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兰公国的首府格鲁斯特坐落在萨米尔平原的东南角,往北不远处便是宏伟的圣迪亚斯城堡。
太阳刚刚从地平线上冒出一个脑袋尖,炊烟就给整座城蒙上了一层薄雾,一切都如往常一样,直到打闹着出门的孩童突然开始叫喊着往回跑。
有妇人好奇的向街道尽头看去,却被自己的丈夫推回了屋内。原本渐渐热闹起来的街道上很快便空无一人,所有的屋子都门窗紧闭,只有几个胆大的男孩躲在角落里准备看稀奇。
孩子们并没等多久,街道上传来了清脆的马蹄声,街道尽头,蓝色雪纺叠裙的少女骑马而来。
她的裙下是修身的马裤和长靴。
女孩的腰肢挺拔而纤细,金色的长发恰恰垂到微微隆起的胸脯,肤白如脂,脸颊清瘦,一双湛蓝色的眸子始终盯着城市中心那座最高大的建筑,格鲁斯特大教堂。
不愧是被誉为整个亚兰公国最美的女孩,即便裙子配马装的打扮怎么看都有点不伦不类。
男人透过门缝想多看一眼,却妇人一把给拽了回来“不想活了?”
这不仅仅是对自己丈夫的不满,更是发自内心的恐惧。
街上坐与高马的少女,这里所有人都认识,艾薇雅·温莎·费利克斯,她是费利克斯家族的千金,凯恩大公的小女儿,利塞德斯城的继承者,整个亚兰公国唯一的公主。
这个世界架在他们这些平民头上的有两座大山,一个是教廷,它的代表就在城中那座大教堂里,另一个就是贵族,而艾薇雅便是贵族中的顶流。这任何一座山,都是他们这些平民开罪不起的。
乌黑的骏马驮着少女缓缓穿过街区,她的身后跟随着两名全副武装的骑士,黑色的罩衣上银丝绣的狮子随着马儿的脚步跳动着,每一下都让屋子里藏着的人们心头一颤。
人们希望这位贵族千金尽快离开这里,最好不要出什么岔子,而艾薇雅恰好也是这么想的。
在穿过新城区的时候,艾薇雅一直都憋着一口气,她在尽自己所能的减少吸气的频率,这倒不是在修炼什么奇妙的法门,只是因为街上那刺鼻的粪便和动物内脏腐烂的味道过分的提神醒脑。
格鲁斯特城距今也有四百余年历史了,它是有下水道的。放在二十年前,城中街道上绝对不会出现出门踩一脚粪便的情况,但近些年随着海蒂斯港的不断扩大,离港口足够近且安顿下来要交的钱更少,格鲁斯特自然成了人们落脚的不二之选。
可没人为他们的到来准备好屋子,所以蜂拥而至的人们围着城墙自发的修建起了新城区,如今格鲁斯特的城区已经往外扩张了足足四公里。
市民的增加对于城主来说是一件好事,这意味着他有更多的油水可刮,但糟糕的是,私人修建房屋并不会顺带给这座城修下水道,因此,那延伸出去的四公里城区完全没有下水道。
为了防止出现闷罐子养蛊的情况发生,城主每周都会派人来处理街道上堆积的排泄物和被扔掉的动物内脏,不过最近这个频率下降到了两周一次。
艾薇雅觉得,这个事有必要抽空去跟那位肥得好似远古巨怪的城主好好谈谈,这是自治城邦而不是自由城邦,没规矩可不行。
穿过石制城门进入老城区,这里的人们就显得彬彬有礼得多,沿途甚至开始有人屈身行礼,在此起彼伏的“公主”“殿下”声中,艾薇雅骑着她的马儿总算是踏上了大教堂的台阶。
格鲁斯特大教堂的规模远超城主的官邸,通往教堂大门的台阶就有六十三级,四座小型尖塔拱卫着中央的主楼,直冲眼球的飞扶壁和精美的玫瑰花窗,记得宫廷教士跟她说过,花窗上的蓝色象征天国,红色象征鲜血。
主教早早的就在教堂门口等待着。
昨晚他收到了渡鸦送来的信,艾薇雅公主将在今早到访格鲁斯特大教堂,他们需要做好祈弥的准备,为一匹马。
艾薇雅的父亲是亚兰公国的大公,不过,毫不夸张的说,他可以是整个帝国北境的最高守护,亚兰公国周边的两个公爵都效忠于费利克斯家族,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有人说,海蒂斯港,是这位大公的掌上明珠,但熟悉大公的都知道,艾薇雅才是他的掌上明珠。如果是帝都里的那些红衣主教,自然不会惧怕这位公国的公主,可他只是格鲁斯特大教堂的主教,别说是一匹马,就算是一条狗,他也得亲自献上赐福。
马蹄踏上最后一级台阶,高大的黑色骏马打着响鼻出现在了主教的面前。
纯血阿哈尔温血马,它优美的身体线条和力量十足的肌肉,就算是外行也看得出这是一匹好马。
主教仰头看向马背上的艾薇雅,在高大骏马的衬托下,少女比以往显得更加可人,但他不敢表露出任何不敬的眼神,他在询问这位公主殿下,祈弥是否可以开始了。
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主教从身后教士的手里接过一个金色容器,开始用树枝从容器中蘸取圣水洒向黑马。他的嘴里念念有词,祈求天主,为骏马赐福,求祢眷顾。
这个过程比想象的要漫长,直到太阳完全升起,冗长的祷词才终于结束了。
艾薇雅没有向这位大汗淋漓的主教大人表达任何谢意,她平静的调转马头,缓缓走下台阶。
“天主赐福,下个月的帝国比武,这匹马将在万众瞩目之下夺得胜利!”艾薇雅高喊一声,她环顾四周,纵使所有人都闭门不出,但她确信那些门窗后,一定挤满了好奇的民众。
要知道,在这个神权治下的世界,艾薇雅的行为在任何人眼里都是不可理喻的,她让一位主教为一匹马做祈弥。
这种消息能在她返回城堡前就传遍格鲁斯特城,用不了多久,整个亚兰公国的贵族们就得戳她的脊梁骨,尤其是那些贵妇。
不过到那时,这匹被赐福的马也能闻名于萨米尔平原,而这就是她想要的。
干完这些,艾薇雅满意的骑着马往城外而去,她得赶紧返回圣迪亚斯城堡。
毕竟她是翘课出来的,作为一位大贵族的子嗣,她每天都得面对繁杂的课程,礼仪课,形体课再到历史课等,她的时间被安排的满满当当,身后这俩骑士,还是找大哥格雷借的,她得抓紧时间溜回去。
在正午之前,艾薇雅成功回到了圣**亚城堡,她从马厩出来,在城堡门口撞见了外出的马队。
早些时候就听说帝都里的那位皇帝派了使者过来,算算日子,也差不多快到了,除非路途上的传送阵法又因为年久失修而出了大问题,所以,想来这是去接人的。
率先踏出城门的骑士们高举费利克斯家族的银色飞龙旗帜,他们吆喝着驱赶路上的行人。
艾薇雅也老老实实的退让到路边,纵使她是费利克斯家族的千金,但他们那种闷罐子的骑士头盔可没给这帮家伙留出多少视野,她不会乐意在被他们看清脸之前让地上的泥水溅上一身。
结果就这么一个动作,让她偷偷溜回去的计划泡了汤。
一匹熟悉的白驹在她的面前停下,头顶毫不意外的传来父亲凯恩那低沉的声音“今天,有人看到你骑着威尔斯的马去了大教堂,我以为你不信教。”
艾薇雅抬起头。
面前这位亚兰公国的大公神情肃穆地端坐于马上,淡金色的长发在风中飞扬,他的两鬓夹杂着几缕白丝,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
父亲说的威尔斯是艾薇雅的二哥,一个看起来温文尔雅,实际上暴怒异常的少年。整个家族都觉得他能在比武上获得比大哥更好的成绩,对了,大哥格雷都没进过前十。
“确实不信教,父亲。”艾薇雅露出一抹微笑“但是威尔斯信这个,我去给他的马做祈弥,希望它能帮助威尔斯在下个月的帝国比武中胜出。”
听了这话,凯恩大公只觉得这很荒唐。
所谓祈弥,其实就是祈福,给与天赐,按理来说只会给人做祈弥,而且都是贵族子嗣诞生或者教廷中升迁的时候,他真琢磨不出来艾薇雅到底是怎么想到去给一匹马做祈弥的。
但显然不是所有人都觉得这事很离谱。
格雷骑着他的枣红色吞恩马循声凑了过来“难得我们的妹妹这么有心。”
不同于艾薇雅和威尔斯,格雷继承了母亲的褐色头发,高大壮硕的他如今比父亲还要高出半个脑袋。不过,他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学士,平日里老是捧着书本到处晃荡。
今天格雷穿了一身厚实的皮甲,外加一圈蓬松的大毛领,这让他看起来像一匹冬天的孤狼,难得有那么一丝战士的味道。
凯恩扭头看向这个肆意插话的长子,对女儿温和不代表对儿子也温和得起来,他的声调明显高了几分“闭嘴!你见过那位主教给一匹马做祈弥的?”
凯恩·费利克斯有三个孩子,长子格雷,次子威尔斯,小女儿艾薇雅。这家庭相比很多大公们来说已经算是人丁兴旺了,然而,一个想当学士,一个天生的暴徒,还有一个做事完全不着边际的姑娘,她甚至不信教!
宫廷教士曾说艾薇雅毫无信仰,一个不会对任何东西产生敬畏的人,一定是恶魔的人间体。他抽了那位教士三十鞭子,然后自己又跑去教堂忏悔,不过天主真的看见了一切的话,是不会宽恕他的罪行的吧。
总而言之,凯恩很难相信自己的女儿真的只是去大教堂给一匹马祈弥“说实话,你到底去大教堂干什么了。”
“给威尔斯的马做祈弥啊”艾薇雅微微挺起胸脯,试图证明她绝对没有说谎“所有人都知道我去给威尔斯的马儿做了祈弥,若是赢了,那么大教堂会多一大批虔诚的信徒。若是输了,那就是教堂里供奉的所谓神,什么都不是,我就去拆了那间毫无用处的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