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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神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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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2章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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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密斯夫人,你和丈夫的关系怎么样?”

    “挺好的。”

    卢克拿出雪莉的照片,“你见过她吗?”

    佐伊史密斯瞅了一眼,“上次做笔录,我好像看过这个女人的照片?”

    “没错,你见过照片本人吗?”

    “没有。”

    卢克不在隐瞒,“你老公死的那天晚上,她也在案发现场。”

    “你到底想说什么?”

    “你知道自己老公为什么去卡波尔山吗?”

    “我不知道,这不是应该你们警方去调查吗?”

    “是的,调查结果已经出来了,你想知道吗?”

    “当然。”佐伊史密斯表情依旧是淡淡的。

    “那天晚上你丈夫去卡波尔山就是为了和照片上的女人车震,两人在车震时遭遇了抢劫,你的丈夫死的时候身上只穿了一双袜子。”

    佐伊史密斯微微皱眉,“卢克副队,虽然很感谢你告诉我事情真像,但你这种描述很残忍,让我感觉很不友善。”

    “sorry,但我只是说,你丈夫实实在在的做了,你知道这件事吗?”

    “no。”

    “假设,你知道这件事会怎么样?”

    “你怀疑是我杀了巴伦?”

    “我不是怀疑,而是已经查到了证据,这也是我们请你来警局的原因。”

    “什么证据?就凭那张在酒店拍摄的只能看到帽子的照片?你准备用一张脸都没拍到的照片给我定罪?”

    “史密斯夫人,警方对你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我们不光发现你离开了酒店,还发现你在herez公司有过两次租车记录。

    第一次租车记录,是在6月25日早上八点到6月26日早上八点

    取车地点,洛杉矶市区。

    车型,黑色的奥迪a6

    第二次租车。

    租车时间,6月28日早上八点到6月29日早上八点

    取车地点,长滩市。

    车型,灰色的宝马5系。

    两次的租车时间,与两起车震抢劫杀人案的作案时间吻合,你怎么解释?”

    佐伊史密斯沉默了片刻,做了个深呼吸,“我是租过车,这也不能代表我就是抢劫案的嫌犯。

    我租车的原因是我的宝马x6坏了,我要用车,就这么简单。”

    卢克喝了一口咖啡,不紧不慢的说,“租车公司为了避免车辆被骗、被偷或发生其他意外,都会在汽车上安装定位跟踪装置。

    我们调查了两个汽车的行车轨迹,发现两辆车在作案时间段都去过案发现场,这你怎么解释?”

    佐伊双手抿了抿嘴唇,“就算我去过现场,也不代表我就是凶手。”

    卢克继续说道,“6月28号,你驾驶着灰色的宝马车,从长滩市赶到了卡波尔山作案,在杀死你的丈夫巴伦后,绕路返回了长滩市。

    我们在调查行车轨迹的时候,发现你在回程途中停留了十几分钟。

    我根据行车轨迹找到了现场,发现那是一片荒地,我们在停车地点周围搜索,在距离停车地点一百多米的地方,发现了一片有挖掘痕迹的地方。

    我们挖开后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里面放着一把左轮手枪、塑料手铐、面具、假羊具等。”

    说话间,卢克走到审讯椅旁,拿出几张照片给佐伊看,后者的脸色立刻大变。

    卢克继续说道,“你是医生应该很清楚,只要接触过必留下痕迹,即便你擦拭了表面的指纹,也可能留下其他的生物检材,比如说皮屑、毛发、分泌物等。

    这些物品已经送到技术司鉴定了,而你的dna样本也被送去比对了,你还觉得自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吗?”

    “呼……”

    佐伊长叹一声,摘下眼镜,擦了擦镜片,沉默良久,

    “没错,巴伦是我杀的。

    我觉得已经够完美了,没想到还是被你们查到了。既然如此,再抵赖也没什么意思。”

    卢克追问,“6月25日车震抢劫杀人案也是你做的?”

    “没错。”

    卢克拿出两名受害人阿巴尔和玛克辛的照片,“是不是他们两个?”

    “是的,我抢了那个男的,从车里找到了一把左轮手枪,也是我用来杀害巴伦的工具。”

    卢克指着玛克辛的照片,“你是不是还强健了她?”

    “没错,我为了避免警方怀疑,就想到用这种方式让警察误以为嫌犯是个男人。

    我自认为应该没露出什么马脚,你们是怎么发现的?”

    “只能怪你运气不好,遇到专家了。”卢克继续问道,“你为什么要抢劫他们?”

    “这只是一次尝试,我和他们无冤无仇,也不认识他们,警方很难查到我的身上。就算这次尝试失败了,警方也很难查到我。

    如果这种作案方式成功了,我就会用来对付我丈夫。”

    “你早就知道巴伦出轨的事了?”

    “是的,他以为自己能骗过我,简直可笑。想当一名医生可不光是努力就行的,智商和天赋也很重要。

    我敢说在智商方面,我超过了大部分人,包括我那个白痴老公。”

    小黑好奇道,“你为什么杀他?是因为还深爱着他吗?”

    “我的确还爱着他,但这并不是我杀他的理由。如果非要问我为什么杀人,我只能说是加州的法律促使我这么做的。

    加州的法律体系是有问题的,很恶心人。”佐伊露出厌恶的神色。

    小黑问道,,“你是因为赡养费才杀了你丈夫?”

    “没错,加州属于无过错离婚州。只要一方提出离婚,不需要说明理由。

    这条法律的初衷是帮助那些受到婚姻破害的女性重新获得幸福,但越来越左了。

    出轨也属于无过错,甚至都不能在法庭上提,还要你去大度的理解,去包容对方的真爱。

    我一直不理解,明明加州建立了完善的诚信系统,难道出轨不算是违反诚信吗?

    这不是对婚姻的不负责任和背叛吗?

    为什么不需要受到任何惩罚?

    fuck!”

    佐伊史密斯露出愤怒的神色,“如果我不杀了巴伦,你们知道会出现什么情况吗?

    第一种,我默认了巴伦出轨,我每天辛苦在医院上班,面对各种病人,而他可以拿着我的钱到处潇洒,去找更多的女人,让那些女人一起花我的钱。

    第二种,我和巴伦大吵一架,巴伦向我提出离婚,我只能被迫同意。

    更可气的是,我还要支付给他赡养费。

    我的年薪超过百万美元,每年至少要给他超过三十万美元的赡养费,税后。

    以保证他离婚后能过上与离婚前相当的物质生活。

    狗屁的法律。

    他出轨了,我还要每年支付三十万美元赡养费,直到他结婚。

    你知道结果会是什么吗?

    他根本不用结婚,也不用工作,我给他的三十万美元赡养费足够他在全世界到处潇洒,找各种各样的女人。

    这是不公平的。

    他就像是一个恶心的吸血鬼。

    我不想养他一辈子,那样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傻x。

    所以,最好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干掉他。

    没有背叛,没有赡养费,没有耻辱,我自由了。

    真正的自由!”

    这个杀人的理由很充分,让卢克和小黑都无话可说。

    加州确实有些左。

    说到赡养费,卢克没来洛杉矶之前,也听说过美利坚离婚要支付赡养费,但那时候大多是听说男人给女人赡养费。

    来到洛杉矶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是收入高的一方给收入低的一方赡养费。

    如果夫妻结婚超过十年,除非收入低的一方再婚,否则就要支付一辈子的赡养费。

    这也是卢克不大想结婚的原因之一。

    结婚涉及到的东西太多了,很麻烦。

    结婚很快乐,但两口子总有吵架的时候,美利坚的女人也比较独立,说离就离。

    一旦离婚了,就得给人家赡养费。

    人家不再婚,只是跟男友同居,你还得支付赡养费,没准房租就是用你的赡养费支付的。

    你说恶心不?

    卢克说道,“其实第一次见你,我就怀疑过你的作案动机,那时候也一直在观察你的反应,但是我并没有发现你有撒谎的迹象。

    能说一下原因吗?”

    佐伊缓缓的说道,“大多数人撒谎被识破,并不是因为内疚,而是因为紧张。

    如果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你不放在心上,对方也不放在心上,即便撒谎也无所谓,不会有心理负担,也不会紧张。

    在作案前,我就想到警方会盘问我。

    我杀了人,一旦警方询问我相关的案情,我很有可能会紧张,一紧张就会出错,甚至被经验丰富的警察识破。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我事先做了一些研究。

    方法有一些,比如说增强心理素质,有一颗强大的内心,当你不在乎杀人这件事,也就不会过于紧张。

    这个方法短时间内普通人做不到。

    我只能选择另一种方法,将警方可能询问的问题记录下来,然后,对着镜子一遍一遍的模拟练习,将所有的问题和回答倒背如流,就能将紧张感降到最低。

    再加上,我老公死了,我有一些情绪波动很正常。

    看来效果还不错,我成功了。”

    听到对方的解释,卢克明白了之前询问的两个问题为何会前后矛盾了。

    第一个问题,卢克询问她案发当晚是否离开过龙米兰酒店?

    她说没有。

    卢克没有发现撒谎迹象。

    之后,卢克又拿出一张她戴着圆顶遮阳帽离开酒店的照片,询问是不是她。

    她说不是。

    这次卢克明显发现了撒谎迹象。

    其实,她两次都撒谎了。只是第一次卢克没有看出来。

    因为第一个问题佐伊早就想到了,而且练习过很多遍,回答的时候也不会紧张。

    但看到卢克拿出她离开酒店的监控照片,她紧张了,露出了马脚,才会被卢克看出撒谎。

    一旁的小黑,冷不丁的问道,“佐伊,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还会和巴伦结婚吗?”

    “no,绝对不会。”佐伊回答的很干脆,“我年轻时也幻想过爱情,巴伦那时候很帅,谈吐幽默,很招女孩子喜欢。

    其实跟钱比起来,大部分女人更容易被男色迷惑。

    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父母是反对的,我是个前途无量的实习医生,而他那时连正经工作都没有。

    但……他真的很帅,嘴很甜,很会哄女人。

    我以为那就是爱情、浪漫,比钱要高尚的多,最终……不过是一地鸡毛。

    结婚,并不适合每个人。”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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