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四年,六月。
十九岁的张阳在一处田地边忙活着,推着一块大石头反复地碾着稻米。
因为家里没有磨盘,张阳只好推着一块笨重的大石头。
在这个年头稻米少见,去年的时候张阳从一个岭南商人手里买了一些稻种,今年阳春时节种下,到现在也可以收获了。
虽然种出来的稻米颗粒不饱满,一株水稻上能吃的稻米不多,也足够自己和小媳妇吃一顿稻米饭了。
来到这个朝代,张阳是一個贫困潦倒的人,家里连可以耕种的一亩地也没有,要种地也只能自己挖一块田,还不能太大,不然村民就会来闹。
这些稻米还是自己在河边挖了一片水田种出来的。
汗水已经浸湿了衣衫,张阳瞧着已经碾出壳的淡黄色稻米,满足的笑了笑。
因为水土的关系关中很少吃稻米,普通人吃得都是粟米。
小媳妇说她小时候吃过一次稻米,看她讲述时眼神中的向往,张阳说什么也要让她再吃一次。
将碾好的稻米全部装入一个布袋中,一粒都不想落下,应该有个三斤左右。
吃力地直起身子,张阳放松着自己发酸的腰背,又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朝着家走去。
家就在长安城中,东市街角的一个宅院。
大唐民风彪悍又淳朴,常常有家中主妇痛打丈夫的场面。
小媳妇是张阳用上辈子学来的土味情话哄来的。
李玥现在的气色比以前好了很多,已经没这么苍白了。
小时候气血就不好,按说她小时候应该贫血。
只不过她的贫血有些严重,面色中还带着一些苍白,不过比以前好。
小媳妇年纪还太小,今年只有十四岁,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要好好调理才行。
宅院不大不小,是她家的父母留下的。
看着张阳一头大汗回来,衣领口湿漉漉的。
李玥皱眉看着他说道:“你是不是又出去做苦力了?”
张阳提着装满稻米的布袋子说道:“你看看这是什么?”
李玥低头朝着布袋看去,“呀!稻米!”
讶异的李玥捧起一把稻米反复的看着,又抬头看了看张阳皱眉放下稻米。
她用自己的袖子给张阳擦着汗水说道:“吃了不少苦吧,稻米金贵。”
张阳咧嘴笑了笑,“家里还有一些熏肉和野菜,咱们晚上吃稻米饭。”
说完张阳便走入了家中后院开始忙活。
点好泥炉之后,张阳把洗好的稻米放入干净的小鼎当中,小鼎大小正好,盖上一个盖子便开始煮米饭。
这个小鼎是家里最值钱的东西之一。
一般来说鼎只有权贵人家才能用。
李玥也说不清这个小鼎的来历,只是说很早以前家里了。
家中没有像样的炊具,这个小鼎就当锅用。
由于自己一贫如洗,小媳妇自己有宅院。
之前听小媳妇说过,他父亲出远门了一直都没有回来,母亲生产的时候难产过世,家里只有一个老奶奶照顾着她。
两人成婚之后老奶奶便去世了。
李玥那时候哭得很伤心。
两人的婚礼很简单,没有人来做媒,也没有宾客。
老奶奶主持下,两人算是成婚了。
因为李玥身体差,又年龄太小,张阳一直不同意同房。
老奶奶去世之后,家中只剩下夫妻两人过日子,虽说日子清贫但也能解决温饱。
说是父亲出了远门一直没有回来,张阳倒觉得这个男人估计嫌自己媳妇生了个女儿,又体弱多病,这才离开。
说不定已经在外面又组建了一个家庭。
这年头也有男尊女卑,尤其是在生男生女的立场上,很多人家只要男孩。
张阳内心很反感这种落后的思想。
按照周遭人的说法,自己进入女方家住算是入赘了,周遭邻居也有一些闲话。
不过穿越到这个时代,已经活了两辈子的张阳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只要小媳妇跟自己过得好就好。
稻米端上桌,还有一碟野菜和一碟熏肉。
夫妻俩对坐着吃饭。
李玥坐在张阳做出来的椅子上,捧着饭碗吃下一口稻米饭,幸福地眼睛眯成一条缝。
椅子太高,李玥双脚不着地,幸福地晃悠着双脚。
饭后李玥洗着碗筷说道:“你听说了吗?”
张阳坐在院子里说道:“听说什么?”
李玥将碗筷洗干净,给张阳揉着肩膀说道:“突厥败给大唐,颉利可汗被生擒,那些番邦小国奉咱们陛下为天可汗。”
小媳妇说出着话,眼底里还带着一些骄傲。
也不知道她怎么这么关心朝中发生的事情。
张阳对这样事情丝毫不感兴趣。
感受自己小媳妇给自己按摩肩膀的力道,张阳放松着身体说道:“想必现在李世民的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得意忘形至极了吧。”
李玥伸出纤细的手指戳了戳张阳的太阳穴说道:“你又直呼当今陛下名讳。”
张阳看了看四周,“又没人听见。”
李玥俏目瞪了他一眼。
小媳妇贫血的病症需要补充营养,更需要补血补铁。
也不知道明日街市上能不能买上一些动物内脏。
夜色渐渐深了,李玥早早睡下。
用家里水缸中的水冲了一个凉,张阳换上一身干净衣裳,来到自己的房间拿出一个钱袋子。
坐在自己的床上一文一文的数着钱,大致有一贯钱样子。
这是这一年攒下来的钱。
天还没亮的时候,张阳便早早出门去赶集,赶集是一件让人热血沸腾的事情,你去晚了那些便宜的好货早就被眼尖的人挑走了。
在街上买了一些猪肝,和一些枣,几只鸡蛋和小半只鸡。
再买两张馕饼做早饭。
回到家中的时候天色才刚刚亮堂,张阳把粥炖上,等粥香飘起来的时候,李玥也睡醒了。
睡眼惺送的李玥走出自己的房间,目光看着张阳说道:“今天你还要出去做苦力吗?”
话里带着有些倔强,似乎是在说今天伱不许去做苦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