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在朝堂上将制定新法这件事给确定下来了。但要想将以往沿用的《吕刑》给完全丢弃,而要重新另起炉灶,制定一部全新的法律,这其中的难度要远胜对旧法进行重新修订和补充。所以在没有合适的参照物的情况下制定这样的法律对现在的齐国来说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所幸,从后世里来的小白虽然不是学法律的,但对后世那些法律法规并不陌生。而且小白也不用完全照搬后世的法律,这既不可能也不适合这个时代的现实。但对这个时代原始而野蛮的法律来说,后世的法律的精神和制度却能被用来重新定义此时对法的概念。
只要有了后世里对法的理解和以知,现在制定出什么样的法律条文来并不重要。因为小白所用的后世里的法律法规来作为此次立法的蓝本,可是从法律概念到法律制度的一次跨越式的大发展。
在春秋之前,法律都是被称为刑的,这个时期主要代表着奴隶主大贵族们的利益,为了有效地压迫奴隶们,严刑酷法便是此时法律的标配。于是贵族与贵族之间的礼仪十分完备,在日常生活中也表现出高尚的道德与文明。但当贵族面对底层的人民时,所有的礼乐制度便通通不适用了,取而代之的便是严酷的刑。
但随着生产力的进步,礼乐之制的崩坏,传统道想的滑坡,在春秋之未和战国之初这段时间里,法律就由刑变为了法。这段时间也是由秘密法向公开的成文法相转变之时。一大批法学家开始修订律法,以此作为治理国家的方法。这其中既有执政的卿大夫,像铸铁刑鼎的赵鞅,郑国的子产,还有像邓析那样的民间法学家。
一些代表着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法律开始颁布,这其中的代表便是李悝主持编制的《法经》。当此之时,法不仅仅再代表着刑罚,而有了刑罚的制定标准和行为规范的内容。虽然这时的法律还是显得比较原始野蛮,便相比起按刑定罪的早期刑法来说,已经开始以罪定刑,这代表着早期的法律已经前进了一大步。
而在商鞅变法时,又将法改为了律。律便是代表着详细的法律条文,在此后大多数朝代都将法称律,其含义基本相同。从古至今,法律条文越来越详细,其作为一种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而被适用于任何人的作用也越来越强。
直到近代清末民国时期,随着西学东渐,更为适应工业时代的西方的法律条文和法的精神才成为中国新的制法标准。在摆脱了封建专制制度之后,贯彻了天赋人权的法律才能真正称得上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
现在曾经有人鼓吹先秦时秦国的法治有多么完善,是如何进行“依法治国”的。但是这里的“法”和后世里的法律在制定法的目的上是截然不同的。现代的法是为了保护普通人的利益免受非法手段的侵害。
而在此之前,无论统治者如何粉饰,法律始终是为统治者服务的。统治者要求别人遵纪守法,可他在面对法律时又如同在肆意摆弄一个玩具,所谓的“言出法随”便是上位者视法律为儿戏的真实写照。
有些人以为法律可以管到你们,但管不到我,而且我还要用犯法的方式来展现我的权威,这种视法律为别人所设的想法尤其会发生在那些上位者身上。而小白不希望自己以及自己手下的贵族们还在用这样的心态来看待法律。
有些人他们往往自视甚高,天然地便认为自己便是天上的太阳,周围的一切都应像行星一样绕着他的想法来运转。有了这种我比法要高贵的心态的这种人一般都不会重视规则。而不愿遵守规则,自己又没能力改变规则的人,在破坏了保护他的规则之后,他的下场就会很悲哀了。
随着生产力的进步,社会环境的变化,如果按照现在的从刑到法再到律的顺序发展下来,用法律能够再度造就一个号称以法治国的秦国便不错了。
而如果没有外来文化的影响,中国古代的法律便会成为君主们用来增强自身权利,打击封建贵族,维持自己至高无上地位的一件工具。它虽然也有维持社会生产秩序,保证人的基本生存的作用,但它还是不能代表普通人的诉求。
而在严酷的依法治国的秦国崩溃之后,法家的信徒们开始消失,地位不断降低。而在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儒皮法骨便成为法律新的存在方式。
而董仲舒提出的春秋狱诀,以心定罪等主张更使法律难以摆脱人治的影响了,儒家的经义已经拥有了高于现行法律的效力。与法治比起来更加灵活的人治成为中国法挥之不去的烙印,这虽说是有助于维持封建统治的,但也为断案者扩大了主观判断力,为法治败坏大开方便之门。
小白是希望通过这次立法可以真正地改变这个时空的未来。因此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一面将自己记忆里法律法规的种类和司法的程序写下来,并且和自己的大臣们讨论,另一方面开始组织大臣们编写新的法典。编写之前先由小白和众人商议出一个例子作为示范,再由大臣们跟据这个例子接着向下编写。
为了能够更高效地完成编制法典的任务,而又不耽误了正常的公务处理。小白将自己手下的几个重臣们分成几组人,让他们带领着一群大夫和士来编制他们所负责的那部分法律。于是无论是礼仪还是刑事,市政还是税收,工商业还是农业都很快开始立法。
每当他们编成某个条文便送至小白那里,由小白亲自进行审核,确认没问题之后便先留档,等到法律全部编制完成后再集结成一部法律。当所有人负责的那部分法律都完成之后,几部法律便全部集结于小白那里进行汇集。
就这样,不出半月,一份草草拟就的法律框架便搭建起来。汇集而成的这部法律事关刑事民事等方方面面,真正反应了齐国的社会状态,体现了齐国依法治国的原则,成为后世新修法律的范本,所以后世的人们便将小白修订的这部法律称为《齐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