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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打脸就要打痛(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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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民曹三喜,叩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平身吧,曹三喜,你又能给朕什么惊喜啊?”

    “回……回禀皇上。草民现在是在红河庄担任……呃……按照太孙的话说,是叫红河庄实业公司总经理。草民今天给皇上和诸位大人带来了几样东西,还请皇上发话,请皇城外的军爷把东西送进来。”

    “准!”

    看着曹三喜虽然结结巴巴,但几乎没有惶恐,更多的是兴奋的表情。朱由栋心里暗暗叹了一口气:这tm真的是个天才啊!

    别看和刚才的吴有性比起来,曹三喜的表现明显差了一个档次。但朱由栋知道,从接纳此人到今日上殿,其实十天都不到。一个平民,咋然从社会底层接触到这个国家的最高层,能够做到这种程度,不是天才是什么?

    “皇上请看,这是我红河庄即将推出的蜡烛。此物比起鲸蜡、牛油大蜡甚至蜂蜡来,价钱要便宜许多。在顺天府范围内,草民准备按一支两文,两支三文的价钱售卖。皇上,此物虽然和灯油比起来,价格并没有便宜多少,但是此物燃烧方便,黑烟较少,对于民间学子的眼睛有很好的保护作用。”

    “好!此物一出,朕的学子夜间苦读时,就不会把眼睛熏坏了。而且,如此便宜的价钱,可以让更多的蒙童有机会学习圣人之道!此物大善啊!”

    “草民斗胆启禀皇上,此物的研发,幸赖太孙殿下持续大半年往里面投入经费,光是研发如何开发出这样的东西来,太孙殿下累计投进去的银两只怕不下万两之数。”

    “好,朕的乖孙,到底花了多少钱,待会给朕一个单子。朕让内库补给你。”

    “皇爷爷,此事就不必了。孙儿也是从红河庄的香皂产业里分润了一些嘛。这便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啊。”

    “哈哈哈哈~~好!嗯,曹三喜,这又是什么东西?”

    “此物乃甘味素(甘油)。皇上,酒是一个好东西,但是一方面是过多用粮食酿酒,于国损害太大。一方面是好酒价格昂贵,百姓无法负担。草民以前家里贫困,如果想喝酒,便只能在野外采摘野果自行酿造。但是野果酒虽有酒味,却又苦涩难以咽下!不过有了此物后,将其加入果酒中,果酒却变得甘醇可口。所以草民准备以此生产大量的果酒。至于野果什么的,当然是向民间收购,如此,百姓们能够尝到可口的好酒,又多了一项生发的门路不说,国家每年用于酿酒的粮食也能减少不少!”

    “这也是极好的!如此,粮价也能稍稍下降,对民生也是很有帮助的。唔,这也是朕的太孙让人研发出来的?”

    “正是如此,皇上。”

    看着笑意盈盈的万历,朱由栋心里还是有些遗憾。

    他穿越之前已经快三十岁了,在他二十多岁的时候,曾经经历过了一个网络文学野蛮生长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里,各种理工科的作者在穿越文里非常详尽的描写了如何在古代社会用最简陋的设备生产各类炸药的方法。

    这种写法爽是爽了,但也对社会安全造成了一定隐患。所以后来这一类对危险品制作过于详细的东西,慢慢的就不允许了。不过,到底是占了年龄优势,朱由栋还是看过不少并且记得一些的。

    总之,甘油都出来了,硝酸甘油或者说硝化甘油还会远吗?

    虽说甘油的提取相对比较安全。但在这个时代做硝酸甘油就实在太危险了:没有各类玻璃仪器、温度计的配合,即便是实验室里合成硝酸甘油都很危险。所以,牢记“步子大了要扯蛋”这一穿越者铁律的朱由栋,在这个事情并没有急功近利。

    但是呢,硝酸甘油除了用来做炸药之外,他还是冠心病患者的救命药啊!

    穿越过来快五年了,朱由栋已经非常清楚万历皇帝的身体有很大的隐患。

    历史本位面的1958年,定陵给挖开。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们惊讶的发现,万历皇帝的尸骨明显表明:这位皇帝是重度佝偻病患者,而且双腿的长度严重不一致。

    穿越过来快五年了,朱由栋非常清楚,自己的这位皇爷爷根本没法好好走路。由此带来的问题就是过度肥胖。万历三十三年的朱翊钧不过四十二岁,已经肥胖得走路的时候,得有宦官在旁边帮忙托起肚子了。

    这样的身体状态,当然有着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硝酸甘油对这位皇帝来说,那是真正不折不扣的救命药。

    哎,我会努力的。不要说相处五年彼此之间有了感情,就看今天这一场大朝会,你我的双簧唱得如此默契,我都愿意你能多活几年啊。

    至于这一世的父亲朱常洛。嗯,这位太子殿下是个厚道人,不过实在是太过于好色!反正在朱由栋从慈庆宮搬出来之前,在他的印象里,这位太子爷每天晚上都不是一个人睡的。甚至有时候的鼓掌运动还是在他身边完成的!

    所以,太子要救起来那难度不是一般的高啊。

    在朱由栋走神的时候,完全进入了状态的曹三喜又在介绍新的东西了。

    “皇上,诸位大人,刚才大朝会之前,诸位大人喝的羹,里面是土豆和玉米,这两种物事,都是红河庄刚刚收获的西洋新作物。”

    “嗯,朕刚才也喝了一碗,味道还不错。怎么?泰西的那些弗郎机人,平日里就是喝这个吗?”

    “皇上恕罪,草民知道的是,泰西的弗郎机人,其主食也和我大明北方的百姓一样,以面粉为主。这个,这个土豆和玉米,其原产地不是泰西,而是,而是……”

    “呵呵呵,皇爷爷,诸位,这个事情我来说吧。”到底还是接触时间太短,曹三喜连地圆说都没有系统学习,哪里分得清美洲和欧洲的区别呢。

    “由我大明向东出海,是朝鲜、日本,过了日本再继续向东行驶三万里,便是美洲。此地地大物博,当地的居民号为殷地安人,其肤色、相貌与弗郎机大为不同,说起来,与我汉人的容貌倒是更相近一些……弗郎机人征服了这些美洲土著后,就把当地的作物传播到了世界各地。现如今,我大明已经有一些地方的百姓,在自发的种植土豆、玉米、红薯等美洲作物了。

    皇爷爷,孙儿在听到利玛窦先生讲述这些之后,便派了孙儿的大伴曹化淳南下,将这些作物的种子和幼苗收集了一批,然后放入红河庄,安排红河庄的庄头魏忠贤负责组织庄内百姓种植。四月之后,玉米和土地均已收获。玉米的亩产近十石,土豆的亩产……接近二十石!”

    “哗~~~!”大明朝的官员们虽然有各种各样的毛病,但由于绝大多数都是耕读传家,所以对于水稻和小麦这两种主食的亩产还是清楚的。

    明代一石,大约六十公斤左右。这个时代的水稻亩产顶天二百公斤,一般是一百五六十公斤左右。所以折合下来大约三、四石。

    而小麦呢,大明的华北地区在风调雨顺、土地肥沃的情况下,至多能够做到亩产二百公斤,也不过三、四石上下。

    所以大殿上的大臣们,乃至皇帝本人,怎么能够不惊讶呢?

    可是朱由栋给他们的惊喜还没有结束。

    “皇爷爷,孙儿还要说明的是,这两种作物,以及还没有收获的红薯,除了亩产高之外,还有一个优点。不挑地!在平原可以种,在山地也可以种!甚至孙儿还特意在红河庄的那座小山丘的石头缝隙里种了一些,一样的不挑地,高产!

    今日诸位都尝过这两种东西,只要烹饪得法,是完全可以下咽并且果腹的。若是我们能够以朝廷的力量统一在全国进行推广,那么,整个大明亿兆百姓的民生,必然能够得到极大的改善!”

    “臣,臣,臣激动莫名!皇上,如此神物如果真的像太孙说的这么神奇,那没说的,户部定然迅速制定计划,全国推广!”

    “臣等恭贺皇上,若是此物真的如此神奇,那我大明的江山必定永固矣!”

    “臣等恭贺皇上有此贤孙。”

    “太孙如此贤明,大明万世无忧矣!”

    大殿内的场景,其实时刻都有宦官向殿外传递。所以,在殿内诸臣纷纷向朱翊钧祖孙三人表示恭贺后不久,殿外也传来了整齐划一的声音:“天佑大明,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混吃等死说

    感谢千里海塘,品味川渝两位书友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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