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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病娇反派假装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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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顺颂时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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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诺看着被挂断的电话,好看的眉头向上扬起,低低呢喃:“姐姐,记性不好可不是好习惯~”

    ***

    翌日清晨。

    忆慈醒来时,外面正下着雨,电闪雷鸣,阴沉的天气仿佛在闷煮空气。

    房间的灯光通透明亮,氛围正好,忆慈翻出一个平板,拎着平板走到玻璃阳台,那里摆放着一个精致的吊篮藤椅,白金配色加上毛绒绒的坐垫包裹,让人忍不住沉溺其中。

    米粒儿般大小的雨点砸在玻璃上,如古代行军的战鼓般急促。

    阴沉如浅墨的天空,时不时划过一大簇雷电,紫色或粉色的雷电成片蜂拥,如同炸开的花。

    忆慈盘着腿靠在吊篮藤椅上,放着电子书的平板放在腿上,大多数时候,她都在盯着黑漆漆的窗外发呆,期待着下一次雷电的绽放。

    时间过去很久,客厅又响起一些动静。

    “时小姐……”

    忆慈回过头,打断了路钊的话,“我现在姓褚。”

    “……褚小姐,我该离开了,昨晚的事谢谢你。”路钊双目炯亮,漂亮的凤眸不带一点压迫。

    忆慈单手落在腮边,撑在吊篮藤椅上,调子慵懒,“路警官,只有口头感谢?”

    路钊顿了顿,非常认准询问,“你需要锦旗吗?”

    “……”忆慈轻笑一声,随手将平板扔在吊篮藤椅上,踩着拖鞋,粉嫩的指甲莹润又光泽,小腿光洁纤细,丝绸睡衣松散,她朝路钊走过去,“路警官,陆畅说你的商业天赋很高,怎么会突然会想起做警官?”

    “路警官,恕我直言,你并不像一个好人。”忆慈越发逼近路钊,仰起头看向他,“路钊,你也有自己的私心吧~”

    忆慈抬起手,轻点路钊的胸口。

    一下又一下,指尖的温度仿佛能穿透衣服的布料,穿过骨血,直接抵达心脏。

    怦怦声仿佛跟上了指尖抬起又落下的节奏。

    路钊猛地后退一步,受了惊般,瞳孔紧缩,漆黑如墨的眸子紧紧盯着忆慈,对上她眼中调侃的笑意,路钊又迅速侧过身,移开视线,“抱歉。”

    “路警官想道什么歉?”忆慈勾起恶劣的笑意,再次朝面对面望向路钊,“路警官是说违背女性意愿?”

    路钊惊愕望向忆慈,耳尖略红:“……褚小姐自重。”

    “路警官。”忆慈突然退后,恢复正经模样,“路警官倒是个正人君子。”

    路钊没有说话,依旧站在原地,等着忆慈的下文,微微垂下眼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路警官,坐,等天气晴朗些,再离开也不迟。”

    路钊没有再客气,直接坐在了沙发上,只不过距离忆慈稍微远了些,仿佛视她如洪水猛兽。

    不一会儿,敲门声响起。

    “我去吧。”路钊站起身,自觉的揽了一些事情。

    刚打开门,却不是刚才呼叫的送餐人员,而是——

    “秦诺?”

    “哟,路警官也在呵!”秦诺没什么好脸色,阴阳怪气了一句,将路钊推到一边,抬腿进入房间。

    “秦诺,你来做什么?这里不是随便闯……”

    路钊从来不认为秦诺是个好人,她对总有一股莫名的敌意,他时常怀疑她精神有问题,而且,她背后的势力不容小觑。

    “姐姐~”

    路钊住了嘴,惊愕看向秦诺,她张开双臂,小跑着钻进沙发上忆慈的怀里,像极了找到妈妈的小猫儿,没有一点攻击力,甚至将肚皮露出来展示她的松懈。

    “姐姐!”

    “姐姐~”

    一声声软糯又清甜。

    “小诺?”忆慈突然蹦出一个人名,又想起曾经的种种,记忆有些远,还有些模糊,“好久不见。”

    “姐姐在国外玩得开心吗?竟然这么久才想到人家~昨晚还挂了人家电话!”

    忆慈和秦诺寒暄了几句,路钊站在门旁,有些尴尬,抬眼看向落地窗外的阴沉天色,突然有些佩服秦诺的毅力。

    电闪雷鸣中,客厅中温馨安静。

    几人吃着早餐,又架上了火锅,围在火锅旁,边吃边聊。

    路钊插不进二人的话题,他不太懂包包和服装,但忆慈后来又聊到了股市,他能听懂,但也没什么兴趣,因此专注煮火锅,下菜夹菜,专注干饭。

    “对了,姐姐,那条项链给你!”秦诺突然想起什么,从刚才挂在衣架子上的外套中拿出一个小盒子,送到忆慈面前。

    “这是?”

    “这是当初姐姐卖的项链,我把它买回来了!”秦诺一副求表扬的小表情。

    忆慈看向盒子,将里面的项链拿出来,眸底有些讽刺,时家的东西,精致又肮脏,当年时家女儿的逃离,一切都有迹可循。

    路钊只专注干饭,正要拿起虾滑往火锅里下时,忆慈手中的项链让他眸子一紧。

    “你……”

    那不是他临死前丢掉的项链吗?

    他妈留下的唯一遗物。

    他记得,那时候他母亲去世,他无家可归,被房东赶出来,流落街头,没有一口饭吃,大概六天,那时候饿晕在街角,再醒来后,他脖子上的项链没了,但是出现了一个鸡蛋灌饼。

    他吃完那个鸡蛋灌饼,又撑了两天,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洗盘子。

    因为年纪小,老板就拼命压榨,他从早到晚刷盘子,老板只给他供饭,但不可否认,他活下来了。

    路钊回过神,呼吸急促了些,他不想回忆这段过去。

    “你们曾经去过金显市?”

    秦诺微眯眼睛,对插话的路钊十分不满,“路警官,好好吃你的饭,我和姐姐没空搭理你。”

    什么狗男人,诡计多端!

    才不能让他靠近姐姐!

    “褚小姐,请问您去过金显市吗?这个问题对我很重要。”路钊脑子里穿起一根线,大胆又荒谬。

    “没有。”忆慈将项链放进盒子中,放到路钊能清晰看到的地方,“路警官认识这条项链?”

    所以,时家那位逃跑的小姐剩下的是男孩子。

    这些年,时家一直在找真千金……

    离谱啊,怎么能先入为主认为她这个假千金一定是替代的真千金呢?

    看来,她替代的是真少爷。

    “有些眼熟。”路钊没有直接确认,他放下碗筷,下意识拿出审讯室那套,面色严肃,“褚女士,请问这条项链是你的所有物吗?”

    忆慈看着路钊的眼睛,总觉得自己身上打上了审讯室的大灯,格外刺眼,“……”

    “路钊!”秦诺抬起眼睛,直勾勾盯着路钊,略带警告“我姐姐不是你的犯人,这顿饭你要是想好好吃完就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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