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t市,沐清扬是带着一份忐忑回家的。果然,家里已经聚齐了大部分人,像是没有法官的陪审席一样只是嗡嗡的议论,却不见一个出来和他打招呼的。他自知做下了没道理的事情,便乖乖坐在一边听大家讲话。话题都是围绕着他在转着,都是在讨伐他的错误,其中不乏慷慨激昂的言论,让沐清扬有了一种几乎想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感觉,虽然心里实在也想辩解两句,但根本没有人理他,就像是刚刚路过大家面前的只是空气一样。
终于醒悟过来,他站到所有人的前面轻咳了两下清了清嗓子,然后郑重其事的说道:“我想你们一定是想要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是对不起,关于这个问题涉及到很重要的一些**,所以我除了对之前任性的行为表示深深的歉意之外,实在没什么好说的……对不起!”接着他深深鞠了一躬,便迈着飘逸的步伐走出了大门……
“哎?他……”
“你给我站住!”
“臭小子!你皮痒了?”
“你这个孩子……等等……”
“少爷!”
“碌哥……”
其实根本就是一出闹剧,所有人纷纷追了出门,七手八脚把这个恶劣的小子又拽了回来——犯了错居然还如此的趾高气扬?当然不会如此轻易饶过这个家伙。
“哈哈哈!我……啊!我不敢了……”
这个晚上,某个人的笑声和惨叫整整持续了一夜没停……
……
……
花垣古城西长街上有一家很残旧的旅店,店的地址是在市场深处,不太好找,加之许久都没有翻新过,以至于在这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极不显眼,远远看过去就像是待拆的建筑般残旧得很,而且那个斑驳发霉的矮门边上总是一片狼藉更是让人望而却步。
好在这里的费用不高,很适合一些低收入的客人来打尖住宿,所以本身的生意并不是很差,起码房间基本没有空过就是个实证。这里是只租房不卖饭的,饭菜需要到门外的小铺里去叫,尽管没有什么味道,却也胜在便宜,算是不幸中的一点安慰了。
开店的主人姓龙,有熟悉的朋友都管他叫龙叔。不过也有些叫他夸叶比降的,据说这是他的苗族名字,通常这样称呼他的人都会被他悄悄叫上楼私下里招待,有些有见识的老人见过并且认得出那些访客是苗区寨子里地位很高的巴代,也就是所谓祭祀长老一样的人物。
龙叔的年纪很大了,据说有七十多,不过他的身体好得很,只是天生渺目眼睛总是眯着,看人也不正眼看,偶尔睁开也是眼白居多,所以给人留下的印象不太好,认为这是个没有礼貌的老头子。实际上他并不是这样的脾气,不过这是他的个人习惯改不过来,时间一长也就懒得解释,只是熟人都清楚事实而已。
“这里……咱们今天就住在这儿?”门口有人敲门,同时一个小姑娘的声音带着不满地腔调在嘟囔着。
“来了来了!”龙叔赶忙收拾收拾,挪着步子往外间门厅里走过去。一到晚上天黑,店里是要关大门的,假如不是熟客绝不会来打扰,这也是这里的惯例。旅店上上下下只有三个人,一老两小,除了龙叔还有就是后院干杂活的方卞和负责收拾房间的隋义,这两个是孤儿大约五岁上被龙叔收养的,长得身强体壮的,不过都略微带着些残疾。方卞是个跛脚拐子,平时话不多却很吃苦,为人比较憨厚。隋义则是有小儿麻痹的毛病,左手很细,干活吃不上力,平时都是用右手做事,但是性格脾气要开朗得多,假如龙叔不在,就是他来照料这个旧旅馆了。
“住店?还是找人?”
门口地方黑洞洞的,一向眯着眼的龙叔更是仔细盯着才发现旁边站着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男的大概不到三十岁,是个细高挑白净面皮,穿着黑色夹克和牛仔裤,模样不算出众,不过架势倒是稳稳当当,一言不发站在当地正笑嘻嘻地看着自己;旁边小姑娘要更小一些,看模样个头和个初中生一样,撅着嘴一脸不高兴。
“龙叔?”男人试探着问了一句。
“啊……我是……你是哪个?”
“我姓沐,沐清扬,她是康月儿,我们是胡三爷介绍过来的。”
“老胡?那不是外人,来……先进来再说。”龙叔眼睛立刻睁大了,仔细看看笑着把他们让了进来。
“客人请先上楼,我随后就过来。”指着楼里一道窄窄的楼梯,他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看着男女上了楼,他立刻把门落了锁,今天店里其实压根没有客人,之所以他在门厅也是因为等这两个人,如今既然正主来了,自然也就没必要看着了。
这道楼梯直直通到一个外延的隔间,和主楼梯不同,它的功能只是为了联通隔间和楼下,所以沐清扬和小月压根就只能在这个地方乖乖等着人来,而不用担心他们会走错房间。
龙叔很快就跟了上来,又开了几盏灯,整个屋子里顿时亮堂了不少,而沐清扬也趁这个机会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胡三嘴里的奇人。老爷子个子高大肩膀很宽,国字脸、鹰钩鼻子、短发,最特殊是两道浓眉像被人刷了两笔在额头上一样极其显眼,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使得他的眼睛更显得小,灯光下眯着成了两条线一样。他的穿着也有些特殊,身上是对襟的青布衫子长长大大垂到膝盖,下身阔腿的青布裤子、黑布鞋;腰上掖着一支旱烟袋锅子,尺寸要比一般常见的长出去不少,大概将近有成年人胳膊长短,黄铜的烟锅被磨的铮明瓦亮,看来这个家伙式可不止是抽烟用的那么简单。
看见小伙子盯着自己的装束在那里出神,龙叔不由笑了笑:“不用怀疑,我就是干这个的。”他手里比了个敲锣的手势。
噢了一声,沐清扬点点头。
果然这个老人不是个简单人物,依照这个就可以知道他应该就是那种阿普老司一类的身份,所从事的职业也不仅仅是旅店这么简单,极有可能就是如他所比划那种——赶尸匠。
赶尸是传说中可以驱动尸体行走的法术,一说是道术一种,属于茅山术的一种。有时也用祝由科指代赶尸,也有人认为和苗族巫术有联系,是楚巫文化的一部分。赶尸即让一连串客死他乡的尸体,尾随在赶尸者身后,穿州过省地返回故乡。但赶尸不是把尸体一直赶回故乡的,只是带领死尸穿过荒凉崎岖的山区,回到平原地,交给来接运的乡中亲人,让他们把尸骸放进棺木内,用其它的交通工具,把棺木运回乡间入土安葬。
赶尸时间白天和晚上都可以,但是为了避免惊吓到路人,所以赶尸多是在夜晚进行,这也给赶尸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想象着密林山路之中,成队的死人游走于惨白月光之下,这诡异的情景真是令人毛骨悚然。赶尸匠通常是两个身穿道袍的法师,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师傅和徒弟赶。师傅和徒弟,不打灯笼,手中摇着一个摄魂铃,一面走一面敲锣,使夜行人避开,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在一个以上时,即用草绳把他们联系起来,每隔六七尺一个。夜里行走时,尸体都带着高筒毡帽,额上压着几张画着符的黄纸,垂在脸上。
路上有“死尸客店”,这种神秘莫测的“死尸客店”,只住死尸和赶尸匠,一般人是不住的。它的大门一年到头都开着。因为两扇大门板后面,是尸体停歇之处。赶尸匠赶着尸体,天亮前就达到“死尸店”,夜晚悄然离去。尸体都在门板后面整齐地倚墙而立。遇上大雨天不好走,就在店里停上几天几夜。
为了尽量避免惊世骇俗,所以法师便敲着铜锣在前开路,当沿路的居民听到这些扣人心弦的铜锣声后,便立即纷纷关门闭户,避之唯恐不速。
……
给沐清扬和小月到了两杯水,龙叔坐了下来和声问道:“贵客也是有来历的人物,怕是咱们还有些渊源哩……”
接过水,沐清扬恭敬地点头表示谢意,随之问道:“龙叔您是指……”
“少年家是魍魉族的吧?”
“你……”
沐清扬和小月对视了一眼,立刻警惕起来。
这次到访只不过是因为最近在山区有关于旱魃出现的传闻。胡三介绍过,在这个地方有这么个人是他的相识,这事情可以找他帮忙;但是如果一个普通人可以看出来沐清扬的身份,那这件事就不是这么简单了……
“少年家不要这么着急,你先听我把话说完就明白了。”龙叔乐呵呵看看两个人纳闷的样子,捋着下巴上稀疏的胡子却是开始讲起了自己这一行的来历……
中国人特别眷恋自己的乡土。不管怎样,叶落必须归根。客死异地的游子,本人的意愿一定要入葬祖茔,孝子贤孙必得搬丧回籍,亲友相知也都有资助此事的义务。而湘西一带地方贫瘠,穷人多赴川东或黔东地区,作小贩、采药或狩猎为生,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岭,山中瘴气很重,恶性疟疾经常流行,生活环境坏到极点,除当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死在那些地方的汉人,没一个是有钱人,而汉人在传统上,运尸还乡埋葬的观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数百里的崎岖山路上,即使有钱,也难以用车辆或担架扛抬,于是有人就创行了这一奇怪的经济办法运尸回乡。
龙叔这一支学习的是苗家一位巴代雄(苗祭司)口口相传下来的秘法,与之相似的还有巴代扎(汉祭司)的一些术士和所谓茅山祝由科的道士们所使用的驱魂摄灵法术。所以一般为了和那些人有所区别,龙叔这一支往往自称为赶尸匠人或是赶尸手艺人,而那些术士、道士则被恭称为先生。
据龙叔师父所说,相传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语:公公)蚩尤率带兵在黄河边与敌对阵厮杀,直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后方撤退,士兵们把伤兵都抬走后,阿普蚩尤对身边的阿普军师说:“我们不能丢下战死在这里的弟兄不管,你用点法术让这些好弟兄回归故里如何?”阿普军师说:“好吧。你我改换一下装扮,你拿‘符节’在前面引路,我在后面督催。”
于是阿普军师装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样,站在战死的弟兄们的尸首中间,在一阵默念咒语、祷告神灵后,对着那些尸体大声呼喊:“死难之弟兄们,此处非尔安身立命之所,尔今枉死实堪悲悼。故乡父母依闾企望,娇妻幼子盼尔回乡。尔魄尔魂勿须彷徨。急急如律令,起!”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节”后面规规矩矩向南走。敌人的追兵来了,阿普蚩尤和阿普军师连手作法引来“五更大雾”,将敌人困在**阵里。因是阿普军师所“司”(实施、操作意)之法术让大家脱的险,大家自此又把他叫“老司”;又由于阿普老司最后所用的御敌之实乃“雾术”,而“雾”笔画太多难写,于是改写成一个“巫”字取而代之。其实,这巫字也是个象形文字:上面一横代表天或者雾,下边一横则代表地,而中间的那一竖就表示“符节”了;竖的两边各有一个人字,右边那个代表阿普蚩尤,左边那个代表阿普老司,意思是要两个人联合起来才能作巫术。
讲述了自己这一支来历,龙叔又说道:“少年家,所以你不用担心我会对你不利,其实凡是我们苗裔蚩尤一脉的传人又有哪个会和你们魑魅魍魉四大家族做对呢?不管怎么说,你们也是上古大神的使者,蚩尤指定群山大荒的统治者;换句话说,你们才是九黎一族真正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