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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捞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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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九十九章 突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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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公,前面有一支流动哨兵,待末将前去解決!”蒙恬向我请战。他已经是技痒难耐了。

    我点点头,叮嘱道:“轻点声,别惊动了营中之人!”

    蒙恬抱拳领命而去,只见蒙恬矮身在草丛里飞快穿行,急行十数步之后,突然闪身而出,橫刀拦住那支流动哨兵的去路。

    蒙恬魁梧的虎躯站在那里,威风凛凛,英气逼人。犹如拦路猛虎。

    斬马刀散发出霸道的杀气,蒙恬的双眼闪烁着凶悍的血光。

    那些哨兵猛然一惊,还不等他们惊呼出声,蒙恬突然就动了。

    鬼影自草丛中飞快闪过,斩馬刀凌空划出一道寒光,竟然齐刷刷斩飞了十名哨兵的脑袋。

    所有人只看见鬼影一闪,蒙恬已经现身在最后一名哨兵的背后,斩马刀斜指苍穹,帅气逼人。

    在蒙恬的身後,十颗人头同时旋轉飞起,那十具无头尸体还站立在原地。直到人头都落地了,那十具尸体才像骨牌一样,哗啦啦倒了下去,从头到尾都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蒙恬手臂翻转。斩马刀轻轻一扬,甩飞刀锋上的血沫子。那姿势简直帅爆了。

    这就是气场!

    这就是男人味!

    蒙恬这种霸气豪迈的气场,那是经过无数次血火洗礼磨砺出来的,没有他那样的沙晨嵘,谁也模仿不出那种气质。

    “酷啊!简直是男神呀!”小果果眼冒桃花。

    我骄傲地说:“废话!我的小弟能不帅吗?”

    “你的小弟?!”小果果翻了翻白眼:“你敢说自己一定打得过蒙恬吗?你不过捡了个大便宜而已!要我说。你才是蒙恬的小弟!”

    我瞪了小果果一眼,哼,女人都是善变的动物,明明下午的时候她还夸奖我帅呢!

    “那边又来了一支流动哨兵!”古枚笛低声说道。

    “我们去应付!”一男一女挺身而出。

    这两人我知道名字,男的叫潘伟麟,女的叫罗佩霖,两人都是二十岁出头。华山之上也没有什么好玩的,两人又是青春年少,羞羞涩涩,情窦初开,自然而然便走到一起。

    七七总捕头还真是会安排,完全遵照“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个准则,不仅把我跟古枚笛搭配在一组,还把潘伟麟和罗佩霖搭配在一起,真是情人合力,其利断金啊!

    潘伟麟年纪虽轻,但是在六扇门里的名气却很大,是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和第三队里面那个叫罗海欢的年轻人,被誉为六扇门里最有前途的双杰。

    潘伟麟不使用兵器,他的兵器就是他的拳头。

    据说潘伟麟的母亲临盆之际,梦见一头火麒麟闯入肚腹,继而诞下潘伟麟。

    说来也怪,潘伟麟自打从娘胎里爬出来开始,他的右臂就与平常人不同。整条右臂生长着一层如盔甲一样的青色鳞甲,密密麻麻,坚硬无比,看上去还有些吓人。但是其右臂天生神力,还能燃烧起熊熊烈火,竟是世间少见的麒麟臂。

    他的母亲认为,他的右臂便是那头火麒麟所化,从而取名为潘伟麟。

    我在华山之巅的时候,曾亲眼见过潘伟麟练功,他的麒麟臂腾起熊熊烈火,一拳轰出去,竟然将一块足有三吨重的岩石轰击成四分五裂的碎块,当时我就被震惊了,从而对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罗佩霖其实也是一挺漂亮的小姑娘,长得有点小清新,看上去不显年纪,眼角有一颗芝麻大小的红痣,就像美人痣一样,实有画点睛的惊艳之感。她的话不多,但是很爱笑,很多时候她只是静静地聆听我们说话,也不插嘴,就那样微微笑着。如果苏堇夏属于冷美人,罗佩霖就属于暖美人。

    罗佩霖的武器也很特殊,是一把名曰“追影”的三尺软剑,宽度只有两指,薄如蝉翼,透明闪亮。平时就像腰带一样缠在腰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挺漂亮的一条腰带,谁知道那是杀人利器。如果你小看这个身材瘦弱的小姑娘,那你就抹干净脖子准备受死吧!

    潘伟麟跟罗佩霖私底下肯定经常配合练习,所以行动很是默契,几个纵跃,闪电般逼近那支流动哨兵队伍。

    呼!

    潘伟麟从草丛里高高跃起,就像一头等待捕猎的猛虎,四周的草丛都被猛烈的劲风压了下去。

    麒麟臂出,卷起更加霸烈的罡风,半人高的野草竟然被拳风硬生生扫断,呼啦啦飞上半空。呆刚土血。

    当先那名士兵还没有反应过来,胸口已经结结实实挨了一拳。

    麒麟臂的力道何等巨大,能够开碑裂石,而人体的骨头又有多硬呢?

    只听啪啪啪如同鞭炮般的爆响,那名士兵浑身骨骼尽数爆裂,胸口凹陷下去一个大坑,整个人贴着草丛飞出老远,半点声息都没有发出来。

    第二名士兵条件反射,惊愕地张开嘴巴。

    潘伟麟飞转拳头,旋转着击中那名士兵的咽喉。

    哗啦!

    喉骨登时就碎裂了,那名士兵两颗眼珠子直接从眼眶里面飞了出来。

    潘伟麟也没有停滞半秒,这一切都在电光火石之下发生的。

    后面的士兵还没有回过神来,潘伟麟的麒麟臂呼地蹿腾起一团烈火,嘭嘭嘭,瞬间洞穿了三名士兵的肚子,将里面的五脏六腑全都震碎了。

    半数哨兵在眨眼之间就被潘伟麟尽数搞定,而罗佩霖这个爱微笑的暖美人,在杀人的时候却变得异常冰冷。

    玉臂轻扬,追影剑出,一阵急速颤动,唰唰唰一连三剑,飞快地挑破了三名士兵的喉咙。三名士兵并没有立即死去,而是无法发出声音,他们丢掉朴刀,死死捂着脖子,却也止不住鲜血突突突地往外飚。

    第四个士兵刚刚张开嘴巴想要叫喊,追影剑化作一道残影,唰地没入了他的咽喉。继而又从他的后颈穿刺而出,瞬间没入第五名士兵的嘴巴,将两名士兵的脑袋穿在一起,就像人头糖葫芦。

    罗佩霖手腕一抖,追影剑急速旋转,发出嗡嗡声响。

    两名士兵大张着嘴巴,嘴里不断狂喷鲜血和碎肉,舌头都被搅得稀巴烂。

    然后,罗佩霖猛然握紧剑把,往外使劲一拔。

    唰!

    浓浓的血浆喷然而出,罗佩霖飘然后退,两名士兵重迭着倒在地上。

    十名巡夜士兵被两人合力斩杀,虽然手段有些凶狠,不过着实精彩,我也忍不住在内心暗暗叫好,真是大快人心。

    我五指叉开,三个小组按照之前我布置的作战计划,迅速分头行动。

    古枚笛带着潘伟麟和罗佩霖直接冲向营地大门,负责夺回平头的尸体。

    小果果带着另外两个队员杀入粮仓,准备点火烧粮。

    而我则带着蒙恬和剩下的两个队员,犹如饥饿的野兽,分头扑入狗族士兵休息的帐篷。

    潘伟麟一马当先,站岗的士兵举起弓箭,厉声大喝:“什么人?”

    还没等他们开弓放箭呢,古枚笛已经一人赏赐了他们一箭,将他们钉死在营地大门上面。

    两名手持长枪的士兵冲上来阻挡,被潘伟麟一拳将其左右轰飞出去。

    潘伟麟抬手挥断了那根粗壮的木头桩子,桩子倒下来,潘伟麟伸手抱住木桩。

    罗佩霖踏前一步,扬剑切断绳子,平头的尸体掉落在地上。

    潘伟麟将平头的尸体扛在肩上,转头冲我喊了一嗓子:“队长,我们先撤……”

    “撤!”字还没有说出口,潘伟麟身下一陷,整个人突然没入了地下。

    “伟麟!”罗佩霖大叫一声,想要回身救援。

    “危险!”古枚笛转身抓住罗佩霖的臂膀,使劲向后高高跃起。

    在她们跃起的瞬间,她们脚下的那片土地全都塌陷下去。

    我大吃一惊,心头巨震,急忙喝止冲到前面的两个兄弟:“不好!我们中计了!”

    “撤!快撤!有埋伏!我们中计啦!”我急不可耐地扯着嗓子大叫起来,心中又惊又怒。

    话音未落,只听营地里面骤然传来急促的鼓点声,咚咚咚,咚咚咚!

    然后就听喊杀声大作:“杀啊!”

    营地四周人影幢幢,亮起无数火把,把五彩池映照得如同白昼般明亮。

    呼啦啦!

    一阵密集的箭雨从帐篷里面激射而出,冲到前面的两个兄弟刚刚停下脚步,还没回过神来,就被密集的箭雨射成了血刺猬,钉死在地上,浑身上下都是窟窿,死状异常凄惨。

    “不——”我从喉头深处爆发出痛苦的嘶吼,眼睛唰地就红了。

    那一顶顶大帐篷,就像一个个的蚁巢,而那些士兵就像是倾巢而出的蚂蚁,源源不断地从蚁巢里面涌泄出来。

    原来敌人根本就没有休息,他们一直在守株待兔,就等着我们自投罗网。

    狗族长老真是老谋深算,战局就跟下棋一样,谁能想到下一步,谁就能占据先机。

    我只想到了下一步,而狗族长老想到了再下一步。

    所以,并不是我失策了,只能怪我实战经验不够。

    然而,我是队长,是这支队伍的领导者,我的决策直接让整个第一小分队陷入艰难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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