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者是客。
一个是第一粉丝,未来学妹。
另一个是当年救下的小萝莉。
云海自然要好好招待。
“你们吃饭没有?若是没吃,不介意的话就在我这里吃点好了。”
这次云海做了五菜一汤,就算加上两个小丫头的话也不愁不够吃。
香香一点也没跟云海客气,欣喜叫道:“哇,太好了,云哥哥做得菜肯定很好吃,香香一进门就闻到扑鼻的香味了。”
晴晴则狡黠笑道:“嘻嘻,早就听说我们的大作家烧得一手好菜,人家是故意赶饭点过来蹭饭的,怎么可能会介意呢?嗯哼,还等什么,人家肚子饿了。”
云海看着两个自来熟的小丫头,轻笑道:“嗯嗯,那就马上开饭,大家过来坐吧。”
好好的浪漫晚餐被搅局了,周明媚虽然觉得有些小郁闷,但她并不是一个小气的人,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微笑,这时更是殷勤的帮云海张罗起两个小丫头的碗筷。
“哇,这个鳜鱼好吃,又嫩又鲜。”
“这个甲鱼汤也不错啊,真好喝。”
“还有这个……”
两个小丫头一一品尝云海做的菜,并且给予高度评价,特别是龙晴晴,那种夸张的劲头十足,完全就是二次元少女的形象。
其实,对于龙晴晴这样出身的人来说,什么样的山珍海味没有吃过呢?吃饭无非就是看心情罢了。
心情好,吃嘛嘛香。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
一大一小两个少女发挥自来熟的本事,很快便跟周明媚打成一片。
席间,她们说得最多的便是云海以前的糗事。
作为云海的红颜知己,老同学、老同桌,周明媚自是掌握了云海以前的大量黑材料,这时候便随意拿出一些跟两个小丫头分享,让龙晴晴和孙香香都是捧腹大笑。
红颜知己也有特殊的吃醋技巧,云海又怎么会不知道周明媚这是在暗暗告诫自己呢,可惜他这时候也不敢抗议,不然面对的很有可能是三个女孩的“口诛笔伐”。
说着说着,话题忽然转到了孙香香当年被人贩子拐走的事。
说起当年的遭遇,孙香香似乎依然心有余悸。
“云哥哥,三年多没见到你跟虞姐姐了,香香特别想你们,如果当年没有你们相救,香香说不定被卖到哪里去都不知道了。”
这几年,香香其实一直想找云海和虞赢心,但道士却不想香香过多跟普通人接触,于是便撒了个谎,说找不到两人了。
而云海和虞赢心后来也去过香香所在的武林儿童福利院,但却发现孙香香已经被人领养了,因而他们便也没再去找她。
“香香,哥哥和你虞姐姐也很想你,这三年,你过得好吗?”
这么小的小孩就明白知恩图报的道理,三年过去了始终铭记在心,这让云海感觉十分欣慰,对香香这个漂亮可爱的小萝莉越发喜欢了。
“香香这三年过得很好,云哥哥你不用担心我。”香香虽小,但接受的是龙门的严格训练,其实她什么都知道,有些事她明白不能告诉云海。
云海早已经不是原来的云海,又怎么不知道小丫头的苦衷呢,所以他也没有细问,只是微笑着说道:“你过得好那哥哥就放心了,以后记得有空经常过来玩。”
香香很高兴,欣喜道:“那太好了,香香有空一定经常过来,等到时候虞姐姐回来,我们一起出去玩好不好?”
这时,龙晴晴娇声说道:“要出去玩那还不简单,明天早上就让你云哥哥陪我们去动物园玩,淡淡云海,你千万不要说没时间哦?”
跟两个小丫头逛动物园,云海才没那个兴趣,他其实更想多陪陪周明媚,毕竟过几天他就要回家乡去了,估计要一两个月后才会回武林市。
更何况,他已经感受到龙晴晴这个二货少女对他的心思,避之唯恐不及,又怎么会想跟她们一起玩呢?
于是云海故作不好意思地笑道:“晴晴,不是我不想陪你们出去玩,而是我真的很忙,这几天,我正准备写新书呢。”
“什么?你要写新书?”龙晴晴先是吃惊,接着马上对云海的决定进行了无情抨击。
只听她娇声说道:“老书都没完本,你开毛新书?写手的节操呢?小心我们这些读者喷死你。”
云海轻笑道:“节操是什么?能吃吗?何况我淡淡云海向来以手速快著称,如果真有节操的话,我的节操那也是满满的,你看我这些年写的小说,何曾有过烂尾和太监,你这二货大小姐有什么好担心的。”
“哦,也是!嘻嘻,我知道了,你肯定已经把老书写完了对不对?”龙晴晴回想每次自己打赏,这家伙都是疯狂爆更,似乎有用不完的存稿,以他那疯狂的手速,说不定的确已经早就写完了。
“嘿嘿,知我者,晴晴也!其实就在今天,《混在唐朝当知县》已经写完了,你知道存稿字数有多少?”
龙晴晴双目放光,连忙问道:“多少?”
云海轻笑道:“一百五十万。”
龙晴晴兴奋地怪叫道:“哇哦,这么多?太爽了,云哥哥,强烈要求一次性发完,人家要一口气看到大结局。”
云海嘀咕道:“一次性发完,你当我傻啊?每个月三十万字可是有一千块全勤的,一百五十万可以发五个月,还能多赚五千块。”
其实他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原因没说,那就是人气、点击和订阅是需要慢慢积累的。
如果一口气发完,对提高人气、点击和订阅非常不利。
当然,龙晴晴又不写书,云海也没必要跟她解释那么清楚。
龙晴晴白了云海一眼,娇嗔道:“喂,连一千块的全勤都要斤斤计较,你这个大作家很缺钱吗?”
云海耸肩苦笑道:“什么大作家,我只是个苦逼写手,我要养妹妹,我还要养女朋友,我很穷的。”
云海说话的时候还看了看周明媚,仿佛在说,我可是有两个女朋友要养哦,引得周明媚暗自嗔怪,白了他一眼。
“少给我装穷!”龙晴晴噗哧笑出了声,接着娇声讨好道:“亲亲云哥哥,你就全发了吧,大不了人家直接给你打赏个一万元的大红包,怎么样?”
娇腻的声音听得人心里直发酥,云海心里暗暗摇头轻笑,这么小的年纪就有如此风韵,如果再大些,那岂不是要让男人留鼻血?
周明媚心里既吃味又感到好笑,忍不住说道:“晴晴,不用求他,你要看那还不简单,我直接把他的存稿发给你不就可以了吗?”
“嘻嘻,好办法!”龙晴晴听了之后双目再次放光,不过随之又摇头说道:“好是好,但人家看完还要发评论呢?如果发了评论那不就露馅了吗?云哥哥,你就一次性发完好不好?就当为了我,好不好嘛?”
都说顾客是上帝,龙晴晴这个第一粉丝的要求云海还是很重视的,略一沉吟,他当即做了一个新决定,于是点头道:“好好好,别求了,一次性发完就一次性发完,谁叫你是哥哥最忠实的铁粉呢,不过这件事我还得跟网站编辑商量一下,毕竟这不是小事。”
依照原来云海的计划是慢慢把老书这一百五十万存稿发完,期间换笔名去某点开新书,这样一来更加有保障。
不过,现在的云海想法跟以前的云海已经有所不同,不会担心经济上的问题,如果真需要钱的话,以他的特殊能力,难道会担心搞不到吗?
而且龙晴晴央求一口气发完的举动让云海想到了一个契机。
其实任何事都有两面性,小说发太快对人气是有影响,但若能够造成轰动效应的话,反过来却也会增加写手的知名度。
曾经有个写手上架当天爆更一百章,引起了巨大的轰动效应,再配合一些炒作,几乎一夜之间便被很多写手和读者记住。
云海觉得任何事要么不做,既然要做,那自然便要做到最好。
每天万字更新七年不断更的情况下一次性爆更一百五十万字?呵呵,想必也是业界的一个新高度吧?
淡淡云海这个笔名用了将近七年,写了十本三百多万字各种类型的小说,云海觉得没必要放弃,因为这个笔名他很喜欢。
“云哥哥最好了,云哥哥万岁,哞嘛~!”龙晴晴兴奋地跳了起来,朝云海做了个亲吻的动作,就像个疯癫的二货少女,哪有什么高手的风范。
周明媚黛眉微蹙,她敏感地意识到这个龙晴晴或许未来会成为她和虞赢心强有力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