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易小术
据说,每个班上都会有一个胖子、一个瘦子、一个娘娘腔、一个不爱读书的小混混、一个死读书的眼镜男、一个高个子帅气的体育特长生、一个爱打扮爱吃零食爱漂亮又骄傲的成绩差的女生、一个爱跟老师打小报告永远都第一个举手回答问题的成绩好的女生……还有一个被忽略、被遗忘、被嫌弃、卑微如尘埃般的小人物。她叫小美。
小美是我的小学同学,但她并不美,甚至还有点丑。头发泛黄,小眼睛,薄嘴唇,看起来有点倔,浑身上下最刺眼的是衣袖上的补丁。
我们那小城一直都有嫌贫爱富的恶习,因为这补丁,大家都不肯跟她做朋友,放学排路队回家,她总一个人走在最后。后来又传说她曾得过肝炎,大家对疾病缺乏正确认识,更对她敬而远之。
小孩不懂顾忌他人的感受,大家对她讥笑嘲讽好像成了一种流行,都直接用“肝炎”代替名字叫唤她,她不搭理,还有调皮小男生冲过去用脚踢她,她恶狠狠地回头瞪着他,也不还手。老师似乎也很厌恶她,于是排挤辱骂她变成了一件公认的对的事。
有天中午,班上一个男孩冲进教室大喊,快去看“肝炎”的妈妈在学校门口卖桃子!小美坐最后一排,低着头看书,像没听见似的,全班沸腾了,调皮男生还一个劲拍她的桌子说,你妈卖的桃子,吃了会得肝炎吗?
她一直隐忍不说话,双手捂住耳朵,头发垂下来,所以看不见她是否在哭。围着她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像是借机要去惹她,她终于爆发,猛站起来抓住离她最近的男孩头发往桌上一按,头磕破了。
最后受处分的是小美。男孩的父亲好像当了个小官,天天在学校闹,最后小美家赔了一笔钱。她妈妈在老师办公室门口长跪不起,换来她继续留在我们学校。
记得从那天起,她妈妈再也没在校门口卖过桃子了。之后,大家好像安静了很多,不太敢惹她,私下偶尔聊起她,不再说“肝炎”,而说,那个神经病呀,啧啧。我知道大家心里变得更讨厌她,而且害怕她,所以尽量不招惹她。
有天放学,我走小路回家,在一家书店租漫画碰到她。她看到我有点惊愕,但并没有马上走,也许是因为我从没辱骂过她的缘故。我看到她手里的漫画,问,你喜欢《尼罗河女儿》?
她放松地笑了,说,是的。
我想,我应该是全班第一个这样跟她说话的人。我问,那你到底喜欢伊兹密还是曼菲士啊?
她又笑了,害羞地说,我喜欢曼菲士,伊兹密太像女生了。
那天,我们一起走了一小段路,一直聊漫画。
第二天上课,我很怂,像是做错了事一样。走进教室,小美看到我,眉头一开,想跟我说话,我立刻假装没看见,做出跟他们一样厌恶的表倩从她身边擦肩而过。眼角瞥见了她失望的神情。
放学回家,她照例走在很多人后面。那段时间开始流行玩水枪,不知道谁第一个拿水枪射了水在小美身上,人群里传来掌声,小美不出声,想躲开。随即第二个第三个,都开始拿水枪射小美,她东躲西藏,还是被弄得一身湿,我也拿着水枪犹豫着要不要参与到大家中间。
几个好朋友看着我,起哄说,你不会是暗恋神经病吧,那快去亲她啊。我一着急,拿着水枪对准她,还大声说,告诉你们,她还喜欢曼菲士,真不要脸!一片笑声。我瞬间也变成他们中的一员。
那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
我看到她终于哭了,**的头发,破旧的书包,无奈边走边大声哭,竟然也没有像上次一样发火。我听到她的哭声很绝望,像把刀子在我心头割。还有人跟在后面用水继续射她,我拉了拉他说,算了。
第二天开始,她再没看过我一眼,我很愧疚,但不敢在班上表现出来,几次回家跟在她身后,想找她说话,她都警觉发现,快步离开了。一直到小学毕业考试前几天,我悄悄递给她同学录,请她帮我留言。
这举动已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但我想都要毕业了,我不想留遗憾在心底。她沉默地接过去,大概过了两节课的时间还给我,上面只写了“谢谢”两个字。
毕业后,我升了重点初中,她的去向不明,我试图打听她家的电话号码,但她没有朋友,所以没有人知道。
过了几年,听同学说小美没读书了,参加了一个歌舞团,专门唱红白喜事。老家有很多这样的歌舞团,不是那种正规的团体,没有底薪,唱一场拿几十块,每场得从早唱到晚,唱完还得帮忙搬乐器,然后在货车上睡一觉,司机连夜开到别的地方,架好乐器,继续唱。
我这同学跟小美家亲戚认识,所以总有关于她的消息,于是我开始频繁联络这同学,想多获得一点小美的近况。
同学说,小美啊,我也没想到她会唱歌呢,现在长开了,也没那么丑,可开放了,那个歌舞团去乡下给土老板唱堂会,唱开心了还脱衣服,真好笑,你敢想象“肝炎”脱衣服的样子吗?同学在电话里大笑,我很心酸。
初三时,我萌生出去看看她的想法,告诉我同学。同学说,你傻了啊,看她干嘛?晦气。经不过我的纠缠,她终于告诉我,她连续三天都在财校那边唱白喜。
我走了很久很久才到财校,隔很远就听见乐团的声音,很吵,一个女声在唱艳俗的流行歌曲。我躲在门口往里看,真的看到了她。她唱完后在一旁大口喝酒吃肉,还娴熟地抽着烟。
我没敢叫她,有点趔趄地从人群中出来,有种心生安慰的感觉。我觉得这对于小美来说是更美好的生活,没有人辱骂她,没有人排挤她,她有自己的一群朋友,还能靠双手赚钱,不是很好吗?我只怪自己太懦弱,没能走进去找她,亲口跟她道个歉。
高二时,有次和同学骑车经过仿古城,那是我们老家的红灯区,发廊聚集地。
路比较窄,我差点撞到前面那个女人,我赶紧跳下车,却蹭到她的腿。我抬头看见一个血盆大口,戴着珍珠项链、烫了头发的女人,很眼熟。
她正要开骂,突然停下了,说,是你。
原来是小美。
我说,好久不见啊,你在这里上班?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是啊,学着剪头发,挣点小钱,不像你们,呵呵,读书考大学,以后赚大钱。
这次轮到我不好意思了,我脸红着说,你先忙,我要回家吃饭。于是我慌张地上车走了。每次路过仿古城都会和同学对着那些露着大腿的卖笑女人指指点点,感觉她们好像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没想到离我们这么近,而我一直心生歉意的这个女孩竟然就是她们中的一员。我突然想起来,上次因为太匆忙,还是没跟她说那句“对不起”。
高考后,初中同学聚会,碰到了那位跟小美亲戚相熟的同学,说起小美,同学一脸不屑,那个“肝炎”啊,是个赔钱货,去做小姐时认识了一个农村穷酸复读生,两人同居,“肝炎”天天做生意赚钱养着那个小白脸,给他洗衣做饭,还凑了读大学的路费和学费,结果小白脸一走就换手机,去查那学校也是假的,他考上的是另一所学校,完全找不到人。
我问,那她后来呢?
同学说,后来还不是继续做小姐,难不成发愤图强考大学啊。然后又说,小美后来变得极端暴躁,经常跟人吵架拼命,在仿古城惹了好几个事,换了几家发廊,都没待久,反正也挺惨的,想想那时候我们欺负她,有点后悔。同学自顾自说着,还问我,你觉得呢?当年好像你很少骂她吧。我有些走神。
我下定决心去找她,但又不敢告诉任何人,毕竟去找一个小姐还是很丢脸的事,但我知道如果不亲口对她说声“对不起”,我可能会一辈子不安心。
我骑车去了仿古城,记得那天很热,发廊外的空调机箱轰轰作响,耳边都是嘈杂的声音。我兜兜转转了一个下午也没找到小美,甚至还在路口大声喊了她的名字,我想在离开老家念书之前一定要找到她,说一句晚了很多年的“对不起”。
但我没有找到她。我想,老天爷是故意这样安排的,留着这根刺在心里,一直不让伤口愈合。
大三回家,听说小美嫁去了江西,不知夫家如何,不知她是否幸福安康,但可以肯定的是,她没再做小姐了。
听到这个消息后很开心,那个我一直愧不敢面对的女孩,她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庭。尽管没再见到她,但我相信,她有个疼她爱她的丈夫,还会生一个调皮捣蛋的儿子,希望她过得比我们所有人都好,我也会一直给她祝福。
这是我心底的一个伤疤,直到今天,我都欠她一声“对不起”。我想,当年如果我拉她一把,温暧以待,她是不是会好很多?至少会更爱这个世界,更有信心做人吧。所幸她没有悲凉的结局,希望老天把之前吝于给她的快乐,都还给她吧。只想说,错了就说对不起吧,不要给别人和自己的人生留有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