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寄生死神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56章 甩锅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好啊,既然你们想看,那就让你们看看吧。”说着话约翰站了起来,朝着楼梯走了过去。

    他态度这么爽快,也让几人有些意外,不过还是跟了上去。

    爬了几层阶梯,几人来到了二楼。

    推开一扇木门,这是约翰的卧室。

    卧室也挺宽敞的,大飘窗,几乎及地的窗帘正在风中飘舞。

    屋内除了有一个带有帷幕的大床之外,还有一个书柜和一个立式的电话柜。里面还有一个隔断出来的衣帽间。

    这会儿飘窗是开着的,或者说是破碎了。

    夜晚的寒风从破口吹了进来,还有些冷。

    电话柜上面有半截脚印,是横线式的,有些浅。电话是老式的转轮拨号,话筒就那么垂在半空,电话也是歪着,快要掉下来的样子。电话柜下面也有些移位,看痕迹是被踢开的。

    地上虽说有被踩过的痕迹,但没有明显的脚印,看起来是有特意戴鞋套。

    除此之外,地上还有一具尸体,正瞪大了双眼,双手捂着脖子坐靠在墙边。

    他的瞳孔明显已经散开,但是身体还没有凉,到死他的脸上还是慢慢的不敢相信。

    这句尸体看起来还挺强壮的,从裸露出来的肌肤可以看到他的纹身,他的眼窝很深,而且鼻梁骨有些歪。

    从衣着打扮到体貌特征,这无疑都是一名穷困潦倒的混混,因为经常担心生计,经常挨饿,所以眼窝很深。因为跟人打架受伤,所以弄歪了鼻梁骨。

    至于纹身,更加正常不过。在社会上混的,有几个人没有纹身呢。

    他坐在那里,手上还有一根沾着鲜血的风筝线,不是鱼线那种,是粗一些的棕色编织线。很结实,承重力很好。

    但是那根风筝线显然不是他的死因,因为那根风筝现实拿在他的手里的,而约翰的脖子上则有一个红色的勒痕。

    死者的伤口是离奇割伤,从他坐下的位置开始呈开放式喷射到了地上,墙上,还有窗帘和帷幕上面。

    至于他是被什么利器割伤,那破碎的玻璃厚度和他脖颈的伤口有很高的吻合度。

    王峰的脑海中似乎已经出现了一个画面。

    约翰接到了山姆的电话,虽然跟山姆关系不好,但也没有到彻底决绝的地步,也是为了表达自己的绅士风度,他接了电话,并用还算礼貌的态度与其对话。

    但在他们通电话的时候,一个匪徒却从悄悄出现在了约翰的背后,并忽然用风筝线勒住了约翰的脖子。

    风筝线在匪徒的手里缠了几圈,他显然拽的很近,是为了至约翰于死地。

    看他的体型的话,确实也没有什么问题。虽然也并不胖,但是比约翰还是要强壮一些的,而且比他还要高半头。

    加上丰富的街斗经验,对付一个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商人,应该没什么问题。

    可他还是被约翰挣脱,并且反杀了。

    “电话柜的移动并不是被动的,而是约翰为了保护自己故意为之。”王峰蹲下来检查了痕迹之后心中想道。

    他似乎看到了那个画面,约翰被勒住之后虽然很意外,但还是抓紧了绳子以减少压力,用丢掉了话筒,顺势一脚踢在了电话柜上,以力借力,以此来加大往后面去的冲力。

    而靠着这一脚,约翰将对方推到了墙边,并撞破了窗户。匪徒吃痛,而约翰则是趁势挣脱开来,并顺手拿起碎玻璃片割破了匪徒的脖子。

    而匪徒则是拼命的捂住了脖子想要阻止血液的流失,死亡过程应该有一会儿,他很清楚的感受到了生命从伤口处一点一点离开了自己的身体。

    匪徒是被割破了动脉,几乎是必死无疑。

    强大的出血量让周围都是从他脖子上喷出的鲜血。

    但是约翰的衣服却是很干净的。王峰走到了衣帽间,果然在地上看到了换下来的沾满血迹的衣物。

    至此,其实案件都是很鲜明的,作为纵观全局的人。

    王峰很清楚这就是山姆买凶杀人,结果凶手被反杀的事情。

    一般情况,王峰也不会专门为别人脱罪,但是······

    【任务已触发:替山姆脱罪。】

    当任务更新之后,王峰就从调查改变了重点。虽然他明知道真相是怎样的,但是他还是要做一些事情。

    “你看好了吗?”戈登问道。

    “看到了。”王峰点了点头,随后扫视了房间内的几人一眼,说道:“很明显,约翰先生杀了人。”

    “这一点不用你提醒我,我是正当防卫。”约翰沉着脸说道。

    “没错,从现场来看的话。明显是这个人藏在了你的房间,并伺机对你发动了袭击。然而他很不走运,被你反杀了,说实话,你的反应的确很让人意外。”

    “那是当然,因为······”

    “因为你当过兵对吗?”王峰说道。

    “你怎么知道?”约翰疑惑的问道。

    “从坐姿到走路的姿势都可以看出来,虽然你并没有刻意要求,但是当过兵的人行为举止都多少和常人有些不同。”

    “嗯,你说的没错。”约翰点了点头,“我曾经当过两年的野战兵,因为那时候年纪小,还没有开始创业,而且因为提前退伍没有资料,所以外界很少有人知道这一点的。”

    “也正是因为当兵的经历,让你在遇到危机时的反应和常人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被人从后面勒住,人都会下意识的去抓绳子,并且身体拼命往前要挣脱。但结果就是对方用力,你也用力,跟匪徒配合着把自己给弄死了。

    “而你的做法,则是在一瞬间借力往后推过去。或许你并没有想到之后那么远,但你还是根据发生的情况作出了反应。这不仅让你成功挣脱,还完成了反杀。”

    “说的不错,其实当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也很紧张,当最后结束的时候还有些恍惚。”约翰点了点头。

    案件的推理也是很合理的,房间内的几人,包括约翰这个当事人也都没有异议。

    “布坎达先生。”王峰喊了约翰一声,“你在事发之后还用过这部电话对吧。”

    “你怎么知道?”约翰问道。

    “因为你右侧耳蜗上的血迹。”王峰说道。

    “血迹?”约翰怔了一下,随后在耳朵上摸了一下,果然看到了一抹鲜红。

    “我们见面的时候你穿的很干净,而起身上没有什么血腥味儿,甚至你还抹了发蜡,这代表你在案发后还不仅换了衣服,还洗了澡。你显然是个很爱干净的人,也是心理强大的人,因为一般人遇到这种事往往都是洗一把脸就继续接下来的事情了。”

    “所以,你依靠这个来判断我在案发后用过这部电话?”

    “没错,你那时候刚洗完澡换好衣服,在这个过程里你想了很多,最后决定先打给戈登警官来商议对策,因为有些着急,所以你没有注意到话筒上面的血迹。而且你为了不破坏现场,还把话筒原样垂在那里。”

    听到此处,约翰的脸上没有什么变化,但是在心里已经对王峰有些一丝忌惮。

    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约翰显然不是一个笨蛋,他拥有很强的嗅觉,可以嗅到一个人的危险程度。

    而王峰的出现,显然让他有些不安,这个人代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虽然现在说的话没有什么问题,但是约翰不认为这个人会为他说话。

    “你这位朋友,看来的确是一位了不起的侦探啊。”约翰沉着脸看向了一旁的山姆。

    而山姆则是总沉思中回过神来,做出一副高傲的姿态,仰着头说道:“那是自然。”

    “所以,从表面上看起来,这就是一起入室行凶案,而布坎达先生是处于正当防卫才杀死了匪徒对吧。”王峰点了点头说道。

    “这是肯定的。”戈登抢先说道,“如果不是布坎达先生的反应够快,这会儿躺在地上的可能就是布坎达先生了。而他也是为了自保,在非本愿的情况下采取了应急措施。”

    “嗯,听起来像是防卫过当呢。”王峰点了点头。

    “你!”戈登瞪着眼睛。

    约翰拦住了他,说道:“我想我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他抽了口雪茄,“今天的事情到底是怎样的,目前也是在推论,而且是很显而易见的事情,我在自己的家里被偷袭了。而我之所以让你们进来,自然不是因为你是个侦探,而是你和山姆在一起。”他看了山姆一眼,“而山姆,则和这个案子有着重要的联系。”

    “你说我和这案子有重要的联系是什么意思。”山姆脸色变了变,沉着脸说道。

    “你说是什么意思?”约翰也是冷着脸反问道:“你今天刚来过我家里,晚上我就遇到了杀手刺杀,而那个时候我又刚巧接到了你的电话,你说,这都是巧合吗?”

    约翰的气场还是也很强的,他走上前一步,眼神凌厉的盯着山姆。

    而山姆本就理亏,对上约翰的犀利言辞,顿时有些慌张。

    “这当然是个巧合。”王峰忽然说道,将目光吸引到了自己这里。

    “哦?巧合?世上有这么多的巧合吗?”戈登警官冷笑道。

    “当然,你已经看到了不是吗?”王峰平静的说道,“山姆和约翰过去因为一些小事闹得不太愉快,从此就没有再联系过了,而山姆也从此离开了这个城市,独自外出打拼。

    “现在他有了一些成就,对过去的事情也算是释怀了,就有心跟自己的家人,自己的亲哥哥缓解关系。所以他不远千里来到这里,并表达了自己的善意。

    “在得到了一些进展之后,他就在晚上又给自己的哥哥打了电话,以表诚心。就在这个时候,提前埋伏在房间里和匪徒,则是抓准了时机,对布坎达先生发动了攻击。而听到打斗声音的山姆,则是担心自己的哥哥出现意外。

    “于是乎,他就跟我说了自己的担忧,并在我的陪同下,一起来到了这里。目的,也不过是一个弟弟,想要亲眼确认哥哥的安全罢了。”

    王峰说的有板有眼,也是于情于理,说到最后,就连山姆自己都信了。

    他点了点头说道:“对啊,我就是这么想的。”

    说完,他还看了约翰和戈登一眼,痛心道:“可是你们竟然这样防着我,还当我别有用心。”他看着约翰,“戈登是个外人也就算了,可是你竟然也这么看我。我······”

    说着,山姆就很委屈了,好像马上就要哭出来一样。

    这随机应变的演技,让约翰愣了一下,在心里说了一句:“卧槽?”

    对于山姆的表现,王峰也是暗暗给他挑了一个拇指。

    虽说山姆的行动多有纰漏,但是还不算太笨。如果真的遇到猪队友,或许根本就不会有王峰说话的机会,对方自己就把所有事情全都供出来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抗拒逃出生天,坦白死路一条。

    说实话并不一定会有好下场。

    虽说这个世界一直都在宣扬诚信,将诚实当做传统美德。

    但是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人,还都是比较爱听假话的。

    比如老板从不爱听建议,胖子从不爱听节食、运动,父母从不喜欢孩子恋爱,女人从不喜欢你没钱,男人从不喜欢你变胖。

    这个世界的多数人都在说谎,会说谎的人会活的很好。

    会说谎的男人叫做暖男,会说谎的女人叫做女神。

    而说实话的,则是直男和怪胎。

    “我喜欢听实话。”这句话,本来就是最大的假话。

    “哼。”戈登在一旁冷哼一声。

    他不说话还好,他这一出声,王峰则将目光投向了他,看的戈登心里咯噔一下。

    “你想干嘛?”

    “戈登警官,你在这里这么久了都没有通知别人,该不会你认为发生了命案,靠着自己的一点私权,就可以完全掩盖过去吧。还是说,你打算帮着洗地、埋人?”

    “你胡说什么?我当然知道要报案,只是······”

    “只是还不到时候对吗?”王峰居高临下,平静的看着他,“你是打算这么说,对吧。”寄生死神更新速度最快。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寄生死神》,微信关注“热度网文或者rdww444”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