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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者之路前传黄金之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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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51:无上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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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51:thegreatestlove(无上至爱)

    从范斯眼中所折射出的迷离目光,让我已经预感到,这必然是非比寻常之事,甚至是远远超出我们所能想象的一切怪诞之事。然而,两头妖物近在咫尺,显然并不是开倾听讨论大会的时机。

    一番死斗之下,我等三人皆浑身带伤,双眼发黑。虽然头顶破开的圆窟仍在不断撑开,无尽的脏水倾盆而下,这破窑恶臭的空气挟裹着浓烟血雾正一点点被抽空。但所有人都已是接近极限,体力所剩无几。

    尤其是范斯倒地傻了之后,我与alex一下子急了,连抡带砍,拳打脚踢。这种使足全力的高强度运动,让我们仅剩的最后一点体力迅速被抽空。当我望见侧后那只碎骨骷髅大有即将爬起身的趋势,气血攻心,只感到胸膛下两肺全被淤血填满,伴随一声哀嚎,轰然倒下,再也直不起身来。

    而alex毕竟在修电路上闸期间还有过少许积攒,仍在一味死砸满地滚爬的半神,并时刻戒备着背后的碎骨骷髅。边上的范斯除了呆坐着看,缩成一团竟纹丝不动,好像被震破了胆。我见局面已无法继续控制,想喊却喊不出,一张嘴就是几口稠血喷出,只得使出最后一丝气力,拽住alex的腿脖子,将人拉过一旁。

    众人为碎骨骷髅打援手已经仁至义尽,此番该换它俩继续对决,咱们还有正事要办,第一件要做的,便是将门洞前一人一狗带到安全之所才是。

    碎骨骷髅仰天长啸一声,高高跃起,一头扎进污血石渣间的皮囊之中,两下一接触,迅即滚成一团,由这头翻到另一侧障碍石墩前,撕咬起来!

    只要不碰厌头罗金匣,碎骨骷髅便是零威胁,它似乎同其他妖物有着极大不同,并特别仇恨这前副座仓两头嚎灵,究竟它是何物?是否会在干翻半神后将矛头再次转移到我们身上?目前还很不好说。

    我趁机朝alex努努嘴,口不能言,但眼神总是通行法则。他沉默地点点头,起身往门洞方向窜去。当他越过范斯身旁,谁能料想,这个死胖子如同满血复活般一般跳起拖住了他腿根,嘴子连连大呼:

    “不能进去,不能进去,我就是死在了那里啊!”

    “老范,你瞎说什么哪?你不正好端端地坐着吗?”起初alex还不以为然地讽刺了他几句,但连连蹬腿却被他抱得越发紧,不由也开始恼了,便大声嚷嚷:“你别像条癞皮狗死缠烂打,有这劲道找半神练去,你总阻着我干嘛?到底是你重要还是女孩和狗重要?”

    此话不说还好,一说立即引起对头两只妖物的注意。我恨得不停捶地,都跟你说了,咱们什么都不能说,半神根本不是污鬼而是人,一种妖化后的人,大家所说的一切它都能听懂。而至于碎骨骷髅能否懂?这个咱们暂且不知,但当看见半神开始往门洞前鼠窜,它也一起追了过来,两只老妖开始在我们几米之外继续扭打。只听得锐音频频响起,顿时就将附近一带的水泥汀混凝土墙破出无极其数的刀痕!

    眼见老妖们朝着大伙扑打而来,此刻若还是停在原地,就像将三只仓鼠丢进高速疯转的电扇里,必将血肉横飞一命呜呼。我暗暗叫苦,正欲撑起身子将范斯踹开,这时胖子忽然将alex往腋下一夹,拧住我后脖衣领,几个懒驴打滚翻将出去,将我们仨一块摔在破车堆后,连声喘着粗气。

    “还记得小老弟阴笑说怪话时,问我怎么忽然会出现在这里?”范斯不等站稳,把我俩扶起身来,道:“我不是被说得有些恍惚起来,好像还真的就是那么回事。现在,我全记起来了,我确实在被篡改的记忆里,没有随你们一路!而是死在了那片黑泥地上!”

    “如此说来,这不是我被串魂,反而是在九点四十一分之后,有了某种领悟?”

    “我问你,你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范斯猛地抓住我肩头,叫道:“我不管你是不是故意使坏骗我送死,但你究竟是通过什么途径知道我那段被篡改的记忆?这太关键了!”

    “串魂?串魂的人是不分青红皂白追着对方,一直到杀死对方才停手。”alex指了指胖子,道:“他那会儿的样子,才是串魂!另外哪有串魂的人自己还能醒得过来?”

    “小心!”我只感到眼前一黑,地面微颤,忙一把推开俩人,往后扑倒。只听得“轰隆”一声巨响,剩下半面的破车壁垒被半神撞翻,四条车架滚卷而来,无数碎铁条和轴承以最大冲撞力,从高空中砸下,瞬间就将西北一角的水泥汀,砸得是面目全非!

    在我及时推开俩人时,自己却慢了一步,被某条前车防震挡板正中后背,再也爬不起来。然后无数的碎石渣、怪尸碎皮以及各种车配零件堆了上来,立时就像建起一座坟,将我压垮在底下。

    耳边的各种怪叫仍在继续,地面由远到近,再由近到远震个不停,这其中还夹杂着范斯和alex刀劈斧砍的各种碰击声,以及分不清谁是谁的惨叫声。两行热泪顺着我眼眶,不由自主地淌落。

    眼前的一切,实在太凄惨了!

    如果将我这辈子所有被人暴打的经历总结在一起,也抵不上这几十分钟的以死相搏。不论是谁,包括两只老妖,都在这片不足五百平米的狭小空间付出所有的血与泪!渐渐地耳畔杂音慢慢消散,四下里只剩下圆窟仍在不住滴落的水声,我从一片混沌之中清醒回来。

    拨开覆盖脸上的土渣,我瞧见不远之处,碎骨骷髅只剩下脑袋和半条身躯,已经不能动了。它睁着漆黑眼珠死死看着我,嘴里依旧在不断发出低呜声,似乎对现状很不甘心。而在它身后更深更黑的角落,范斯与alex全数趴到在地,只有进去的气没有出来的气。

    所有人都战至最后一滴血,精疲力竭,濒临死亡。

    而那具怪尸半神,也是奄奄一息,它身下巨大的肉瘤假肢被剁成碎肉,身上皮囊也所剩无几,只余得半幅骨架还在苟延残喘。但比起其他人,它仍是最强壮的一个,此刻还有余地缓缓爬行。

    半晕半醒之际,我忽然想起我学龄前曾看过的一部委内瑞拉电影,这部电影叫做螃蟹。电影内容应该是政治类的,十分枯燥的模样,总之我记不起到底说的是什么。但里头有幕情节,我印象却异常清晰,这个情节大致是这样的。

    电影里头有个富商,他的儿子被人绑架,绑匪索要赎金,拿到钱后小孩仍旧被杀了,最后一个镜头就是在某个垃圾场,孩子遗体被人找到已经生蛆发烂。这部电影是我童年巨大的心理阴影。事后我总在想,会不会自己也在某一天被人带走,最后丢在垃圾场里?如果真的遇上又要怎么做?

    我在心里模拟着各种遭人绑架的剧情,并且不停去想要怎么趁人不备逃跑?该说什么话掩盖自己真实想法,又该做什么不让绑匪看穿预谋企图?

    而现在忽然想起这档子陈年烂渣,主要是那具半神已经爬到了这片满目苍夷的破窑中段,它正停在碎骨骷髅面前,仍不住举起一条残臂,无力且机械地抽打对方。照这个趋势,一旦它拍死骷髅,下一个便轮到我。为什么?我距离它最近。

    这具怪尸在起先仍很活跃时,曾咧嘴阴笑对我做过一个剜眼球的动作,此番我大半个身子都被混凝土块压着,除了一条右臂之外,周身无法动弹。这幕惨状,就和遭人绑票的孩子很类似。一旦那东西将目标对准我,那该怎么办?

    我不由看向右手仍握着的那把怪刀。

    老实说,这东西称为刀实在很不恰当。首先它刀刃太短,至多只能是用来削苹果;其次份量很轻,攥在手里就跟没拿一样感觉不到;最后这东西经年累月藏在另一具嚎灵体内,金属早已发黑生脆,随便一抖便掉下许多锈粉。纵然它有再多奥妙,现在也起不到任何作用。我为什么在之前非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偏要去弄它出来?所有言之凿凿的理论,在现在看来,似乎都非常牵强,也同样站不住脚。

    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半神忽然拧断碎骨骷髅的脑袋,将串着马洛断肢的麻绳一把扯下,随后转了个身。它可能被身后鼻息沉重的呼吸所惊扰,意识到边上还有别人,便抛开它不理,朝我这头爬来。

    我急出一头热汗,使劲扯了扯双腿,依旧被土渣埋透,纹丝不动。反而因身子不停乱扭,导致各种碎金属滑落下来,发出噼噼啪啪一阵骚乱,为这东西指明了方向。眼见它距离自己越来越近,我却无计可施。装死俨然是不可能的了,这不是野生动物,闻见死肉就没了兴趣,它只要接触到一点鲜食血气,就会快速复原。一动不动岂不是让它大快朵颐?

    然而周身又全被困住,这却要如何摆脱。瞬发之际,半神已爬到我跟前米半之处,停了下来。老实说,望着眼前这截破皮囊,我根本无法辩出属于哪个部位,只见得一条残缺不全的手臂仍在微微颤动。它抓着麻绳,慢慢照我面门抓来。

    时间如同凝固了那般,在那短暂的数秒之内,我瞧见碎骨骷髅歪着脖子,也在向我这端爬来。它伸长节肢,似乎想要夺回那枚戒指,但已是万分虚弱,身子破碎的部分,显然已是枯竭。

    我望着麻绳不由得想,戒指起初是随着马洛的小指,被它新生的肉芽所覆盖,会不会这东西就是碎骨骷髅复原的关键?

    那么两者选其一,碎骨骷髅没准还能再扳回一局,前提是,这枚戒指重新回到它手里。由此,最后的计策谋划得定,我便不再犹豫,举着怪刀照准覆面而来的半神残肢,使足全力砍去,伴随着这东西嗷嗷怪叫,骨刺嶙峋的臂膀,竟被这把锈铜烂铁如切豆腐般斩断!

    我的手一滑,马洛残指以及这把怪刀飞将出去,一同旋划到了碎骨骷髅跟前。被斩断手臂的半神不由勃然大怒,将剩余破皮全数撑开,如同一面大伞直扑上来!

    “来吧,劣畜,尽情嚣张地怪嚎吧!你林锐老子死后,化作鬼也不会放过你,咱们下地狱继续再斗!”我轻蔑地冲着它吐出最后一口血沫,闭上双眼,等待死神袭来!

    身在不知何处的chris,可怜的carthine,永别了!我这个人,狗改不了吃屎,尽管我总嘲笑他人是率性而为,其实自己也是同一路货色。我最愧对的,就是自己的亲人,无法给出任何承诺,即便说了也做不到,带给他人的全是苦难。一切熟悉的人们哪,不是横死就是自绝,几乎全是因我而发。

    那个永远是灰色调的林之衡,你由头至尾所说的全是屁话,我根本不是强者,你为什么到死那天,还认为我是个坚强的人?我所有的玩世不恭,都是在伪装慌乱不已的心罢了,你知道我内心有多惶恐?你们俩个多潇洒,说死就死了,连声招呼也不打,我才仅仅活了二十二岁!却要平白无辜承担那么多的磨难。

    就在我将自己那可怜短暂的一生浓缩成团自哀自怜时,只感觉紧闭的眼皮之外阵阵发红,不由感到满头雾水。睁眼去看,却见那碎骨骷髅全身正在消失,它手中抓着马洛断肢和怪刀,残躯底下正在发红,似乎看见了生存的希望,像藏品室大战时找回了隐匿的诀窍!

    半神这才反应过来,但是太晚了,就在碎骨骷髅完全消失的那一极霎,忽然化作流星般闪耀的光斑,一头扎进那面张大的破皮之中。所有接触到这道闪电的节肢碎骨,都开始猛烈灼烧起来,在我眼前化为一团散发着紫气的火焰!远处的范斯和alex此刻也挣扎着起来,俩人半爬半滚地靠拢上前,手忙脚乱将我从废墟之中刨将出来。我们使足吃奶的劲头,快速躲开这团越烧越大的火球,倒在墙根一侧,目视着这个突发的异像!

    紫色火球之中,是那绝望的半神,它来回滚动,想要逃脱炼狱之火的焚杀,随着势态越翻越慢,最终停了下来,成为一滩恶臭肉浆,彻底不动了。与此同时,那把插在碎肉里的怪刀,也经不住烈焰高温,逐渐消融,最后化作一股黑烟,伴随着血雾和浓烟,冉冉上升,望着那圆窟飘去,消散在荒草地倾盆大雨之中。

    而那具碎骨骷髅,望着半神灭亡,从半空中狠狠砸在地上,身子逐渐显露出来,抽搐了几下无法再动,显见是不能活了。

    我们就这般坐倒在水洼中,看着瀑布般倾下的脏水,正慢慢吞噬着天与地,直至圆窟阀门发出一声怪叫,再也无法移动。此时残垣断壁的水泥汀车道,已被脏水汇成了个小池子。凹道那头的电路正闪出火花,蓄电池砰然起火,它们也运作到最后一口气,所有的一切,全都停歇了下来。时间也如同这个充满血与泪的破窑终局,凝固下来。

    “说说吧,”alex自顾自打范斯怀中掏出塑料夹子,分发每人一支weed,借着边角还未熄灭的火焰点燃,道:“你那所谓的被篡改记忆,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哪怕不问,我也正打算说。”胖子颇不满意地抓过夹子塞回内衬,饱吸了一口weed,满脸享受地望着苍空,道:“这事很乱,我要稍稍组织一下,看从哪头开始讲起。”

    我望着手里的weed,有些厌恶,想扔又不舍得,嘴里满是各种苦涩,还夹杂着各种铁渣气味。范斯建议我还是抽着,照我们现在体能,不论之后想干什么,都得提起劲头为先。

    “对了,咱们就从你为什么先拨通又关了对讲机开始,这好像是个巨大的分界点。”我回想片刻,道:“按你那段记忆,似乎就是从这里开始产生分歧的,那时候你在干什么?”

    “那时候?我正在避难小屋里拿行李啊,你知道那么多东西有多难拿?到了最后我收拢荨麻时,忽然发现边角的地板是可以活动的。”他回想了片刻,又记起许多,道:“跟着,我就去踩那些板材,很快就让我踹开一整片。瞧着那好像是口攀下的斜井,老范我当时就在想,怎么那么眼熟?这道豁口就和三角窟窿底下一模一样,会不会也能通到那道被铁栏围起来的水道里?本想告诉你们这件事,但觉得电池本就不够还是省着点花,就自己下去了。”

    “这段你已经说过了,后来呢?”我也来了兴趣,凑上前去,问。

    “后来?才下了没几步,我脚没踏稳,就一跟斗翻了下去。满眼都是天旋地转,也不知跌出多远,当回过神来时,就倒在了一个像厕所般大小的屋子里。这间屋子很奇怪,你说是地震造成的吧看着不像,说人为设计的吧也不像。总之,整间小屋是完全倾斜成四十五度角的,我正跌在尽头的犄角旮旯里,四下里都是一个个蟑螂卵般的破壳,但要大得多,个个都有巨无霸汉堡这么大。你们想想,这有多恶心,是不是?跟着,我彷佛是瞧见了老马,在屋外一闪,便追了出去。”

    “少废话,这都不重要,你就说说自己是怎么到那片黑泥地上这段就行了。”alex打断他的滔滔不绝,问:“也就是说,你曾越过门洞,直接跑进了另一头?”

    “糟了!我把这茬给忘了。”听到此,我撑起身,望着门洞走去。

    “你打算去找所谓的小女孩与贵宾犬?”范斯斜眼看着我,示意坐下,听他把话说完。他手指着门洞,道:“我在那头待了差不多半小时,如果真有什么,我肯定能看见。但是,那头什么都没有,更别说一人一狗了。”

    “这怎么可能?站在门前你遇袭前,不也瞧见了她们吗?”我不由停下脚步,问。

    “我什么都没看到,那里根本没你所说的小女孩。我所瞧见的,是遗失在泥地上的东西,那是老马的腰包,是所有行李的其中一件。”他朝我摆摆手,指着自己肥头,说:“正是见了这东西,我才有了这段被篡改记忆的由头,当半神覆面包住我那短短一瞬,我将所有一切都记了起来。”

    “那你说自己死在那里是怎么回事?”alex也跟着站起身,让他也起立,一同过去见证,问:“这大概是多久之前?你当时有记录时间了吗?”

    “我死了这么大的事,能不记录下来吗?当时的时间是十点左右!听着,我最后看见的,就是门洞这道铁栏栅移除了,半神已是跪坐在门前的状态,还披着一件小破袍子!起先我还以为是你俩中的谁,心想哪不好坐,偏偏要挤在一辆超级大货卡底下。结果你们猜怎么着?才刚靠近就感到眼前一片通亮,只见个泛着蓝光的大火球扑面而来,直接就将我烧成烤猪了!”范斯恨恨地站起身,怒骂道:“所以我说,非得死我宁选跳楼也不愿被烤死!”

    “蓝色火球?那不就是圣埃尔摩之火那会?”alex皱着眉头,用手比划着大小,道:“这般大小,十点前后两分钟内,对不对?我们同样也遇上了!听着,老范,你是被一个叫艾卡的女人杀害了!不过这东西都把林锐包里头了,他却一点事都没有。”

    “谁是艾卡?我根本不认识这女人,她为什么要杀我取乐?”范斯愣了愣,说:“再接着,我缓过神来后,人就站在那头折转角边上,远远见小老弟朝我过来。”

    “艾卡也是我猜的,因为根本见不到形体,只有个模糊的轮廓,至于是不是她还很难说。”我往前走了几步,示意他们跟上,说:“至于她为啥要屠杀你,可能你上辈子亏欠了人家,这就叫因果报应!”

    远远的黑泥地极深边角,果然倒着烧化的黑色腰包,它只剩其中一侧腰带。那里头我记得还塞着马洛擦眼镜的绒布,和一条草莓味的口香糖。当初在避难小屋里,我曾指着它嘲笑瘦子,说你这包多塞几只汉堡多好,却藏了条不能吃的香口胶。

    这段对话,显然说明了另一个范斯,也就是此刻身边的范斯,过去所说的理论完全可能成立,那就是未来改变了过去。他死于十点前后,却在十九分钟前在副仓醒来,然后以一种模棱两可的混沌状态,对这段被篡改记忆一无所知。

    “但是,那个乱发小女孩和白色小狗究竟是怎么回事?”面对这幕难以解释的画面,我透了五分钟,再也找不见她们,不由指着自己眼睛,问:“它总不可能会骗我吧?”

    话音未落,身后破车堆那头,传来“咕呜”一声申吟,我的头皮立即炸了起来。望见半神灭亡,我们自以为惨烈的乱战终结,却将碎骨骷髅遗忘得一干二净,此刻那东西还横卧在汽配零件里,没准这会儿已经复原,下一个目标,也许就将指向我们!

    虽然麻绳戒指,还有那只厌头罗金匣都在它周遭,但它此前,与半神厮打时,却不停想要闯进去。现在,我们三人正站在道口,它岂能放任我们如游山玩水般径直进去?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也许现在这东西正在勃发,最后一击时它显然已找回了隐匿自己的方式,如果让它继续苟活,绝对是我们另一大威胁!

    “去会会它!”范斯打水泥汀上拔出大斧,对我们一挥手,道:“在我们进去之前,必须先干掉它!剪除一切威胁。”

    我嘴子里虽应应诺诺,但本意却并不想见它让我们屠戮,毕竟这东西,还曾当过一段时间的战友,真要将它劈烂砍碎,实在有些下不去手。不过,我很清楚,即便自己什么都不做,但身边两个人恨它久矣,是必然乐意代劳的。

    我们很快来到破车堆那一头,却见碎骨骷髅正艰难地爬向远处的厌头罗金匣,它并没在看我们,也完全不知道此刻大家正站在它身后。范斯高高举起大斧,预备将其砍成碎块。

    “且慢!”见胖子即将挥劈下去,alex一把抬住他胳臂,皱着眉头沉吟起来,说:“这只东西很是奇怪,它为什么那么在意金匣?此刻,钥匙也在它手里。老范,以我之见你先住手,大家不妨看看,它接着会做什么。”

    我见这东西垂垂将死,实在有些不忍,快步走到厌头罗前,一脚将匣子踢到它跟前。碎骨骷髅颤颤巍巍地举着残臂,用廉价戒指插入匣口的十字圆头,轻轻一拧,只听得一阵脆音,神秘的厌头罗金匣被开启了。

    这肥皂盒内果然如我过去所透那般,还有一个金箔脆盒,伴随着外匣如八瓣莲花般旋转,这层箔纸也被展开。

    我们仨赶紧快步走上前去,等待最终答案。也许,这将是几千年来,战俘断指十节首次被人目睹,这份穿透整个人类史的无上荣耀,比得到它更为珍贵,也更为值得哀叹。

    随着金箔全部展开,底下是一个纯金底座,上有十个人类手指的凹陷,这确实就是传说中的厌头罗金匣。然而,所有战俘断指早已被人盗走,在空空荡荡的黄金底座上,却留着一张保存得相当完好的小照片!

    “真是活见鬼了!忙了大半天,这匣子却是个空壳!”范斯懊恼地抱着脑袋,蹲坐在地,大吐苦水:“老子本以为立即就能上纽约时报头条,或是fox新闻的采访直播,没准还能被改编成电视剧在hbo上播放,结果却还是被人耍了!这到底是谁干的?”

    alex弯下身子,替碎骨骷髅将那张照片捡出来,提到它的残肢上。当他翻过照片的那一刻,如触电般往后退了一大步,直愣愣跌坐在地。

    “怎么了?”见状,我不由心头一凛,到底是什么照片能将这法国小青年吓成这样?想来必定是极不寻常之物。我不由往前探了一步,半跪在地,顺着碎骨骷髅的节肢看向照片。

    那是一张发黄边角残缺的4a照片,上面是三个人,背后停着一架车。这车我可是太熟悉了,它就是先前我所躲藏的32年傲世莫比敞篷,前方的人物是两个成年人和一个小孩。男性成年人西装革履年约四、五十岁,微秃的大脑门,双眼炯炯有神;女性坐在轮椅上,年纪接近四十,双腿干枯,或许是患有脊髓灰质炎,身穿黑绸缎的华贵衣裙。而中间的小女孩,显得有些胆怯,扎着两条羊角辫,正认真地盯着镜头。

    照片上的所有人全是奥黛丽赫本时代打扮,只有其中一个我见过,她就是躲在门洞背后,抱着白色贵宾的蓬发小女孩,此刻的她,在相片上瞪着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努力想要抿起嘴微笑,却笑不出来。

    “这?!”范斯抛去手里大斧,也走上前来,弯下身子去看这离奇一幕,口中喃喃自语着:“莫不是,骷髅想要的,就是这帧破照片?”

    说完,他也皱起眉头,苦苦思索起来,约莫一分半钟后,他猛一拍肥头,大叫道:“快快快,都随老子来,老范我大概明瞭这是怎么回事了。”

    我和alex迷茫地望着他,问:“你明白?”

    他将手一扬,道:“对,答案就在黑泥地那头某个角落,距离我跌下来的厕所,却是不远!”

    我们将信将疑地跟着他,依旧保持着警戒回到门洞前,朝前踏出一步回头看看,碎骨骷髅没有追来,又继续再跨一步,仍是原状。不由放心大胆地直往前闯。很快,范斯带着我们,走到了一条类似副仓凹道般的小空间前,指着它道:“你们自己看看吧,我早就说了,这里根本不存在什么小女孩与狗。”

    青灰的石砖上,满是一道道的划痕,虽然刻得很用力,但印子却较淡,显然不是刀具一类的镂刻,可能会是发夹。而所刻的内容,全都是六竖加中间一横。这代表着,记录天数,那是一周的七道杠。这样的符号无极其数,粗略去数,可能有一年多到两年上下。这亦表明,曾经有个人,躲在这里,并活了很长时间。

    “这墙头,不仅仅是日期,还有其他的东西。”我伸手制止住俩人乱闯,道:“地方又窄又小,而且没有光照,很容易破坏一些痕迹,还是我去看看。”

    俩人皆没有意见,我点点头,独自来到败墙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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