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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j
善为士者1,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2;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3。
[译文j
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其勇武;善于打仗的人,不轻易激怒;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表示谦下。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
[注释j
1、善为士者:士,即武士,这里作将帅讲。此句意为善作将帅的人。
2、不与:意为不争,不正面冲突。
3、配天古之极:符合自然的道理。一说“古”字是衍文。
[引语j
这一章是专从用兵的意义上讲战略战术的原则。其中心意思在于阐明上一章所讲“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的道理。他要求人们不逞勇武,不轻易激怒,避免与人正面冲突,充分发挥人的才智能力,善于利用别人的力量,以不争达到争的目的。老子认为,这是符合于天道的,是古老的准则。
[评析j
本章的文字讲用兵作战的道理,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兵书的学者,往往以此为论据。我们的意见是,老子就军事现象,为其辩证法思想提供论据。事实上,军事辩证法本身就是一门深奥的学问。或者说,本章内容既是讲用兵打仗,又是讲辩证法的道理,这样理解,也无不可。但说到底,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兵书,那就极大曲解了它的内涵。下面,我们谈谈“善战者,不怒”的问题。《孙子兵法火攻》写道:“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这是说,国君不能因一时之愤怒而发动战争;将帅不能因一时之气愤而出阵开仗。这一军事思想与老子在本章里所讲的内容是基本一致的。战争是国力、人力的较量,也是智慧的较量。“武”、“怒”是军事指挥者暴烈、失去理智的表现。一旦“怒”上心头,就会失去冷静,也就不能客观地分析、研究敌我双方的优与劣,而以主观臆断和愤怒的情绪代替客观实际,这种状况将给国家和军队,带来极大危害和灾难。这样的事例在古今中外的战争史上比比皆是。军事上如此,人生亦然。遇事不急躁、不冲动,平心静气地认真思考,细心分辨客观现象,就可找到问题的症结,从而得出正确的解决方法。
[原文j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1,而为客2;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3;攘无臂4;扔无敌5;执无兵6。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故抗兵相若7,哀8者胜矣。
[译文j
用兵的人曾经这样说,“我不敢主动进犯,而采取守势;不敢前进一步,而宁可后退一尺。”这就叫做虽然有阵势,却像没有阵势可摆一样;虽然要奋臂,却像没有臂膀可举一样;虽然面临敌人,却像没有敌人可打一样;虽然有兵器,却像没有兵器可以执握一样。祸患再没有比轻敌更大的了,轻敌几乎丧失了我的“三宝”。所以,两军实力相当的时候,悲痛的一方可以获得胜利。
[注释j
1、为主:主动进攻,进犯敌人。
2、为客:被动退守,不得已而应敌。
3、行无行:行,行列,阵势。此句意为:虽然有阵势,却像没有阵势可摆。
4、攘无臂:意为虽然要奋臂,却像没有臂膀可举一样。
5、扔无敌:意为虽然面临敌人,却像没有敌人可赴。
6、执无兵:兵,兵器。意为:虽然有兵器,却像没有兵器可执。
7、抗兵相若:意为两军相当。
8、哀:闵、慈。
[引语j
本章仍是从军事学的角度,谈以退为进的处世哲学。老子认为,战争应以守为主,以守而取胜,表现了老子反对战争的思想,同时也表明老子处世哲学中的退守、居下原则。这一章讲到“哀兵必胜,骄兵必败”的道理,成为千古兵家的军事名言。本章和前两章是相应的,都是在阐明哀、慈、柔的道理,以明不争之德。
[评析j
焦宏《老子翼》引吕吉甫曰:“道之动常在于迫,而能以不争胜。其施之于用兵之际,宜若有所不行者也。而用兵者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则虽兵犹迫而后动,而胜之以不争也,而况其他乎。何则?主逆而客顺,主劳而客逸,进骄而退卑,进躁而退静。以顺待逆,以逸待劳,以卑待骄,进骄而退卑,进躁而退静。以顺待逆,以逸待劳,以卑待骄,以静待躁,皆非所敌也。所以尔者,道之为常出于无为,故其动常出于迫,而其胜常以不争,虽兵亦由是故也。诚知为常出于无为,则吾之常无行,其攘常无臂,其仍常无敌,其执常无兵,安往而不胜哉?苟为不能出于无为,知主而不知客,知进而不知退,是之谓轻敌,轻敌则吾之所谓三宝保而论之者,和于丧矣。故曰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夫唯以不争为胜者,则未有能胜之者也。故曰:抗兵相加,哀者胜矣。”张松如认为,“今人或谓老子以退为进的方针,在军事方面,则表现为以守为主,以守取胜的主张。这条总的作战原则是不对的,但老子提出的不可轻敌和双方兵力差不多相等的条件下,悲愤的一方将获胜等见解,还有它合理的地方。”(《老子校读》第380页)唐朝王真注老的《道德经论兵要义述》中说,“五千之言”的《老子》“未尝有一章不属意于兵也”。此论断有些不切实际。从本章内容看,老子是反战的。他认为,如果是被迫卷入战争,就应该采取完全的守势,这是他把谦退忍让、无为静柔的哲学思想,通过军事再次表述出来,而老子并不是兵家,并不是就军事论军事。这在前面,我们已经多次提到,兹不赘述。
[原文j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1,事有君2,夫唯无知3,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4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5而怀玉6。
[译文j
我的话很容易理解,很容易施行。但是天下竟没有谁能理解,没有谁能实行。言论有主旨,行事有根据。正由于人们不理解这个道理,因此才不理解我。能理解我的人很少,那么能取法于我的人就更难得了。因此有道的圣人总是穿着粗布衣服,怀里揣着美玉。
[注释j
1、言有宗:言论有一定的主旨。
2、事有君:办事有一定的根据。一本“君”作“主”。“君”指有所本。
3、无知:指别人不理解。一说指自己无知。
4、则:法则。此处用作动词,意为效法。
5、被褐:被,穿着;褐,粗布。
6、怀玉:玉,美玉,此处引伸为知识和才能。“怀玉”意为怀揣着知识和才能。
[引语j
本章流露出老子对当时的统治者失望的情绪。他提出的一系列政治主张,很容易理解、很容易实行,却没有任何人理解和实行。看来,他的那一套治天下的理想,只有他幻想中的“圣人”才能实现。在现实中是无法实现的。他不了解,任何治国方案,都必须适应统治阶层的的利益,否则,他们是不会采纳,不会去实行的。于是,老子就有了这一篇感慨之论。本章是专对掌权者而言的,不是对一般人说的。文中的“我”、“吾”等词,可谓之“道”的人格化。
[评析j
在以前各章里,老子谈了自己的政治理想和政治学说,例如静、柔、俭、慈、无为、不争等,这些都是合乎于道、本于自然的主张。在社会生活当中应当是容易被人们所理解、易于被人们所实行。然而,人们却拘泥于名利,急于躁进,违背了无为的原则。老子试图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探索,对于万事万物作出根本的认识和注解,他以浅显的文字讲述了深奥的道理,正如身着粗衣而怀揣美玉一般。但不能被人们理解,更不被人们实行,因而他感叹道:“知我者希”。对此,任继愈先生说:“他自以为很高明,颇有怀才不遇、曲高和寡的苦闷。其实他唱出的是没落阶级的挽歌。并不是人们不了解他。而是史抛弃了他。”(《老子新译》)张松如先生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他说,“史却并没有冷落了他。单说先秦时期吧:相传春秋时的叔向、墨翟,战国时的魏武侯、颜触,都曾称引过他的话;庄子则颂扬他‘古之博大真人哉!’(《庄子天下篇》)以宋研、尹人又继承了老子而发展为黄老学派;至于韩非,更有《解老》、《喻老》之作。降至秦后,西汉初年,黄老之学一度居于统治地位。司马谈《论六家之要旨》,实突出道家,而司马迁《史记》并特为立传。演至东汉,甚至神化为道教的始祖了。凡此一切,总不能说是‘史抛弃了他’吧。”(《老子校读》第385-386页)我们感到任、张二位先生在对个问题的讨论中有不同的标准。比如,怎样才算是被史抛弃了的问题。任继愈先生的意思是,老子在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他提出的政治主张不被人们理解和采纳,因而感到政治抱负难以施展,颇有怀才不遇、曲高和寡的苦闷,从这个意义上讲,老子没有被时代所选取。张松如先生则是从老子之后的若干年、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的史长河中去研究老子是不是被史所抛弃的问题。所以,任、张二先生的标准不同,观点上就有了差异。在史上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的景况,怀才不遇、难以施展其政治抱负的君子们,往往被后世的人们所看重,老子如此,孔子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因此,我们的认识是,老子被他所处的时代抛弃了,他的政治主张不能实行;但他又被后世的人们认可,他的思想学说、他的政治主张,有些被统治者接受了、实施了,有些被推向至尊之地,被神化为道教之经典。
[原文j
知不知1,尚矣2;不知知3,病也。圣人不病,以其病病4。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译文j
知道自己还有所不知,这是很高明的。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这就是很糟糕的。有道的圣人没有缺点,因为他把缺点当作缺点。正因为他把缺点当作缺点,所以,他没有缺点。
[注释j
1、知不知:注解家们一般对此句有两种解释。一说知道却不自以为知道,一说知道自己有所不知。
2、尚矣:“尚”通“上”。
3、不知知: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
4、病病:病,毛病、缺点。把病当作病。
[引语j
这一章是人贵有自知之明的格言。在社会生活中,有一些人自以为是,不懂装懂,刚刚了解了一些事物的皮毛,就以为掌握了宇宙变化与发展的规律;还有些人没有什么知识,而是凭借权力地位,招摇过市,便摆出一副智者的架势,用大话、假话欺人、蒙人。对于这些人,老子大不以为然,并且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评析j
在自知之明的问题上,中国古代哲人们有非常相似的观点。孔子有言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在老子看来,真正领会“道”之精髓的圣人,不轻易下断语,即使是对已知的事物,也不会妄自臆断,而是把已知当作未知,这是虚心的求学态度。只有这个态度,才能使人不断地探求真理。所以,老子认为,“知不知”,才是最高明的。在古今社会生活中,刚愎自用、自以为是的人并不少见。这些人缺乏自知之明,刚刚学到一点儿知识,就以为了不起,从而目中无人,目空一切,甚至把自己的老师也不放在眼中。这些人肆意贬低别人:抬高自己,以为老子天下第一,这说到底,如果不是道德品质问题,那就是没有自知之明。我们在阅读这一章的内容以后,深深地感到老子的《道德经》真是一部极富智慧的处世之作。
[原文j
民不畏威1,则大威至2。无狎3其所居,无厌4其所生。夫唯不厌5,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6,自爱不自贵7。故去彼取此8。
[译文j
当人民不畏惧统治者的威压时,那么,可怕的祸乱就要到来了。不要逼迫人民不得安居,不要阻塞人民谋生的道路。只有不压迫人民,人民才不厌恶统治者。因此,有道的圣人不但有自知之明,而且也不自我表现;有自爱之心也不自显高贵。所以要舍弃后者(自见、自贵)而保持前者(自知、自爱)。
[注释j
1、民不畏威:威,指统治者的镇压和威慑。此句意为,百姓们不畏惧统治者的高压政策。
2、大威至:这个威是指人民的反抗斗争。
3、无狎:狎通狭,意为压迫、逼迫。无狎,即不要逼迫的意思。
4、无厌:厌指压迫、阻塞的意思。
5、不厌:这个厌指人民对统治者的厌恶、反抗斗争。
6、不自见:不自我表现,不自我显示。
7、自爱不自贵:指圣人但求自爱而不求自显高贵。
8、去彼取此:指舍去“自见”、“自贵”,而取“自知”、“自爱”。
[引语j
上一章讲自知之明,是就一般情况而论的。本章着重讲统治者要有自知之明,反对采取高压政治,反对肆无忌惮地压榨百姓。他认为,老百姓一旦不畏惧统治者的残暴统治,那么可怕的反暴力斗争就要发生了。他希望统治者不要自居高贵,而要自知、自爱,抛弃自见和自贵,这样,他就不会遭到人民的反抗。此章讲“不自贵”,与十三章讲“贵身”、四十四章讲“名与身孰亲”的内涵不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