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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小姐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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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第十章 初夏时节[第十四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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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初夏时节

    第十四回

    数日之前,我已经服用了绿婆婆为我炼制的最后一颗丹药。至此,九颗丹药全都被我服食了。

    服药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做过那种反复循环的噩梦,成群的僵尸不死族和进化成更强形态的雷克斯山庄的恶灵也没再出现在我的梦里。

    在梦境中,我是通灵师,不断学会了各种通灵法术。现如今,我已经不做那噩梦了,我当然也就不再是通灵师了,在梦中掌握的那些玄奇法术在现实中则是无法使用的。

    身穿玄黑衣装,骑乘僵尸战马,手持白骨镰刀,率领不死兵团,在长夜中驰骋,这种感觉其实也不错,很神奇,也很神秘,还有种黑暗的魅力。

    只不过,若是像在我梦里那样,被恐怖而又强大的不死族杀死了,那就一点意思也没有了。

    我只是在做梦时变成了通灵师,也已经能够体会到身为通灵师的艰难与凶险。巫格鲁·娜确是现实中的通灵师,她所要面对的挑战和危机更是难以想象的。

    忽然间,很思念娜娜小姐。可惜,我联络不到她,也不知道她现在身处何方,在干什么,过得怎样。

    那一天,我和德默登上了我家牧场附近的低矮山岭,观赏了天边的美丽晚霞。

    在那一刻,我才真正觉得,山庄迷案的余波已经平息了,生活又将进入下一个崭新的阶段。

    这些天,我都在帮母亲处理牧场的事务,上大学时读过的许多课程都是文员专业的,正好拿来实践,为日后找工作打下基础。

    最近这段时间,大块头德默也很忙,总是在小镇上奔波。我陪着德默去了小镇好几次,他逐渐也对这座小镇熟悉起来。

    从行政意义上讲,包括我家牧场在内的周边地区都属于小镇的管辖范围之内。而这座小镇又隶属于离此不远的那座城市——我就读的女子大学在那里,我今后也有打算去城里找份感兴趣的工作。

    小镇当然没有城市那么繁华,但也很热闹。附近的牧场都把小镇当做贸易中心,通过畜牧业生产出来的制品经由小镇的工厂进行初加工,续而销售到城市里去。

    我家牧场的羊毛就是由小镇的加工厂收购的,然后再卖给城里的大型制衣厂,成为服装原料。

    同时,小镇的商人们从城市里采购各种生活日用品、高档奢侈品,出售给小镇周边的各个牧区。

    区域经济就是这样逐渐形成的,小镇因此得到了发展,各种设施一应俱全。

    这座小镇还是飞空艇的中续站之一,是空航交通网络的一个组成部分。

    每年,飞空艇都会来到小镇,从遥远的海边运来各种海鲜。这些海产有的在小镇售卖,大部分则被转运到了城市里,以此形成一条特殊的贸易路线。

    经过一番考量,德默打算利用督察大人颁发的那笔奖金,在小镇上做生意。

    德默原本就是个流浪商贩,此番可算是重操旧业。况且,他总不能一直待在我家的牧场无所事事。

    实际上,德默在我家也不是白吃白住的,他帮我的父亲修好了仓库,为我去找药,还学着做了许多牧工的活。大家都觉得,有他这个帮手,还真不错。

    只不过,德默在我家毕竟没有一个正式的身份。更何况,男子汉大丈夫终究是要干一番事业,要想办法去挣钱的。

    听说了德默的安排,我的父亲很支持他,请他继续住在我家的客房,免得还要去小镇租房子住。德默很感激的答应了下来,我们当然也很高兴。

    就这样,大块头德默早上在小镇设摊做买卖,晚上回到我家牧场休息,过起了较为稳定的日子。

    利用晚饭后的空闲时间,德默修好了一辆被人废弃的小货车。他还不知从哪儿搞来了一头毛驴,于是就有了他的运货驴车。

    德默赶着驴车去小镇,车上是他所有的货品。他的经营思路是把小镇的商品卖到附近星罗棋布的牧场和农庄去,再从那里收购物品卖给小镇居民,以此赚取差价。

    因此,德默前往小镇时,货车上满载着羊毛、皮革、奶酪、腌肉、腊肠等物品。回来时,车上又装满了蜡烛、灯油、香皂、餐具、茶碗、玩具、烟酒等货物。之后,他会驾驶驴车,跑遍附近的每一个牧场、农庄。

    经过了数次来回,德默在小镇上已经认识了好多熟人,周边牧场和农庄里的人也都熟悉了这个大块头。

    人们普遍认为,德默这个家伙风趣幽默,虽然看上去有些糊涂,但办事还是比较牢靠的,因此很快就信任了他,并将许多采办的事务委托给了他。

    德默随身带着一本小册子,上面写满了每个客户的需求,以便到镇上去采购。有时,他还会不辞辛劳地去城市一趟,或驱车前往更远的畜牧点拓展生意。

    原本,附近地区也有像德默这样的流动商贩。只不过,一个年事已高,另一个却是懒汉。

    那位老者由于身体原因,逐渐没能力做买卖了,他的儿子又已在城市里工作,他因此后继无人,他的货车出现在乡野的次数越来越少。

    那个懒汉不愿意勤奋工作,整天就只知道做白日梦,想要好酒和美女,却懒得做事。而且,他做买卖时乱开价,以次充好,黑得很,别人都不喜欢他。

    得知德默在做生意后,那位老者登门拜访,给了他许多建议和帮助,告诉了他许多有关于本地的情况。

    这位老人家确实很热爱这片土地,希望为本地的民众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是个大好人。

    德默后来也到老者家中去做客,送给老人一罐上好的茶叶以及一盒上等的烟草,并在老人家中过了一夜,两人成了挚友。

    不多久,那个懒汉自己好逸恶劳,却嫌德默抢了他的生意,这就纠集了几个无赖,突然有所行动,要给大块头点颜色看看。

    德默不想惹麻烦,但麻烦还是找上了他。这年头,做个小买卖可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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