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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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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五十九章 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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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出行,一直以来我都会叫上两车弟兄,以防万一。

    哪吒扬言要办我,这不是恐吓。

    但这次,我是独自前来的,原因很简单,第一点,我是从家出发的,等到弟兄们过来,会耽误一些时间,第二点,因为舆论的力量是可怕的,我怕那群小弟一传十,十传百,最后传到了闫妮妮的耳朵里,那可是一件麻烦事。

    况且,这几天里,我一直没有发现有人跟踪。

    但为了保守起见,我还是换了一台车,没有开我常用的凌志,而是开着张老板送我的那台奥迪a6l。

    晚上九点半,我准时等候在机场。

    我们市的机场很小,只要薇薇安从机场出来,我就一定能看到她。

    大概十几分钟后,开始陆陆续续有旅客从机场内走出来,很快,我看到了薇薇安的身影。

    时隔近一年,她还是那般靓丽耀眼,一身穿着,完全走在了时尚的前沿。

    她穿着一身蓝色的裙子,以及一件单薄的白色外套,高跟鞋上,一对洁白的大长腿,展露着。

    每每有行人路过,目光都会在她的身上停滞很长时间,也不知道这些人是被美貌吸引,还是觉得薇薇安脑子有病。

    要知道,这是零下几十度的东北,不是澳门,她这身单薄的穿搭,会冻死人的。

    此时她一只手拎着行李箱,另一手拿着手机,拨打着电话。

    也就是在这时,我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铃铃铃

    接起电话的同时,我走下了车。

    “你对面。”

    我率先说道,举起手,对着她的方向挥了挥后,快步走向了她。

    “嗨,好久不见。”

    当我走去过后,薇薇安放下了行李箱,张开双手,轻轻的抱了一下我。

    好友相见,这应该是一种礼仪,毕竟她只是轻轻的抱了一下,就松开了手。

    “冷了吧,这里是东北,又不是南方。”

    “这已经是人家最厚实的衣服啦。”

    看她被冻到身体微微发颤的模样,我不禁笑了笑,将自己的外套披在了她的身上,随后,拎起她的行李箱,走上了车。

    她在澳门生活,我肯定不会领她去吃西餐,日料这些东西。

    第一次来东北,一定要吃特色。

    所以,我请她吃的铁锅炖,又点了几个特色的东北菜,锅包肉,酸菜血肠等等。

    她似乎很喜欢东北的美食,还扬言要在这里常住。

    饭桌上,我们聊了很多,从彼此的生活情况,感情问题,再到澳门回归的国家大事,澳门回归后,给她们生活带来的便利等等

    一直聊到将近十二点,饭店打洋,我们才离开。

    车停在桥北区七号公馆酒店门口,房间我早已经预定好了,帮她开好房卡后,我将行李箱拿到电梯口,交到了她的手中。

    至于选在桥北,还是为了避嫌,市区是许老板的地盘,眼线太多了。

    “你不上去坐一会吗?”薇薇安冲我抛来一个挑逗的眉眼,手,还轻轻的在我下巴上挑了一下。

    她真的很会撩人,说句实话,那一刻,我心动了。

    我内心里,是真的很想上去坐一下,交流交流彼此的感情,加深一下彼此的影响。

    闫妮妮很美,比薇薇安还要美,但是,家花没有野花香,这的确是真的,主食吃多了,也会想吃一些垃圾食品,这很正常,男人嘛。

    但是我不能上去,之前单身无所谓,但如今我和闫妮妮在一起,我就要对她保持忠贞。

    “不去了,时间不早了,你也早点休息,明天醒了给我打电话,我安排人领你去旅游。”我拒绝了她。

    “你明天不陪我吗?”她反问道。

    “最近事情比较多,好多事都等着我处理呢。”我回答道。

    “好吧。”她神情有些失落。

    “嗯,上去吧。”

    “那好吧,要是想过来的话,随后欢迎哦,哈哈哈。”毫不避讳的对我发出邀请后,她拎着行李箱,上了电梯。

    电梯缓缓关闭,那张俊俏的脸,也消失在我的视线。

    我与她之间,虽然认识的时间很长了,满打满算,也就见过两次面,接触了几个小时。

    我可不相信自己有魅力会让一个饱经风霜,阅人无数的女人,在短短几个小时爱上我,那不可能,我有自知之明。

    作为朋友,我的地主之谊已经做到了,她在我们市的行程和消费,我都已经安排妥当。

    从酒店走出来,驾驶车辆,我朝着家的方向,赶了回去。

    薇薇安只是我人生的一个过客,我压根没有多想。

    让我烦恼的,还是杨宇的事。

    我给薇薇安开的酒店在桥北区,而我家在城西。

    虽然是两个区,但距离并不远,七八公里左右,走通江大道,没有红绿灯,跨过桥,几分钟就到了。

    我很少去桥北区,因为那里是金老板的地盘,而在我思想中,我认为我是许老板的人,去到桥北区,就是越界了。

    所以,对于桥北的地形,我并不熟悉,好在有指示牌。

    ‘嗖’

    正当我行驶在跨铁路大桥时,一台两厢小富康,从我车旁飞驰而过,速度很快。

    “呵呵呵,这小比玩意,跑的还挺快。”

    左手操控方向盘,右手抽着烟,我吊儿郎当的打趣道。

    那个年代,满大街跑的车,几乎都是三厢车,不像现在高尔夫,福克斯,奥迪a3这些两厢车满街跑。

    所以看到一台两厢小富康,就觉得很别扭,很小巧的感觉。

    正当我自顾自调侃一句时,那台富康突然变道,跑到了我前面,形成了故意别车。

    并且,他踩下了刹车,想要给我别停的架势。

    一切发生的太过于突然,我也完全没有准备,条件反射下,我本能的踩下了刹车。

    ‘吱’

    伴随着一阵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我的车,又朝前窜出几米‘砰’的一声,撞在的富康车的背箱上。

    一阵剧烈的晃动,我的头,也磕在了方向盘上,好在我提前用手护住了脸,这才没啥大碍。

    手指掉落的烟头,却在我牛仔裤上,留下一个烫洞。

    “曹你吗的,要死啊!”

    我怒吼一声,暴怒的情绪,让我一时间失去了判断力的理智,狂按了一下喇叭,我条件反射的想下车打人。

    手,还没等触碰到门把手,透过后视镜,我看到已经有两台面包车,急促的朝着我的车,飞驰而来。

    而我的前往,那台富康,那小小的两厢车上,已经走下来四个人,三个人的手中拿着锋利的杀猪刀,另外那一人的手里,是一把锯断了的火铳!

    这一瞬间,我意识到大事不妙,我被人盯上了!

    今天恐怕是凶多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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