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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是个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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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五章 岩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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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岩石城,顾名思义,就是建在岩石上的城市,斯科特家族之所以选择这里作为家族封地,不仅仅是因为大帝的赏赐,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看重其天然的防护性。

    斯科特家族从祖宗那辈儿开始就不喜欢与人争斗,更不想被人欺负,所以就选择了这里作为封地。

    将整块岩石凿出互相连通的一个个石室,用于存储粮食和水,以便可以在此避难。

    从远处看去整个城堡像个天然屏障,上面无数孔洞。

    而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越来越多,开辟的巨型岩石洞也越来越多,如果站在高处俯瞰,岩石城就像是个巨型的鸽子笼,里面一个个都是鸽子洞,当然,这里没有鸽子,也没有海鸥。

    刚来的时候觉得新鲜,时间在这里仿佛变得厚重,在阳光下缓缓的流动,让人的脑子不自主的放空。

    可当你看的久了,面对这片荒凉的峡谷,看着峡谷对岸那一排排枯树,会觉得有些凄凉,总感觉这里不是人住的地方。

    位于视线正中的那座宏伟建筑,就是岩石城堡,也是斯科特家族的住地。

    显而易见,它并不是一座普通的城堡。

    尽管顶端设有塔楼与瞭望塔,在每一个出口都有石墙、橡木门和铁闸保护,可这座古老的堡垒实际上就是日落下一块巨大的石头。

    当太阳升起影子出现时,附近的一些人说这块石头像一只正在休息的狮子。

    而狮子张口咆哮的方向,正是西方,不少人猜测,斯科特家族在修建这座城堡的时候,就是将休兰斯大帝比作雄狮,向西方咆哮,意味着对哥达王朝的窥伺和睥睨!

    这块石头作为斯科特家族的居住地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

    传说中,在先民到来之前,这块石头的底部海水腐蚀出的巨大洞穴中就可能有森林之子和巨人居住过。

    熊、狮子、狼、蝙蝠还有无数小动物都在这里有巢穴。

    数百条矿井深入这块石头的底部,经过千年的开采,石头里的红色与黄色金矿还仍然存在。

    斯科特家族是第一个将矿井改造成大厅和房间的家族,他们在这块石头的顶部建造了一个堡垒,从这里他们可以审视着他们的领地。

    岩石城的高度是长城高度的三倍,东西方向有6公里之长,里面充满了走廊、地牢、储藏室、营房、大厅、马厩、楼梯、庭院、阳台和花园。

    这里甚至还有一颗勉强称得上神奇的树木,只不过这颗鱼梁木奇怪扭曲,缠结的树根几乎充满了它生长起来的洞穴,阻塞了其他部分的生长。

    对了,值得一提的是,岩石城甚至有一个港口,包括着船坞和码头,因为海水在岩石城的西边腐蚀出了巨大的洞穴,天然的门口足够宽大,可以使长船甚至帆船能够进入卸货。

    在此之前,岩石城从来没有因为被猛攻或者围城被攻下。

    它也是兰斯帝国境内最大、最富有和最容易防御的城堡之一。

    数百年来,斯科特家族聚集起了很多财富,而岩石城堡的壮观景象——特别是有着镀金装饰与围墙的黄金长廊,和树立着一百位穿着奢侈盔甲的斯科特家族骑士、领主与大帝的雕像,意为永远守护着岩石城的英雄之殿——在兰斯帝国远近闻名,即使在狭海对面也有所耳闻。

    雄狮之口,也是岩石城主要入口的巨大天然洞穴——从底部到顶部有两百尺之高。

    数世纪以外,这里一直被扩宽与改善,可以有20辆马车并列通过雄狮之口下的道路进入岩石城。

    当然,想要攻入这里,也得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

    说实话,当林加德带着大军兵临城下时,看到这如同天空一般的城市,不禁好奇,一群流窜的散兵是怎么攻上去的?

    60多米高,20层楼的样子,就算借助工具也得爬一阵,他不信一群没有受过训练的人能轻松爬上去。

    想要从正常路攻上雄狮之门也行不通,因为蜿蜒曲折的坡道,完全可以做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岩石城再不济,凑出几千个兵力总行吧?往路上一堵,不还手用刀砍也得砍几个小时,哪是那么容易被攻破的。

    林加德这边既没有攻城塔,而想要将攻城槌推到200尺平面上,不死个几千人根本做不到,这真是一个易守难攻的宝地。

    望着高耸的悬崖,林加德叹了口气,这仗还没开始打,就已经心生退意。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心心念念的败仗,搞不好就要在这里诞生了。

    这么想的话,他心情愉快了不少。

    哒哒哒,轰隆隆,天空传来一阵响动,抬头一看,黄烟漫漫,敌人出城了,正居高临下打量自己呢。

    因为双方高低落差太大,根本无法分辨人脸,只能通过望远镜依稀看到几个牛魔王似的人物。

    他们戴的帽子很像牛角,一身黑色,看上去真跟牛魔王差不多。

    既然人都来了,不给他们听个响好像不厚道,林加德下令:

    “来呀,把我们准备好的热沙子送给他们尝尝。”

    “是!”

    投石机被推上来,当着对方的面儿,将一只只装着滚烫热沙的麻袋扔进了雄狮之口。

    对方怎么也没想到林加德不按套路出牌,按理说不得互相喊喊话,叫骂几句再开打吗?

    怎么二话不说就扔麻袋呢?

    林加德:老子的套路就是从来不按套路。

    这些麻袋都是经过特制的,每只的重量都在20公斤上下,以投石机的力量,可以轻松将麻袋扔进雄狮之口。

    而这些麻袋的质量很差,只要撞到物体必碎,甭管是硬物还是人。

    而麻袋一旦破碎,滚烫的细沙就会瞬间钻入盔甲的缝隙之中,与皮肤亲密接触,那感觉,酸爽!

    看着岩石上面数千人开始跳踢踏舞,林加德不厚道的笑了,这仗打的,太有意思了。

    “继续!别停!后勤那边继续炒沙子!”

    林加德就像一个开了挂的赌徒,各种不讲理的加注,就是要压垮庄家!

    同时,他派骑兵率先踏上弯曲坡道,利用骑兵的力量和速度冲垮对方的防线,步兵才能紧随其后完成致命一击。

    这一战打的比想象中还要轻松,对方真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强,再加上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一时间还没得来得及布置好防线,便被轻松攻破。

    当然,这还不是结束,林加德仅仅攻占了雄狮之口,未能完成深入。

    因为对方用岩石城的百姓做人质,威胁林加德不能再进一步,否则就要屠城。

    林加德犹豫再三还是下令停止攻击,他来是救人的,不是杀人的,如果因为自己导致岩石城被屠戮殆尽,那这座城市他要来有何用?

    眼睁睁看着这群败军推入岩石城堡内城,林加德心有不甘,都打到这份儿上了,居然没有一口气拿下。

    加里森纵马上前:

    “将军,不能让他们进去啊,一旦锁死城门,我们就彻底进不去了。”

    “我知道,但你没看见吗?数千名老百姓的性命掌握在他们手上,难道眼睁睁看着他屠杀?”

    加里森咬了咬牙:

    “如果能解救更多的人,这几千人死了也值。”

    林加德诧异的看了他一眼,没想到加里森竟然是自己麾下第一个暴露出枭雄潜质的人。

    满意的点点头:

    “说的不错,但这回我们不能这么干。”

    加里森愣了下:

    “为什么?”

    “虽然没有见过这个拜伦斯科特,但我敢肯定他是个悲天悯人的性格,如果这几千人因我而死,你觉得他还会心甘情愿让出岩石城吗?”

    “额~”加里森迟疑了,说明他也猜到了林加德说的可能性。

    “继续制作沙袋。”

    “啊?还要制作?对方显然已经有防备了,拿老百姓做筹码,赌我们不敢发射。”

    “去做就是了,我有用。”

    “好的!”加里森不敢再质疑,林加德的威严还是非常重的。

    紧接着,林加德让人送来巨大的铁皮扩音器,对着内城方向喊话。

    雄伟的岩石城堡在他面前,好像一只可以轻易踩碎的玩具,渺小的不像话。

    “对面的人听着,出来投降,我饶你不死,否则,别怪我大炮轰城!”林加德间接粗暴的喊话。

    不一会儿,对面也喊话了:

    “林加德将军,好手段!好战法!但岩石城不是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地方,现在退出去还来得及,否则我每隔10分杀1个人,10几万人口,足够我杀一阵子了。”

    林加德眯起眼睛,对这个冥顽不灵的家伙嗤之以鼻道:

    “你是不是真以为我在乎这些人的死活?刚刚让你入城,不过是给你一条活路,既然你不要,那别怪我不客气了。”

    大手一挥,投石机运上来,滚烫冒着热气的沙袋出现在对方眼中,这就是威慑,堪比羊遇到狼,美女遇到流氓。

    “你疯了?难道你不顾全城百姓死活吗?”

    林加德摇摇头,也不管对方能不能看到,冷声道:

    “我现在只想要你死,哪怕有十几万人为你陪葬也在所不惜。”

    傻叉,跟一个有智商、会武术的流氓耍流氓,那不是厕所里点灯,找屎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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