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慧宁迟迟得不到儿子的回音,作势就要开门进来。
“妈,我困了,有事明天说吧。”
脖颈被架着刀子的尉迟晞辰突然说道,语气平稳,不见被胁迫的气氛,如此便安了宫慧宁的心,但却是惊了苑仁和,他皱眉看向脖颈处已破了皮的尉迟晞辰,严正峰捂着他嘴的手此刻已被他捏着,竟一丝一毫都动弹不得。
苑仁和更惊诧了,严正峰作为亲卫队长,可是军中一等一的好手,竟然会打不过这个尉迟家的败家子?
尉迟晞辰讪笑了一记,和严正峰又过了两三招,竟轻松将他制服,虽过招,可声音很轻,也就噗噗两下,房间隔音好,宫慧宁没有听到。
她听到儿子累了,也就不打扰了,“好吧,那你早点睡。”
“嗯!”
等到她离开后,尉迟晞辰抬手抹了抹破皮的脖子,见到血,也就擦了擦,然后冷眼看向苑仁和,讽笑道:“真没想到素来以仁义著称的苑伯父,竟然也会私闯民宅,还要杀人。”
脸还是那张脸,却是与以往日见到的不同。
尉迟家的三个儿子,各有特色,但都丰神俊朗,但唯独尉迟晞辰最不像尉迟清河,完全继承了母亲的容貌,宫慧宁年轻的时候自然是个美人,否则也不会被尉迟清河看上。
苑仁和努力挖掘脑子里对尉迟晞辰的记忆,却是模糊得很,这么多年,逢年过节,或是必要的宴会,他总是会碰到这个小子的,可那些记忆却是十分不鲜明,仅仅表现于看到这张脸,他是认识的,还觉得挺熟眼的,别的就什么都没留下。
这小子是这样的吗?
这小子哪学会的这么厉害的擒拿术。
各种疑惑在脑海里流窜,却是不可解。
最大的问题是……尉迟晞辰这到底是怎么了!?
什么时候这小子身上散发出让人无法小觑的气场了。
他皱眉,作为一个浸淫官场数十年的老狐狸,他竟然就被这么一个以前看不上眼的小辈,还是一个败家子给唬住了。
“阁老!”严正峰担心尉迟晞辰会对苑仁和不利,挣脱束缚后,从地上爬起来护到了苑仁和身前,然后衣橱里又出来一队人马,打头的就是苑管家。
刚才的情况他也看到了,没出来是怕动静大了引起宫慧宁的注意,他忧心忡忡地跑到苑仁和身边,想着一会儿不管发生什么都要护住自己的主子。
至于尉迟晞辰,他却是淡定得很,他这个人时不时会换发色,一会儿银的,一会儿金的,一会儿紫的,反正从小就是个叛逆分子,玩摇滚,爱飙车,喜夜店,但凡刺激的东西,他统统没放过,就是一匹野马,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名门贵公子的气质,据说很多豪门小姐都传他在牛郎店‘玩闹’过一阵子。
他两只耳朵也打满了洞,今天是圈圈,明天是钻石,发型也很非主流,不过随着年纪大了,发型好歹正常了,至少不会像十七八岁时来个什么飞机头啊,鸡冠头的,亏得长得好,不会很杀马特,反倒有高冷大明星的味道,还是那种被众星拱月,红的发紫型的。
这小子其实真的很适合混娱乐圈,奈何身为尉迟家的儿子,他不可能有这个机会,否则尉迟清河会打断他的腿。
苑仁和唬归唬,可毕竟参政多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怎么会被一个小自己三十多岁的小子真正吓到,很快就收敛了脸上的惊异,细细思量着眼下的情况。
这小子既然可以挣脱严正峰的禁锢,大可以大呼小叫,将人引来,却是没有,这是为何?他很快就有了计较。
“晞辰贤侄,你怎么会在这?”
这栋别院是尉迟府最偏远的一处,多年没人居住了,宫慧宁再不受宠,也是不可能住这的。
尉迟晞辰讪笑,心里想:不愧是政界的老狐狸,太会岔开话题了。
“我要说被赶过来的,伯父可信。”
苑仁和皱眉,心里嘀咕:尉迟明辰和这小子不是感情很好吗,怎么当上大总统了,竟然将从小就相熟的弟弟给赶到这么偏僻的院落居住?
一老一少肚皮里的暗自嘀咕不少,可面上和和气气的,反倒像过年时节窜门恰好遇上的一样。
严正峰瞅了一眼自己的手腕,那里有一道指印,想他是个皮厚肉糙的军人,又不是养在深闺里细皮嫩肉的千金小姐,还能被弄出这么一道红痕,可见尉迟晞辰的臂力有多惊人。他不免朝尉迟晞辰的手臂看去,看着也就一般啊,还是睡衣太宽松给遮住了?
他虽打不过,但也不会就此怕了他,毕竟他们人多,就是不知道这小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苑仁和想着宫慧宁这个人,尉迟清河后宅的事,他没关心过,但自家夫人常行走于各个夫人之间,偶时也会对他提两句。
他知道宫慧宁是沈运梅的仆人,是沈运梅和尉迟清河在外头暗结珠胎后,进了尉迟府又招回来的,后来为了固宠,将人送给了尉迟清河当妾,但是宫慧宁是个守本分的,即便生了儿子,还是规规矩矩,伏低做小地伺候着沈运梅。
女人那点弯弯道道,他一个大男人就算不太懂,也能猜出个几分。
无非就是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罢了。
自己的儿子当上了总统,那么那些和自己分享过一个男人的女人,就都成了眼中刺肉中钉,管这个女人是不是自己送的,就像皇帝,潜龙时对着自己的手下像兄弟,一碗水都要分着喝,不分你我,可等到成事后,坐在那把镶金起砌玉的位置就会想,当初你怎么敢和我喝同一碗水?
他摇摇头,暗叹了一声,这女人啊,心眼比针尖麦芒还小,但也懂的隐忍,忍得多了,后续发威也就更狠了。
可如此的话,他眼中闪过精光,尉迟晞辰就能笼络了,至少今日兴许就是个帮手了,他在尉迟府走动,肯定不会被人怀疑。
如果是以前,苑仁和绝不敢冒险,肯定好好审时度势,查清楚了再谋动,可眼下时间紧迫,耽误不起,便也就不走那么弯弯绕绕的路子了,直言道:“白乌鸦在尉迟府作威作福,贤侄知道吧?”
“知道!”
“既然知道,那贤侄也该知道我是来干什么的了吧?”
“这我怎么知道!?”尉迟晞辰反问。
苑仁和就知道这小子不简单,故意来着,也不急,说道:“你伯母现下被困在你家府里。”
“哦?”
“贤侄,你也不要演戏了,那么大动静,你会不知道?若真不知道,那就当我没来过,我原路返回……”
“伯父不怕我把您供出去?”
苑仁和笑道:“真要供出去,早供了,还用得等你现在提醒吗?”他的脚已经踏到衣橱内,转头又道:“我瞧你心里也是藏着事的,这人啊,啧啧,看来藏得更深,你既然不想帮我,那我也不会害你,不过丑话还是要说的,若是因为你,让你伯母受到了伤害,我苑仁和绝不会放过你。要么你就干脆喊人,现在就将我一网打尽,这话你可懂?”
尉迟晞辰的眼骤然射向他。
“伯父在要挟我!可伯父这时候要挟我,不觉得可笑吗?”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脸上的神情不再玩世不恭,犹如野狼一样冰冷,阴暗森凉,让人一望之下不免浑身发冷如坠冰窟。
别的人或许会怕,苑仁和却不怕。
“要挟你要说,让你帮忙你也不答应,难道我就杵在这,和你大眼瞪小眼吗?年轻人,韬光养晦久了,不发威,会白瞎了多年的忍辱负重!”
这一句让尉迟晞辰震颤了一下,看向苑仁和。
不愧是内阁的阁老,也不愧是在政界混迹几十年不倒的人,使个激将法也使得独树一帜,脑中突然浮现很多年前,他还是十来岁的孩子时,有个小男孩对他说。
“你装得也太假了!”
然后,又过了很多年,他和那个小男孩都长大了,彼此都不太待见对方,即便同一屋檐下,也是互不理睬,甚至偶时他还会故意刁难排挤。
然后那个长大的小男孩又说:“你打算装到时候?你不怕再装下去,就变不回来了吗?”
这个问题,他也时常问自己,可是没有答案,然后继续浑浑噩噩。
而那个小男孩……
他笑了笑,他永远走在前头,也无论身处何地,总能呼风唤雨,谁也伤不了他。
他其实一直很想知道,他能走到何种地步。
然后……他看到他,竟然自立门户去了,竟然把世界给分裂了。
临去前,他掠过他身边,低声说了一句:“真是二十年如一日,还在装!唉……”
那一声叹,特别刺耳。
他突然起了一丝冲动,对着苑仁和问道:“伯父,你为什么没跟着夜辰走?”
苑仁和讶异了一下,不明白他为何会这么问,但也坦然回答了,“那小子有的是本事,我去不去都一样,我倒是想去来着,这不没来得及走吗,怎么?你也有想法了?”
夜之区如今的局面可不是一年半前的样子了,在怎么短的时间里稳定局面,蒸蒸日上,那真是一个奇迹,世府却是动荡不安,私底下不少民众很想投奔过去。
“不,我只是问问。”他顿了一下,又问道:“伯父,您胜算有多少?”
“嗯?”苑仁和都已经走回去了,突然被他这么一问,又折了回来,往他脸上扫了扫,“你是不是很喜欢装啊……”
尉迟晞辰怔了怔,然后笑道:“我若不装,伯父你的胜算大约就是负数了!”
**
月影西移。
大半夜的,宫慧宁也没睡,独自坐在房间里,摘弄着草药,这些草药是尉迟府的一个花圃里弄来的,她闲来无时,就种了一些,因为她的故乡就是一个专以草药种植售卖为主要经济收入的小城市,他的父亲就是个药农,可惜没什么经商头脑,也就祖上留下了几亩种药的田地,赚得也是辛苦钱。
大约也是命,无论她的父亲怎么勤奋努力,收入也仍是平平,仅供糊口罢了,但家里的人口颇多,于是她就去大城市找寻工作,好贴补家用,就入了当时的沈家,伺候当时还是千金小姐的沈运梅。
没想到沈家的当家人不争气,贪污受贿直接进了局子里,再没出来,沈家也就倒了,那时她年纪也不小了,便又回了家乡,家中依旧,虽不富贵,但很温暖,很快她就嫁给了青梅竹马的邻居。
想起那段时光,她顿了顿摘药根的手,眼中弥漫着一股温柔,可是很快温柔消散在浓浓的悲伤与一丝恨意里。保养得尚算细嫩的手指将一截药草死死攥在手里,拧成了汁也没放手,伴随而来的便是眼中的恨意愈发浓烈,深沉如海深。
过了半晌,她低头看着这些药草,眼中的恨和悲伤也消失了,又恢复之前的忙碌。
**
大本营里,联盟和夜家人已做好准备,随时向暗道进发,潜进尉迟府。
可惜的是,那暗道不算宽阔,机器人士兵是进不去的,他们便不得不抛弃重型装备,都佩戴上机甲。
此时,望月和沐宸也在队伍里,与栖落兰亭谈着一会儿进去后的部署。
停靠在角落的蛇将起了一丝微微的动静,却是无人发现,一个小黑影刺溜一下从腿上滑了下来,藏藏掖掖了一阵,迅速跑去了外头。
朗坤在外头巡逻,突然看到黑影,立刻抬起机甲的炮弹,吼道:“谁在那!”
却是无人回应,他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来回走了一圈,也没发现人。
“嗯?”他搔搔脑袋,“难不成看错了?”
他只以为可能是什么山林中的野兽,但也没就此放松警惕,而是又细细地查了一圈,确定没可疑后才放心来,而在离他不远处的一棵树上,小凯躲在枝繁叶茂的枝头上,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
亏得他矫健,不然就被这只熊给发现了。
正说着,大本营的出口又来了一头熊。
这只熊小凯太熟悉了,正是龙镶。
朗坤和龙镶大约是身材都魁梧,都长得一副粗汉子的模样,特别投缘,可说是一见如故,两人并列在一块,绝逼就是两座大山,朗坤见到他便上前勾肩搭背,两人哥俩好地说了一会儿话。
小凯见两人谈得投机,赶忙悄声窜下树,往尉迟府跑。
老远就看到了那笼罩在整个尉迟府上空的水晶球,他眯了眯眼,“了不得啊!”他低头又看了看自己小身板,他这样子夜家人太熟悉了,得换个样子才行,不然到时撞见了,不好解释。
他抚了抚下巴,虽然自己亲爱的老妈说过,不可以管外人的事,可……丈母娘不算外人啊,做女婿得怎么可以眼睁睁地看着岳母大人伤身伤肺呢,万一弄个不好损了身体,怀不上媳妇怎么办。
那他岂不是要打光棍了?
他已经打了多少年光棍了,太可怜了。
如果他娶不上媳妇,那家里的妹妹也就没法嫁妹夫了,他仰望天空的新月,圆溜溜地眼珠子瞧了很久后,抬手拜拜。
“我这是牺牲小我,完成大我,您可不能对我生气。”
说完,他拔腿继续往前走,每走一步,便从裤袋里掏出一颗葡萄吃,然后身形便开始大了,从幼儿到少年,再到男人……
林中停靠在枝头的乌鸦呱呱叫,歪着头,墨黑的眼珠倒映出小凯成年后的绝世俊容。
至于衣服……
一个美男在森林中裸奔,也是很养眼的。
------题外话------
月亮那一家子已经不是寻常人种了……请大家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