境界的剑士或是骑士,会闲的没事出来抢劫?如果是传闻中的什么宝物还有可能,可夏佐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就一把将军剑,嗯…也许要算上当挂件使的石头片,路易斯狮心王说那叫什么山岭之心,谁知道是不是那个喜欢坑人的皇帝陛下是不是变了个戏法骗人?额…在杰弗里的心里,那东西确实值钱,因为夏佐告诉她,这是江洋大盗混社会的身份凭证,从此以后小胖子到哪儿都带着,洗澡睡觉也不摘下来,没事还磨砂着给石头片包浆。
咳咳…言归正传,总的来说,两人不爱带钱又不值钱,压根没有值得一个天空境界的强者抢劫的地方,甚至于还骗到个没人的地方用打闷棍这类小流氓的专属技能,太损伤身为高手的尊严了。
所以,夏佐十分确定地告诉小胖子:“不会的,放心吧~”
“那可说不好~”杰弗里想也不想地反驳道,“要是搁我身上,我肯定会这么干!”
懒得理会这个把皇家教育忘到腿肚子的小混蛋,跟着前面的标枪,走过小道,拐个弯,就到了处散发着异味的大院子前。
标枪麦格斯上前打开院门,对跟在后面的两人说:“二位,请进吧~”
夏佐率先进去,小胖子紧随其后,路过标枪只是,满脸警惕地道:“小爷警告你啊,敢犯一点儿浑,爷抓你去蹲集中营唱小放羊!”
跨进门槛,异味更加明显,好在两人对这种地方很熟悉,以前常常打交道,因为这个大院子,其实就是个马厩!
麦格斯也跟着进来,带上院门,继而带着两人往里走,紧走几步,来到了个马棚前,随后躬身而立。
几个意思?夏佐和杰弗里的脑门上同时冒出个大大的问号。这破地方除了那个拎着框给马喂草料的马夫之外,一个人都没有,难道说…这院子里的马,是他们要见的人?
“你耍我们!?”小胖子转了两圈也没找着麦格斯口中的“大人”,立即大骂道。
不过,标枪脸上一丁点儿表情也没有,跟雕塑似的。杰弗里从来不是个有耐性的人,登时撸起袖子要上去好好非常规地理论理论
恰在此时,那个伺候马儿吃食的马夫突然说话了:“南方少马,大雨林没有养马地,想要养活马儿,尤其是战马,十分困难。”
两人顿时一失神,只听那围着马儿转来转去时不时还动手按按摩的马夫继续道:
“梵贡纳条件不好,没有草地,即使种上苜蓿草也成活不了,马儿想吃到新鲜的草料,要不到林子外去弄,要不就只能找口感好马儿容易消化的树叶,这很难。”
夏佐忽然明白过来,这个侃侃而谈的马夫,只怕就是麦格斯口中的“大人”了,要不然一个普普通通的马夫,如何能让这家伙恭恭敬敬地等在一边,完全一副属下标准狗腿子模样。
“其实,有种方法叫做草料杀青,经过杀青的草料马儿吃了没有吃鲜草那样容易生病,并且最多可以保存几个月而不坏,你大可以用杀青的草料来喂马。”
“不愧是阿尔齐亚人,对养马也如此了解~”马夫放下框子拍拍手,回过身来,夏佐这才看清“马夫”的相貌:头发半白,脸上却没有皱纹,像中年人又像是壮年人
“其实,杀青的草料我也想到过,只是,这东西一般只有养马地或者放牧的草原才有,即使是便宜的草料,从草原到梵贡纳,运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另外,我觉得马儿还是吃鲜草的好,毕竟不是圈养的肉牛”
“南方多雨水,气候常年湿润,可马儿却喜欢居于干燥且地势高的地方,最好能有开阔地可以任马奔腾,这样才能使马能保持住野性,不然就会沦为温顺的拉架驽马。”既然是谈马,夏佐决定那就好好谈谈,先不想什么摸人性子的头疼事。
“没错!”马夫满是赞叹地说道,“东方最好的战马,是你们索伦姆阿勒托比草原上的宝驹,体格高大健硕,耐力强,既适合短途冲刺又适合长途跋涉,最妙的是其驮重能力,可以轻易驮着五百磅的东西不断奔袭整整半天!我敢说,不光是东方,哪怕是其他地方也找不到几种可以和阿勒托比宝驹相媲美的战马”
“那么,座狼呢?”搞不太清楚状况的杰弗里忽地冷不丁开口道。
相谈甚“欢”的两河和戳在旁边的麦格斯齐齐诧异的看过去,小胖子眨巴着明亮的眼睛,说:“座狼不也是坐骑吗?”
“小兄弟说的没错,座狼确实是坐骑。”马夫先出言解释,脸色不明地说,“但是,座狼野性太大,性情十分暴躁,因此,在战场上只能作为斥候,无法大规模进入部队;战马具有良好的服从性,不易被战场上的厮杀所干扰,而且,马儿本就是大规模群居的,群体性很强,所以不论小规模还是大规模都可胜任。这两者不可同语。”
马夫对比着解释完,后似无意般问道:“小兄弟见过座狼吧?”
“何止见过~”小胖子顿时挺起小肚子,傲娇地说,“我有好几个朋友都养着座狼呢,上回输了我不少钱还打算拿座狼抵押,要不是那玩意儿难养,小爷就牵回家了!”
闻言,马夫眼中闪烁的神色愈发复杂,道:“座狼是北境兽人族特有的坐骑品种,豢养起来极其困难,但好处也很明显,据说走奇绝险地如若平地,冲刺奔袭的速度不比最好的战马弱,战场上不单可作坐骑还会扑打撕咬敌人,发挥很强的战斗力,另外,最重要的是其非常突出的生存能力,这一点是任何战马也比不了的。”
“先生,既然知道我们从北方而来,那么,我们见过座狼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吧。”夏佐不知道马夫从哪儿打探来的消息,知道多少,为了探探底,试探性地说道,“先生想了解什么,不妨趁我们在这儿,一并问出来。”
“比如,黄金剑圣!”马夫换上副万分肃穆的面孔,直视着夏佐的双眼,字如铿锵般的缓缓道。
“我只能说,藏剑于心,以剑为魄,持剑入道,携剑成势,万剑归宗,引剑起舞,剑刃风暴!”夏佐同样对着马夫的双目,一字一顿地道。
肃然的马夫,双眸瞳孔收缩到了极致,嘴巴无意识地越张越大,脸色刹那间变得苍白,额头上出现层薄薄的汗水,犹如半截木头般愣愣地,双手不由自主地微微颤抖着。
好半晌,才回过神来,颤巍巍地拿起搭在肩膀上的抹布擦了擦汗水,沙哑着声音,涩然道:“以剑入道的圣域尊者,果然不是我辈能妄加臆测的!剑刃风暴,若是达舍尊者当前,该是何等凌然超绝的风采啊~”
夏佐依旧维持着脸上肃穆庄严的表情,心里却笑得直打颤,你当然猜不到,这位“圣者”,估计现在还在人家鼠标的操纵之下呢~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