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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君的相亲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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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9章 第十三次相亲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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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9章 第十三次相亲64

    他胡思乱想了半天,突然想起来明天还得上班,就觉得一股子疲乏从脚底向上涌,脑壳子都被顶得生疼,睡意居然从疼里走出来,喊他赶紧找个枕头!

    眼皮子开始上下交战,指挥眼屎把对方涂满,三来二去眼就睁不开了!

    他迷迷糊糊抱着枕头,趴在沙发上,心想:

    不想去上班!要不请假吧!

    转而又一想:

    明天可以请假。明天的明天呢?明天的明天的明天?明天何其多!天天请假吗?

    不去上班行吗?

    自然不行。

    不上班,吃什么?喝什么?拿什么交网费?哪来的电看电视?哪来的枕头让他抱着?还怎么娶老婆?

    做这些事都需要钱!

    他是真想视金钱如粪土。可古话说得好“一文钱难道英雄汉!”

    英雄好汉都不能没钱。更何况他还不是英雄,不过是一平凡无奇的小人物,怎么敢视阿堵物为粪土呢?又哪有资格瞧不起满身铜臭的钱呢?

    说实话,他自上班第一个月后,就总觉得上班实在没劲。年复一年,月复一月,日复一日,甚至秒复一秒的重复劳动,大概在上班的第一天,就望到了退休的那天。要是从现在起写工作日志,退休以后这本大册子大概率看起来会想是一本复印册。每一页的内容都和第一页是一样的。

    他曾经认为,一生只做一件事,一直做到老,不太辛苦,又没什么风险,简直是一种幸福。至少不用经常餐风饮雨,露宿荒野,饱受烈日寒雪之苦。但时日久了,他发现这是另一种苦。不一定非得被生活的皮鞭抽得皮开肉绽才叫痛苦。在平淡、沉闷、枯燥中只是活着,或许算得上是另一种痛苦。

    他看过一部东方邻国的电影,里面一个老妇人在烧炭自杀的同时,一直在看新闻报纸。她是面对死亡犹豫了吗?

    不是的。

    一个对活着失望透顶的人,绝对不会畏惧区区死亡。

    她只是害怕无聊,在等待死亡的时间里,看新闻打发时间罢了。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在降生的那一刻开始,就开始了等待死亡的旅程。

    毋庸讳言,任何人都会死!

    所谓,平淡无奇的一生,不过就是枯燥无聊的一生。

    就像等死时,手中没有报纸,百无聊赖的静候死神到来。

    也就是俗话里的混吃等死。

    他当然不想活一辈子,到了归去的时候,在人生简历上只写下三件事:吃饭、睡觉、上班。

    可他又不羡慕野外的鸟。虽能看遍河山美景,但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也并非是他所追求的人生。

    难怪古人说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个人有个人的不如意,各行有各行的苦。

    就好像各地有不同的辣一样。四川是麻辣,湖南是香辣,广西是酸辣,到了贵州就是辣。

    贵州的辣实在称得上是九州第一辣,纯粹不掺杂任何其它味道的辣,四海之内独此一份,绝无第二家。

    每想到此,他总感慨,当地人要是没去过外地,就必然会除辣之外,不知再有其它滋味,实在可惜啊!

    他思来想去,眯瞪着眼,想明白一件事:还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吧。好好撞钟,还有口饭吃。有田一亩,胜过百鸟在林。虽不能大富大贵,好在温饱不愁,遇到好年景也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道理是想通了,可心总还有些不甘。

    如果不是有胃病,有谁真的愿意粗茶、淡饭、薄酒、凉茶度一生呢?反正他是不嫌龙肝凤髓、豹胎猩唇有油腥气。

    都说脆皮厚味甘口而疾形,曼齿妙理乐情而损身。可是有几人能真的摒弃口腹之欲,感官刺激呢?

    小时候,他总觉得,满清时代那些不用工作,整天游山玩水的八旗子弟都是游手好闲的人间败类,不过就是群混日子的米虫,是可耻的大清国官养寄生虫。

    长大了,他才明白一个道理,像自己这样苦哈哈的,整天上班下班,挤地铁,挤公交,风雨无阻,挣钱糊口也是混吃等死,看似忙碌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混日子。

    既然都是混日子,两种生活哪个高哪个低,也就一目了然,不言而喻了。

    这道理当然不是今天才想明白的。

    可能理解一件事,跟能做好一件事,两者之间差了十万八千里。有些人终其一生,都像跳不出佛祖手掌心的猴子,一直在打筋斗,可无论折腾出几个十万八千里,始终是跳不出小小的手掌心!

    就好比m君,能不工作吗?

    肯定是不能。

    他不是什么八旗子弟,没有游手好闲逗狗放鹰的资本,用那某些大城市本土人的话说,不过是坐着火车来外地讨饭的,就像是一匹没有族群为依托的野马。

    离群之物要怎么在危机四伏的荒野生存下去呢?

    似乎只有一个办法:奔跑!

    不停的奔跑。

    永不停歇的奔跑!

    跑在狼群前边,就不会被吃掉!

    跑在牛群前边,就不会被饿死!

    跑在野马群前边,就不怕被排挤!

    奔跑!

    奔跑!

    不停奔跑!

    不能停下!

    等到老了,跑不动了,就该回归大地,尘归尘,土归土,化为虫蚁和细菌的口粮,小花小草的养料。

    都说生命在于运动。

    说实话,当下活到八九十岁不算新鲜事,就是百岁老人都谈不上罕见。

    以运动量而言,应该没有哪个非运动员比得上职业选手,可从没听说哪个职业运动员,或者国际体育比赛的冠军能活到一百多岁。

    由此可见,寿命的长短与运动关系不大。

    反倒是有一种说法。人运动量越大,造成的内部肌肉、器官的细小撕裂越多。也就是运动越多,对人体的伤害越多。

    而人身体的自我修复能力是有极限的。一旦超出限度,就无法自愈。如此看来,大量运动,反倒是一道催命符了。

    运动能延寿,还是运动会促死,孰是孰非,绝不是m君这个健康学的门外汉所能判断的。

    他只是觉得,离群的野马不可能一直奔跑下去。

    就算是有无限能量供给的机械,也不可能永远运转下去。所谓永动机可没考虑金属的自然损耗。

    血肉之躯的抗磨损能力,怕是远比不上不锈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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