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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有刺(桑旗夏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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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3章 拼死也要离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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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如果爱另外一个人爱到极致,应该是什么都不管不顾,现在我的孩子有人托付,只是我自己的心无处飘荡。

    我也不是一定要死,做植物人也是极好的,只要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管。

    但是桑时西把我给救活了,他肯定不会让我死。

    他花了这么大的代价把我留在他的身边,我如果死了他不是亏了。

    桑时西找了好几个人看着我,还让护士用绳子把我绑在床上。

    我动弹不了像个尸体一样躺在床上,只能仰头看着天花板。

    我的手机也被没收了,我不知道今时今夕是何年。

    后来我在墙上的挂钟下面看到有一行小字,是日历,都快看成斗鸡眼了才辨认出原来我已经在床上躺了两天了,桑旗和谷雨他们早就飞往米国。

    我记得有一首的歌词里面唱我的心空如大海,我一度觉得那句歌词傻的可笑,大海怎么会空大海的肚子里面不知道有多少生猛海鲜,多想想就流口水。

    但是忽然现在觉得特别贴切,我的胸膛处空落落的,空的我自己都害怕。

    我现在想死都死不了,桑时西不但找人把我看着,他自己每天都会过来,坐在我的床前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他通常都不说话,像一尊雕像一样。有时候夜里睡醒睁开眼睛看到他,在某一个瞬间我会以为是桑旗来了。

    后来定睛一看就看出来他并不是桑旗,他跟桑旗毕竟有着千差万别。

    他不跟我说话我也不跟他说话,我不吃东西身上就插满了管子,鼻饲管尿管,我吃喝拉撒全都在床上度过。

    我都是靠营养液维持生命,有一天我听到医生跟桑时西说:“她这样不是个办法呀!长时间躺在床上不进食的话,肌肉会萎缩,对肾脏功能也不好,躺久了跟活死人有什么区别?”

    我觉得医生讲的不对,我现在还远远达不到活死人的标准。

    活死人是没有思想,我现在只是身体动弹不了罢了,如果哪天我真的变成了活死人了那我真的要偷乐了。

    也许是平时脑子就太活泛,现在就想的更多,桑旗每时每刻都出现在我的大脑中,我就连喘气的时候都能想到他。

    有一天我一觉醒来,忽然听到了我妈妈和我爸爸的说话声,我急忙睁开眼睛看到他们两个站在我的床头,我妈正在抹眼泪。

    我咬牙切齿,桑时西居然把我爸妈给弄来了。他是想让我爸妈劝我。

    父母高堂在上,我怎敢一心求死?

    我当然没打算再死了,但是我要摆脱桑时西。

    所以我妈在医院的这几天内,我还是一言不发一口饭不吃,任凭我妈怎么哭怎么跟我说话怎么哀求我,我都无动于衷。

    我等着桑时西扛不住的一天,虽然我知道他心狠的不同于常人,当然但是他要我一个活死人又有何用?

    终于有一天桑时西肯跟我谈了,他穿着一身黑色的商务西装,应该是刚刚从会议上过来,浑身散发着冷峻的不近人情的味道。

    “夏至…”

    这是我闹绝食以来他第一次跟我说话,我闭着眼睛没看他,他知道我在听。

    “你想要什么你直说吧,除了桑旗都可以选。”

    桑旗我已经不敢奢望了,我已经失去他了。

    我想了想睁开眼睛,看着他那双鹰般的眼睛:“远离你,带走孩子。”

    他的唇角动了动,然后居然低低地笑了:“就这么讨厌我吗?用绝食来抗拒我?孩子和远离我两者只能选一,你别触碰到我的底线,不然的话你就是天天躺在床上是一个活死人,我桑时西就这么养着你。”

    他还真是恶趣味,一个躺在床上的女人有什么好要的,难道当标本看?

    他还真是变态。

    我也知道孩子我带不走,所以我退而e求其次。

    因为我实在不想天天见到他,我又吐出两个字:“前者。”

    良久,我都快睡着了,他终于开口:“好。”

    他只给了我一个字就起身走出了病房,过了没一会儿看着我的特别护士也都陆续地走出了病房,最后有人给我解开了身上绑着的绳子,房间里的人就走光了。

    我手软脚软,按铃叫医院的护士来让他帮我看看门口还有没有其他人,他看了之后告诉我,原来驻扎在门口的人全都不在了。

    桑时西兑现了他的诺言,把人给撤了,我也不用跟他回到桑家和他一起生活,就算现在我没孩子在我的身边,但是他没说不让我去看孩子。

    自从我爸妈来锦城看我之后,我就不再想自杀的事情了。

    这几日虽然我硬撑着不跟我妈说话,但是她的眼泪却让我的心碎。

    我一向不是什么乖乖女,但是也不能让他们为我愁白了头。

    我们家就我一个,我这一次任性,他们俩可是以后没人送终的。

    我出了院,爸妈让我跟他们回我们自己的城市。但我没有答应。

    不是我不想跟他们走,是我想生活在有桑旗气息的城市里。

    我的银行卡里还有冻结的何仙姑给我的2000万,我一直都没有用。

    但是现在是我急需要用钱,所以我到银行去把这些钱给解冻了,然后拿着那2000万将原来我和桑旗住的那栋别墅又重新买了下来,这是我唯一能够做的事。

    生活在熟悉的环境中,每一天都睹物思人。

    这种生活对于别人来说可能有些残忍,但是对于我来说能够感受到他的气息,那日子就和之前差不了太多。

    我又把欢姐和小锦都给请了回来,我买完房子还剩下一点钱,干脆预支了她们两年的工资。

    接下来就基本上弹尽粮绝了,在锦城这个城市寸土寸金,一栋这样大的别墅我这个价钱拿下来已经不算特别贵了。

    然后我就得去找工作,做来做去还是做以前的老本行吧!

    我打算重新做记者,但是我一连跑了一个星期发现没有一个杂志社或者是媒体用我。

    我很诧异,虽然我有一年多的时间没工作,可是我以前的工作不错名声在外,再说我还有很多业内的朋友。

    有一个新的杂志社,我看他们连新人都请,可是我他们却不要。

    在我再一次被他们给拒绝之后,我赖在人事部不肯走。

    当场我就拍了桌子:“我的资历,我的经验,我的工作能力,哪样不比那几个实习生强,凭什么用他们不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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