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一支小型的队伍,就在李杰的带领下,选择了背离圣城,却面向丧尸众多的城市的逃亡之路。 他们当然不敢直接走高速公路,那上面游荡着的丧尸足够把他们都撕碎。而他们的体力,也是个严峻的考验。走了也就几公里,就有一个人倒下去再也起不来了。但是,其余的人还在挣扎着继续走下去,因为他们知道,唯有走下去,才有活着的希望。
“大哥,给咱们这支队伍取个名。”之前提议结拜的那个家伙走到了李杰的身边,就在大伙都尽可能节省体力的时候,他虽然也走得踉踉跄跄的,但这个问题似乎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所以他尽管走得上气不接,也一点要把这个话说出来。
李杰没好气的说:“取名,取个毛的名啊。”
李斯特在旁边不怎么厚道的一笑,说:“其实也可以有,毕竟这是增强凝聚力的一个好办法,可以让大家有认同感。很多幸存者队伍也都有自己的名字。”
李杰对他也没好气的说:“这种事还是你这个大教授来,我没力气,不想动脑子。还有那啥……你叫什么?”
“大哥,我叫刘征衣,我今年26岁,以前是个小学体育老师,我喜欢看古装剧,忒崇拜古代那些义薄云天的结拜兄弟,刘关张、瓦岗寨……”
“行了行了行了,”李杰赶紧打断他,说:“别叫我大哥,很土你知不知道?再说结拜兄弟照样靠不住,李逵是怎么死的?赵二虎又是死在谁手上的你知道?都是被自己的大哥出卖的。怎么说也得叫个指挥官什么的,洋气点。等我们队伍庞大了,我就当上校,就像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不过我不做将军,做了将军就老了。”
“奥雷什么,是谁啊?”刘征衣老师不耻下问。
“你还是老师呢,”李杰叹口气,说:“叫你多看点书,别就知道看古装剧。”
“你想做布恩迪亚上校啊。”李斯特笑了笑说:“那好,我们是为了反抗邪教的压迫才进行了这场战斗的,就叫做反抗军。李杰指挥官,你是反抗军的最高指挥官,我做你的参谋好了。”
李杰嘿嘿一笑,说:“你是大学教授,年纪也比我大,做我的手下不觉得憋屈吗?”
李斯特说:“你有足够的决断力,也有凝聚力,很适合做这个指挥官。我嘛,我对做决策者不感兴趣,童虎没有当教皇,领着一帮小脑残,你见过他不满吗?”
“有水平,不愧是教授,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夸人的,你在骂我们都是脑残?”李杰咕哝了一句,懒得跟他们废话了。
沿途,又有一个人倒下。这个逃亡的旅程,绝不像他们说笑那么轻松,而且很快的,也没有人再有力气,有兴致说话了。直到他们在河流的下游遇到了胡欢。
“啊!老大!见到你真的真的太好了!”胡欢差点扑到李杰的怀里撒娇,搞得李杰浑身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没想到你也还活着啊。”李杰是真没想到。因为胡欢这个猥琐的小老千,打架扛活都得靠边站,而他那一套讨人喜欢的本事,对丧尸又没用。那么多壮汉都死掉了,真没想到他竟然还活了下来。
而,幸运的是,他们在天黑前,走到了一个村子边上。
如何去描绘这个村子的景象呢?
夜幕降临,村子里没有一星半点的灯火,只有天上的月光照着一片朦朦胧胧的屋影。这个村庄已经死去多时,周围的土地荒芜着,长满了各种各样的野草。夜幕下风吹来大家都觉得有些冷,但只是一种清清淡淡的冷,他们发现,原来这已经是晚春了。不敢进村子里,就在外面的菜地里搜索,野草中,偶尔也有些过去种的庄稼重新发出芽来,不管怎么样,就算是吃草,肚子里也总算有点东西了。
“真好。”李杰吃掉了一整棵长野了的白菜,满嘴的绿汁,虽然吃下去以后肚里闹得像火烧似的,好像比之前更饿了,但到底是有区别。
“找到根野白菜就好吗?”李斯特淡淡的说:“你的追求也够高的。”
“不是。”李杰说:“我看到的是万物复苏,而不像生化危机电影里那样,世界都变成了沙漠。教授,我们能活到现在,除了知足,还想怎么样?”
说完这句话,李杰已经倒在荒芜的菜地里睡着了。虽然这样会很危险,但一个人的体力总是有限的,超过这个极限,即使明知一只野狗正在刨自己的肠子,也是无法可想。
不过,李杰虽然倒下就睡着了,但他也是第一个醒来的人,他醒来的时候夜色还很浓,估算了一下,其实他也没睡多久,充其量两个小时。但对于李杰来说,这已经足够了。还好他醒得很及时,当时整个队伍都在沉睡,一个摇摇晃晃的黑影已经走到他们的附近。
“教授,起来!”李杰用脚踢了一脚倒在他身边的李斯特,那黑影散发着尸体的恶臭,是丧尸,熟悉的丧尸。
李杰跳起来,什么也没有拿就冲了过去。李杰所要做的,只是把那只丧尸扑倒,用膝盖顶住它的背,不让它爬起来。可惜他手里没有武器,就用拳头砸的话,还真不好砸死这只丧尸。这时李斯特已经赶过来了,他的武器是路边找到的一块大石头,砸了好几下,才砸碎了丧尸的脑袋。
“我们越活越倒回去了。”李杰一边喘了口粗气,一边自嘲的说:“先前还在奴隶社会,现在直接退回到石器时代了。让大家全都起来,这里太不安全,还好村子里应该没有太多丧尸,不然来的就不止这一只。”
不只是丧尸,停留太久的话,净土教的搜索队也说不定会找过来。
“教授,你,你,还有你,你们三个跟我到村子里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李杰挑出了3个体格魁梧的大汉,包括那个小学体育老师刘征衣,再叫上李斯特一起,决定到村子里试试运气。他们睡了这么会,只有一只丧尸过来,也许村里的丧尸已经走到别处去了。虽然不可能找到什么现成的食物,但他们的武器都已经散落,哪怕找到些铲子锄头也是好的。
村子里静悄悄的,但是,当他们真正踏入村庄的时候,李杰和旁边的同伴,一下全都傻住了。
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不是丧尸,而是一队净土教士兵,整整齐齐的排了两行,每行有12个人。重要的是,每个人手上都端着一支自动步枪。在他们身后,还有停靠在村中房屋旁边的步战车。
李杰苦笑,不需要这么多,这时候只要有三五个拿枪的净土教士兵,就足以把他们全部都收拾了。
不知道那些历史书是不是骗人的,不然的话,那些连饭都吃不饱,连趁手的武器都没有的奴隶,怎么可能起义成功呢?刚才刘征衣还在说什么结拜,要同年同月同日死,现在看来这个愿望马上就可以实现了。而刚才还豪情万丈的成立一支反抗军,也转眼就灰飞烟灭。
说实话,李杰也没有觉得有什么大不了。他能活到现在,已经够本了。就是不知道季忆有没有活下来,她当时是不是真的怀上了,如果怀上了,有没有给他留下一个半个的骨血。但那些,他总也是管不了的了。
人都会死。现在,终于也轮到他了。
这时,李杰反而很轻松的对李斯特说:“教授,你说我们要喊一句什么口号?巴黎公社万岁你说怎么样?或者是,斯巴达万岁?”
李斯特严肃的说:“我们是受过党史教育的人,要喊,也要喊打倒反动派。”
“哼,没想到死到临头了,你们还有心情说笑啊。”
就在李杰和李斯特认真的讨论被枪毙前应该喊什么口号的时候,一个穿着黑袍的男人从净土教士兵后面的房子里走了出来。黑袍当然就是净土教的制服,胸口上还印着白手印商标,不过略有不同的是,这个男人的黑袍在衣领和袖子上滚得有金边,尤其显眼的是,左手袖口上不但滚了两道金边,还缀着一颗金色的六芒星。而且,他的黑袍无论从做工,还是从质量,都明显比周围那些士兵高了十七八个档次。还有,在黑袍的领口里,可以明显的看到两片亚光处理的金属,看起来里面像是有一套盔甲的样子。
这个男人并没有戴头套,李杰发现很多净土教的神棍,但凡有点身份,头套都是爱戴不戴的,好像越随意,身份也就越高的样子。这个没有戴头套的男人长得也不耐,留着一头很多年前风靡一时的台版道明寺的长发,很有动漫人物的感觉。只是,年龄看起来也不算小了,三张怎么都是有的。
李杰觉得自己在哪里见过这个帅哥,有种熟悉的感觉,尤其是,声音。
“想不起来了吗?”帅哥平淡的一笑,说:“我叫易承烽。”
“我说呢。”李杰恍然大悟,点头说:“我是觉得有点熟,原来是声音熟,你那次没有揭下头套,我也不知道你长这么帅啊。我记得那时你袖子上只有金色杠杠,没有星星,升官了?应该还升了好几级,现在的滚边和那时的杠杠看起来很不一样。”遇到了一个熟人。但是,那又怎样。他还是净土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