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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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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六十六章 天狂有雨,人狂有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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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

    烟头在接触到大超皮肤时,火光变得明亮,最后熄灭。

    很多不懂事的非主流,小混混都喜欢烫烟疤,认为那是潮流,就像某些中学生喜欢在自己的胳膊上,用壁纸刀刻上心上人的名字一样,当时觉得酷,其实,土又傻。

    我看到大超在胳膊上也有几个明显的烟疤,连成排,就像奥迪的车标一样。

    既然他这么喜欢个性的烟疤,我就送他一个独特,更个性的。

    按灭香烟,我伸出左手,抓住了大超的头发,将他向胡同里拖去。

    无论他怎么挣扎,拍打我的抓住他的手臂,我都不会松开。

    “松开我,你他吗知不知道我大哥是谁,我大哥是毛豆,我大哥要出狱了,你你动我,我大哥不会放过你的!”

    再次听到毛豆的名字,我依旧保持着鄙夷的态度。

    别看大超对于他的大哥自信满满,但我不屑一顾。

    还是那句话,一个扒手的大哥,做着小偷生意的家伙,能算什么大哥。

    市里有那么多赚钱的项目,他都挣不到一份,只能去做小偷的生意,这算什么江湖大哥?

    我在市里,还有许老板这个背景呢,一个锒铛入狱的毛豆,算个球。

    “你大哥,哼,他算个鸡、八。”

    我语气不屑的哼出了这句话,毛豆,名不见经传的扒手大哥。

    在我这位正直气盛,事业也在新的转折点上的江湖大哥眼中,我没看得起他!

    “你你混江湖的,你不知道我大哥?”说出这句话时,大超的惊惧都少了一些,反而是震惊,和不可置信。

    这让我有些好奇毛豆,他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你大哥算根葱啊,你咋不问问你大哥,认不认识我秋哥呢?你吗的,什么毛豆八豆四季豆的,他敢给你出头,我就让他变成豆渣!”

    蒋志楠跋扈的声音,怒斥道。

    “你你们会后悔的!”

    不顾大超的威胁,我将他拉倒胡同内,丢在雪堆上。

    “拿家伙来,办人!”我吩咐道。

    今天这个人,我准备亲手办,若不是他那一脚,我手臂的烫伤不会加剧,是他让我体会到人间炼狱般的痛楚。

    除了打麻药的那一晚。

    接下来的几天内,我都常常因为手臂的痛,从梦中醒来,那种汗水直流的痛,让我终身难忘。

    每每疼痛发作时,我的脑子中,都在想着办大超!

    蟒蛇搞的伤,我的确招惹他了,并且获利了,蟒蛇动我,我没那么记恨,换做是任何江湖大哥,都会去屈打成招。

    但是大超这一脚,我是冤枉的,我被偷了钱,从正义的角度看,我是受害者,我只是维护了我的权益,却遭到他的毒手。

    所以这个仇,我要报!亲手报!

    “秋哥。”

    很快,一把杀猪刀递到了我的手中。

    接过杀猪刀,我打量了两样,用刀杀人方便。

    废人,其实是一件血腥,而又麻烦的事情。

    “哥,误会,上次真的是误会,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你说是吧,大哥。”

    在看到我拿着刀,真的准备废他一条腿时,他怕了,口中的话,也从威胁转变为求饶。

    没有人想变成一个残疾,他也在为自己的身体健全做争取。

    不过,我不会给他机会的。

    “哥,我求你,不是我偷的你钱,我把偷你钱那个小子找来好不好,你要办,你办他,你放我一马”

    吵!

    吵死了!

    手握杀猪刀,我冲着身边几个小弟吩咐道:“按住他,捂住他的嘴!吗的,比比叨,没玩没了。”

    在我的吩咐声,几个小弟一拥而上,按住了大超的四肢,将他蜷缩的身体,拉伸,扯直。

    正当我拿着刀,准备蹲下身对大超下手时,我看到了一个更合适的办人工具。

    “拿着。”

    将刀递给一旁的蒋志楠。

    他接过刀,诧异不解的询问:“让我动手吗?秋哥。”

    “不是。”我摇了摇头,径直走向了那块大号的泥岩石。

    用力的搬了一下,因为下雪的原因,石头下面渗的水,在晚上的寒冷中,将石头于地面冻结,粘连在一起:“志楠,过来帮忙。”

    将杀猪刀插进泥岩底部,用刀撬动,随后我和蒋志楠合力,将这块泥岩从地面拔了起来。

    这块大石头的重量,应该在五十斤左右,将石头搬到大超的身前,我冲他笑了笑:“你左腿踹的我,是吧。”

    “唔唔唔”他似乎想说什么,被捂着嘴,又什么都说不出,只能发出唔唔唔的抗拒声。

    以及他肢体上,拼命晃动的挣扎。

    “我劝你别动,砸偏了,可是要从新砸的,呵呵呵。”

    说完这句话,我目光陡然转冷,呵斥道:“给老子按紧他。”

    双手抬着大石头,我对准了大超左腿的膝盖位置,狠狠的,砸了下去!

    “啊,呜”

    一声沉闷的哀嚎声,从大超的喉咙处迸发出。

    将大石头从他的腿上踢开,没有鲜血横流的场景。

    大超的那条牛仔裤上,布满泥土,以及水渍,这是石头底部的残留物。

    乍一眼看上去,平平无奇,似乎大超的伤,并不严重。

    远没有刀子办事那么狰狞恐怖,如果是用刀子办,鲜血已经流淌而开,血腥味也弥漫而起。

    不过,如果对比大超两条腿的区别,你会惊奇的发现,大超的右腿上,大腿与小腿链接的位置,有一块凸起,而左腿的,不再明显。

    那是大超的膝盖,人没有膝盖,与没有腿筋是一样,都无法行走。

    筋还有复原从接的可能,但膝盖碎了,就是碎了。

    “小杂种。”

    哼了一声后,我挥了挥手,带着我的人离开了。

    只留下满脸绝望和痛苦的大超,躺在初入寒冬的雪中。

    天狂有雨,人狂有祸。

    大超,你能有今天的下场,要怪就怪你太狂,怪你没有一对好眼睛!惹了不该惹的人!

    后视镜中,那群小扒手们见到我们走后,纷纷爬起身,朝着胡同内跑去。

    我抽着烟,脑海中想起大超说出那句话时的自信模样:我大哥是毛豆,我大哥出狱不会放过你!

    毛豆!

    哼!

    一个地方大哥都算不上的家伙,能拿我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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