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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座随身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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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二十一章 紫色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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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风林,桃树上挂满了硕大的桃子,不少桃子的桃尖已经泛白,桃林中已经有了一丝丝淡淡的桃香。

    跟在赵新宇身后的杜梦楠、刘凤英、关冰彤三人看到赵新宇并没采摘羊肚菌、青菇这些,而是直接穿过桃林,这让三人的心头一动。

    当三人传过桃林,三人一下愣在哪里,三人看到桃林边缘对方的枯木之上长出一朵朵紫色的小花,走近一看,三人不由的惊呼起来。

    “木耳”。

    到了现在三人才明白赵新宇为什么要往果岭边缘弄一些和果林格格不入的枯木,原来这个家伙是在枯木中种下了木耳的菌种。

    最初他们认为破坏果林美景的枯木,此刻在他们的眼里那都是味美的食材,因为这种木耳的味道要远比黑色木耳的味道好。

    在赵新宇他们采摘紫木耳的时候,过来照看果林的村民听到刘凤英他们惊呼的声音,等他们过来的时候,村民们更是激动。

    随后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整个西韩岭都知道果林中赵新宇种植出紫色木耳的消息。

    这一来西韩岭的村民,不分男女老少,纷纷赶往果林,他们虽说吃过木耳,可他们中很多人还真的不知道木耳长在什么地方。

    而这天上午,西韩岭这边栽种出紫色木耳的消息已经是不胫而走,这让西韩岭在网络上又火了一把。

    现在的人们对于西韩岭不断出现新奇物种已经是麻木,他们不再去想赵新宇是如何让在深山老林中的这些物种出现在西韩岭,他们想的是下一次西韩岭会有什么新的物种出现。

    诚然,随着物种不断增加,动物、植物,绝多数的物种人们都是第一次听到,现在的西韩岭俨然已经成为一个生态园,如果一个人想要看完西韩岭,一天时间恐怕不够。

    狼窝山之上,赵新宇看着山下日益繁华的西韩岭,心里很是感慨,他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可却从来没想过这样的区域是通过自己建立起来的。

    在狼窝山逗留了一会,赵新宇下山,走上河堤的时候,一声声吆喝声在河中响起,赵新宇微微一愣。

    他看到御河中有这一条小船,小船上是头戴斗笠的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之所以愣在哪里。

    是因为他看到在小船的周围密密麻麻都是淡黄色的小家伙,无忧无虑的小家伙几乎占满了整个河道,而长度也将近三百多米。

    “这。。。。。。”

    在赵新宇惊讶的时候,一道笑声在身后响起,赵新宇转头,他看到一个身材消瘦,穿着普通,同样是头戴斗笠的老人。

    “喜爷,您这是?”赵新宇带着一丝惊讶上下打量了几眼喜爷。

    喜爷是西韩岭最有故事的一个老人,年岁已经是将近百岁,曾经因为家庭变故,喜爷一直孤身一人。

    在自己来到西韩岭之后,喜爷将家传的青木酒、秋意浓的配方送给自己,而且还将根本不需要制冷设备就能够保存水果、蔬菜的技术给了自己。

    喜爷虽说是一个老人,可在赵新宇的心中,喜爷的地位不下于韩天亮以及故去的徐达。

    在村子重建之后,赵新宇特意嘱托韩天亮一定要好好安置喜爷,可现在他看到喜爷根本不像是颐养天年,倒是想要做什么。

    喜爷哈哈一笑,指了指御河,“我现在也有事干了”。

    “喜爷,您这么大岁数,怎么能做这些事情”。

    喜爷淡淡一笑,“年岁大了,坐不住了,放鸭子也不费事,坐船上就行,看看御河、看着鸭子、大鹅,心里舒畅,你可是不知道,这几天不知道有多少人找过我们,他们要出高价坐船”。

    赵新宇微微一怔,心头微微一动,刚开始的时候,他也曾经购买过小船,不过因为洛河改造,小船就被闲置起来。

    这现在听喜爷一说,赵新宇又想到了游船的事情,御河和洛河相通,水深差不多有十多米,河道更是差不多有五六十米宽,如果弄些游船过来,还真能够吸引人们,而且御河中的鱼类现在很多,等今年年底的时候,捕鱼也需要船只。

    想到这些,赵新宇点点头,“喜爷,您一定要注意身体,今天晚上您在家里等我,我给您调理一下身子”。

    “调理什么,现在吃得饱、睡得好,我这身体可要比你过来时候好的多,照这样下去,在活个三五年根本不是问题”。

    赵新宇哈哈大笑,“您这身子骨,一百二十岁也不是问题,对了,咱们这是买了多少鸭子、大鹅”。

    “每样五万”。

    赵新宇嘴角抽动了几下,十万只,这如果是一般人家的话,光是喂养都是一笔庞大的负担。

    等喜爷上了船,赵新宇回到大院,回来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电话给韩天亮,让韩天亮找人购买游船和捕捞船。

    鹏城郊区,一处装饰豪华的别墅中,一个年岁在四十上下的中年,惊恐的看着眼前的一个老者,在房间中躺着八个脑袋粉碎的尸体。

    这八个人可是跟着他出生入死的兄弟,一般五六个壮汉根本不是他们中任何一个人的对手。

    可此刻他们却没有了生息,而他们每一个都被眼前这个老者轻轻一抓,脑袋就如同西瓜一样被抓爆。

    “你是谁,你要做什么”。

    老者眼眸如同毒蛇一样盯着中年人,“四年前,你们贩卖过一批古物件对吧”。

    中年人下意识点点头,不说四年前,他能够盖起豪华别墅,靠的都是贩卖文物,不过四年前的那件事,到现在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当初为了避免被抓到把柄,很多时候他们倒卖文物都是通过外卖小哥来转运,当然这些外卖小哥最终都被他们制造意外死亡。

    而最后那一次,价值上百万的文物被没收不说,下面的小弟也被抓进去十多个,为了那件事情他可是动用了一切关系,花了上千万才将自己洗脱。

    这现在这个老者却问起四年前的那件事情,这让他有点疑惑。

    见中年人点头,老者点点头,“那一批古物件你们是从哪里弄回来的”。

    “横断山,我记得很清楚,我的一个哥们说在哪里发现了古墓,那个古墓很是邪门,为了拿到那几个古物,我可是折损了十四个兄弟”。

    “都有什么”。

    “一个金樽,一块好似星盘一样的东西,一个有盖子的香炉,还有一块破损的青色玉佩”。

    老者的眼眸猛地一缩,“那批东西现在在哪里”。在说出这话的同时,中年人感觉到老者的声音都有点颤抖。

    中年人微微一愣,“那一次出现了意外,被警察没收了”。

    老者的目光一寒,“胡说,里面并没有破损的玉佩”。

    中年人一震,脸色骤变,“送货的时候是我亲手放进去的,没等到目的地就被抓”。

    老者目光闪烁了几下,“是谁送的”。

    “一个送外卖的,听说那一次他差点就死了”。

    “是不是叫赵新宇”。

    中年人茫然的摇摇头,“具体名字我们并不知道,我只是听说他送到医院抢救,后来他活没活下来我就不知道了”。

    老者冷哼一声,眼眸突然一寒,中年人脸色巨变,“饶。。。。。。”可他只来得及说出一个字,他就感觉到脑袋一麻,一捧血光之后,他的意识开始慢慢消散。

    老者看着倒地的中年人,眼眸中没有任何的感情,随即转身离开了别墅,刚刚出门,三条体型超过两米的狼犬就冲向他。

    老者手指微弹,嗷嗷几声,三条体型超过两米的狼犬就倒在了地上,每一个的脑门上都有着一个指头大小的血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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