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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赳赳大秦,做我打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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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张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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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半年下来,他已然成了大队长,手底下一千号人马,说话办事也成熟了不少,完全看不出他是当初的那个任人宰割的骊山刑徒。

    “还有没有?”

    “师父想听,大家伙畅所欲言,说错了也不要紧。”陈胜对黄贺是盲目的崇拜,他觉得就算大家都会错,自己的师父永远也不会错。

    陈胜点名道:“宋留,你来。”

    宋留长身而起,先对黄贺陈胜微微颔首:“大人,我是大王手下先锋大队的中队长,铚县人。”

    “我觉得咱们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秦军并非只有两万人,单就这几日斥候探查,他们在竹邑、缁丘、灵璧、彭城等地已征集了不下五万民夫,如此庞大的一股力量,怎么能够轻视?”

    “所以我们也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不能单单将目光放在孙谷堆眼和王庄子。”

    黄贺笑道:“宋中队长所言不错,看来对秦军的动向非常关注啊。”

    “陈胜,你来总结一下。”

    建议不是越多越好,尤其在军事方面,最不应该的就是民主。

    黄贺让大家畅所欲言,是为了集思广益。

    但有些时候人多嘴杂,反而会影响主官的判断和决断。

    陈胜点头道:“秦军远道而来,不具地形之利;如今已是十一月,天气寒冷,早上起床已有结霜之象,天时亦不在对方,更何况咱们有我师父提供的防爆装备。”

    “这装备的性能,想必大家都已经试验过,刀枪不入,若是上了战场,起码可以减少五成的伤亡。”

    五成已经是陈胜少说了,在座的心里都明白,凭借那套武装到牙齿的装备,只要不是倒霉被刺中要害,根本死不了,顶多就是四肢残废。

    单单就那个透明的防暴头盔,就称得上一件神兵利器。

    有了那个东西,盾牌就可有可无,无形当中,给大胜军减轻了很大的负担。

    陈胜指着地图说道:“秦军陈兵在北,我军列阵在南,中间无险可守,但是咱们必须要转换思路,虽然秦军气势汹汹,可来者不善这个词,并不只是针对我们,更是针对秦军。”

    “毕竟对整个秦国而言,我们才是来者!”

    “宋留!”

    “属下在,你带领一个大队,在铚县驻守,等候命令。”

    “喏!”

    “周文,你带领一个纵队,进攻王庄子村,此战只许胜,不许败,若是败了,你周文提头来见!”

    “喏!”

    “周市,你带一个混成队,进攻孙谷堆眼,但是只围不攻,若敌军出击,你只需将其打回,不让其逃跑或去支援王庄子村。”

    “喏!”

    点兵点将,部署完毕,陈胜小声问道:“师父,您看还有什么要补充的没有?”

    黄贺笑道:“我只负责后勤,具体战术指挥,由你决定。”

    一众队长哈哈大笑。

    这么富裕的仗,他们可从来没打过啊。

    ……

    十一月二十六日,孙谷堆眼村。

    大战的阴云不但笼罩在蕲县百姓的头上,同样也笼罩在秦军的头上。

    这几日,秦军斥候与大胜军斥候多有交锋,互有胜败,前线传来的情报,让秦军知道,眼前的这支农民军,并不如开始想的那么无能。

    恰恰相反,这支农民军装备精良,作战素养根本不输他们中尉军。

    秦国太平了几十年,军备早有些废弛。

    除了戍边的三十万秦军,像他们这些守卫皇城的中尉军,虽有训练,但是没有见过血的训练,只能称之为过家家。

    孙谷堆眼村的几个大堆已被秦军搭建了许多帐篷,因为这些古堆高于地面,可有效防止蚊虫叮咬,还能登高跳远,防备敌军偷袭,实在是天然的好营地。

    公子高的主帐就设在最大的西谷堆,谷堆旁的孙家祠堂,则被打扫一空,里面的牌位全扔出去当柴烧,重做公子高的临时指挥所。

    北谷堆上,驻扎着一支部曲。

    秦军军制,每个将军统率苦干个部,部的长官称校尉,即一部一校;

    每个部下设若干个曲,曲的长官称军候。

    一个校尉一般统领五千人,手下有一个军候和五个千人长(亦称二五百主)。

    此时北谷堆上炊烟袅袅,军士们正在埋锅造饭。

    锅里煮的,是从竹邑运来的糙米,其间夹杂着几根肉丝。

    煮饭的名叫张佳玉,他在秦军里混了五个年头了,算是老兵一个。

    “今日又是喝糙米粥,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叔,咱们什么时候才能再吃肉?”

    张佳玉的身旁蹲着一个年纪比他小不少的年轻人,看样子,也就十七八岁。

    年轻人叫张文浩,是张佳玉的侄儿。

    因秦国的男子,只要成年,必须服兵役或者徭役,家里人看躲不过去,便将其送到叔叔张佳玉身边,一方面是为了有个照应,另一方面。

    中尉军守护咸阳,一般不会轻易调动。

    可事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从来没有调动过的中尉军,因为陈胜起义,千里迢迢来到四川郡,却也是命运使然。

    两个人同属一个部曲,也在同一个屯长下面当兵。

    张佳玉没好气道:“想要吃肉,自己去抓,天上飞的,河里游的,地上跑的,只要你能抓到,老叔就给你煮了。”

    张文浩舔舔起皮的嘴唇:“老叔你别开玩笑了,这附近哪里还有活物啊?早就被斥候那群畜生给吃没了。”

    “你说这皇子大人也真是,让我们千里迢迢过来打仗,也不给咱们吃好点,皇帝还不差饿兵呢,我这肚子都快饿扁了。”

    “你个小兔崽子,敢编排起皇子来了,小心你的脑袋!”张佳玉连忙捂住侄儿的嘴巴,“这话可不能在别人面前说,你老叔我还没活够呢。”

    张文浩点点头,张佳玉才放开了他:“在军中恶意揣测上官,可是要被斩首的,我宁可你是个哑巴,也不想陪着你一起被宰。”

    张文浩叹气道:“当兵真没意思,这也不能说,那也不能说,连饭也吃不好,我想我娘烙的饼了。”

    今年骊山大丰收。

    大量的小麦涌入咸阳城,粮价下跌,就连普通人也能花一两个秦半两买上一些小麦,磨成面粉,做白面馍馍、烙大饼。

    张文浩家里在咸阳城有个烙饼铺子。

    张文浩从小就是吃母亲烙饼长大,这骊山小麦磨得面粉又白又细,是张文浩吃过的最好吃的烙饼。

    这饼没吃几天,就要打仗。

    咕咚咕咚——陶瓷罐里的米粥翻腾起来,飘出阵阵香气。

    “开饭了!”

    ……

    公元前208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蕲县的军营营门大开。

    一列列身着黑色作训服,高帮战靴的大胜军军士,迈着整齐的步伐,昂然而出。

    这些军士十个一小队,一百个为一个中队。

    化整为零,以中队为单位,列队出发。

    黄贺和陈胜站在军营的高台上,望着走出军营的众人,叹道:“这些人,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回来?”

    黄贺不喜欢打仗。

    尤其是不喜欢跟秦国人打仗。

    在他眼里,无论是抱有敌意的冯嚣亭,又或是公子高,他们本质上都属于自己人。

    他们和自己的矛盾,属于内部矛盾。

    只不过公子高等人属于贵族阶级,他们享受着广大老秦人,提供的福利,躺在他们祖先的功劳簿上,吸着百姓的民脂民膏。

    严苛的刑罚、繁重的徭役,成为压垮底层百姓的稻草。

    秦国如果想要活下去,就必须改制,废除繁重的徭役、刑罚,与民休息。

    可历史的惯性,非个人能够改变。

    秦始皇创立的国家太大、集中性太高,这股前所未有的权力,足以让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人迷醉。

    就算是起义军,当他们品尝到权力的滋味,恐怕也很难保守初心。

    大胜军的骑兵已然先一步出发,他们沿路探查,十里一骑,方便报信。

    换上马镫、马鞍和马蹄铁的战马,恍若新生。

    大胜军的斥候可以用更短的时间来传递消息。

    三军未动,斥候先行。

    作为大胜军的眼睛,斥候队充分发挥着其作用,在河流、路口、山岭等处放哨、示警。

    防止秦军设伏偷袭。

    蕲县至王庄村只有十公里的距离,急行军的话,只需要两个时辰便可到达。

    行至中午,周文率领的5000大胜军就赶到了王庄子村村外,开始列阵。

    大胜军排列的是一个整齐的方阵,周市传令下去:第一大队做前锋不动,第二大队和第三大队分列左右翼掩护中军,第四、第五大队做预备队。

    这是典型的雁形阵。

    因斥候查明,此番驻扎在王庄子村的秦军没有骑兵,所以不用担心他们会从两翼夹击。

    阳光下,列阵整齐的大胜军让空气都开始凝结。

    哗啦啦——

    大胜军开始穿戴头盔、盔甲,发出了一阵衣服摩擦的声响。

    周市双眼发光。

    他此时坐镇中军,手下指挥5000装备精良的大胜军,心痒难耐。

    敌军的统帅是圣魏东手下的一个校尉,名为董子杰。

    早在一个时辰以前,他便接到手下斥候来报,说蕲县大军出动,直奔王庄子村而来。

    听到这个消息,董子杰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幻听。

    “一群土匪,面对我军来袭,居然不投降,还敢主动出战,怕不是脑子坏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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