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才不露白
曹操明知道郭荀程说的完全正确,却还是想打击曹丕一下,道:“不如何,一个字仿两个人的字体,简直就是乱七八糟,完全不堪入目嘛!”
曹丕听到这里,肚皮就有点儿想鼓起来的感觉,你妹的曹阿瞒,夸老子一句你会掉块肉吗?
曹操见曹丕脸色难看,他的脸色就好看了起来,他就是见不得曹丕那趾高气扬的模样,冲曹丕一阵得色的笑,道:“丕儿,你也不要拉着个脸,为父说的是实话,光仿别人的字体有什么用,有本事你创出一套字体,才算真本事,对了,你最后一个字是仿谁的手笔,为父自问博览群书,与蔡先生乃是忘年之交,在他那里书法字体见过无数,因何却瞧不出“合”字是何书体?”
你能见到才怪,除非你穿越才能与颜筋柳骨见面,不然只怕是见不到了,既然这里的人不知道颜筋柳骨,那就好办了,干脆说自己原创得了,虽然说比较无耻,但目前这说法比较有说服力,只希望三位书法大家知道后,别晃棺材板。
想到这里,曹丕便说瞎话不脸红的对曹老板道:“父亲,实不相瞒,这最后一种字体,就是孩儿原创的,这是孩儿长期以来自己摸索出来的一种书法,暂时取名为——楷书。”
说到这里,曹丕再次觉得对不住二百年后才出生的王羲之,楷书提前出现,真不知二百年后的老王会创出何种字体,这已经不是曹丕要关心的事了,他现在关心的是曹操会如何评价这个合字。
听到是曹丕自个儿原创的,曹操的嘴都快咧到后脑勺了,直接打击道:“怪不得为父觉得越看越难看呢,原来是你小子自创的,就这最后一个合字,为父闭着眼都比你写得好看。”
曹丕脸都气绿了,当然了,他这是装生气,他发现自己只要一生气,曹老板就很开心的样子,所以这也算是拍马屁的一种吧,谁叫自己学了打溜须的九十九种方法呢,老是控制不住想打溜须,不得不说系统坑人。
见曹丕笑不出来了,曹操便浑身舒服的耸了耸肩,对曹均道:“均儿,这四个字勉强能看,最主要是寓意比较好,若不是有这一点好处,为父都不同意他见这个礼,找人裱起来吧。”
曹丕舒了口气,总算不用回营练兵了,一百多兵有肉吃了,现在这情况也不用担心有人不满意了,只要曹操满意,绝对没人敢不满意的,只要是在许昌,曹老板都有一票否决权,和一票通过权,在绝对的武力统治下,就是这么任性。
曹均在一片热闹之中拜堂成亲了,没有繁琐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的流程,事出仓促,就一切从简了。
“丕公子博学多才,在下李泰佩服至极。”李公子笑呵呵的夸赞曹丕,他仍然给人一种傻愣愣的感觉。
“李泰,李公子,不知公子因何会出现在这里呢?”曹丕道,现在曹丕才觉得,李泰当日在陈雅家里,应该不是吹牛,能够来司空府的客人,不是高官达贵,就是名门之后,而李泰很有可能就是蔡邕的门生,毕竟曹老板与蔡邕乃是至交,虽然蔡老先生现在不在了,他仍然与蔡氏一门有着一丝联系,这种儿子成亲的大事,自然少不了通知蔡邕的后人。
“在下是跟这位姑娘……”
“失赔一下。”
李泰刚提到旁边清雅脱俗的姑娘,就被人家硬生生给拉走了。
那位清雅脱俗的姑娘似乎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姓名,更不想跟曹丕搭话。
曹丕兀自冷笑一声,心想这姑娘是个怪脾气,不愿意理老子,老子还巴结你不成?等等,这姑娘难道是……?
该不会是蔡婉儿吧?这件事还得向曹老板求证才行,毕竟这可都是他请来的人。
宴席刚进行到一半,就有人高声喊道:“荆州王粲、江东顾雍,前来祝贺,礼上——”
曹丕眨么着眼睛,见曹操笑得见牙不见眼的迎接二人,一见面就你好我好大家好,他就想起曹老板跟顾雍等人还是同门师兄弟呢,这些人不远千里前来祝贺,可见交情莫逆,虽然各为其主,却仍然不断联系。
“丕公子,帮在下写一副字如何?在下愿一字出千金!”一个脑满肥肠的家伙拉着曹丕笑呵呵的请求着。
“写什么字?”曹丕就知道这事躲不开了,俗话说才不露白啊,一旦暴露了,就会给自己添麻烦的,虽然说别人愿意一字千金,但自己真就对钱没兴趣,至少没有太大的兴趣,无论什么年代,有权就等于有钱,有钱只是小角色,有权的能控制有权的,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就写财源广进四个字,不要崔杜体,不要史蔡体,就要公子独创的楷体。”脑满肠肥的家伙一看就是个生意人,看来今天他是打算换招牌了。
曹丕帮这家伙写完一副字,又有人要写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了,紧接着又有人要写客似云来、升官发财、鸳鸯戏水、诸如此类的话,倒可以理解,你让老子写什么宝刀不老、金枪不倒是什么意思?关键是要求写字的中年人已经印堂发黑,骨瘦如柴了,曹丕很想说一句:老兄你节制点比什么都强。
曹操在一边脸色铁青,明明是曹均的婚礼,曹丕这家伙硬是弄成了自己的书法发布会,看着桌子上买字的钱比送礼的钱还多,曹操直接命令许褚没收充公。
“父亲,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啊,这些可都是孩儿卖字得来的钱,你怎么能没收了呢?”曹丕见许褚抱钱跟抱女人一样有劲儿,气得肚子都大了,老子忙活大半天,合着是白忙活了。
曹操咬牙道:“哼!你还有脸说,今天可是你哥哥大婚的日子,你居然在这里卖字,成何体统!”
曹老板说着话,帮着许褚将几案上最后一袋钱给拿走了,连一根毛也没给曹丕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