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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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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27)、粮铺遭抢事件的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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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为你提供的《》小说(归恩记(327)、粮铺遭抢事件的前后)正文,敬请欣赏!()

    皇帝让叶正名一对一的专职为自己的儿子治病,这是他对叶正名输出的一种信任。

    叶正名年轻时,是标准的安于享受、游手好闲的阔少爷。不过以当时叶家的家资之厚,只要这些个少爷们别在外为祸,叶家几位伯爷是不介意白养他们吃喝的。

    ……

    叶家族系与士族无关,太老爷那一代人之前,叶家还是很简单的庶农身份。那时候周还没亡,帝都还设在中陆邺都,不过离当时的皇帝迁都也不远了,并且,正是因为不久后的迁都,邺都发生了一点动乱。准备搬家的皇帝一家子当然没有受到这点动乱的影响,吃亏的是邺都的百姓。

    禁军以及邺都卫士搬运着周皇最后一批待转运的家私,护送着一大群妃嫔皇族,向东方临海地那处新城郡行去,这使得邺都的守卫工作达到近几十年来异常薄弱的时段,适时又有谣传,邺都将要被敌军攻陷,敌军是谁大家不知道,总之邺都里已经有商人开始卷铺盖奔逃。

    而莫须有的敌军还没到,都城内最大的粮铺却被邺都本地贫民人散而志齐的组成的军团洗劫了。

    一直以来,粮铺仗着店大后台硬,总是把铺面出售的粮食定价高出市面两分,以至于影响整个邺都的粮食价位。随着长时间的演变推递,有着近三百年帝都荣耀的邺都,尽管它是全国第一大商都,但里头出售的货品总比外郡要贵很多。

    穿的用的贵一点,普通百姓需求不多,还忍得了,但每天要吃的粮食一直这么涨,很多人都已开始受不了了。贫苦人家没有积钱,没法去外地一次采办多一些的粮谷备用。另外,居民若一次性往城内运送粮食到一定量度,即便不是拿去卖,也是要缴纳商业税的。

    已经有不少居民在想办法迁离邺都,然而搬家就意味着要舍弃很多东西,长途搬家还真不是所有人能吃得消的,所以邺都能留下来的人,除了一部分还能想着法子在这城里赚到钱的商人,大多就是贫民。贫民雇不起载货的马车行远路,自家的一些矮陋屋舍和破旧用具也换不出银子。但若就这么舍弃了,搬到别处的他们却也拿不出银子重新置办,留在城里。暂时还能捡一些那群已经搬走的小富人家舍弃的物品过活。

    这些行为都是被动而善意的,然而在粮铺里发生的事情,却是贫民们对其无道经营的愤怒的一种主动爆发行为。而不巧在这一次动乱中,当贫民大军以单薄身躯为锤,撞塌了粮铺大门时。邺都府留守的官差的动作却异常迟缓,等为数不多的衙差赶到时,粮铺已经被洗劫一空,衙差们抓了几个身有残障所以没来得及跑远的贫民,放在大牢关了几天,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这次抢粮事件。叶道荣也参与其中,不过他与父亲放弃了雪花一样的大米,只抢了半袋被人翻开看了一眼后。随手弃在屋角的高粱粒,他们真正抢走的是粮铺后院养的鸡。

    粮铺每天关铺清扫后,总能扫出一小堆沾满尘灰、白天不知道被踩了多少脚的杂碎粮食,粮铺老板却抠门又刻薄的不愿意将这些粮渣折价卖给贫苦百姓,而是自己养了一窝鸡。这窝鸡长久吃这些大米、麦子、高粱等等复合型的粮食,个个长得壮实。公鸡打鸣声高亢有力,母鸡下的蛋不但个头大,烹出的蛋花也香……这下,倒让叶道荣一家子捡了便宜。

    其实,不是别人没有注意到这些,而是正因为其他人心里很明白一个问题,所以才会让抢鸡的先机落入了叶家手里。

    就是把粮铺老板家养的鸡全抢走了,那能够吃多久啊?并且鸡肉这东西味道虽美,却需要物具烹调,如果家里就一个泥灶一口锈锅,那煮出的鸡肉味道估计还不如白饭强。再者,把这群活鸡带回家,不一口气宰了吃,还要倒贴粮食养,拿去集市卖就更不可能了,估计买家还没等来,盘查粮铺乱抢事件的邺都衙差就先到了……还是抢粮食靠谱!

    不过,既是很多人都能想到的问题,身为后来振兴叶家,于百年以内集成举国之最大商业链的叶道荣怎么会想不到?叶道荣抢了鸡,一不是要自己吃,二不是准备拿去卖,目的却正是那让人直觉得目瞪口呆的“养”!

    叶道荣的父亲背着一只装了七只母鸡的竹笼,叶道荣自己则背着半袋高粱粒,手里拎着三只雄赳赳、正兀自扑腾挣扎的大公鸡,父子二人就这样并肩从粮铺后宅小门离开。

    当时,整个粮铺的注意力都在仓库和正门铺面处,所以只有一个家丁模样的人看见了他俩,然而这名家丁却没有阻拦他们,一则因为粮铺被毁得厉害,老板被打得很惨,所以他也正准备捞点好处就走人,二则,他看见这对父子的负重力量,实在不想为这个名存实亡的粮铺与这两人动武,要是由此将前院那群贫民的怒火引到自己身上,那就太不值当了。

    所以三人只是打了个照面,然后就像在大街上几个不认识的人擦肩而过一样分别。叶道荣与父亲本来还有些心虚,他们这总归是在做贼,不过他俩在看见那家丁的态度后,心里一种很奇怪的自信忽然高涨,两人差一点就折身再回粮铺东舍,准备盗马。

    然而他们最终没有这么做,不是因为他们拿不下,而是考虑到此事之后,他们计划要去的地方之特别,奔赴国域以北,带着两大笼子鸡已经够奇怪了,如果再带上两匹马,一路上容易被山匪抢了不说,就算平安到达那里,一户贫民却拥有两匹骏马,在常有战事的北边,是容易给自己引来麻烦的。

    叶道荣与他的父亲见解统一,其实更多是叶道荣补充了父亲见解里一些不妥的细节,所以两人很快放弃了盗马的念头,带着鸡和高粱粒回到家里后,以最快速度收拾了一点细软,掰下家中两把锄头的铁头,外加一把菜刀一口锅,用两床被絮裹了背在身上,放弃了那间两代人住了几十年的土块垒成的屋舍,也没有管城外自家还有的那几分薄田,就这么出城而去。

    或许是上天的意愿也正好落在这一对早年就遭遇了丧妻失母之痛、孤苦相依了十几年的父子身上,或许是时局自有定数,那时候的周帝国还没到彻底乱套的时候,叶道荣与父亲提前开始逃荒之行,一路上倒还顺利。

    去到北边,被粮铺老板养得肥壮的那群鸡虽然都瘦了一圈,不过只是死了不到一半的数量,三只公鸡只死了一只,这更是隐隐透出一种运气上的上扬,到了北边之后,他们又好运气的碰到一个放牛大汉,叶道荣把为数不多的鸡蛋交易给那放牛大汉,最后还忍痛宰了一只母鸡与那大汉喝了一顿酒,最后这两路人成功结盟,相携同行,自此,在北边苦寒而广阔的大地上,出现了一支带着一笼子鸡放牛的奇怪队伍。

    然而仅靠利益的绑缚,总不是能使这不相亲的两路人长久同行的可靠办法,况且那时候的叶道荣也没法源源不断地为那位虽然养着牛,却有些怪癖的喜欢吃煎蛋和烤全鸡的大汉提供蛋肉。

    最终让叶道荣父子与那放牛大汉在北边兜兜转转,同行十数年的力量,还是叶道荣那似乎天生成就的经商头脑和商人嗅觉,这也可能是因为他出生在周帝国第一强悍的商都,耳濡目染的缘故吧?

    总之叶道荣所有的那半袋高粱运气极好的在北边活了下来,只是在高粱成熟之前的那半年时间里,父子二人为了不让鸡饿死,天天围在那大汉养的牛群身周,说是替大汉放牛,实际上眼睛如灼火一样时刻盯着落在牛身上准备吸血的牛蝇。

    用吸了牛血的血蝇喂鸡,这可是很奇怪实则很强大的做法,所以那窝鸡才能在气候多变的国域以北,每天食物有限的情况下,还活到了叶道荣种的高粱收获的那一天。

    解决了食物上的困境,叶道荣也有了底气,让他为数不多的那一笼子鸡开始繁殖数量,鸡蛋自然也开始多了起来,养牛大汉的口福也好了起来,只是那群牛忽然发现,之前忽然冒出的那两个无时无刻不在服侍着替它们赶蚊蝇的家伙,忽然不再那么勤快了,它们又得常常收回落在地上青草间的视线,摇头摆尾的驱赶身上的麻烦,仰头牛嚎的次数也多了,不知是在抱怨还是在惆怅。

    放牛老汉的好胃口不只是给叶道荣的鸡和蛋带去了消耗,还让他想到了一个生意门,不知道住在北边的人们会不会吃惯了牛羊肉,也跟这大汉一样喜欢吃煎蛋和鸡肉呢?叶道荣的生意头脑让养牛大汉的牛肉生意好了不少,所以他自然不介意在北境小镇每次月旬时,集市打开的时候,自己在卖牛肉的同时还让叶道荣也带上他的鸡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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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一个月有上中下三旬,一旬十天,月旬代表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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