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小时后,出租车停在东方日报的行政大楼前,叶枫原本想让焦兴平先走,可他坚持要在下面等他。
叶枫拗不过对方,只能拿着稿子快步走进楼里。在前台这边,他向一名前台小姐道:“小姐,你好!我来找你们报社文艺副刊的胡泽宇编辑。”
“先生,请问你是来投稿的吗?”前台小姐看着他手里拿着的塑料袋,漫不经心地问道。
叶枫:“我昨天同胡先生约好了,是他让我今天过来的。”
“先生,您稍等。”
前台小姐听到叶枫的话,立刻拿起电话,拔通之后,她向对方询问了几句。然后冲叶枫笑道:“叶先生,请您稍等,胡先生说他马上就下来见您。”
“多谢!”
过不多时,一位身材瘦削的中年男子快步从楼梯口走了出来。
叶枫认出对方正是上次负责接待他的编辑,名叫胡泽宇。
看到叶枫,胡泽宇笑容满面地迎上前道:“叶先生,你总算是来了,我都等你多时了。”
叶枫:“对不住,我昨晚睡得迟了一点,今早起来晚了。”
“可以理解,咱们这些搞文学创作的人,都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文思泉涌。”
说完,他瞅了一眼叶枫手里的塑料袋,又道:“叶先生,咱们上去吧,我们总编对你的稿子很感兴趣,他想亲自同你谈谈。”
叶枫:“想必是您在总编面前大力举荐,多谢!”
“我也是职责所在,算不得什么,咱们上去吧。”
“好的,您先请。”
叶枫跟在胡泽宇身后,登上三楼,走到靠近里面的一间标记着总编辑的办公室门前停下来。
胡泽宇迈步上前,抬手在门上轻敲了几下。
“请进。”屋内传出一句略显苍老的声音。
胡泽宇推开房门,领着叶枫走了进去。
屋内,在一间办公桌后面,一位身穿西装的男子,正手持毛笔,在一张宣纸上奋笔疾书。
胡泽宇上前提醒道:“总编,叶先生来了。”
男子闻言搁下手里的毛笔,抬头望向跟在胡泽宇身旁的叶枫。
叶枫也在打量着对方,这人看上去有五十多岁,圆脸,阔口,额头微微有些谢顶,鼻粱上还架着一副金丝眼镜。
胡泽宇向叶枫介绍道:“叶先生,这位就是我们报社的总编,周世先生。”
叶枫忙上前一步,冲对方伸出双手,道:“晚辈拜见周先生。”
周世伸手同叶枫握了握,随即笑道:“真是让人难以相信,叶先生竟然如此的年轻。”
叶枫微微一笑,也没有接话。
周世抬手向桌面一指,冲叶枫问道:“叶先生,我这字写得如何?”
叶枫低头一看,见宣纸上写的正是他在小说正文前面抄录的那首名叫江湖笑的歌词。
投稿前,他为了吸引编辑的注意,就将这首歌词放在小说前面,以便吸引编辑的注意力。果然,就连这位总编也对这歌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叶枫见对方写的是颜体字,便奉承道:“先生这字楷法森严,笔势雍容,可算是得天地之正气,集数家之大成,非同凡响。晚辈甚为佩服。”
周世哈哈笑道:“小友过誉了,我这字也就是能入眼而已。倒是你这首词,写得是豪气干云,却又道尽了江湖人的无奈,真是令我爱不释手。”
叶枫:“其实,这是晚辈写的一首歌词。为了吸引审稿编辑的注意,我才将它放在小说前面。”
周世闻言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道:“你小子倒是机灵,这个办法确实好使。我正是看中了这首词,才对你的小说产生了兴趣。”
胡泽宇在一旁陪笑道:“不错,我也是被开篇这首词给吸引住了。才对这篇小说加以重视的。”
周世抬手一指旁边的沙发,道:“两位请坐,咱们来谈谈小友的这篇小说吧。”
等到叶枫和胡泽宇在沙发上坐下来,周世也重新落坐,他拿起面前的一叠稿纸,冲叶枫道:“小友,我想问一下,你怎会想起写这种灵魂穿越的小说?”
叶枫:“我从小就对武侠小说很感兴趣,以前总想着自己长大后也要写出一本武侠小说。可等我年纪渐长,就觉得武侠小说已经被金老先生给写绝了,以后恐怕是无人再能写出超过他的武侠作品出来。”
周世微微颔首道:“所以,你想要另辟蹊径,写出一本风格不一样的武侠小说?”
叶枫点头道:“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着死后投胎转世的说法。我想,对灵魂穿越这种说法,肯定会有很多读者会感兴趣的。”
胡泽宇在一旁赞同道:“我觉得也是,刚看叶先生这篇小说时,我就对他的这种设想拍案叫绝。这种写法一旦推广出去,必定会让许多作家多了一条写作思路。”
周世点头道:“想法是很好,可小友毕竟年纪太轻,我看了你的写作大纲,其中既有武打场面,又有朝堂争斗,我担心你会掌控不了一部百万字的长篇小说。”
叶枫闻言站起身来,从手里的塑料袋中取出那叠文稿,递给周世,道:“周先生,这是我在最近几天内新写的文稿,您看过之后,想必会对我增多几分信心。”
“哦!那我到是要拜读一下。”
周世接过文稿,低头翻看了起来,他看得很快,几万字的稿纸,他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就全部看完了。
看过之后,周世一脸疑惑地冲叶枫问道:“叶小友,你说这是你最近几天新写的稿子?”
叶枫:“不错,准确地说,这是我在三天内写出来的。”
“这怎么可能?”
胡泽宇脱口叫出声来,随即,他又冲叶枫道:“叶先生,即便你文思敏捷,也不可能一天写出两万字的文稿吧?”
叶枫笑道:“二位先生,我在一小时就可以写出三千字。你们若是不信,我可以在此当面一试。”
“哦!”
周世闻言眼睛一亮,他连忙站起身来,拾起桌上的宣纸。又取出一叠稿纸放在桌上,然后冲叶枫伸手道:“小友,请吧。”
叶枫冲胡泽宇道:“胡先生,我可以借你的钢笔用一下吗?”
胡泽宇连忙从胸前的口袋里取下钢笔,递给叶枫,道:“我的笔可以见证一小时写出三千字的文稿,也是它的荣幸。”
叶枫接过钢笔,走到办公桌后面坐下,他拿起桌上的文稿,翻到后面看了几眼。
接着,他便埋头奋笔疾书起来。尽管他在前世对繁体字有过了解,穿越之后又对着报纸学习了几天,可真要用繁体字来写作,还是觉得写起来很是费劲,实在想不起来的繁体字,他就只能先用简体字来代替。
周世和胡泽宇一左一右,瞪大眼睛看着叶枫埋头书写着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