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狗与同伴的争执,雷虎也听了几句到耳朵里,现在就想听听他的意见。
没想到,没等雷虎发问,王二狗就将对方卖了个干干净净,将他与对方争执的原因抖了个底朝天。
“少爷,不如您干脆下令,将大家手中的银子全收起来,免得他们一天到晚想别的心思。”
雷虎哑然失笑,没想到这个王二狗却是个忠心的,只是这忠心是如何来的,雷虎却是有点不理解。
“这可不行,咱们做主家的,最忌讳的就是朝令夕改,信用坏了,将来做什么,人家都不会信了。”
王二狗有点着急:“可是大家现在手里大把银子,都想要着赎身了去自立门户,少爷你们不是吃亏了么?”
雷虎玩味的笑道:“大家手里有银子,你手里应该是最多的吧,这不是好事么?”
王二狗苦笑:“我一路从北边逃难过来,看到的有钱人,要么是读书人,要么是祖上传下来,家里有靠山,或者有从小培养的一大堆家生子,做什么事都有帮手,要么就是一大家子人,别人轻易不敢动他们。
如果我们这些人出去,怀里揣着上千两的现银,势单力薄的,只怕不用那些老爷们出手,光是那些地痞流氓,就能让我们这些人家破人亡。”
雷虎有点惊讶,如此清醒的人,他可是第一次见到。
“读过书?”
王二狗苦笑:“家祖是秀才,靠着免钱免粮,攒下几十亩家业。可惜家父读书没考出来,都卖了,到了我这一代,就只是识得几一些字,靠给人写写画画糊口。
现在北方乱起来了,写写画画也活不下去,只能到往南跑。
跑到这边,我这点东西根本没人看得上,才落得如此境地。”
也对,南方文秀之地,街上只怕随便拉个帮人写信的老先生,才学都胜过王二狗,他这点东西,怕是真的混不上饭吃。
“这是用的假名?”
既然是读过书的人,肯定不会叫二狗这个名字。
“沦落于此,无脸见人,不得已为之,记少爷海涵。”
雷虎点了点头:“既然如此,为何人家都想着出去,你却甘愿留在雷家?”
雷虎不好把话说得太透,这个时代的人都要脸皮,特别是读过几本书的。
像王二狗这种读过书,在有机会赎身的时候,还甘愿留在人家为奴为仆的,简直不可相象。
王二狗苦笑:“现在天下大乱,权贵当道,像我这种手无缚鸡之人,带着一家子老的老,小的小,毫无自保之力,只怕刚安下身来,就要被人找上门来勒索。
而少爷这里,只是正常做工,对下人也从无打骂苛刻之事,更是吃得好睡得好,实为天下第一等的安乐窝。”
雷虎拿眼睛斜着看他:“你觉得我信?一个敢于冒险出头走远路经商的人,会贪图安逸?”
雷虎可是记得,当时招募人出门销货的时候,可是王二狗第一个站出来的。
这家伙担心老娘,婆娘孩子可能是真的,但他自己肯定不是怕死之人。
王二狗也定定的看着雷虎,看到雷虎似乎不愿意就这样放过他,只能硬着头皮答道:“这是其一,其二嘛,少爷的连发火枪真的很厉害。”
说完这话,王二狗再不敢和雷虎对视,只是低头,拿眼睛瞟着雷虎腰间两侧的突起。
雷虎这时候的身高已接近一米六,和二十多岁的王二狗相差仿佛,听到这话,雷虎直接笑了出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你不错,我们专门跑到外面,就为了避开你们,都被你注意到了。”
王二狗呐呐道:“我没有看到,就是年少的时候也玩过火枪,闻到你们回来时身上的火药味。
至于猜到少爷你们的火枪能打连发,是我有一次偷偷跟到能听到枪声的地方,自己猜测的。
我们打火枪,要几十息才能开一次火,但少爷你们外出试枪,一开火就是连续六次,中间间隔时间都差不多,我自己就琢磨着少爷手中的火枪肯定是能连发。”
这个时代造火枪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很多铁匠都会敲敲打打弄一支出来,卖给猎户打猎,或者大户人家做镇压佃户的武器之一。
但要说多好用,那就是一言难尽了。
一来是命中靠天意;二来是未伤人,先伤已;三是射程近,射速还慢,操作麻烦,铁匠手艺不过关的,还不如一副上好的弓箭。
作为秀才家庭出身的王二狗,他太明白能够连射六发的火枪所代表的意义了。
而且在远处听那枪声,可比他以前自己接触过的火枪的声音来得更清脆,更迅疾。
他不太懂家主想干什么,但这种自己偷偷摸摸研究火枪,还取得如此巨大进展的家主,肯定是一个强有力的保护者。
他现在需要什么?
一个足够安全,足够富足的地方,能让他安安稳稳的将两个孩子养大,最好还能和自家娘子多生几个,别断了老王家的香火。
至于家仆身份,早在订契的时候他就上了心了,全家人两百两银子的赎身银。
确实是很惊人的一笔数字,如果他拿不出来,也别想着出来自立门户,因为那代表着他根本没实力在外面安家。
安家代表着要有房子,有耕地,有大牲畜,可不是为了脱了雷家的仆人身份,再给人去做那朝不保夕的佃户。
他是仔细算过了,主家给男劳力是一两银子一个月,全家人都包吃包住,妇女孩子参加劳动,也会给些零花钱。
自己一家人,大概七年就能攒够赎身银子,到时候两个孩子也能出来干活了,再用五年时间,就能攒个两三百两银子,到时候就有钱置业了,这不比在外面漂着,朝不保夕要强得多?
只是千算万算,没想到主家给了他这么大个惊喜。
来了一个多月,他就攒下了足足一千二百两银子。赎完身,全家还能剩下一千两。
这可是一千两,这时候江南的好地,一亩不过也就四五两银子。
但怀里揣着一千多两银子,他在回来的路上就想清楚了,这时候还真不能离开雷家。
一来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保不住。
他一个外乡人,突然跑到某地,买上两百亩好地,想要做个富家翁,他敢保证,不用一个月,就会被当地的流氓衙役吃个干干净净。
二来他也不想走。
雷家对他的恩情,他心里很清楚。他也是读过几天圣贤书的人,这种过河拆桥的行为,如果被他那埋在土里的老爹知道了,肯定要指着他鼻子破口大骂他忘恩负义。
他自己也是个精细的人,从进雷家门起,他就觉得雷马两家的人有点神神叨叨的,一天到晚神神秘秘的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让他直接去偷看,他自己的内心不允许,但摸到远一点的地方去偷听一下动静,他就没办法违抗自己的本心了。
不料到这一偷听,却偷听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
雷家居然有可以连发的火枪,而且从声音判断,还是非常好使的那种。
这种发现,让本就不想挪窝的他,内心萌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他可不是那些土里刨食的农夫,他是有理法有追求的。
他就是被那些野心家逼到南方来的,如何不知道现在朝廷破败成什么样子了。
那些农民出身的流寇杀官斩将,到处作乱,把朝廷打得焦头烂额。
虽然他照样还是看不起那些流寇,但雷家这搞法,明显跟流寇不是一个路数。
即使雷家没有这么胆大包天,但也绝不是什么好拿捏的软柿子,即使雷家只想做个大豪商,他王二狗先下手为强,将来有很大机会混个好位置,那也比出去做块肥肉强。
更让他欣喜的是,雷家从来不欺压他们这些人,平时说话做事很有大家之风。
既然如此,将自己卖给雷家又如何?
这乱世,有一口饱饭,就不差人投奔,何况雷家给的不仅仅是一口饱饭。
雷虎摆了摆手:“连发不连发的不重要,都是些小玩意。我是准备放一批人出去,看你的样子,你是准备留下了?”
王二狗心里很清楚,当他当着雷虎的面,说出对方连发火枪的秘密的时候,就绝无可能脱离雷家独立门户了。
用力的点了点头:“我如果说愿意给人做一辈子仆人,那是假话,但知道了这么多事,我这辈子就交给雷少爷了,将来孩子们大了,少爷给他们除籍就够了。”
说话得很清楚,也很坚决,但雷虎并不会以为真能靠一时的兴致保持住一个人一世的忠心。
所谓下属对上司的忠心,对上司其实也是一种压力,这种压力逼迫着你往前走,要带着下面这些人走向更好的生活,更高的位置。
至少至少也要保持住现在的状态,不然这种忠心是会被不断消磨的。
毕竟连崇祯皇帝,最后陪他上吊的,也仅仅只有一个太监王承恩而已。
“先帮我把工坊管起来,过几天给你看个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