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冲跟吊眼男生一场大战,让他一举成名,只有八岁的他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之中,后来,他生吃对手的耳朵这件事情被人津津乐道。热门更多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狠人,狠到生吃人肉的地步。
这一天,一个头发染得黄黄的学生和几个耳朵上穿着耳环的学生找到了唐冲,看到这些人就知道是一些心理有着反逆叛逆的性格,唐冲很是警惕地说道:“干嘛?要打架啊?”
黄毛却陪着笑脸说道:“不敢,不敢,唐大哥,您在我们哥儿几个的面前就是‘这个’。”他晃了晃右手的大拇指说道。
唐冲很是警惕地说道:“你这是啥意思啊?”
“我们想,跟着唐大哥您混。”
“跟我混?混啥?”唐冲看着这几个远远比自己的年纪大得多的学生,很是不理解地问道。
“就是混呗,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让别人看到咱们,都要乖乖地臣服。”黄毛献媚地笑着,一边说一边观察唐冲的反应。
“你叫啥名字啊?”唐冲的心里有点明白了,这就是让他当那个通常所谓的‘大哥’,这些人就是一些混子。
黄毛甩了甩头发,细长的脖子高高扬起,说道:“我叫黄狗,唐哥叫我小黄或小狗都成的。”
“噗——”唐冲惊讶地看着黄狗,心想,这一位的名字还真是拉风啊,好好的人不做,偏偏喜欢做狗,还做得那么洋洋得意,真是天下之天,什么鸟儿都有啊。他想不太明白黄狗的心里是怎么想的,后来才知道,黄狗这些人的绰号一个比一个更古怪,为的就是让人一下子记住自己。
在现在的这个网络时代,在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被人记住很不容易,于是,这些处于青春期的男孩女孩就变着法子让别人注意到自己,为的就是不甘的寂寞,为了让自己变成别人眼里有用的人才,在学习上无法征服别人,走不通这条路之后,他们开始混社会,也是为了吸引别人的眼球而已,并不是那种真正意义上的呈勇斗狠的人。事实上,在这个社会里,敢拼命的人已经跟濒临灭绝的动物一样稀奇。
这是一个很异类的圈子,跟唐刀他们不一样,唐刀的超级战士敢拼命,他们有一层荣誉的约束,有金钱的奖励,有战友的支持。
这些混混就不一样了,由于他们的怪异,好像已经跟这个社会的正统背道而驰,其实,他们的心里想的也是非常实在的东西,那就是,我们要做受尊重的人,要让别人用仰望的眼光看着我们,可是,在梦想与现实的面前,他们选择了另外的一条人生之路走下去。
不管黄狗的仪表还是名字,还有他们的言行,都是为了让别人记住他们,征服不了别人的心灵,就征服别人的眼球。跟黄狗等人混在一起一起之后,唐冲很快就明白了这些人的心里是怎么想的。
怪异的不单单是名字,还有与众不同的外表,有的鼻孔上穿着金属的环,还有的光着膀子,露出皮肉上的纹身来。黄狗这个人打架特别怂包,他就是看中了唐冲的能拼能打,才尊崇他为大哥的。
出来混的这些人大都是聚众斗殴,真正能打的人简直没有,一旦跟别人发生了矛盾,就是一味仗着人多势众,一拥而上,乱拳打死老师傅,就是用乱拳乱脚取胜,根本不讲江湖规矩什么的。也就是没有一点规矩可言。
而且这些人大部分都是辍学的未成年人,十七八岁,十八九岁的居多。最新章节全文阅读象唐冲这么小的孩子,还都没有出来混的经验和心态。唐冲的能打来源于唐家的武功,从小,唐刀就培养自己的孩子学习武功。因此唐冲的年纪虽小,力气却比同龄的孩子更大。
唐冲记得非常清楚,黄狗带着他出来玩的第一个地方叫做“青春乐园”的迪吧。这是一个开设在八一路上的一家迪厅,在门口站着身体永远也站不直的年轻人。
唐冲的家里虽然没有配备保镖,不过他的爸爸和众多的‘姨妈’的身边却从来不缺保镖的,那些人都是正规的军人出身,讲究的是行如风坐如钟立如松的标准军姿。看到这些混混站没站相坐没坐姿的样子,唐冲正眼也不瞧一下。
黄狗带着唐冲,觉得自己很有面子,比起唐冲的一战成名来,他们混了好几年也没混出什么名堂来。唐冲的行为简直太拉风了。他们就是佩服唐冲的这一点,敢拼敢打敢做。
人们通常都是这样的心里。自己做不到的别人做到了,于是就开始对自己做不到的人很崇拜,即使是有一个杀人如麻的罪犯,也有人佩服得五体投地,曾经有一个杀人最多的男子,名字是很久之前的了,他选择的目标通常都是年老体衰或孩子下手,杀了七十九人,这个人就有一大帮子的追随者,有人还在期盼着将来有人打破这个杀人犯的记录。不知道被杀的是如果是自己或者是自己的亲朋好友的时候,他们会怎么想的。
这是一个思想扭曲的世界,一个不理智的世界。尽管法律上判了杀人有罪,在以叛逆心理为标榜的人的心里,杀人的人就是英雄。
未成年人是不允许到这样的公共娱乐场所的,唐冲进去一看,还有不少比他大一些的男男女女都在,如果把年龄比一比,他无疑是最小的一个。
浓烈的金属音乐声音铿锵有力,几个穿着暴露的年轻女子在中间的台子上跳着身体软绵绵的舞蹈。黄狗等人簇拥着唐冲在靠近台子的地方坐下来。服务生送上了啤酒果盘等东西。黄狗叫道:“打开瓶盖子,不打开哥哥们怎么喝啊?”
唐冲冷笑一声,不等服务生过来,他随手一拧,就把啤酒盖子打开。像是面团做的那么容易。
这一手镇住了黄狗和服务生,都惊讶地看着唐冲。
黄狗不失时机地竖起大拇指说道:“大哥就是厉害,永远都是小弟最崇拜的人。”
唐冲还是比较谦虚的,说道:“这算啥?就是小玩意儿而已。”
“大哥,给您叫一个小姐来伺候着?”黄狗根本想不到唐冲只有八岁,还是处在未解风情的年龄。唐冲摇摇头说道:“不要了。看看就好。”他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台子上的跳舞女。一脸痴呆相,笑翻了手下的小弟,他们感觉唐冲是狠人,却像是小孩子一样说话做事。
来到迪厅玩了几次之后,唐冲就变得比以前成熟了一些,主要是见惯不怪了。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开始还有一点刺激,看得多了就觉得无味。主要让唐冲着迷的还是喝酒,他的酒量非常大,一喝酒就是一箱子,在迪厅这个地方,消费主要来自酒水,里面卖的啤酒比外面的要贵一倍多,他一个人就能喝一箱子啤酒,让黄狗等人叫苦不迭,没有别的,主要是他们的家世都不是很好,没有大笔的收入来源,这样子的消费很快就让他们口袋变得干瘪下去。
黄狗找到唐冲,苦着脸说道:“大哥,小弟这些天没有进项了,去不起场子里面玩了。”
“嗯?”唐冲愣住了,看着黄狗说道:“没钱了是吧?”唐家的钱多的跟海水一样,在唐冲的心里从来就没有缺钱的概念,玛丽给孩子的零花钱都是上百上千的,唐家的人花钱也没有“枯竭”这个想法。
“是啊,大哥,您的想一个来钱的路子啊,要不然,我们坐吃山空的,再也没法混下去了。”
如果回家要钱,玛丽说不定会给唐冲钱的,就是唐冲跟姨妈唐皈和戴媚等人伸手要钱也成。但是唐冲的性格就是这样的,别人给了就给了,伸手接着,别人不给钱,他从来没有要钱花的习惯,这种习惯也是一种贵族的性格。当初他的父亲唐刀到了京城上学,口袋里没钱了,想到的首先是跟别人‘借钱’,当然了,是那种很霸道的借钱。没有放低自己的尊严。这就是唐家的遗传,也是一种风格。
唐冲还是年纪太小,不解地问道:“啥是来钱的路子啊?”
黄狗对唐冲还是比较了解的,知道这位大哥不是出来混的人,对这些‘道上’的事情不是很清楚,说道:“我们可以卖******啊,帮着别人看场子,这些都是挣钱的路子。”
“卖******?”唐冲怒道:“不行,我不会干那种事情的,那是害人的东西,不过,看场子,不就是给别人当狗吗?你当狗当得很舒服,我却不习惯。”
黄狗一点也不觉得脸红,当狗不当狗的他没有想过这一点,不过,只要别人给钱就好。这年头,没钱啥也干不了。只有钱才是最实在的东西,说道:“那么,大哥,我们跟着您出来混,总不能一个钱没有啊?小弟已经两顿没有吃饭了。”
“跟我来吧。”唐冲还是有办法的,以前不挣钱,那是没有向这方面想过,现在,需要搞钱了,唐冲的脑子一转就有了办法。
他带着黄狗等人来到公交车上,选择了人比较多的一路车子挤了上去。像这样的车子上,掏包的人最多,在人挤人的地方,人们的警惕性往往放低了,比较容易被人偷了钱物去,黄狗等人还以为唐冲要掏包呢。这也是一种挣钱的路子,不过需要一点点的技巧,没有受过训练的掏包贼,还不得让人家给抓住啊。
唐冲瞅着一个小偷,小偷得手了之后就开始下车,唐冲紧紧跟在后面,掏包贼很快就发现了尾随着他的唐冲等人。回头看了看,不是警察,而是一些小混混,小偷的心紧了紧,今天的运气不太好,这些人来者不善,不会是想黑吃黑吧?他撒腿就跑,唐冲也跟着跑起来。
小偷的个子比较高大,是成年人了,唐冲的个子矮,腿短,小偷跑一步他需要跑两步才能保持距离不再拉开。唐冲的步子小,腿脚却灵活,速度非常快地跟在小偷的后面,紧追不舍。
一追一赶,前后两伙人都闷着头不叫不喊,也不理会路人诧异的眼光,很快就从解放路跑到了八一路,再转到金陵路,小偷的速度越来越慢,后面的黄狗等人早已看不见了。小偷在前面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回头一看,唐冲还是神采奕奕的样子,一点也不见疲劳,好像是出来散步一样轻松。
小偷终于忍不住了,回头喊道:“你追我干啥啊?”
“咱们谈谈啊。”唐冲追了上来。
小偷摆摆手说道:“你别过来啊,咱们有话好好说,你想咋地吧,说。”
“咱们都是实实在在的无产阶级,本来就是一家人,应该联手向资产阶级出手,单个干多孤独啊,咱们应该联手起来,是不是?”能把黑吃黑说的这么理直气壮的人,还真的是世间少见。
在唐冲看来,就是黑吃黑也是应该的,他觉得自己是站在正义的一方,毕竟不是自己亲自下手偷了人家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小偷可恶,黑了小偷就等于是替天行道了。这是他心里很天真的想法。
小偷却不是那么天真的人,依旧很警惕地说道:“怎么联手?你想学偷东西啊?”
“呸——我是那么没出息的人吗?”唐冲觉得小偷的智商太低,说这样的话对自己简直就是一个侮辱。
“对,你有出息,我没出息,小弟弟,你回家吃奶去吧,外面的风大,不适合你出来混的。”小偷听到唐冲骂他没出息,心里很是生气,加上黄狗等人依旧没有出现,他的胆子大了起来,眼前只有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怕啥?
唐冲看到小偷不再唯唯诺诺的样子,很是惊奇,说道:“你敢这么跟我说话?我告诉你啊,我是唐冲。”
“唐冲?”小偷疑惑地摇摇头,说道:“我没听说过。”
“我这么有名气,你竟然说没有听说过?”唐冲大怒,觉得小偷在侮辱自己的知名度问题。
“是啊,我管你去死啊?就是没听说过,你咬我啊?”小偷很嚣张地说道
“我咬你?还真说不好呢。”唐冲看了看四周,这还是在大街上,摆了摆头说道:“跟我走吧,这里不适合练摊。”‘练摊’是一句比较‘上道’的话,意思就是打架的意思。
小偷也不想闹到警察来的地步,毕竟他的心里有鬼,真的到了警察局就说不清楚了,指了指旁边的胡同说道:“那边比较静,我们去那里练练。”
“好,走。”唐冲丝毫不惧个头比自己高了一个头的小偷。
走进了胡同里面,这是一个僻静的地方,四周都是高楼大厦,挡住了人们的视线。唐冲和小偷面对面站住了,小偷冷冷地看着唐冲,说道:“你现在如果后悔了,哥哥可以放你一马,咱们本来就无冤无仇的,各走各的好了。”他不想节外生枝,跟唐冲纠缠下去,跟着唐冲一起的那些混子可是非常烦人的,比起警察来更让小偷害怕。跟混子结仇之后,再‘干活’就不太方便了,假如他正在下手,旁边有个人喊一句“小心小偷啊”,那他就偷不成了,这叫做损人不利己,混混最爱做的事就是损人不利己。
唐冲继续摇头说道:“不成,如果你怕了,就留下口袋里的钱,我放你走好了。”
“小崽子,别给你脸不要脸啊,来吧,看看你家爷爷我是不是真的怕了你了。”小偷也发狠了,拼着得罪了这里的混混,也不能让唐冲给吓趴下了。
唐冲摆了一个起手式,很快,小偷就扑了上来,拳脚生风,力大无穷,招招都向着唐冲的要害处招呼。
“我闪,我闪……”唐冲一边跟小偷周旋,嘴里还叨叨着,像是玩儿一样轻松自如。
很快,唐冲就感觉不到轻松了,小偷接连两拳砸在他的小肚子上,肩膀上也被小偷踢了一脚,尽管不是很痛。却给小偷带来无比的信心,他想唐冲很快就能知难而退,不再纠缠下去的。
唐冲还是输在身材小,力气小的先天条件不足上面了。而且,做小偷的人都练过几手,干这行的随时会被人抓住,没有一点防身的绝技根本无法长期干下去。这个小偷也是这样的人,身手比起吊眼男生来要灵活很多,下手也比较黑,专门打唐冲的要害部位。
唐冲的胳臂腿都比小偷的短,人家一拳能打着他的身体,等唐冲一拳打出去,不等招呼到小偷的身上,人家就是站在那里不动,胳臂比唐冲的长一些,也能抢先打中唐冲。
这是唐冲第二次跟人争斗,觉得自己必须改变被动为主动,要不然,今天要吃亏在眼前。他瞅准了一次机会,狠狠扑上去,双手紧紧抓住了小偷的衣服,跟小偷滚在一起,然后仗着自己的身体灵活,骑在小偷的身上,按住了小偷,一拳一拳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