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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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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一十八章 横河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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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得给你提个醒,这个大胜可不是一般炮啊。”刘野懒散的声音,悠悠传来。

    能被刘野如此评价,看来这人不简单。

    喝了一口啤酒,我随口问道:“怎么不一般,说说看。”

    这段时间我也见过了不少风雨,见过不少狠人。

    大胜个人力量,就算再强,我也是特别在乎,而且我手中有枪,秦三能打,不还是在医院住着。

    “**五,是他杀的。”刘野平静的说道。

    “**五?”我诧异的轻疑一声,对于这号人物,我在横河江湖上,很熟悉,但却想不起来。

    混江湖的,手上沾染血案的人不少,杀过人的混子,不值得刘野如此关注,这证明,这位**五的来历,非同凡响。

    “胡家的老五,胡二最小的弟弟。”

    听到刘野的回答,我身体微微一怔。

    脑海中,突然想起了当年在横河闹的沸沸扬扬的那件事,一箭定县北!

    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我还不大,那时候还在农村老家上学,并没有赶上。

    事情也是最近几年和师父在赌场玩牌时,时不时会听到有些赌客闲聊时提起,每当聊起这件事时,他们聊的都绘声绘色,仿若亲眼所见一般,我自然也听的津津乐道。

    而那件事,过了好几年后,还能成为众人口中津津乐谈的话题,足够见得当年这件事的轰动性。

    而这件事,就胡家和洪斌之间的争斗。

    那时候,横河县还没有合并,县南和县北还是两个小镇,所以这件事的发生,和老虎这位当时县南的霸主,没有关系。

    胡二,是县北这片土地,首位老大哥,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可谓是呼风唤雨,作威作福,在这里,镇长等官方,都要看胡二的脸色。

    他的统治时期,长达十余年,这十几年来,无一人敢叫板。

    就像我这种刺头,身在江湖,还要自当大哥的,在胡二时期,有过,估计现在坟头草已经长我这么高了。

    他们手中有家伙,死一个人,而且死的还是混混,在当时的年代,算不上什么事,只能是自认倒霉。

    若是胡二能活到现在,绝对没有洪斌,老虎的出头之日。

    好景不长,八十年代,一条法律的成立,一场前所未有的严打,改变了包括横河,我市,我省,乃至是全国的江湖格局,而胡二,也死于那次严打。

    这是一个专门针对流氓,而设定的罪行!

    它的成立,并非是主要针对流氓,而是针对氓流子,也就是我们混江湖的。

    胡二的死,就是这个罪行。

    现在这条罪行已经被废除,不过在当时,这个罪行,就是大明朝代的东厂令,我不需要证据,只需要确认就足够。

    胡二,杀过人吗?放过火吗?答案是肯定的,不过没有人有证据,没人能证明胡二做过这件事,没有证据,没有证人,没有现场。

    放到今天,那胡二只能是一个嫌疑人,是一个危险人物,谁拿他都没有办法。

    所以当时,他被扣上了一顶不需要证据,就可以立即执行的新罪名!

    胡二死了,包括他的大哥胡大,他的四弟,以及当时胡家所有的骨干成员,无一幸免,同罪处理。

    吴二的三弟是官方的要员,当时被派到了陕西工作,还有他的五弟在上大学,两人没有参与进来,这才幸免了此事。

    胡家兄弟,就此解散,当日了辉煌不见,只留座座孤坟。

    正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一代老牌大哥的毁灭,象征着新一代大哥的出世。

    洪斌的腾空出世,接替了胡二当年的位置,成就了新一代的大哥。

    很多人不服气,认为他是钻了空子,享受到了政策背后的红利。

    认为洪斌并非乱世枭雄,只不过是占了便宜,赶上好机会而已。

    有人不服气,自然就有很多的反抗声音,其中大部分反抗声音都是来自于胡二的老部下。

    只不过群龙无首,没有了胡家兄弟的领导,他们只是一盘散沙,在洪斌的强势打压下,有的金盆洗手退隐江湖,有的归顺洪斌,最后那部分还想抗争的,也是岌岌可危。

    直到那个男人大学归来,从新组织起他二哥的势力,凭借出色的领导能力,将一盘散沙,即将灭亡的胡氏集团奇迹般的东山再起。

    甚至是和当时风头正盛的洪斌分庭抗衡,这个人就是胡家老五。

    在**五的带领下,启动了一场长达五年之久的洪胡相争,据说当年死了好多人。

    这场相争,最后由吴老五之死而结束,传言是被人用复合弓,一箭钉在了树干之上。

    也就是后来人们传言中的一箭定县北。

    只是没想到,当年用复合弓,一箭将**五钉在树干的人,会是小黄毛的小舅。

    “好,我知道了,多些野哥提醒。”

    应了一声后,我和刘野挂断了电话。

    即便大胜杀的人是**五,又能如何?只能说他个人骁勇善战,不代表他有多强。

    以后我在横河县时注意点就好了,甚至是少回横河县也没有关系。

    我这里没有生意,只有一个住所,来与不来,都无所谓。

    平时过来,我只是觉得这里的位置会便利一些,它属于五星镇、青林镇,以及市里的一个交汇处。

    吃好夜宵,我们三人坐上了我的宝马车。

    车上缓缓启动,朝着胖子家的方向驶去,先将胖子送回家。

    正在我们三个在车上谈笑时,远处,一群黑影在大街上大摇大摆,迎面走来。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我看到为首男人的样貌,是一个中年人,三十五六岁的样子,留着小胡子。

    穿了一双凉拖,大裤衩子,和一件白色背心,迈着八字步,走起路来吊吊的,嘴边还叼着一根烟。

    这个男人给人的第一形象,就是很邋遢,看起来就是无所事事的样。

    这个男人的目光,同样落在了我的车内,透过风挡玻璃注视着我。

    距离越来越近,他的目光盯的更紧,表情也随之变得冷厉,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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