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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好运公子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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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0章 秋意浓,凉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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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诸位!与孤一同,满饮此杯!”

    高高的王座之上,金王腆着大肚腩站着,一手举着半满的角杯,一手背在身后,笑得志得意满。

    “喏!”

    群臣举杯,皆笑,笑得见牙不见眼。

    若是往年,大王胆敢像今秋这般频繁举办宴会,朝臣们定会以奢靡为由,将他骂得狗血淋头抬不起头,但今年,却没有谁这样做。

    哪怕这次宴会举办的由头,仅仅是宫里的一株柿子树今年结的果子尤其多,金王觉得这是个好兆头,意味着明年金国将迎来一场大丰收。

    红彤彤的柿子表面裹着层薄薄的果粉,堆在金灿灿的高脚铜豆中,摆在案上,煞是喜人。

    有人醉眼惺忪,盯着那铜豆遗憾道:“金器虽好,到底还是缺了一分雅致,可惜我金国不产漆,不能做出精美的漆器,否则此时用漆豆盛着这些柿子,一定会特别好看!”

    漆器华美,还防虫蛀、防潮、耐热、耐腐蚀,除了楚人喜欢,各国贵族都极为推崇。

    可惜工艺复杂,一件漆器要做出来就得好几年,手艺高超的漆匠又只有楚国那些大家族才有,每年出产的漆器就那些,楚人自己用都嫌不够,自是很少卖到外国来!

    所以,哪怕是金国的王,想要拿出一整套配得上这种规模宴会的漆豆都不行!

    刚拿下郑国十六城,金王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哪能听得这种挑剔的话?

    不由皱了皱眉,心道,此人好不晓事,偏在这时候说这些?

    金国不产漆怎么了?

    这么多年不也好好的过了吗?

    这些贵族私底下对来自楚国的东西总是很吹捧,常常花高价也要买回来,好像这样就能显得他们和楚人一般风雅。

    平日里装看不到也就罢了,现在竟然在这样的场合里说出来,实在气人!

    就算喝醉了失言,也不可饶恕!

    但他又不能因为这个就治那臣子的罪,所以很是恼火。

    楚人有什么好?

    一天到晚追求华丽的衣衫也就罢了,自从这个挑嘴的小大王继位,又开始好美食了!

    好美食也就罢了,偏还跟那不学好的楚王学,吃汤饼就要配大碗,吃蒸米就要用小碗,拌个拉条子,还非要用盘!

    这还不算啥,听说喝不同的酒还要用不同的杯子呢!

    也不知哪儿就那么多事儿!

    同是诸侯王,本就贪婪成性的金王哪能不羡慕不嫉妒不恨?

    以金国的富庶,他也可以过上楚王那样讲究的生活,可他不能。

    因为上行下效,国中本就楚风盛行,若他再喜欢这些,怕是这股歪风邪气就止不住了!

    每年为了这些,国中钱财不知流了多少到楚国去!

    世家贵族总觉得这是潮流,谁若不这样,就会落伍,反正这样也不会多花多少钱,对他们来讲不过是九牛一毛。

    他们可以不用考虑大局,作为大王,金王却必须考虑。

    对他来讲,比起国家利益,个人喜好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金王皱眉,众人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殿中气氛一下就冷了。

    众人等着大王发怒,大王等着臣子替他把他不能骂的话骂出口,那喝醉的人也发现自己醉酒失言了,竟眼一闭,打翻酒壶滑到了长案下面。

    好像他真的醉得不省人事,说的话全都是胡话了。

    往日里附庸风雅,以文化人自居的他,却在大王的宫宴上喝得烂醉如泥胡言乱语,这下子是丢脸丢到姥姥家了。

    且不说他事后是否会因为太过丢脸辞官,见此,金王面色稍霁,立刻有人笑道:

    “我倒是觉得这金器更胜漆器!郑国产金,却一向捂得死紧,这次我们攻下郑国十六城,既报了当年界河改道郑国侵占我国领土的仇,又得了产铜的栖霞城,真是再好没有了!回头这铜豆,咱用一只扔一只也管够!”

    金王脸上已经浮现了笑,却不发话,只期待的看着臣子们。

    他觉得此次攻郑的决定再好没有,只有他这样得上天眷顾,又英明神武的大王才做得出来,但他表面上却强装淡定,好似这也不算什么。

    万事开头难,已经有人铺垫好了,立刻有人接上,将金王夸成了一朵花!

    “大王英明!我金国定会变得更加强盛!这金器算什么?有朝一日,我大金铁骑必会踏上楚国的土地,到时候那些楚人爱若珍宝的漆器,照样用一只扔一只管够!”

    这话实在太肉麻了!

    除了大王一脸舒爽,其他人都不知该说啥,才能盖过这超级马屁精了。

    于是他们齐齐举杯,大声的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哈~”

    笑声差点掀翻屋顶,许久,众人才恢复平静,开始讨论要不要见好就收,暂且退兵。

    “今楚军驰援郑国,气势汹汹号称三十万,与其与之硬碰硬,不如固守现有的地盘,等楚军退了再说。”

    有人提议暂避锋芒,有人却不同意:

    “此时郑国群龙无首,正是一鼓作气的好时机!待到灭掉郑国,有大量金铁支撑,我们就可以多造兵器!从而抢占先机!若再顺利攻下荆山,我金国领土将大幅度扩充!到时就是诸国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了!不管日后情况如何,我等皆可立于不败之地!”

    “你可真敢想?!”

    有人斥骂道:“只有拿到手的才是你的,没有到手那些,想太多反而容易打翻自家的碗,落得个人财两空!”

    若是战败呢?到时候别说这十六城要赔出去,说不定如今的领地都会缩减!

    听得“人财两空”四个字,金王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立刻开口喝道:

    “够了!若凡事畏首畏尾,又哪能有如今的局面?郑国有楚来援,我金赵两国的盟约难道是假的吗?!”

    事实胜于雄辩,顿时,再无人敢反驳。

    朝臣们开始吃着小菜喝着酒,商讨继续攻郑事宜。

    与此同时,赵都垶塬。

    赵王正带着家人在稍显狭小的花园里吃螃蟹喝菊花酒赏月。

    比起金王的志得意满,他有点不高兴。

    攻下郑国十六城,赵国出了大力气,金国却一点表示都没有。

    虽说郑国与赵国并不接壤,赵国也不可能从那十六城中分一杯羹,可金王好歹要表示表示吧?

    然而他偏偏摆老丈人的谱,愣是啥也不说!

    赵王之所以出兵协助金国攻郑,也是有所图,如今啥也没图到,金国还只补贴了赵军在此次行动中所损耗的粮草,实在可气!

    菊花酒很香很醇,用热水烫过后,最是绵软馥郁,赵王一口接一口,眼神总忍不住往王后身上飘。

    十来岁的女孩子就像小花苞一样,虽然长得像父亲多一些,可她有个绝色母亲,长相也是很不错的。

    年幼的王后分辨不清赵王的眼神到底是男人看待女人那种,还是商人看待货物那种。

    她努力克制住心底的惊慌,不去看太子茕。

    太子茕却泰然自若,笑着将面前的碟子捧起,将他亲手剃好的螃蟹肉送到了王后面前。

    “母亲不是赵人,大概不会剥这除了甲壳没多少肉的东西。”

    赵国没有什么美食,山间的湖里面却有这种螃蟹,肉极其鲜美,就是很难剥。

    其他国家的人不喜欢这个,多半是因为不会吃,赵人却将之奉为珍馐。

    太子茕执礼甚恭,王后也放下心来,板着脸一本正经的行礼,谢过他的孝顺,然后拿起碟子里的螃蟹盖,熟练的往里滴了几滴醋,再用小勺子拌了吃。

    两人的互动就像真正的母亲与儿子。

    赵王并未怀疑。

    现在他满脑子都是和金国的事情。

    除非要和金国撕破脸,否则这个小小年纪的王后不管做出什么错事,他都不会太过严苛。

    正当他盘算着种种,就见心腹凑过来,悄悄禀报道:

    “大王,奴奴刚收到消息,燕王已薨,公主野继位为王,之前燕国之所以远遁草原深处,并不是因为灭了荆山国,害怕遭到诸国围剿!而是燕王病重,先下手为强啊!”

    如今公主野已经五岁,等到荆山国之事尘埃落定,她也成年,待她成婚生子,燕国也就度过了这段虚弱期,彻底稳定下来。

    有颍叔茥在,燕国积蓄多年,到时国力一定雄厚。

    说不得,等到诸国大战打伤元气,燕国反而能趁乱拔得头筹……

    想到这些,赵王不禁忧虑起来。

    又过了许久,他终于做好了心理建设,眼睛一亮,问心腹:

    “公主野继位,颍叔茥难道没有意见吗?燕国可自古就是男人为王,全无女王的先例。”

    燕王病逝,只留下一个嫡女,并没有嫡子,若是其他国家可能还不敢玩儿兄终弟及和以庶代嫡那一套,可燕国刚刚灭了荆山国,完全不把大纪放在眼里,做这种事情又怎么会惧怕呢?

    心腹叹道:“初时,奴奴见到传讯的使者,也曾问过这个问题。但他拍着胸脯保证,他曾亲眼见到公主野继位时,是颍叔茥将她抱在膝头完成的仪式。两人之间并无隔阂。显然,公主继位是颍叔茥支持的结果。

    如果他想要自己继位,或者是把王位传给自己的儿子,那他就不会扶自己的侄女上位!

    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兄终弟及还可以说得过去,从侄女那里继承王位怕是要被人骂得一辈子抬不起头!

    事情和他想象的不一样,赵王拧眉思索片刻,又喝了杯酒,这才问道:

    “消息来源属实吗?”

    心腹笑道:“千真万确!”

    “哦?”

    心腹说话一向喜欢留有余地,像这样肯定的说话可是很少见的。

    赵王不禁感到奇怪。

    心腹却道:“大王不知,前来传信的乃荆山国人。去岁,燕国从荆山国抢走诸多宝物,自有荆山人不服气,想去将东西带回。但东西还没有带回去,让他们撞破了这么一件大事!在逃脱燕国追杀之后,他们决定立刻将这个消息散布开来。”

    “毕竟是灭国之仇啊!”赵王叹息,“荆山国地狭民悍,本就多匪盗,国破之后能有如此义士也是正常。”

    说起来,若不是心腹说得清楚,燕王是得病死的,他怕是要以为他是被人刺杀而亡。

    “谁说不是呢?”

    见大王叹息,心腹也忍不住叹了口气。

    赵王却道:“咦?不对!”

    心腹故作害怕,拍拍胸口:“哎哟!大王你要吓死我!”

    赵王被他一逗,心情终于好了一点。

    “你说那人是荆山国人,与燕人有着刻骨的仇恨,可他为何不将燕王薨逝的消息传得到处都是,反而偷摸来找你呢?”

    心腹叹道:“奴奴也曾问他,可那位缺了只耳朵的老者却告诉奴奴,若这消息传得满世界都是,那燕人也能得到消息。在草原上,想要追杀早有防备的燕人,哪怕兵力翻倍都不行。”

    赵王还是不信。

    他性子凉薄,考虑问题更多考虑利益方面,很少在乎感情问题,突然冒出这么个信使,传的消息还是这么劲爆的,也不怪他怀疑。

    万一这是燕人做的局,想把他骗进草原整死,可咋整?

    他可不是他那老丈人,成天贪得不行。

    “信使早就知道大王不会信,奴奴却不信他的话,非要试试,没想到还是输了。”

    心腹说着掏出一个小匣子打开,就见里面躺着一块玉佩!

    比起一个不知哪儿来的信使,显然心腹更了解他,心腹这样讲,不过是为了哄他高兴。

    赵王却不戳破,只询问心腹:“这是什么?”

    心腹叹道:“说起来这人之所以对燕人恨之入骨,也是因为,他乃荆山王族之后,这块玉佩,就是他家祖传的信物!”

    赵王细看一番,却不接手,只叹:

    “这的确是妘氏之物。看来这还真是妘氏的一支。”

    “信使还道,他愿为赵军引路,不知大王是否愿意见他一面?”

    此时燕国正是最衰弱的时候,若有知道方位的人带路,说不定就能灭了燕国!

    比邻而居无数年,燕赵两国之间的仇恨,可不仅仅只是赵国被燕王抢了一个公主回去!

    赵王越长越激动,立刻吩咐下去:“快!想办法暗探一番,看情况是否属实!”

    见仆从去了,他又吩咐伺候笔墨的侍从:“来呀!铺纸!孤要修书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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