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兴默默把头转到一边,点了点,没说话,罗漪接着说道:“如果,你愿意,把你的故事讲出来,给我们听一听,好吗?”
陈家兴一时被她不设防的心态感染了,笑道:“好啊,等有了机会再说吧,我是怕,那些往事会污染了姑娘的耳朵,这个世间,是一个尔虞我诈的社会,很多事情,完全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有时候,事情的复杂程度超过人的想象。( 800)小说/”
“那就更应该说出来了,把心事放在心里面,时间长了,会憋坏一个人的。”罗漪关心地说道。
陈家兴心中一动,想到自己的过去,想到那些惨死在沙漠里的囚犯,在他的心里始终有一种负疚的感触,如果不是因为他,那些囚犯至少不会那么快死去,其实,这件事最终还是坏在大虎的手里,如果不是因为他看破了自己的行动,一传十十传百把这件事在囚犯里面传开了,那些人怎么会死呢?这么多年过去了,陈家兴始终没有走出压抑的心理,直到双虎死去,他才想明白了,像双虎那样的人,死了,是一件拯救无数无辜的人的幸事,他不应该总是沉浸在往事里面。
陈家兴把手枪收起来,慢慢地说道:“从前,有一个人,他做了一件错事,被抓了起来,判了死刑,后来..。”当下把自己的那些事情变作一个陌生人的口吻说了出来。
罗漪是一个冰雪聪明的人,从陈家兴的叙事语气和心情的沉重知道,他说的故事其实就是他自己的故事,那个被狱友叫做蝎子的人,就是陈家兴自己,虽然他没有点明故事里面的人就是他,如果不是当事人,又怎么会把这件事的内幕了解的那么清楚?想起陈家兴整天趴在蝎子的洞口观察它的习性和生存方式,罗漪由衷地说道:“那个人,真的了不起,凡是一个有恒心有毅力把一件事做到底的人,就是圣人,虽然他是为了逃避刑罚,也算是人间的奇人了,竟然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没有气馁,依旧坚持自己的观点,如果,他还活着,完全不必感到内疚,选择越狱,是每一个人的决定,他们都是成年人了,能够为自己的未来做主,死了,是自己的选择,活下来,是选择之后的幸运。从今往后,每一个人都要开开心心地活着,是不是?”
陈家兴感激地看着她的脸,是罗漪,用一双神奇的手,打开了萦绕他心中的心结,他激动地说道:“谢谢你,姑娘,这么多年,终于有人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说出了最有说服力的话,如果,蝎子不死,他一定会因此感激你的,对你亲口说一声谢谢。”
罗漪微笑着说道:“这件事,发生多久了?”
“快有十年了。”陈家兴望着落日说道:“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呢?我来收拾晚饭吧。”
罗漪跳起来说道:“还是我来,我是女人,应该擅长做家务,要不,会嫁不出去的。”
陈家兴挤了挤眼睛哈哈大笑着说道:“你放心,你嫁不出去的话,我帮你找一个欧洲的王子,让全世界都能看到你的风采。”
罗漪眼睛飞快地看向唐密那边,摇头说道:“唉!算了吧,我就是一个灰姑娘的命,可不想找什么王子,只要能让我欣赏的人,就是一个癞蛤蟆也是王子变的。”
陈家兴被她诙谐的语言逗得哈哈大笑,很久没有走出沙漠了,想不到,这个世界上的年轻人一个比一个更幽默,更有理想和活力。
陈家兴出去找唐密说话去了,罗漪在一旁弄干粮,准备晚饭。热门罗漪弄的晚饭很丰盛,有熏烤的出来的羊腿和卤肉,还有一瓶白酒。
陈家兴和唐密却不习惯喝酒,每个人只喝了一两酒就不喝了,罗漪说道:“男人喝酒才会更有力气做事。”
唐密诧异地说道:“这是谁说的?以前怎么没听过这样的话啊?”
“我爸爸说的。”罗漪理直气壮地说道,现在,每当说到父亲,她的心里已经不那么难受了,在人命贱如草的沙漠里,活着,是一种幸运,死了,就是命运,怨天尤人只能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几个人都知道晚上必有一场恶战,却都毫无惧色,话句话说,就是害怕了,也只能无事无补。只能勇敢去面对任何一件事,唐密忽然指着那些不时伸头看着这里的狼群说道:“真是一道好风景啊,我们在这里喝酒吃肉,狼群在一边馋液欲滴,换做别的任何地方,都看不到这样的人间奇景。”
罗漪莞尔一笑,说道:“你说这话真是有笑谈风云的气魄,那些狼,也真的能忍得住。”
唐密说道:“他们是纪律部队,没有狼王的命令,不会展开进攻的,我估计,就是交战,也要在十点以后的时间,那时候,人的体力下降到最低点,困意渐渐上来,狼就开始进攻了。”
罗漪被他的一句,纪律部队逗笑了,笑颜如花地说道:“原来,狼也很聪明啊,不是鲁莽匹夫。”
陈家兴说道:“狼的狡诈可怕就在这里,它们知道怎么才能用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胜利,这些年,我在沙漠里也杀了不少的狼,知道它们的习性,很凶残很暴戾的,就是同伴的尸体也会毫不在意地吃下去,狼群远途奔袭,头狼跑在前面,如果,头狼坚持不下去,死在半路上,狼群也会把头狼吃了,大伙补充完体力,会出现另一匹头狼,带着大伙儿继续走下去。”
唐密惊讶地说道:“这样下去,狼的战斗力岂不是原来越弱?”
陈家兴小小抿了口酒,说道:“其实不然,作为头狼,都是体力好,战斗力强的狼,轻易不会倒下来,如果,倒了,不是体力不行,是因为年岁大的关系,已经不能适应做头狼的角色了,那么,狼的退役,只有一个下场,就是做狼群里面,所有狼的食物,把墓地设在同伴的肚子里,也是狼群的独创,其他的野兽都没有这样的传统。”
罗漪心有余悸地看了一眼不远处的狼群,说道:“狼凶残到这样的地步,看到了猎物还能保持如此镇定,狼王的地位,在狼群里面真是号令群雄,莫敢不从啊。”
陈家兴点头说道:“正是这样,这群狼的狼王是一头白色的狼,白色的狼很少见,百年不出一个,出现了一定有着更强壮的体力和威望,更难斗,我很怀疑……”说到这里,陈家兴犹豫了一下,才说道:“我怀疑,狼王不是这里的狼,应该是一头外来的狼,前几天,我们把它带来的狼群消灭的差不多了,昨天,这个狼王竟然又纠集了更多的狼过来,你今天冲进去,那些狼几乎是一哄而散,就说明,这些狼来自不一样的群落,是临时走在一起的,彼此之间还缺乏配合,如果是一群在一起生存了一年以上的狼群,你今天这样冲进去,绝对不会囫囵着出来,群狼一拥而上,打不胜打防不胜防,任何一张嘴巴和蹄子,都是攻杀的利器。
“打狼只能打头,别看狼头号称是铜铁做成的,却顶不住一粒子弹的威力,如果用棒子打,就不能打头,只能敲狼的腿部,狼腿是麻杆腿,很脆弱,使劲一敲就敲断了,最后一个致命的地方就是心脏,只有狼跃起的时候,才能打中狼的心脏,这几个部位都是狼的弱点部位。”
陈家兴所说的几个重点部位,现在只有头部适合打击,其余的腿部、心脏,都不适合攻击,打腿部,手里没有合适的木棒,打心脏,必须等狼扑下来才行,狼的身体扑下来,只有一秒钟的时间,人在惊慌失措的情况下,怎么能做到最精确的射击?因此,在唐密的心里,一向都是,乱射一气,不死的狼,因为流血、缺乏有效的治疗,慢慢就会死去。这样做,对狼固然残酷了一些,总比被狼吃掉要好一些。
唐密这才觉得陈家兴对付狼很有一套,他的办法就是门外汉的打法,只有象陈家兴这样,有针对性的打击,才能把狼群消灭干净。
罗漪没有跟狼群正面交锋过,拍手叫好说道:“这样,狼群岂不是不堪一击?”
陈家兴笑了笑,说道:“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首先需要有精确的设计技术,其次,需要镇定,有临危不乱的心态,最后需要过人的臂力和勇气,这几样,你有哪一样?”
罗漪这才说道:“我一样没有。”
唐密不忍看到罗漪吃瘪,说道:“其实,就是一个经验的问题,只要经常跟狼群交战,这些方面都能做得到。”
陈家兴不得不打击他一下,说道:“你有经常跟狼群交战的机会吗?跟狼群遇上了,就是白刃战,不是狼死,就是你死,没有别的路可以走,只有杀死狼,人才能活下去,要知道,狼是冷血的,不可能给人第二次机会。”
陈家兴对待唐密的态度让罗漪很不高兴,可是,考虑到他也是为了唐密好,只得按耐住心中的不快,说道:“你说的是,我们会小心对待狼群的。”
唐密此时考虑的是,陈家兴会不会因为手里有了武器,而变得趾高气扬起来?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陈家兴将会变得比狼群还要危险,毕竟,狼群是无情的,可是,能杀死人的,自古以来都是人杀人的时候居多,狼吃人的数目,毕竟只占据了少数,防狼,更要防止人的伤害。他倒是对于如何打狼并不怎么关心,正如陈家兴所说的那样,狼群之间还有一个磨合的过程,他们三个人不等狼有充分的契合机会,就要把它们消灭掉。
到了晚上,唐密从望远镜里面看到狼群果然变得骚动不安起来,不禁它们之间互相撕咬,还显得坐立不安,很多狼开始在隔着沙沟的对面来回奔跑,好像身体里面有着使不完的精力。
唐密想了想,告诉罗漪在这里看着狼群一会儿,他悄悄离开了,正当罗漪为他的去向担心的时候,唐密穿着厚厚的棉衣,抱了一大包仙人掌回来。
原来,在沙漠里可以热烈生长的,只有这种特别耐旱的植物,它们疯狂地生长着,在沙漠里随时都能看到,他想利用仙人掌上面的荆刺来阻止狼群的攻击,幸运的是,狼群只在正面布防,不曾把他们包围,狼总是狼,不会象人那么懂得策略。
唐密他们不能撤退的原因是,驼马和人在一起,撤退的时候,辎重很多,驼马将会成为负累,狼群一旦随后追来,在广阔无垠的沙漠里将会陷入被动,因此,只有在原地坚守,而不是撤退。
唐密在沙丘的上面把仙人掌排成一列放好,如果狼开始进攻,仙人掌会充当第一道防线,让狼群的攻击稍微阻塞一点,那么,他们面临的压力会减少很多。当争斗一旦开始,战斗很快就成为白热化的状态,多争取哪怕一秒钟都是救命的一秒。
唐密做完这一切,拍了拍手,坐在罗漪的身边,陈家兴又把竹笛拿了出来,唐密却无心跟他学习吹笛子的技术,他的心中充满了战意,双拳紧紧握在一起,看着身边柔弱纤细的罗漪,暗暗下了决心,哪怕自己的性命不在了,也会保护好罗漪,让她不受伤害。
当月亮从东方升起的时候,狼群更是骚动不安起来。狼群集体向着东方坐立,头颅高高扬起,不一会儿,狼群冲着月亮嚎叫起来,一阵阵的野兽的叫声在空旷的沙漠里回荡着,比严冬里的北风更要寒冷彻骨,让人心中不停涌动着惊悸的感觉,驼马开始情绪不稳起来,骆驼的哀鸣声音和骏马的长嘶声音交织在一起,犹如演奏一曲弱肉强食自然法则的序曲,罗漪听得心头颤抖,伸手跟唐密的大手紧紧握在一起,两个人的身体靠在一起,才能抵抗住狼嚎带来的恐惧。
狼群嚎叫了一会儿,陈家兴忽然说道:“来了。”
果然,狼王迈着优雅的步伐,在狼群四周转了一圈,好像检阅狼群的战斗力,然后,狼群开始向着沙丘上面冲过来。
陈家兴弹出半个身子,在驼马不安的情况下,还是稳稳地右手持枪,左手端着右手腕,降低枪击带来的后坐力,这是一个十分标准的军人射击姿势,只有经过严酷军事训练的人才能摆出这样的姿势。
狼,奋起四蹄,拍打着地面,激起一层层的尘土,它们的头颅努力向前,地面开始震动,犹如一下子来了千军万马一样,战鼓雷动,战马嘶鸣,战士高高举着闪闪发亮的战刀。
这一刻,罗漪想起了在影视剧里面看到的古战场上的景象,眼前就是一个真正的战场,杀伐的结果,只能有一方胜利。
啪地一声,陈家兴首先开枪,他的枪法不错,随着枪声,唐密清楚地看到,一匹狼象一个木头一样栽倒在下面,其余的狼群顾不得看一下同伴的尸体,继续向前冲上来。
唐密咽了口唾液,表情很紧张地护在罗漪的身前,他一只手里握着一把长长的马刀,一只手里握着一把已经被他攥出汗水的手枪。
唐密也开始开枪了,他没有陈家兴那么好的枪法,只向狼群最集中的地方开枪,两个人轮流开枪,狼不时倒下,淹没在狼群之中,前面的狼依旧向前,速度一点不见减慢,数量更看不见减少。疯狂的狼群让人心惊胆战。
陈家兴依旧紧紧握着手枪,对唐密说道:“你退回去,快一点,退到最里面。”
唐密心里牵挂着罗漪,不得不一再退后,躲在驼马的圈子里面,想到自己要用更不具备反抗能力的驼马来保护自己,心里顿时有一些惭愧,只能欺负牲口不会说话,不会向他提出抗议了。
容不得他仔细考虑,西周都是狼嚎的声音,枪声、驼马的嘶鸣声,交织在一起,声音杂乱的听不清面对面的人语。
时间不长,陈家兴也浑身是血地跑了进来,唐密看到他身形灵活,不像受伤的样子,浑身上下可能迸溅的都是狼的鲜血,紧跟在陈家兴背后的是一头眼睛发红的杀红了眼的狼,它高高跃起,比人的身高还要高,一双蹄子眼看就要搭在他的肩膀上,张开的大嘴露出可怕的森森的牙齿,嘴巴对准的正是陈家兴颌下的咽喉,这一口下去,陈家兴的咽喉一定被撕开。
唐密抬手就是一枪,由于距离十分靠近,对准的正是狼的心脏部位,陈家兴见唐密向他开枪,他能感觉到子弹的热气从脸颊上传来,不由得大吃一惊,没容他喝问,身后传来噗通一声响,原来是那匹狼重重摔在地面上,溅起一阵尘土。
陈家兴匆忙之间投来一个感激的眼神,马上回身再战,唐密也撇开罗漪,迎着狼群冲了上去,手里的枪口对准狼犬乒乒乓乓地开枪射击。近距离的射击十分有效,枪枪都让狼毙命呜呼,情况已经十分危急,狼不要命地冲了上来,前赴后继,潮水一般的一浪接着一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