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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盘丝洞养蜘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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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三十四章、 九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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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林山也旁敲侧击地问过城隍司的梁明。

    梁明说:“四安里没有修行门派,他是一个世俗间的地方,不管怎么脏乱差,不管有多少犯罪,城隍司和仙盾局都不会去管。”

    林林山问:“那就没有散修吗?如果有修行人在那里犯罪怎么办呢?”

    梁明说:“不管那里有没有修行人,只要他们没有形成组织,不利用法术对平民实施犯罪,我们就不能管。他们不使用法术,就和普通的老百姓没什么两样,不管他们在做什么,都不归我们管。

    而且你想想,那里又脏又乱,充满了浊气,根本不适合修行。为什么有散修会躲到那里去?躲到那里就说明他已经不想修行了,他既然都不想修行了,那跟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林林山觉得这个逻辑很成问题。

    什么叫躲到四安里就不想修行了呢?

    不管他想不想休息,他已经修行了是既定事实。

    既然是个修行人,他就总是异于常人的。在那样混乱的地方,他对平民来说就是不对等的。如果没有约束,难保他不使用法术来对付平民。

    现在城隍司和仙盾局连管都不想管,着实奇怪。

    后来他才明白,原来四安里有一个很厉害的人,这个人叫九爷。

    四安里所有大大小小的事务都要听他的,包括那些大大小小的摄像头有没有坏也是要听他的。

    他就是四安里的土皇帝,或者说是这颗毒瘤的瘤长。

    他的修为很高,具体有多高也没有人知道,主要是也没人和他动过手,或者和他动过手的人都已经不在了。

    四安里的事情都归他管。假如有修行人犯罪,他也会管。这在外面是不允许的,但这种事只要发生在四安里,伤害和影响不扩散到外面来,上面就默认了它。

    在普通人眼里,九爷是一个有能力、有威望,又极其狠辣的角色。他能够把四安里的4个村子统一起来,让这里的二十万人相安无事,尽管这里每天都有各种黑暗的、恶心的犯罪发生,但从没有出过大事。

    不管是城隍司还是凡间政府,都需要九爷这样一个人。

    因为只有他才能把这颗毒瘤给治理得“井井有条”,才能控制这颗毒瘤的毒素,让它只在毒瘤内部流动,而不流到外面来。

    林林山问梁明:“如果魔孚钻到这颗毒瘤里面去了呢?”

    梁明说:“这一点不用担心,我们已经派人进去查了。在这种事情上,九爷也会很配合的。他心里很清楚,他能够安安耽耽的在四安里做土皇帝,是因为我们都需要它,如果四安里成了魔孚孵化的温床,那我们一定会下定决心把这颗毒瘤给拔掉。

    他是个聪明人,懂得把握分寸,不然也当不了这个土皇帝。

    再说,魔孚是什么东西,他心里也应该清楚。真让魔孚变成了天魔,整个四安里的人都要遭殃,他九爷也逃不掉。”

    林林山觉得有些道理,但还是有疑问。

    “那么乱的一个地方,要找个人恐怕不容易,更何况,魔孚还是躲在女人肚子里的。”

    梁明说:“出了四安里,他九爷就是个瞎子。但在四安里里面,多一只苍蝇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林林山觉得这话有点夸张了。

    而且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就更要去查一查了。

    那个穿黑白条纹衫的男子是原来就住在四安里,还是新搬过去的?

    如果是新搬过去的,那问题就很大了。

    梁明忽然问林林山:“你怎么对4安里这么感兴趣?是不是查到什么了?”

    林林山说:“我能查到什么?纳兰城那么大,我就是想着4安里这么乱的地方应该重点查一查。另外嘛……”

    他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我来纳兰城也不少天了,司里面的费用抠得紧,这查案子又不能没钱,就感觉有点捉襟见肘。我寻思着,四安里那边人多,也许可以做点生意。”

    梁明说:“做生意哪里不可以啊?想去四安里做生意可没那么容易。你要是个普通人还好说,但你的身份和能力在那摆着,别指望那个地方乱没人管你。”

    林林山说:“我也不真做,我这个人啊,擅长投资。”

    梁明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眼神里终于慢慢地露出一丝讥笑,但一闪而逝,很快又恢复了正常。

    他想起了最近听说的事儿,这个林林山住在金圣宫大酒店,和他的上司齐鹜飞当初一样,住在那间连早餐都没有的最便宜的特价房里。

    不知道他们从哪弄来的早餐券,齐鹜飞就曾经在门口卖个早餐券,抠门抠到这种程度,也算是绝无仅有了。

    可这个林林山更夸张,他不但把手上的早餐券全都卖了,而且还和金圣宫大酒店餐饮部去谈,把他们自助餐多出来的剩菜剩饭全给包了,雇了几个人,每天在大街上卖,据说生意还不错。

    真是有其主必有其仆!

    但是这样一来,对金圣宫大酒店的品牌形象有一定的影响。当初他是借着端木大小姐和齐鹜飞的关系,才和酒店顺利谈下了这个项目,但现在酒店高层已经明确提出,他要是再把酒店的剩菜拿到大街上卖,不但要停止供货,连他的特价房都要取消了。

    结合这个一想,梁明就明白了,林林山这是想把酒店的饭菜拿到四安里去卖。

    这主意还真是挺绝的。

    打着金圣宫大酒店的牌子,这饭菜在四安里绝对畅销。而四安里又是个很封闭的地方,不会对金圣宫大酒店有什么影响。就像你把酒店的泔水运到郊区去喂猪,跟人宣传说,这是金圣宫大酒店的泔水,营养特别好,酒店自然是不会来管你的。

    林林山还真是打了这个主意去的四安里。

    查案归查案,赚钱归赚钱,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这是他的办事原则。

    要不然,怎么把队里的小金库给充实起来?怎么对得起队长的信任呢?

    可是到了四安里他才发现,一个陌生人想在这地方做生意可太难了。

    而且他一进四安里,就被人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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