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就直击问题的核心,毕竟货币是所有经济活动的根基,没有一个可靠的货币体系,其他的都是白说。
很显然,其他几位室长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只是碍于刘峰的面子,不敢直接说。
对此,刘峰也早有准备,他不可能意识不到货币的重要性,既然抛出了议题,就肯定有所倚仗。
而他倚仗的正是系统!
在系统里,有一个专门的货币铸造工坊,而且仅仅需要一万点魂力值就可以购买。
相当于白送,按照正常的逻辑,货币作为一个国家或者一方势力的统治基础,价值应该非常高,没有上百万点魂力值,不可能买下来。
但从实用上来说,货币在前期又不是必须品,很多势力采取战时分配或是以物换物也能发展下去。
这就导致货币铸造工坊有价无市。
而且真要设置成几百万点魂力值,绝对会吓退一大堆历史传承者,没有购买需求,这东西也就没必要存在了,大不了效法古人,自己铸币就是!
当然,这一切都是刘峰猜测的,具体情况如何,谁也搞不清楚。
此时听刘卫海说完,刘峰摆摆手,直接回道:“货币的事情我能解决,这一次不用讨论,你们需要关注的还是其他几项。”
早在一个小时前,刘峰就已经把议题透露给他们,不需要再次提醒。
刘卫海听闻语气一滞,即便不信,还是开口说道:“如果村长已经解决了货币,接下来就好办了,我虽然不是学经济出身,但也知道按劳分配的重要性,从历史纬度来看,按劳分配是大势所趋,关于它的作用我就不再阐述了,相信财税科的王室长比我懂,我只说一点,那就是物权法如何设定,私营要开放到哪一步。”
“现在的局势并不明朗,蜀汉村也仅仅统一了旗山乡,过早的将这个口子打开,固然能激发村民的积极性,但也会从一定程度上削弱官府的力量,毕竟只要是人就会有私欲,当这一批最先拥有私产的人出现,蜀汉村就会出现富人和穷人的区别,开始出现贫富分化,紧接着出现的,就是一大批不满的人。”
“我的意见是,先把律法定好了,尽可能把管理漏洞给堵上,少一些寻租空间,等蜀汉村规模扩大了,律法完善了,再进行货币改革,执行按劳分配,这样会好一点。”
说完之后,刘卫海抬头看了眼刘峰,发现对方并没有流露出任何不满的情绪,这才放心坐下。
就在他刚坐下的瞬间,王文博也开口了。
“我不同意刘室长的建议,不论怎么说,生产是基础,分配才是结果,你如果生产出来的东西少,分配的就少,如果人少还能这样做,人一旦多了,这么做就很麻烦,现在旗山乡估计有十二万人口,几天之后,光是蜀汉村就有三万多人,这么多人的衣食住行都要解决,怎么保证物资供应?
刚才您也提到了按劳分配是大势所趋,我就多说一句,所谓的按劳分配不过是一种分配方式,是为了多劳多得,避免养懒人,根本还需要生产的解放,而只有调动人的积极性,才能促进生产,我反而觉得这个人数就正合适,等以后人多了,反而会出大乱子,我的意见是立刻执行,相关的律法也可以同步进行,不能再拖下去了。”
两个人,截然相反的两种态度,一度让刘峰有些纠结,不过想到日益减少的粮食储备,最终还是选择了王文博的建议。
不过这只是大方向,接下来还要讨论具体的细节,比如官营和私营。
最终讨论下来,两者的界定也出炉了。
第一,盐铁必须官营。
第二,凡是系统工坊,都交给官方经营。
第三,不再此列,都可以放开,也就是私营。
至于物权法和货币政策则交给财税科进行制定,时间订在一个星期之后。
——
在这期间,刘峰花了一万点购买了货币铸造工坊图纸,又用半天时间便将其建造起来。
不仅如此,第一批货币也随着工坊建立而生产出来。
货币采用的是纸质,面额分别是壹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和壹佰元。
正面印有刘峰的头像,北面则是蜀汉两字。
对于印头像这件事,刘峰没有丝毫心理负担,反而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如果不印他,那要印谁?
——
随着时间流逝,一个星期之后,相关的律法和货币政策也相继出炉。
由于这个世界的黄金已经没有多少价值,金本位制也就失去了根基。
最终只能以官府信用为依托,发行不兑换的信用货币,也就是常说的法偿货币或者是法定货币。
它们不代表实质商品,发行者亦没有将货币兑现为实物的义务。
为此,刘峰还专门成立了蜀汉银行,赋予其发行和执行货币政策,对经济进行调控,对其它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的权限,地位非常高。
至此,整个货币政策已经初步完善,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改革了。
现如今,蜀汉村已经初步具备了改革的条件。
其一是商品种类很多,从药品、系统民居、瓷器、浣洗机、石砖、五金工具,再到各类罐头、猪肉、鸡肉等等。
其二是工作机会多,现在正处于大发展的时期,各单位都缺人,只要不懒,总能找到工作。
其三是土地多,整个旗山乡足有两千平方公里,而人口却不过十二三万,典型的地广人稀,土地不缺。
在这种基础上,进行货币改革的压力并不大,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度过前期的混乱。
至于贫富差距,刘峰则不会太过于关注,这种事情是必然会发生的,真要算起来,他才是最大的地主,一纸召令,就可以让所有人失去土地,只不过他不会这么做而已。
——
灾变二年二月一日,蜀汉村发布了货币改革的相关细则,与之相对应的,还是物权法的颁布。
整个蜀汉村开始走向正规化,临时所采取的集中分配制度也将随着时间推移逐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