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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第一废柴神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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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莎行 第二十七章 许仙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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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绑一赠二,被池鱼之殃的,不止是方仲永和柴麟二人。

    因着王安石所在画舫舱房的蜡烛台子里,那些蒙汗药的影响,送菜招呼的小脚娘子,一回到厨房,就开始头脑发晕,不多时,竟昏倒了。

    这一昏倒,可把她那夫君——该画舫第一灶间大厨,惊的不轻,直说着要停船去请大夫。

    众人正忙活之际,一位二十岁上下,青衫干净的年轻官人,走上前来,毛遂自荐道:“在下许希珍,乃是杏林中人,家中在苏杭有医馆,或可为这位娘子诊脉?”

    大厨看向这位许郎中,微微眨了眨眼,肥厚的脸上荡漾了少女一般的笑容。他有些不好意思道:“莫不是西湖上的许仙许郎中?久仰郎中大名。多谢为咱家娘子诊脉啊。”

    “正是区区在下。好说好说。”许希珍将自己随身的医药包摊开,取出一只玉枕,垫在那小脚娘子腕下。片刻功夫,就带着一丝讶异,转脸向画舫主人及各位吃瓜群众道:“这位娘子身子无碍,只是,似是刚刚中了迷药。”

    说着,他转脸看向面色有些苍白的大厨家小脚娘子,耐心询问道:“是何时起觉得不舒服的呢?”

    “奴奴适才还好好地,只是去给晴字一号舱房送了饭食,回来时,就哪哪都不好了。”说着,小脚娘子将脸蛋贴的更靠近自家男人一些。

    “那间舱房在何处?还请带路。”许希珍再次拱手含笑道。

    大厨带了路,一船围观吃瓜群众,乌泱乌泱的跟着少年名医许希珍,前往王安石,方仲永,柴麟三人方才呆过的舱房。

    很快,肇事现场被锁定,肇事蜡烛——被许希珍比犬还灵的鼻子一嗅而知。

    三个少年书生,竟这样平白失了踪迹。

    而许希珍许大夫,则顺路发挥了自己的神医特长,帮助船家和官府,锁定了方才停过船的德安码头附近。

    景佑元年初,踏上进京之路的许希珍大夫,此时并不知道,这将是他人生传奇开启的一年。

    宋史记载,就在景祐元年八月十一日,宋仁宗突然昏倒,长达数天。众人手足无措,开封府里鸡飞蛋打,所有御医无法下手,就在此时,魏大长公主——也就是宋仁宗的姑妈,带了一位神医,为宋仁宗在心脏下方实施针灸,针到病除,如若扁鹊在世。

    这位神医,在仁宗康复后,立刻被授予翰林医官,并赐以巨额奖励。

    而神医同志用这笔钱,在开封城西,建了一座扁鹊庙,尚未建好,全国各地慕名而来学医的学生就扎堆在了开封西边,于是,亲民的大宋朝,干脆将太医局自此也搬到了扁鹊庙旁边,便于发现人才,纳入太医局中。

    这就好比,后世医学院校旁边,必有一个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而这种大学医学院旁边的附属第一医院,也往往代表了该大学最高的学术水准和行医高度,一个道理。

    言归正传,这位神医,就是目前正在画舫中充当法医的——许希珍。

    许大夫不会知道,他即将有如何辉煌璀璨的国医生涯,为天下杏林圣手仰慕。

    当然,他更不会知道,到了21世纪,会有一部以他许希珍,和自家许门白氏娘子为原型的仙侠剧——新白娘子传奇,让他以“许仙”——这个当时为了赞誉他妙手回春而挂上的外号,以一种呆萌的姿态,走进千家万户。

    名垂千古的方式,有很多种。活在史书丹青里,活在文学演绎里,活在老百姓口耳相传的故事和八卦里。但无论如何的形式,许大夫都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和垂范。

    ……

    马厩这边的门打开,一个高大魁梧,阔面重颐的红脸汉子,带着两个小喽啰,捧着个和自己的块头极不相称的小饭碗,“啪”一声,径自放在柴草地面上。后面两人,也各自“啪”,“啪”将碗放下。

    “吃饭吧。”那红脸汉子瓮声瓮气的开了腔。

    “叔,这是何处啊?为什么要抓我等三人呢?”方仲永细细端详了这位,相貌如若关云长转世,长髯红面的大叔,卖萌装乖的试探道。

    红脸汉子看了他们几人一眼,一个个都是未及弱冠的书生,而宋朝,是个全民尊敬读书人的时代,这红脸汉子虽身为劫匪,也不能免俗,于是他耐心的回答,甚至是抚慰这几个娃子,道:

    “那小子身上的信物,我们已经取了,去和那小子老爹谈判,若是谈成了,还回我们一千匹马,或者,还个八百匹,也成,你们就能回家去了。放心,我们走马帮做的虽是刀口舔血,终日和党项、契丹鞑子厮混纠缠的买卖,却不会随意杀自己百姓。”

    方仲永一脸清纯无知的装着洋相,一面将身子挪的更靠近碗了一些,带着让王安石、柴麟两人都不忍直视的撒娇姿态,忽然开口道:“叔,您绑着我们,这饭咋吃?”

    “给脸不要了是不是?”那红脸汉子忽然抬高嗓子,又捏起方仲永的下巴,在他的白面上,立刻捏出两个指印子,:“小子,别耍花样,叔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叔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你心里几个小九九,叔明白的很。怎么吃?用嘴啃。”

    “别介,叔啊——”方仲永一脸无辜的继续道:“叔啊,你说,拿了那小子身上的信物,是拿的什么信物?”

    说着,他看一看王安石,又看一看那红脸汉子道:“不知叔在走马帮里,做得了多大的主呢?”

    红脸汉子不耐烦他的弯弯绕,却也回答他道:“拿了那小子有家族印信的荷包帕子,放心,怎的就确认不了身份了?”

    方仲永却一脸摇头晃脑道:“非也非也,叔啊,那那荷包帕子,不顶事儿,他家府上下人,都是人手一件儿的。拿那个去,岂不耽误了您们的大事?”

    红脸汉子看他一脸认真的样子,又看向频频点头的王安石,一脸狐疑道:“怎么着?”

    “叔,您给我解开一下,就一下,成不?您看我一个书生,你们三个身高八尺的好汉,就是解开了我双手,我也跑不到哪里去嘛”方仲永一脸认真的摆出最呆萌的造型,

    接着说道:“我知道他有件信物,他是不愿意取来给你们的,让我取来给你们,你们好早点找人办了事,放我们回家啊。好不好嘛,叔——大叔——好大叔——”

    他们本就是几个孩子,这红脸汉子听他说得真诚,想着解开他,应当也不碍什么事,于是挥一挥手,身后两个喽啰,抽出雪亮的大马刀,一刀下去,砍断了方仲永手上缠绕的绳子。

    方仲永走到王安石身前,却从袖筒中摸一块自己的玉佩,假装从王安石袖中取出的一般,他拎着那块玉佩,摇摇晃晃走到红脸汉子身前。

    “叔,这个东西才是独一无二祖传的,不过这东西的印记,要集中精神,仔细看,你们看——”方仲永摇晃着手中的吊坠,继续努力的实施从未试过的催眠之术。

    吊坠在红脸汉子等三人眼前摇来晃去,荡着无聊的秋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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