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下最奇怪的三件事,安怀市的雨,凌皓晨的笑,一睡不怎么醒的肥猫。
安怀市的秋雨季是我见过最长的,缠绵无力还湿冷,我极不喜欢。
上高中的时候最怕下雨,起不来是一回事,起来之后还犯困是另一回事,而我这种只把脑子放在学习上的生活弱智儿,还经常忘记带伞。
凌皓晨和我不同,他也没带伞,但是他总是有小女生专门护送。
他上高一的时候,有学姐觉得他长得好看学习又好,就借口关心他的学习生活和他同打一把伞,没伞的时候,凌皓晨自然是来者不拒。
自上了高二,就有止不住的学妹“投怀送伞”。
有伞的时候就看学姐学妹的长相,他说要是林嫣学姐能和他同打一把伞,高中无憾,我铁定笑他痴人说梦。
高一下半学期的期中考试结束之后,我们五人趁巡逻的大叔不注意溜进夜晚十点左右的操场,开了啤酒吃了炸鸡,聊到嗨处就互曝喜欢的人是什么模样。
先开口的是杨周周,一本正经的说,一定要找个博士做老公,既博学又有魅力。
赵泽远损她:“你不知道博士男都是变态吗?小心家暴你。”
杨周周不以为然,顺口喝掉一杯啤酒,她说:“赵泽远,我看你是嫉妒,你这牙都嫉妒飘了。”
赵泽远的牙很委屈的躺了枪,他说杨周周人身攻击。
当时的我第一次喝啤酒,眼见女神喝酒喝的那么畅快,我也学她,然后最先喝晕的是我。
在我喝晕之前,听到凌皓晨说他喜欢林嫣学姐那样的,学习很棒,还长得好看,人也很温柔,我打心眼里鄙视他讲的眉飞色舞的样子,好像就是在嘲笑我,不够温柔,不够好看,成绩还不好。
长大后的我们,赵泽远去读了研究生,准备以后读博士,杨周周学了中医,现在在医院中医部工作,张尔尔做了幼师,每天和一群低龄儿童作伴,智商更严重下跌,我是个业余作家,没有组织只有催稿的编辑,而凌皓晨去了遥远的美利坚,说不上什么时候回来什么时候走。
我昨天刚起稿了那本言情小说,名字还暂定,但是我想怎么着也必须有我们五个,还有安怀市的雨季,以及待了三年我都没有早恋的华兴中学。
杨周周的婚礼就是这周五,我本来想把手上的文字工作搞定一部分,但是现在看来已经不现实了,哪知道结婚前还有那么多的事,结婚这种东西就是看起来很美妙,一旦自己上手,非常玄幻。
杨周周的家和我家在一个小区,新婚的房子买在她工作的附近,准确的说,我们五个住的都非常的近。
张尔尔住在南苑a区,周周和我家在c区,赵泽远和凌皓晨都在d区,我妈和周周的妈还是跳广场舞的好伙伴。
上高中那会,晚上上完晚自习我们就会成群结队的回家,早上虽然没有成群结队的来,但是起的比较晚的几位总是能不出意料的相遇,赵泽远永远是最迟的,你要是能在路上遇到赵泽远,那么恭喜你,你离迟到不远了!
杨周周的婚礼晚宴选在玉如酒店,本地的老招牌,订酒席司仪等等一帮子差事,赵泽远和杨周周忙的不亦乐乎,我这人帮忙可能不行,但是出点子还是可以的。
杨周周让我想想婚礼现场的节目,杨妈妈还想撺掇我让我妈和她一起跳段舞,我一时懵住,想起婚礼现场是万万不能跳广场舞的,要是跳了应该可以上了安怀市的重大娱乐新闻了。
不过倒提醒我,凌皓晨这家伙还是有点音乐细胞的。
兴华高中每年元旦都会有三天的节日假期作为校园文化节,基本上在最后一天会有一个元旦晚会,高一那年的元旦晚会我们班出了一个大合唱的节目。
在我们的人气老师“稻谷一郎先生”唱完伤心太平洋之后,我们班就合唱了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四年前我还以为那只是一次简单的合唱,后来我才知道那首歌的含义像那歌词一样,令人缠绵于醉人的夜晚,很多情丝随那首歌增长。
合唱中间最令人意外的是凌皓晨拉的二胡,把苏联的一首歌和中国古典乐器完美结合,惊艳的不是合唱,是凌皓晨竟然会拉二胡,而且还拉得很好,这一战之后,凌皓晨又有一个外号叫阿炳。
据说是凌爷爷不舍得自己的这一门技术失传,亲自传给自己的亲孙子。
我问凌皓晨:“哈,你要不要在婚礼现场拉段二胡?”
凌皓晨吐掉嘴里的口香糖,对我说:“我拉情深深雨濛濛,你表演依萍跳江吗?”
杨周周说我想的歪点太偏了,搞得大家还以为我们这是四角恋呢。
我其实是想恶搞凌皓晨的,因为他最近总是很奇怪的对我笑,在杨周周的点拨之下,我才知道他的诡异的笑来源于我最近转发了一条微博。
内容为宋仲基欧巴的微笑,我说我很喜欢,拜托,喜欢微笑的前提是我喜欢他的颜啊。
我在酒店是待不下去了,就主动请缨去帮忙拿周周的礼服,凌皓晨以最近交通安全事故比较多为由,当了我的司机。
本来挺害怕和他单独共处一个密闭的空间,我们这两个另类的前任,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绝交不能永不相见,但是能避免单独相处我还是想避免的。
我没想到是他打开了话匣子。
“你小说写的怎么样了?”他一边开车,一边若无其事的问。
“我,嗯……还好吧,最近比较忙,没怎么写。”
“有思路吗?你可以说给我听听。”说这句话的时候,凌皓晨打了一个左转方向灯,拐了一个弯。
“想写我们的高中。”我有些紧张后面的话题。
“那把我写的好一点,最好还会哄女孩。”他说完,我和他都笑了。
“那不行,我们要尊重事实。”
我觉得话题应该停止了,想着婚纱工作室怎么还没到,似乎路有点远,想到刚刚,仿佛回到从前。
大学毕业后刚和凌皓晨在一起的时候,我一有写作的想法就会和他说。
他总是嘲笑我写得不现实,不会有人看的,但是每次写出来都是他第一看的,看完后再给我意见,也记得写得第一本书里,男主吻女主的桥段,他说我写的不真实,然后他就实践了一下真实的吻法。
他吻完我之后,问我:“现在知道怎么写了吗?”
我带着涨红的脸和快要昏厥的呼吸,慌忙的点点头说:“知道了知道了。”
现在的他呢,话题浅谈就罢,对啊我们不是情侣了,也怪不得。
忽然车里放起了我们结婚吧这首歌,拉回我的深思,也好像讽刺了我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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