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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百二十六章 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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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念及此,他肯定的点点,随即又想:“那么第三步就是获取他的信任了。告诉他,其实我不仅仅可以联系人让他来杀,让他获得杀人的爽快感,满足他的兴趣,我还可以追随他,成为他的忠实部下。

    对对对。这样的话,我应该就能保住性命了。虽然不是永久,但至少是暂时可以做到了。因为,没人会傻到乱杀自己的部下,对不对?虽然做他的部下我很吃亏,毕竟这家伙不会给我带来任何的福利。但是,至少我能活命了啊。

    对对对。就是这样。能够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其他一切都是扯蛋。我首先要保证活下来才能去做其他事,才能继续接下来的计划。他承认了我了以后,接下来的计划就简单多了,我联系十几个同事过来,让他杀。

    等到他杀的满足了,休息的时候,我用给他倒杯水的借口接近他。其实,给他倒的是热水,一百度的高温水,等到他接杯子的时候,我狠狠把水杯里的水往他身上泼去。这样一定能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他一定会惨叫一声,失去方寸。而只要他失去了方寸,那我的机会也就来了。我可以直接趁机把他扑倒,然后,一口把他脖子咬住,狠狠那么一下,就能让他致命。哈哈哈哈。就是这样。就是这样,我一定可以成功。

    不对。不对不对不对。我太大意了。我真是太大意了。我竟然会做出这样愚蠢的计划。我怎么可能会成功啊?那个家伙若是对我没有防备,我还能有成功的可能,可是我若直接往他身上泼热水,就算距离那么近,又有什么用啊?

    对对对。他不是普通人啊。我早该注意到这点的。不是注意点,是要记住这点的。这个计划只能针对普通人而已。针对普通人的话,我把热水那么近距离的泼在他身上的确可以让他大失方寸,然后,我趁机把他扑倒,他会更措手不及。

    这样的话,我咬住他脖子,然后,直接一口气把他脖子咬破,这绝对可以做到。只要我去倒水的时候多多练习,这都不是问题。对对对。可是,可是,可是那家伙根本就不是普通人啊。

    没错。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也是最危险的。要是普通人我泼热水有效,就算他是修士,我泼热水肯定也是有效的。但是,有一个重要问题,修士的话,反应速度要远远快过普通人。也就是说,如果我面对普通人,我泼热水到他身上,根本不会有太大的危险。

    因为,普通人的反应时间太慢了。在我咬断他脖子的时候,他甚至可能都还没察觉到是怎么回事呢。但修士不一样。对。修士的反应时间是普通人的好几倍。这也就意味着他可能第一时间就反应过来,反感我,然后,把他拍飞出去。

    他可是修士啊。那一拍的威力岂是我能受得了的?我肯定受不了。运气好点也肯定是重伤,更别说是运气差了。运气差点我也许当场就要嗝屁了。那我这计划不是在找死吗?我可不能这么做。

    对对对。那是找死的行为,我绝对绝对绝对不能做。我必须改变计划。对。当务之急就是改变计划。这个计划太过危险。我必须想个更保险的才行。他的反应太快了,而且,出手又重。若是在我成为他部下以前,就已经被他误杀了。那可就闹笑话了。

    我不能死的那么窝囊,我要杀了他。我要成为修士。对对对。我可是,既然连这个计划都不行,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吗?让我再想想。我一定可以的。对对对。我一定可以的。等等。貌似不对劲。貌似真的很不对劲啊。

    虽然我已经尽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了,但是我还是好紧张啊。可恶,越是紧张越是想不出办法。怎么办?怎么办?难道要在这里悲剧了吗?不可以。不可以。绝对不可以。对了。我可以深呼吸。深呼吸的话,可以让冷静下来。

    不对。不对不对不对。不能深呼吸。绝对不能。一旦我深呼吸了。那家伙看到以后会怎么想?他难道不会觉得我是在故意这么做吗?他难道就不知道我这是在想办法冷静想办法谋害他吗?

    他是修士,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读心术这样的神通。但是,身为修士观察力肯定比一般人强吧?既然如此,他肯定心里会有所防范啊。而我的方法只能用一次,也就是说,就算我想出完美的方法,也必须要在他没有防备的时候使用才行。

    一旦他有了防备,那我就没有用了。我计划再好也没实施的可能。如此一来,等待我的就只剩下死亡了。我不要这样。我不要这样。太可怕了。我真的不要这样。绝对不可以深呼吸。可是,不能深呼吸我还怎么冷静啊?

    可恶!可恶!!可恶啊!!!谁来帮帮我?如果这个时候有人能够帮帮我就好了。可是,没有人啊。气死我了。气死我了!岂有此理啊!咦?等等。谁说我一定要依靠深呼吸才能冷静?不是还有别的办法吗?

    对啊。对啊!我真是太紧张变成猪头了。怎么连这么简单的方法都忘了?果然如此。果然是这样。我就说嘛。怎么可能会没有办法嘛。我只要在心里多数数就行了呀。一二三四……**十一……二十一……三十一……我冷静了。

    好冷静啊。这方法果然管用。真是既简单又实用。哈哈哈。现在我感觉头脑思路很清晰,我好像有点眉目了。嗯。对对对。要想出一个新的办法倒不是不可能,只是现在不适合。对对对。在这种情况下根本不适合再想新的方法。

    因为,时间不允许。我拖了这么久按理说已经是奇迹了,也许是那个家伙想要多观察我一下再杀我,所以,我才能活到现在。如果我继续拖延,很有可能会让他丧失耐心。只要他丧失了耐心,那我不就危险了吗?

    那我就算是想出了能够避免被他杀死的方法又有什么用?到那个时候已经太晚了。对。一切都太晚了。因此,我不能这么做。我现在唯一能够做的只有修改。对对对。把刚才制定出的计划修改一下,这样,我会节省不少的时间。

    节省下来的时间可以做很多事,那该怎么办呢?要修改的话,只可能部分修改,我到底哪一段有问题呢?让我想想。让我再仔细想想看。我记得。我记得。我记得好像最好的办法应该就是我想的这个了。

    应该是相当完美的办法,只不过这一次的错误出现在对手,对,这个对手是个修士。那也就是说,我要给他倒水靠近他的这一段有问题。对对对。如果把这一段去掉行不行?我来重新梳理一下计划试试看。

    如果我把计划去掉的话,那么,我就有成功的可能。但真的是这样吗?如果我把这一段去掉,那我怎么怎么接近他呢?这个问题就相当麻烦了。不能接近他,我又怎么去咬他的脖子?我又不是女人,只要脱脱衣服,勾引一下,他就会主动贴上来。

    哦,不对不对不对。就算是女人也不一定他会主动贴上来。如果我长的很丑,那肯定不行,就算我脱光了,他也不会上当,只有我长相貌美才行。这样才是诱惑一个男人最好的办法。

    哦,还是对。对对对。我还是考虑的態简单了。就算我是女人,我长的貌美如花,也未必能够勾引的了他。因为,对于一个女人而言,身材也相当的重要,甚至可以说,身材的重要性要远远高过脸蛋。

    如果我的身材太差,比如肥的和猪一样,那我就算再漂亮,他也不会上当。他也许在我没脱衣服以前,会对我有点意思,但要勾引他过来不可能不脱衣服。像这种修士定力好得很,光是靠抛媚眼是根本没有用的。

    只有用最原始最野性的方式才能吸引他们。但是,我一旦脱了衣服,露出一身赘肉,他还能被我勾引吗?不倒胃口就不错了。严重点甚至可能会大吐尾水。这还是保守估计。若是不保守估计,还有更夸张的可能。

    比如,他可能会气急败坏的把隔夜饭吐出来,吐完以后,就生出怒火,一怒之下把我杀了。或者,他可能不会杀我,但会对我百般的折磨,把我打的浑身都是伤,把我漂亮的脸蛋划花。还有可能,他既不杀我,也不打我,却囚禁我。

    总之,他是个心理变态,要对付我方法多的很,我是不可能受得了那样的折磨的。所以,当务之急,在某方面,我其实还是挺感谢他的。至少现在,我不是女人。所以,我也就不必多去理会那些只可能发生在女人身上的灾难了。

    我唯一要担心的就是现在我身为一个男人要通过什么样的方法诱惑他上当。这可是个大难题。因为,要诱惑一个男人通过女人来诱惑非常简单。但是要诱惑一个男人,自己却也身为男人就麻烦了。

    除非一种情况是很简单的。那个家伙是个同性恋。对对对。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才可以恬不知耻的勾引他,像个娘们一样对他搔首弄姿。但是,这真的可能吗?他真的会是同性恋吗?

    哎呀呀呀!说不好啊。刚刚他杀了一个人,对。我看得很清楚那个警察有****,有胸啊,这么说是个女人?

    天哪。他杀了一个女人。而我是个男人。他明明可以早点动手杀了我,但是,却没有,明明可以从那么高的地方飞下来杀我也没有,明明在我经过他身边的时候可以杀我,又没有出手。

    我怎么感觉他真的是个同性恋啊?天哪!如果是这样的,好恶心啊。我最讨厌同性恋了。想想和他接吻时那一口的臭气就受不了。对。没错。这种心理变态的人肯定有口臭,而且,味道不会轻,只会重,还是越来越重。

    我曾经就运气不好遇到过一个同性恋,当时我被他亲了一口,我整整头晕了一个月啊。当时真是把我吓坏了。那口臭厉害的差点让我熏死。太可怕了。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家伙是个变态,居然从来都不刷牙。

    当然了。我还算是幸运的,还真有人被他的口臭熏死过。我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是,我听说过,有一次一个女人经过他身边,他当了一个哈气,那个女人当场气绝了。这虽然算是事故,但是,足以说明他的口臭有多厉害。

    不过,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他吃大蒜或者韭菜的时候,那样的话,他的口臭威力至少能够加强十倍。这可不是一倍两倍,而是十倍啊。正是因为他这么厉害,当时对我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我的头晕足足休养了一个月才好。但是,就是这样,对我的阴影还很大。我真正完全康复也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那个时候,我虽然不头晕了,但是,我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我变得相当敏感。

    我每天都刷七八次牙。我就害怕会变得和那家伙一样。那就可怕了。对对对。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会一辈子找不到老婆的。我还这么年轻,怎么可以就这样窝囊的和一个男人在一起?

    因此,在那件事发生以后,我辞职了。也是那次辞职之后,我来到了快递公司。因为,只有做快递员不需要和同事来往。每天的任务就只是跑东跑西,到了下班时间,我回去以后也不用去理会其他人。

    这对我现在来说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了。只有这样,我才能够忘记那段阴影。后来的事实也的确如此。因为太过忙碌,我渐渐忘记了过去那让我恶心的日子。但是,但是,但是,现在我也对快递工作厌烦了。

    因为,因为,因为这工作实在太辛苦啦。那简直不是人干的。对对对。我简直就是一条拉车的牲口。我不要再过这样的日子了。今天正好是个机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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