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抽了会伤肺,
酒喝了会伤胃,
深爱了会伤心。
总在受伤的你是不是一个人好累?
想家了,忍着不让自己流泪,连家都不知道在哪里的你还是会想家。
坚强的让自己都对自己陌生。可到头来呢?喝多了还是会哭,蹲在马路边的你可怜的像条狗一般,海一般的痛苦无处安放。远方有个声音在你耳边喊着:“注定孤独,注定孤独。”
夜深了,我们都没睡。
不经意间点开了别人的空间,老狼的《同桌的你》萦绕在耳畔。于是我想起了同桌的你。
2011年我背负着命运和逃避了一次来的太迟的依靠。我到了我记忆里欢喜参半的一个人不多的小城。让我流浪的这几年无数个孤独的夜晚魂牵梦绕的小城——杨凌。那时候我不大,但已经历经了别人人生里没有的事,在这之前我最爱最爱的父亲因车祸不再那么伟岸。在这之前我曾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在这之前我学会了很多人情世故。在这之前我的腰因为年龄太小过重的农活变得不那么正常,在这之前我的单纯都变成了浩瀚无边的生活压力。
终于,在这之后。我能单纯的像正常的孩子上学放学写作业了。
而我记忆里能回想起来的第一个同桌——任可馨同学,就在我旁边,女神一样。女孩子该有的温柔她有,该有的刁蛮她也有,女孩子该有的任性她也有。女孩子该有的成熟她也有。
也可能是时间太短,也可能是我的自卑,我对她没有《同桌的你》歌词里的那种情感。我像看着一个小妹妹一样。
我同她说着大山里面一切有趣的事情。她跟我分享着城市里新奇的一切。我总会问她很多奇怪的让人难以置信的问题。她总会耸人听闻的回答。而她的问题也总是稀奇古怪。
一个很可爱很有性格的小姑娘。
有关她的记忆就像一张照片,当我翻开看的时候她还是那样子。
分开了就散了,我们上的同一所中学,不在一个班。后来能时常听到她的消息是因为我的一个好朋友袁凯。一个比我小点的好朋友。
时光彷佛就是这样,慢慢的我们能听别人的消息都是从别人的口中,不止恋人。
也许这一生再也见不到她,但我一直心存感激,一直很感谢她让我至少能看她的书,能让我的胳膊每天都青一块紫一块。能让我认识李晨那个可爱的小胖子,还有那个后来变美变瘦的小姑娘。
我特别希望我把记忆里的每一个人都写下来,因为我很健忘,我怕我明天就和这个世界告别了。所以我尽力地让失去的岁月都存在着,活在我的心里。
假如我能很幸运的白发苍苍。那么我不经意再翻开的时候还能泪流满面跟自己说我来过,也能告慰自己开心幸福的离开。
以前的时光紧跟着成长老去流逝的飞快,现在也即将赶下一班车去到未来。
年少的我同命中所遇一样。
就这样。
晚安!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