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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妆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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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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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三火的眉眼顿时盈满了笑:“是啊,老家穷,我当年上城里就为了赚钱,把还小的女儿和她弟弟留在老家,也是无奈之举。这几年我半天假都不敢休,拼命的攒钱,攒了点就寄回去。如今老家盖了新房,买了新田,女儿的嫁妆也够了,回去就过安生日子,一家人再不分开了。”

    “钱哪里有赚得够的时候?一家人在一起,才最要紧。”金明微叹了口气。

    刘三火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可不是?每次她稍书来问我何时回家,我都不敢告诉她我在仵作房做事,生怕她嫌钱来得不干净,毕竟女儿家嘛,怕是忌讳这些……算算我离开她都六年了,不知道她长成如何的大姑娘了。”

    “那等您辞行那天,我且得告诉大伙,千万别哭,这是喜事,提前恭喜您一家团聚,以后和和美美。”金明微真诚的一福。

    刘三火微红了脸:“金大姑娘别跟我客气,我就先谢过了……你赶快清点银子!”

    金明微点点头,打开包裹清点,银子有股鸡腿味,是书院账房,她二叔家发出来的,再让阿团瞧了女尸手臂上的印记,金明微确认,这就是阿福。

    看来十两银子雇的好马,也没跑出几步,与虎谋皮往往都是这个下场。

    “难道姑娘开始就猜到,她会死么?才让婢子留了印记。”阿团恍然大悟,投来钦佩的眼神。

    金明微挺了挺腰杆,压低语调:“她给我下毒,事情败露,必回被杀人灭口。而灭口的人,会做成她意外失足而死的样子,让过路百姓自然的发现她,自然的报官来收殓。反正毁了容,领回去也没人认得。按照官府的规矩,十天内没人认领的尸体,就会被拖到义庄去,一把火烧了。所以,他们足够谨慎,足够高明……”

    “都不如我家姑娘谨慎,高明!”阿团适时打断。

    金明微觉得阿团越来越会说话了,怎么上辈子没发现?是自己的损失,然而当她伸手翻看阿福的伤痕时,才飘起来的心又沉了下去。

    她打小习武,所以能辨认出伤痕,是一种特殊的刀伤,反正民间用不起这种刀的……

    回去后要去书房查查了。

    金明微暗自盘算,和阿团从仵作房告辞出来,掂着十两银子,石头似的,跟她的心一样。

    到底什么人在费尽心思的给她下毒?

    她一个杂工的女儿,祖上八代连村长都没捞到过的家族,到底有什么秘密?

    “姑娘,不去霍家了?那三心二意的霍郎君,这就不管了?”阿团想起什么,愤愤不平道。

    金明微摇摇头,霍如渊和阿福勾结,他让阿福当了替罪羊,阿福被特殊的刀灭口,还有市面上根本买不到的锁金雀。

    好一盘局。

    霍如渊十有八九,跟背后的主谋有联系。拥有锁金雀的人,只怕是现在的金明微,不敢打草惊蛇的。

    “回罢,去问问阿福有没有家人,这十两银子,还是得给他们的。”金明微长叹一声,重活一世,好像更难了。

    苏记书院,竹寮,家家户户炊烟一缕,都是油炒得甭香的锅气。

    金明微把银子和问家人的事,交给阿团去做,自己则找到金鸣,转达了刘三火的话。

    “哎呀,这么多人找我呢,我恐怕没有时间呢,书院的差事也不少呢……”金鸣按住上翘的嘴角,说话一口一个呢。

    金明微起了浑身鸡皮疙瘩,自家父亲明明脸上都是大写的“得意”二字了,还在演什么演?不对,这不是演,是考验。

    “是是是,父亲最棒了,手艺没得说,业务又广泛,通下水道,除马蜂窝,修理马车骡车板车,冬天清疏地龙管子,夏天防虫防蚊防蚁,甚至哪家腾不开手,托您去接一下私塾放学的孩子,您也是当仁不让的一把好手,不愧是苏记书院的定海神针……”

    金明微滔滔不绝,看着金鸣满面红光,她明白自己通过考验了。

    “刘三火的事我下周去,都是街坊,无妨的……不过最近几年来找我的人,确实越来越多了,我这头要顾着书院,那头还要到处跑,有时真觉得忙不过来。”金鸣放下手,郑重了颜色,叹道,“得和你母亲商量商量,干脆雇个学徒,帮我打下手,我也能松活些。”

    金明微心尖猛地一颤。

    她脑海立马浮现出那个为她斩衰三年的人儿,冰冷寂寞的乱葬岗,只有他来看她,在她坟前种下六出花,陪她说说话,告诉她今天天气很好。

    东临,这个上辈子她父亲的学徒,难道这辈子,还是会如上辈子般,作为学徒被带入金家院子么?

    重生,让金明微变得很胆大,也很胆小,不知道自己改变的一件件事,会不会因果牵连,造成更无法挽回的,更未知的结局。

    所以她没有贸然提前去找东临,而是尊重着重生的因果,但是现在,她很确定:她想见他,她要见到他。

    “我同意雇学徒。”金明微咽下翻涌的酸涩,语调不稳,“父亲和母亲商量好了,我和父亲一起去西市坝子,父亲一定记得叫上我,一定。”

    金鸣虽诧异区区琐碎,何必千叮万嘱,但也爽快的应了,他们金家是普通百姓,并不讲名门那套珍重芳姿昼掩门。

    西市边上有一块空地,空地中心有一棵巨大的梧桐树,枝叶绿穹如盖,出太阳挡太阳,下雨了挡雨,路过的都喜欢在底下歇个脚。

    树下的绿荫空地上,或蹲或坐着二十来个男子,老少都有,手里举着木牌,上面刻着诸如“善通渠”“善除虫”“修理马车水井”之类。

    这便是远近闻名的短工市了。短工,顾名思义,接短期差事的,和农忙时的帮工一般,三两雇主在逛着挑着,凑堆讨论工钱。

    金鸣把雇学徒的想法向戴氏说了,戴氏很支持,金鸣遂携了金明微和阿团,这日上短工市来。

    然而,就算认识东临一世,金明微还没来得及找到人群里的少年,某人就先喊了出来——

    “老爷,姑娘,您瞧那个少年,长得真好看!婢子觉得,一定是杂工界的好苗子!”阿团眼睛发亮,手指过去。

    ------题外话------

    偏轻松,偏日常,随缘入坑,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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