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请我当皇帝
“殿下,幸不辱使命,我军斩杀鞑子百余人,获首级三十七级,铠甲一十三副!”杨承祖浑身上下挂满了箭,连弯腰行礼都没办法行礼。
“王孙,你这没事吧?”张顺不由吓了一大跳,不由连忙上去扶起来问道。
当然知道这厮故意不取下箭支,就是为了到自己面前夸耀勇武。
只是一下子中了这么多箭,真的没问题吗?
“爷爷,我没事儿!”张顺话音刚落,不料杨承祖居然接了一句俏皮话,顿时惹得众人哄堂大笑。
原来这杨承祖出身延绥贫苦军户,不曾就学,故而有名无字。
后来他见别人都有字,就附庸风雅,特意向张顺请一个字。
张顺顺着“承祖”的意思,就给赐给他“王孙”二字。
结果这字一出,便惹得一群不学无术之人调笑:“王孙,王孙,你这下子矮了辈分,岂不是要喊舜王殿下爷爷?”
“爷爷就爷爷,舜王殿下是我爷爷,我是你爷爷!”杨承祖把眼一瞪,干脆来了个“同归于尽”。
这番话在往日,私下里开一开玩笑也就罢了。
众人万万没想到这厮居然如此乖张,居然把众人私下的玩笑话说了出来。
果然,张顺闻言也是一愣,随即不由笑骂道:“本王可没有这么老,你想当孙子,老……我还不想当爷爷呢!”
言毕,张顺便亲自为其解甲。
这杨承祖外面批了一件制作精良的深蓝色棉甲,张顺给他叮叮当当卸下来一看,只见里面已经被汗水浸湿大半,又有见不少甲片都被钉穿,穿甲而过的箭头上还粘着血。
张顺连忙仔细打量了一番,只见杨承祖里面穿戴的锁子甲也被刺破了数处,有血渍在破口处若隐若现。
他又连忙帮他把锁子甲褪下,独留内衬,以防“卸甲风”。
这才揭开破损处仔细一看,只见有三四处箭头刺破的伤口,有的还在鲜血淋漓,有的却已经结痂。
“好强劲的箭!”张顺不由眉头一皱,便喊来护士为杨承祖清理伤口。
他早不是当初一无所知的少年,对这个时代箭的杀伤力也有所了解。
明军常用战弓一般在三到六个力左右,而马上用弓一般在三力、四力之间,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大杀伤力。
“清弓?”蓦然间,张顺想起了一个前世的“大杀器”。
“什么清弓?”杨承祖听得一头雾水,只道张顺不懂,不由开口解释道。
“其所用弓亦为开元弓之制,只是步卒所用,势大力沉,故能穿甲。”
“观其箭支长短轻重,当在八至十力之间!”
明末清初计量弓箭之法,以九斤一十四两为一力。
如果后金军精锐果然如杨承祖所言,当皆为百磅之士。
张顺不由为之骇然:“怎……怎么会有如此精锐?”
义军和明军之中多善射之士,若是细细挑选,未尝不能组织这样一支精兵。
只是观后金军如此轻易便能排遣出这许多人马,想必其中百磅之时亦不在少数。
“舜王容禀!”就在这时,孙传庭不由上前一步道。
“所谓开元弓之制者,既起自开元故地,今东虏所据也!”
“其地地寒民苦,以牧、渔、猎、耕为生,民风彪悍多力,故多善开元弓,而以野人女真尤甚。”
“自东虏建州女真叛乱以来,与中国多起刀兵,丁壮损失颇多,故洪太多次征伐野人女真,掳其丁壮为兵。”
“杨将军今日所遭遇者,盖东虏所掳野人女真,故其弓强而失利。”
“明将常恃强沽勇,一马当先,是以多亡……”
“等等,等一等,让本王捋一捋。”张顺听着听着,连忙打断道。
“首先,开元故地是什么意思?”
“开元故地,即元朝开元路也。”孙传庭闻言一愣,这才反应过来张顺素来不学无术,不由解释道。
“《元一统志》称曰:南镇长白之山,北浸鲸川之海,三京故国,五国故城,亦东北一都会也。”
啥意思呢?
按照《元一统志》的说辞,开元路南至长白山,北至日本海,大致包含后世东三省及外东北一带。
所以明代这个“开元弓”,其实就是对源于东北地区“东胡系”弓箭的统称。
这种形制的弓箭,不但明军在用,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甚至东部的蒙古人也在用,在明人眼中并未特别之处。
对明人来说,最麻烦的不是一两种武器,而是使用武器的人。
“那野人女真呢?又是什么意思?”张顺化身好奇小学生,不由继续追问道。
“依照《大明会典》所载:盖女真三种,居海西,等处者为海西女真,居建州、毛怜等处者为建州女真,各卫所外,又有地面、有站、有寨,建官赐敦,一如三卫之制,其极东为野人女直,野人女直去中国远甚,朝贡不常。”
原来明朝建国之初,由于蒙古人对东北地区的破坏性统治,导致原来的国家形制被完全摧毁,只剩下各种文明程度较低的部落。
明朝便根据其地理位置和文明程度,将其划分为海西女真、建州女真和野人女真三类。
其中建州女真即辽金时代的“五国部”,后来发展为如今的东虏本部。
而海西女真即海西的女真部落,后来发展为哈达、乌拉、叶赫、辉发海西四部,后来被老奴的建州女真所吞并。
而所谓“野人女真”,则是海西女真以北的渔猎部落,其最着名的便是后金所称的“索伦部”。
这些“野人女真”虽然开化程度较低,却拥有英勇善战、悍不畏死的优点。
本来依照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这些“蛮人部落”打起仗来,虽然拥有强大的冲击力,但是由于社会发展落后,无论武器装备,还是组织水平都远低于“文明社会”,故而常常不成气候。
然而,就这些“不成气候”的“野人女真”被后金掠夺为奴以后,诱之以利,施以以坚甲利刃,然后驱为“死兵”。
凡战,“死兵在前,锐兵在后。死兵披重甲,骑双马,冲前,前虽死而后复前,莫敢退,退则锐兵从后杀之。待其冲动我阵,而后锐兵始乘其胜。”
这种结合了“文明社会”的组织度和“野蛮部落”冲击性的双重优势的队伍,一经出现,就在对明军的战争中取得了极大的优势,以至于连战连捷,锐不可当。
张顺听那孙传庭讲述了半晌,顿时也觉得棘手。
“夫战勇气也”,莫说在这种“冷热”交替的时代,哪怕到了后世十九世纪,祖鲁人尚且能够凭借坚定的冲锋,歼灭上千装备了后装线膛枪的英军,更不要说张顺这种“半冷半热”时代的军队了。
“那那明军怎么应对东虏这种战法?”张顺沉吟了片刻,别管靠谱不靠谱,先向明军取取经。
“无他,火器战车一法,可以御之!”孙传庭沉默了半晌,只好摇了摇头应道。
特么张顺闻言顿时想嘛麻麦皮!
你道为何,因为张顺想起来另一个专门针对战车的武器——红夷大炮!
难怪明军屡战屡败!
听到此处,张顺不由恍然大悟。
原来后金除了驱赶“死兵”冲阵以外,尚且有大量红夷大炮可用。
如果自己效彷明军“火器战车”战法,要么被其红夷大炮轰开车阵,要么被其一人多骑甩在风中凌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