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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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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百二十七章 走与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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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桌上,已经摆满了菜,都是闫妮妮亲自下厨做的。

    在餐桌旁,还摆放着一瓶醒好的红酒。

    摆盘精致,从菜肴的外表看,色泽不错,

    “能再次吃上闫大厨亲手做的饭,是我的荣幸。”

    脸上虽然挂着笑容,内心,实则苦涩无比。

    闫妮妮做的饭,我深有体会,上次享用过一次,吃的我三天没胃口,在卫生间干呕好几次。

    闫妮妮的黑暗料理,让我望而却步。

    抄成黑炭的鸡蛋,和整块的柿子炖牛肉汤,这两道菜,已经成为我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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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这一次做的菜,看起来像模像样,但菜这个东西,就和人一样,外表看起来光鲜亮丽,内在未必和外表相同。

    “快坐下来吃吧,放心,我尝过的,能吃。”闫妮妮掩嘴一笑,想来,她也知道她上一次做的东西,给我留下了阴影。

    闫妮妮上一次做的饭,就好比在滨江岛哪吒带给我的恐惧一样,让我望而生畏。

    微微一笑,我坐在椅子上,小心翼翼的夹起一块牛肉,慢慢的放在嘴边,用舌头试探两下。

    感觉味道还可以,这才敢大胆的放进口中。

    “嗯,不粗,有进步呀,好吃。”将一整块肉咽下,我给闫妮妮竖起一个大拇指。

    做的虽不算顶级美味,至少还不错。

    我对闫妮妮的做饭要求很简单,就一点。

    能吃,这就足够了。

    与闫妮妮在一起的时刻是幸福的,没有任何压力,似乎所有烦恼都抛掷在脑后。

    沉寂在与闫妮妮的二人浪漫的烛光晚餐之中,这时的我,脸上的笑容,充满了真挚,不夹杂一丝一毫的虚伪。

    可这种无忧无虑,并未维持多久,却被闫妮妮的一句话打破。

    “秋,我今晚是与杨文翰一起吃的饭。”

    闫妮妮突然转变的话题,让我微微一怔,脸上的笑容凝固。

    “嗯,我知道,怎么了?”真挚的笑容收敛,却还残留一抹做作。

    “是我爸安排的,他说,杨家帮了我们这么多,如果我连吃饭都愿的话,那太不懂事了,他不想有一个不懂事的女儿。”

    提起这件事,闫妮妮的双眼中,略微泛红,一股水汽若隐若现。

    手中,刚刚触碰到菜的筷子顿了顿,将筷子放下,我垂着头,不敢直视她的目光。

    我与闫家的差距太大,我不知道怎么去接这段话,我甚至连安慰的底气都没有。

    “秋,我的压力太大了,我爸,我姐,他们都在为了他们的一己私欲,想方设法的撮合我与杨文翰,让我跟一个不喜欢的人在一起,结婚生孩子,我我压力好大,真的。”

    说到最后,闫妮妮开始哽咽,声音饱含委屈和无奈。

    抬起手,我抽出一张纸轻轻帮她擦去眼角的泪。

    四目相对,很多话到嘴边,又被我强行咽了下去,对待闫家,我的资本,我的势力,我的一切,都显得苍白无力。

    看到她委屈的愁容,我的心,似乎都要裂开。

    嘴巴张了又闭,来来返返好几次,却一字未吭。

    突然间,我发现自己是如此的懦弱。

    从烟盒中抽出一根烟,点燃,慢慢吸了两口,我仰面看着棚顶,内心却一片茫然。

    “秋,我们结婚吧。”

    闫妮妮低迷的声音,宛如雷鸣,震醒了我的恍惚。

    结婚?

    闫家会同意吗?

    不会的!他们不会允许我这个江湖混混,玷污了他们家的名声。

    闫家不是戚瑶家,那是名门贵族,权贵世家,是现在的我,还远远高攀不起的豪门。

    “你家人会同意吗”吐出烟雾,我不知可否的扯出一抹苦笑。

    “不管他们,我们我们两哥,换做城市生活,好不好?”

    这一刻,我在闫妮妮的眼中,看到了期盼,胆怯,试探,各色各异的情绪,在那双明亮的眼中,翻云覆雨。

    我相信,她这句话,并非酒后醉言,而是深思熟虑已久,做出的决定。

    这算什么,私奔吗?

    换一座陌生的城市,从新生活,从此她不再是闫家的二小姐,我也不再是横河最年轻的大哥。

    我们放弃一些,来换取一个温馨有爱的家,换取一世的安宁。

    说实话,我心动了,也恍惚了。

    我有些小钱,这些钱足够让我与闫妮妮做些小生意,潇洒,快乐的生活一辈子。

    可以去海南岛,那里风景秀丽,气候温和,每到傍晚,我可以牵着闫妮妮的手,陪伴在父母身边,我们一家人一起看潮起潮落。

    这种生活,是我梦寐以求的!

    但是,我心里有执念啊。

    最艰苦的日子过去了,哪吒死了,我在横河从新爬了起来,对于横河的局势,已经逐渐掌握在我的手中。

    我期盼,奋斗许久的横河大哥之位,不远了!

    为了这份爱,我要放弃我的位置,辜负所有弟兄们对我的期望。

    我走了,那些弟兄们也就散了!

    我自私的想撒手不管,带着闫妮妮,带着家里的父母,远走他乡,幸福生活。

    另一方面,我却又舍不得,也不忍心放弃一些。

    “妮妮”

    叫出她名字时,喉咙异常干涩,将杯中红酒一饮而尽后,我深深的吸了一大口烟,努力平复自身复杂的情绪:

    “妮妮,我自然愿意跟你远走他乡,可是,咱们走了,那些仇家会放过我吗?

    我身上还背着案子,我走了,对那群人失去了价值,他们还会帮我压案吗?

    而且,以你姐的手段,她会追到天涯海角吧。”

    我缓慢的分析着。

    话语中,有辩解的成分,是因为在走与留之间,我更倾向留下来,完成我的梦想,我想统一横河,成为横河真正的老大。

    我想留在生我养我的家乡。

    但这些话中,大部分,也是事实。

    我身上有不少的案子,之所以我安然无恙,并非官方查不到,是因为上面的人罩着,他们和我是利益关系。

    一旦脱离了利益,什么狗屁感情,都会随风飘散,化为尘埃。

    听完我的话,闫妮妮的眼眸,从激动,变得失落,最后黯然失色。

    “好,我知道的,能理解的,我我就是开个玩笑,哈哈,喝酒了嘛,发泄一下情绪嘛,我知道,你没办法的。”

    听完闫妮妮这句话时,心头的愧疚,自责,山崩海啸般,压的我喘不上气。

    她这番话,饱含了太多的情绪,从最开始的故作平淡,到强颜欢笑,最后崩溃到掩面的无声哭泣。

    即便被关进铁笼,浸泡在阳丹江中,面对死亡时,我都未曾感到如此的无力。

    我多想说一句:妮妮,我愿意为你放弃一些,咱们出国结婚吧。

    但我不能!

    走到闫妮妮的身边,将她抱在怀中,我现在唯一能给她的,只有一个无言的拥抱

    次日,当我睡醒,从床上爬起来时,闫妮妮已经出了门。

    早餐已经贴心的为我准备好,关于昨晚的一切,我将它埋葬在心底。

    我放不下江湖,也放不下闫妮妮。

    鱼和熊掌,我想兼得,唯一的方式,就是继续奋斗!

    刘野送我的那本书《我的奋斗》,里面讲述的是千里之外的国家,对于他们的战争,他们的民族,他们的事情,我看不懂。

    但作者传递的一个理念,却被我牢牢记下。

    书中的纳粹,从未屈服。

    这本书给我传递了一个理念,就是用尽手段,来铲除阻挡在面前的敌人,只有死人,才会失去威胁。

    现在,挡在我与闫妮妮面前的敌人是闫家,但是闫家我不能动,他们是闫妮妮的家人。

    但想要得到闫家人的认可,我需要强大的资本,他不是瞧不起我一个混江湖的混混吗?

    那我就做大做强,铲除挡在我路上的敌人,做到让闫家不得不正眼看我的地步。

    横河的大哥他看不起,那我就朝市里努力,只要我不死,我就一定要得到闫家的认可,名正言顺的迎娶闫妮妮。

    吃过早饭,我拨通了吴晟的电话。

    嘟嘟嘟

    “秋哥。”电话接起,吴晟爽朗的声音传来。

    除了吴晟的声音外,电话中,断断续续还有一阵嘈杂的热闹。

    “你在哪了?”我随口问道。

    “在批发市场了,现在正忙着呢,那群商贩们又都搬了回来,哈哈哈。”吴晟的声音中,充满了得意之色。

    戴山河被办,商贩们倒戈,这是意料之内的事情。

    只是我没想到,那群商贩们这么快就收到了消息,而且是毫不迟疑的倒戈。

    按道理,就算他们知道戴山河被办,也会拖延几天,确定戴山河再无翻身余地后,才能倒戈。

    “这么快,你们用什么手段了?”出于好奇,我开口问道,普通的消息传播,很容易被对方煽动,也难以让商贩们快速信服。

    “没用什么手段,昨天办完戴山河,就给他扔批发市场大门口了,今天早上,那群商贩们就主动搬回来了。”

    吴晟很无辜的样,仿佛在说一件很小的事情。

    可话语中的得意之色,在电话这边的我,都能想象到他此刻脸上的笑容。

    他们没让我失望,用的手段,也出乎我的想象,够硬!也够震撼那群商贩们的心!

    听闻,永远不如亲眼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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