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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群友纷纷成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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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碰瓷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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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先来看看大壮的天劫摆渡人。”

    薯条挪动着鼠标,点开了天劫摆渡人的主页。

    一边点一边说道:“当时大壮投稿时,其实我已经看了好几遍,最终才决定签下来的,不过时间过去那么久了,具体的剧情我也有点忘了,今天就和大家一起看看,这本书到底好在哪?”

    聊天框。

    无数的“大壮牛逼”瞬间刷屏。

    除了几个主动带节奏的人以外,大多人只是在不明就里的跟风。

    当然,也有些刚进来的人不清楚薯条群的梗,一脸迷茫的在那里问:“大壮是谁?”

    只是此时的评论区早已成了一片欢呼的海洋,根本没有人在意,她们到底问了什么。

    “好,那我们首先来看看这本书的书名和简介。”

    薯条对于审稿有着严苛的标准,包括黄金三章,前面几章的主角浓度等……所以,即便这本书已经开始连载了,他还是会按照自己的审稿标准重新看一遍。

    毕竟,点评《天劫摆渡人》主要是为了让群里的人清楚,到底什么样的书,才能真正的受到市场的认可。

    标题和简介,自然也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书名……嗯,没什么问题,看着有点像玄幻,但你说是武侠仙侠,也可以。”

    “至于简介……”

    薯条的鼠标疯狂的挪动着,不停的圈着那几行字。

    ——天道降下雷霆来处决我,可那贼老天却不知道,我本就是雷神……

    屏幕前的薯条神色一滞,强行压抑中内心想要吐槽的冲动……主要是,这段简介实在是太中二了,甚至,读出来还有点羞耻。

    不过想了想,如果自己开始吐槽,那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

    ——毕竟,这本书已经受到了市场的认可。

    想了想,他只能说:“整体也还可以,符合我的要求,三段以内,然后没有什么废话。”

    “还有封面就不说了,反正都是淘宝五块十块的……”

    说完,他便想点进正文,正儿八经的开始分析这本小说,不过想了想,既然这次直播主要是通过分析一些书,给大家的未来一些参考,有些地方,还是需要讲解一下的。

    于是他又停了下来。

    “书名和简介其实就是给读者的第一印象”

    “简介最好能够让读者知道,你这个书讲点什么,很显然,这个简介并没有达到这个效果……”

    薯条愣住了……这一番话行云流水的说下来,他竟不小心将心里的真实想法给说了出来。

    尴尬,非常的尴尬!

    顿了顿,他赶紧开始转移话题,“但是,用这种话吧,怎么说呢,有一点逼格?也还凑活,就是说,不会减分。”

    随即,他赶紧点开了书页详情。

    “首先是目录。”

    “每一章都标了号(章节数),都有章节名,所以,这边是没问题的。”

    薯条长出了一口气,一切总算是回归正规了。

    主要是直播的时候,有时候就像是在自言自语,常常会不自觉的将心里的想法给说出来……

    “然后,我们来看正文。”

    “正文这块……这个洛基!”

    薯条眼尖,瞬间看到了第四行,醒目的“洛基”两个字。

    由于时间确实有些久了,所以书里的一些剧情,薯条早已记不清了。

    不过当他看到“洛基”两个字,所有的记忆,开始慢慢苏醒……紧接着,他的神色也开始变的尴尬起来。

    他想起来了,自己当时为什么会签下万红壮的这本书:主要还是看他勤勉,这本书权当是作为对他的褒奖……如果,他没有薅羊毛薅的太狠的话。

    摇了摇头,将纷乱的思绪驱散,薯条将注意力重新回归到了书上。

    “我个人是不看漫威的还有那些超级英雄什么的,但我记得,是有洛基这么一个人的吧?”

    “主要是,别人不直到的话,还以为你是在碰瓷呢!而且你整体是一个东方玄幻,你搞了这么一个名字……对吧!”

    “当然,作者自己说他是用了神话的背景。”

    薯条挪动着鼠标,将其中一句交代角色背景的话给圈了出来,“但毕竟漫威比那神话火嘛,所以大多数读者下意识还是会想到漫威那一系列的东西的。”

    “咳,咳!”

    薯条的眉头一皱,用力的咳嗽了几声缓解了一下尴尬,讲着讲着,似乎又开始偏离初衷了……

    必须得改。

    因为他输出的那些,似乎没有一点是在说《天劫摆渡人》好的。

    想了想,他只能强行开始解释:

    “不过,大壮可能本来就是想蹭这个漫威的热度,所以才写了这本书……在这里,也建议某些小白、新手,可以学着去蹭热点,就当是练手,像大壮,嗯,做的就很好嘛!”

    “相信大家也知道,雷神六:我欲成仙快乐齐天至今全球累积票房已经突破二十亿美元了,这部由漫威宇宙与中国修仙文化相结合的电影上映至今,热度都没有丝毫的减弱……所以,万红壮的这本书能够收获这样高的热度,应该和这个也有一定的关系。”

    薯条在心里默默的为自己竖起了大拇指,这一番操作,简直是强行挽尊的典范。

    不过……还需要一些事实来作为佐证,想了想,薯条接着说道:

    “大家都知道飞驴中文网吧?就那个触手怪遍地的网站……”

    “要说那个网站的作者,追热点就很有一套,什么《我用老干妈骗了企鹅十亿》,还有那些小犬蠢伊朗,以及佩大妈的热点,就没有一个是飞驴作者蹭不到的。先别说最终的内容与书名到底有多少的关系,起码,热点蹭到了不是?”

    “嗯,那我改一下,不叫该死的洛基,改成该死的雷公电母。”

    评论区里,万红壮回答道。

    薯条的神色一滞,话是那么说没错,可是真要说改成雷公电母的话,总觉得哪里有些奇怪。

    想了想,他决定还是先不理大壮,继续按照自己的思路讲下去。

    “然后前面就是常规的剧情简介……嗯,主角属于是,大佬转世,是大佬重生这种类型的文。”

    “一般这种大佬重生的题材,主要爽点就在于主角,他有前世的记忆,虽然他现在是一个一级的小号,但是我有一百级的记忆,然后我就可以用一百级的记忆,来打这些两三级的小怪。”

    “用这种来制造爽点,就比较偏无敌流感觉吧!”

    “然后……”

    薯条一时间竟又有点语塞,“主角一上来就被雷劈,然后……召唤雷神之锤。”

    “你说你这雷神之锤,你怎么让别人不觉得你是在碰瓷人家漫威啊?”

    薯条一脸的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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