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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民国打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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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章 任府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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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任家镇找了一个半钟头,张文终于找到一条纯黑的黑狗,狗很凶,见了张文便狂吠不止。

    狗主人的是个庄稼汉,听闻张文想买自己的狗时,说道:“这条狗养了五年了,三哥,不是我不想卖,是舍不得啊,人都是有感情的。”

    黑狗旁,扎着麻花辫的女孩抱着自己家大狗,瞪眼看着张文。

    “李哥,通融通融。”张文掏出一块银元,往前一递。

    一块钱,买条瘦成了皮包骨的狗,让谁说也是张文亏了。

    李姓汉子看了一眼银元,问道:“这条狗身上加起来也没二两肉,你买回去有啥用?”

    “夏天了,给娃做一身新衣服吧。”说着,张文未解释,而是又放了一块银元。

    两块,能买半扇猪。

    汉子看了一眼自家的闺女,张张嘴,却没有力气拒绝。

    孩子这身衣服,春穿秋也穿,冬天套棉花,夏天再把棉花掏出来,但随着闺女长大,个头也长,已经露手露脚了。

    南方虽说冬天不太冷,但湿气寒气都重。

    这里不是后世,高楼大厦的顶着风,在这个时代,冬天里的一阵穿堂风就够人打摆子了。

    张文又拿了一块银元,还没说话,汉子先慌了。

    两块钱买这条黑狗,他已经有些不自在,花三块钱买狗,还是买他这条命?这些穿狗皮的警察可没有一个好东西,说不定哪天就找个由头把他关起来,今天拿多少,明天就得吐多少。

    “三哥,别,这条狗不值那么多钱,你想要直接牵走,一分钱我也不要。”

    听自己老爹想要卖狗,女孩抱着黑狗脖子更紧:“爹,不能卖大黑!”

    张文却执意将三块银元塞到汉子手里:“狗我要了,正巧看你家还有只大公鸡。”

    “爹!”女孩大喊:“大黑不能卖,大花也不能卖!”

    汉子攥着钱,不再说话,低着头转身就去抓鸡。

    用草绳捆了鸡翅膀和鸡爪,又拉开自己的闺女,把黑狗的狗绳一并给了张文。

    “谢了李哥。”

    他看了一眼在地上坐着,抱着膝盖大哭的女孩。

    也就是任家镇太平,换做其他地方,三块钱都能把这女孩给买走。

    感情,你物质生活满足时,为了感情放弃一切都不奇怪。

    若是填肚子都难,感情也比不过小米五斤,豆油三两。

    易子相食的传说,自古有之。

    张文牵着狗绳,提着公鸡离开。

    黑狗虽大,却总吃不上东西,干瘦干瘦的。

    它不想走,张文用力却能拖着黑狗走。

    一比较,红鸡冠的花公鸡,就得有七八斤沉,提着压手,若不是张文给了三块大洋买黑狗叫汉子心中害怕,这只鸡用一块钱真未必能买下来。

    是个有年头的老公鸡。

    回家将黑狗拴在院子里,又把公鸡丢进柴房,锁好了门出来。

    买朱砂,黑狗,公鸡等,只是防患于未然,真正有用的是糯米!

    张文到了米铺,

    米铺的糯米有几百斤,到腰的米缸那么高,磨盘宽,储了能有两缸。

    糯米也不太贵,张文花钱,把这两大缸的糯米买下,雇人送到自己家里去。

    现在糯米不算好东西,但等到僵尸咬死人,糯米就成了紧俏货,能治僵尸的尸毒,还能驱僵尸,来多少都不嫌多。

    今天防任老太爷,等明儿还能防别的僵尸呢。

    等忙活完了,天也快黑了。

    不用回去看牢房的好处就是不用熬夜,张文从茶楼里出来,提着一斤酱牛肉,半斤猪耳朵,二两白酒,回到家里。

    家里点上煤油灯,却还是黑黢黢的,不如灯泡亮堂。

    任家镇没通电,任府用的也是煤油灯,也只能忍忍了。

    张文抓了两把糯米,先喂了鸡,思索着,又把黑狗牵绳拽进屋里,晚上做个伴,免得有什么魑魅魍魉串门来。

    给自己倒上一盅酒。

    “穿越过来的时间虽不长,但也算是有瓦遮头,家里有鸡也有狗。”

    他夹了一块酱牛肉,刚想送进嘴里,就看见黑狗流着哈喇子看着自己。

    “你也吃,以后说不定还得靠你的血救我的命呢。”

    张文筷子一转方向,酱牛肉丢到黑狗面前。

    大黑狗舌头伸,再一卷,酱牛肉就被吞进了嘴里。

    吃完后,大黑狗又抬起头来,冲着张文摇尾巴。

    “有肉就是爹,比人靠谱多了。”

    张文给自己夹了一块酱牛肉,喝了口酒后,又夹了一块猪耳朵丢给黑狗。

    第二天无事发生,

    第三天,张文一大早就被敲锣送信的声音吵醒。

    “任府发生谋杀案,任老爷死了!”

    “任府发生谋杀案啊!”

    张文立即穿上衣服,冲出门直奔任府。

    任家富甲一方,任老爷死了,来看戏的人不在少数。

    到任府门口,有警察扛枪拦着不让人进去闹混乱。

    见张文来了,他们点头打招呼:“三哥!”

    “队长呢?”张文问道。

    “在里面,你最好别进去啊,那个任老爷……死相可惨了!”

    张文冲进去,进门先喊了一声队长,便站在一旁。

    任家镇的长辈们汇聚于此,任婷婷正在一旁抹眼泪,阿威则好言相劝,不过他看向任婷婷的目光,已没有当初那么的“舔狗”了。

    阿威是个浑人没错,但他绝对不傻。

    有任老爷在,他是任家镇的看门狗,平日耀武扬威也没人说什么,可终究是狗。

    任老爷一死,就凭借一个十指不沾春水的任婷婷,可摆不平接下来的麻烦。

    首先是竞争对手,那些一直被任家压着的家族,都眼馋着这一块大肥肉,人心弯弯绕,估计再有一两个月,任家就得从富甲一方,变成贫苦人家。

    其次,阿威眼馋任家女婿的位置这么久了,现在没有任老爷在头顶上压着,阿威想要把任婷婷搞到手,简单了无数倍。

    只要娶了任婷婷,他就是名正言顺的第二个任老爷。

    手下有钱,有枪,才是真的在任家镇横着走,说一不二的风云人物。

    阿威有没有本事扛得住那些乡绅的商业竞争且不说,任婷婷一定扛不住阿威的手段,因为张文知道,阿威肯定会不择手段。

    换做是张文自己是阿威,这时堪称天时地利人和,再不动手,他都觉得自己是蠢蛋。

    不过还有一点,阿威得解决任老爷这件事,为的是民心,否则一群乡绅咬咬牙,还是能把他换下来的。

    想清楚这一点,张文再看任婷婷,又觉得这个女人确实有些可怜。

    自己老爹被自己爷爷从棺材里爬出来咬死,现在孤家寡人,所有人都恨不得把她一口吞了,骨头都不吐。

    任家和任婷婷的未来,张文完全不在意,他看了一眼地上盖着白布的尸体,知晓尸体如果不烧,今天晚上一定会尸变。

    但嫌犯没找到,规矩上,尸体绝对不能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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