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初:...
程祁少爷,你的问题有点刁钻啊。
珍爱生命,远离早恋,我才五岁,单身万岁。
“没有,没有。”顾初心里吐槽个不停,面上一派天真单纯,眨巴着明亮的大眼睛,噘嘴嘟囔,“麻麻说,小孩子不能够早恋。至少要等到读大学,或者满了十八岁才可以谈恋爱。”
程祁颇有深意地看了眼顾初。
不知怎么地,就想起前世两人相爱相杀的那段日子。
程祁当年接手红桃A的案子,她好像才刚满十八岁,少年成名肆意妄为,程祁花了足足两年才抓到她的蛛丝马迹。在海洋小岛堵住她,刚要逮捕,那块石头意外引起大爆炸...
十八岁,的确是个充满意外和美好的年龄。
程祁嘴角微微扬起,继续和顾初聊天:“那初初喜欢什么类型的男孩子,如果你不说,我就不帮你剪纸了。”
顾初:...
这明显的大人逗小孩语气,我拒绝回答。
不过看在程祁少爷又剪好一朵漂亮红菊花的份儿上,顾初还是决定回答他:“我喜欢...我喜欢...”顾初哪里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男生,她甚至连自己喜欢男还是喜欢女都不太清楚。
穿进这本书以来,几乎和虐文女主朝夕相处。
即使接触到成年男性,要么狗爹、陆山河这种大龄有心仪对象的,要么是舅舅林小舟这种特殊的;同龄的男娃娃全在幼儿园,连九九乘法表也背不完,还用擦完屁股的手擦鼻涕...
顾初心里MMP,我一点也不想回答这个问题。顾初在脑子里搜刮男性,不知怎么地就想起前世来。
顾初娃娃脸浮现出一丝羞赧的红色,低着小脑袋瓜子,声音软软糯糯的:“初初喜欢眉毛黑黑的,眼睛大大的——”
“难道初初喜欢蜡笔小新?”程祁挑眉,打断她的话,放下手里的剪刀和彩纸。
眉毛黑黑的,眼睛大大的,你在形容蜡笔小新还是小猪佩奇...
顾初气鼓鼓地瞪他:“...我才不喜欢蜡笔小新。我喜欢...”顿了顿,顾初忽然想起一个人,连忙扯出笑容:“我喜欢个子高高的,脸长长的,嘴巴薄薄的,侧脸非常好看的男孩子。嗯...最好一身穿黑色制服,会打架,游戏玩得好,还会下厨做饭,开赛车飞机。”
顾初心里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沉司检察官,拿你挡个枪。
我不是喜欢你,我只是觉得你睡起来挺舒服的。
程祁:“哦,这样,初初真有眼光。”
程祁费了很大力气,才把上扬的嘴角压下来。无形的狼尾巴早已经得意洋洋地翘上了天,心里开出一大片一大片璀璨的开心菊花。
黑色制服,会打架,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红桃A,你描述的好像是前世的我。
你果然对我念念不忘。
“那程祁哥哥,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顾初明知道,这十五岁的小屁孩喜欢顾曼昔那款温柔贤惠的,但她现在只是个五岁的小孩子,她要装作不知道,还得拖延时间让程祁把手工作业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